Aisixiang RSS Feed for 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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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宇军:中国房地产业的功与“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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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Tuesday, 08 October 2024 00:11:25 +0800

我的政策建议是,把大量库存房(包括烂尾楼)进行“冷藏”,使之“保鲜”,让房价不致有太大的波动,同时严格限制新项目的开工,让时间来逐渐消化库存。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尚未完成,仍有数以亿计的农村人口有待陆续进入城市,加之城市中固有的更新提高的住房需求,逐渐消化房地产库存只是时间问题。

钱凌白:钱令希院士和我国第一代核潜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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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Monday, 07 October 2024 23:53:12 +0800

2016年5月7日,我有幸在无锡市新吴区参加了“百年柏仲双星闪耀,纪念钱临照院士诞辰110周年、钱令希院士诞辰100周年的活动。两位院士都是我心中十分敬仰的人。钱临照院士是我国金属晶体范性形变和晶体缺陷研究、电子显微学及中国科学技术史学的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是我国物理学界的巨匠。钱令希院士是我国计算力学工程结构设计的开拓者,在我国创建了“计算力学"学科,倡导研究最优化设计理论与方法,为我国各项重大工程设计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他还是国际计算力学协会的发起人之一,国际计算力学学会常务理事,兼任国际计算力学权威杂志的编委,在国际计算力学界享有崇高的声誉。非常荣幸,我家和两位兄弟院士家是非常亲密的宗亲,我们同是钱氏吴越始祖武肃王钱镠第十八世兄弟钱种德、钱顺德的直系后裔。我父亲钱俊瑞就读的鸿声小学,是两位兄弟院士的父亲钱伯圭所创建。钱伯圭也是我父亲的启蒙老师,他的爱国民主思想,对我父亲有深远影响。1955年我父亲钱俊瑞和钱临照、钱令希同时被选为以郭沫若为院长的中国科学院的首批学部委员(院士),我们三家,既是同乡院士,又是亲密的朋友。1982年,我去大连小平岛参加我国第一代弹道导弹核潜艇首次水下发射试验时,我父亲特别嘱咐我要到大连工学院去看望钱令希院士,并转达我父亲对他和夫人的问候。我在钱令希家,受到非常热情的接待,院士在百忙之中抽空陪我们聊天,询问我家的情况及我的工作和生活情况,招待我吃午饭。他给我的印象是一位非常随和、平易近人的长者,没有一点院士的架子。但我深知,就是在这位平易近人的钱令希院士的带领下,他的学生钟万勰院士等人组成的大连工学院的计算力学团队为我国第一代核潜艇特别是弹道导弹核潜艇的研制做出了重大贡献。弹道导弹核潜艇,是我国的战略武器,是第二次核反击的厉器,它可隐蔽在水下,游弋在广阔的海洋深处,能在国家遭受核攻击的情况下,保存自己,并接受命令,在水下发射弹道导弹,对敌国实行核反击,是遏制敌人发动核战争的重要手段,是大国的战略重器。早在1958年6月聂荣臻元帅就召开了会议,探讨我国研制核动力导弹潜艇的可能性,并随后向中央打了研制核动力导弹潜艇的报告。1958年7月,毛主席签署命令,授权组成以罗舜初为首的四人领导小组来落实这项工程。工程代号为0七工程(后改为0九工程)。但是核潜艇,特别是弹道导弹核潜艇的研制,牵涉到舰用核动力装置,潜用导弹和水下武器系统,现代化的通讯,探测设备和复杂的机械装置,大量的高性能新材料等,其研制的技术难度和复杂性可想而知。那时核潜艇只有美、苏是独自研制的,英、法两国是借助美国的技术发展起来的,世界上的其他国家都还没有能力建造核潜艇。当时我国政府也曾请苏联在技术上进行帮助,但是苏联拒绝了。1959年10月赫鲁晓夫第三次访中国时,我国又一次要求苏联对我国研制核潜艇给予技术帮助,但赫鲁晓夫说:“我认为你们没有能力研制核潜艇所需的种种复杂技术。你们不需要花许多钱去开发这个项目。苏联有了核潜艇,等于你们也有了,我们可以建立一支联合的潜艇部队。”他想以此来控制中国的海军。对此,毛主席气愤地说:“核潜艇,一万年也要搞出来!”。这样,我国唯一的道路是自力更生来研制自己的核潜艇。我是1954年被国家派往原苏联列宁格勒造船学院(现俄罗斯圣彼得堡海洋工程技术大学)造船系学习潜艇设计与制造。1960年2月以优秀生的成绩毕业,回国后被分配到海军科研部造船技术研究室,从此一直从事我国核潜艇的研制工作。当时由于在三年困难时期,我国经济极端困难,中央对战略武器的研制提出了“缩短战线,任务排队,确保重点”的方针。1963年初中央专委正式确定0九工程暂时下马,保留少而精的骨干,继续研究一些关键项目,为以后0九重新上马做准备。我是被留下来的少数人之一。1964年10月16日,我国成功地爆炸了第一颗原子弹,这给我国的国防科研事业带来了强劲的春风。1965年春节,海军科研部部长、七院副院长于笑虹将军请黄旭华(后来的第二任核潜艇总设计师,中国工程院院士)和我两人到他家商讨向中央打报告,申请核潜艇重新上马事。1965年二月底,一份关于研制核潜艇的请示报告送到了六机部方强部长和刘华清副部长的手中。紧接着,3月13日第二、六机部党组联合向周总理为主任的中央专委提交了关于研制核潜艇及分工的报告。周恩来总理两次召开中央专委会议讨论此事,并于8月15日召开的中央专委第十三次会议批准了二、六机部的报告,形成决议分别向有关部门发出通知。这就宣告了0九工程重新上马,紧接着我们就进行我国第一艘核潜艇091的方案论证工作,我负责核潜艇总体和总体性能方面的工作。正如前面所述,在核潜艇的研制过程中,会遇到一系列的技术困难。由于此前我国只是按照苏联的设计资料和提供的设备,仿制了几型苏联转让的常规潜艇,没有自己设计过潜艇,更别说核潜艇了。当时缺乏潜艇设计的标准和规范,一切都要靠自己摸索解决。潜艇耐压壳体的设计,特别是潜艇耐压壳体锥柱结合壳的稳定性设计计算也没有标准和规范,也就是说无法判断所设计的耐压壳体在潜艇下潜到极限深度时是否能保证艇的安全,如果锥柱结合壳体失去稳定性,将会造成艇毁人亡的重大事故。这问题对弹道导弹核潜艇更为重要,因导弹舱的耐压壳直径要比其它舱室大很多,其过渡段的锥柱结合壳体的角度更大,对稳定性的影响更大。这是涉及潜艇下潜安全的大问题。这时钱令希院士带领的大连工学院计算力学团队勇敢的接受了解决这一难题的任务(听说是周总理安排的。编者注,详见参考文献[1])。这是在文化大革命的时期,钱令希院士亲自从大连来到锦西葫芦岛望海寺七一九研究所,从锦西到望海寺有30多里路程,钱令希院士穿着一件棉大衣,搭乘一辆大卡车来到我所,他一点架子也没有,平易近人,向潜艇结构设计人员详细了解设计情况和遇到的困难,探讨了耐压壳体直径变化可能的范围。我所的一位结构设计人员还向钱令希请教了潜艇主机基座设计中遇到的共振问题。他在计算主机基座的自振频率时恰好和主机的某一转速相同,害怕将来主机转动时会产生共振,影响主机的安全并产生过大的噪音。钱令希院士经分析后,认为问题不大,因为这一转速不是主机的主要转速,是过渡性的,因此不会影响主机的安全。后来经过在实艇上的测试,证明钱令希院士的判断完全正确。为解决关系到核潜艇安全的这一重大问题,钱令希院士和钟万勰院士等大连工学院(现 大连理工大学)力学团队的同志们一起讨论解决方案。钱令希院士决定成立攻关小组,任命钟万勰为理论和计算组组长,并指示要用变分法探讨,而实验组由王希智负责。钟万勰首先在理论与计算方面实现了突破,找到了锥柱壳结合体失稳的不利形式,实验组也验证了该理论的结果,奠定了此项研究的基础。但是,当时因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暂时中断了研究。后来在钱令希的努力下,带领邓可顺、陈浩然等同志继续完成了此项工作,并编制了我国自主的潜艇耐压壳体锥柱结合壳体在静水压力下的稳定性设计规范。正是由于钱令希院士、钟万勰院士等所做的开创性和突破性的研究,保证了我国设计的第一代核潜艇的耐压壳体锥柱结合体的稳定性,确保了潜艇下潜到极限深度时的安全性。后来在我们进行的核潜艇深潜试验(下潜到潜艇设计的极限深度)完全证明了这一结论是正确的,潜艇是安全可靠的。钱令希院士带领的大连工学院的力学团队,为我国第一代核潜艇的研制做出了重大贡献。 注:钱凌白是钱俊瑞长子。钱俊瑞(1908-1985)是著名的经济学家,中国世界经济学科的勇敢开拓者、中科院第一批学部委员(院士)。 参考文献:[1]王细荣.钱令希院士与中国第一代核潜艇.自然辩证法通讯2019.11 Vol.41(11). (作者简介:钱凌白 1932年12月-2023年4月28日,研究员,原七一九研究所(核潜艇总体研究设计所)总体研究室主任,曾获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船舶总公司的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并荣获船舶总公司二等功。)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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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Monday, 07 October 2024 23:49:38 +0800

摘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这为新征程上党的民族工作大政方针、中心任务和重要使命的确定提供了根本遵循。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党的民族工作的核心内容,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增强各族人民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坚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坚持依法保障和巩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党的民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实现全体中华儿女的大团结大联合,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国式现代化;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吹响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的进军号角,号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党的旗帜下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了今后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同时也明确了党的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和重大使命,那就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凝聚伟力。历史已经证明,没有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奋斗,就不可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的伟大征程上,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也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加迫切地需要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大联合。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我们必须认真思考“全面”二字的真正含义,围绕“全面推进什么”“如何全面推进”等问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指导下,服从党中央对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使全国各族人民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汇聚起团结奋斗的磅礴伟力,迎接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挑战,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坚实根基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相辅相成。深入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的历史,进一步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才能激发各民族奋勇向前的持久内生动力,进而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力量之源、发展之基。(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了坚实基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中华民族从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走来,在团结一致抵抗外敌的过程中几经淬炼,形成了牢不可破的共同体意识,开辟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肥沃土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在团结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进步,“团结”是“进步”的现实保障,而“进步”又为“团结”提供了持久动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将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奠定坚实根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70多年是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巨大发展和辉煌成就的70多年。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始终将发展作为民族工作的立足点,牢牢把握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所有问题的关键,通过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举措全面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使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地区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各项事业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发展的红利极大地提升了各族人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使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更具说服力和感召力。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的基本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享有了平等的政治地位,以此为基础,在70多年的改革发展进程中,各族人民紧密团结、互帮互助、相互依存、和谐发展、和睦相处,形成了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很重要的内容是民族认同意识,“民族认同意识并不是空洞的东西,我们每个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反省体会民族认同意识是什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让各族人民深刻地意识到共同的命运感和荣誉感,自觉提升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从而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了内生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维护各民族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必然要求,是党的民族工作开创新局面的必然要求。四个“必然要求”全面阐释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深刻意义,使各族人民深刻认识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与本民族的根本利益休戚相关,也体现了国家的最高利益所在,从而自觉自发地投身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工作之中,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奠定了坚实基础。历史和实践证明,在中国这样的多民族国家,国家、民族和个人是命运相连、生死相系的,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之福,亦是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从思想意识上维护好国家统一之根基、民族团结之本源,只有弘扬好爱国感恩、团结向上的主旋律,营造出凝聚人心、共同奋斗的良好氛围,才能构筑起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钢铁长城,最终实现好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和各民族的根本利益。迈向新征程,民族工作不仅要助力各族人民的物质生活更加红火,还要推动各族人民的精神生活更加富足,既要“管肚子”,更要“管脑子”,进一步稳固铸牢各民族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使各族人民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思想意识再上一个新台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破解民族地区现实问题的强大武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初心使命,也是各族人民共同的理想和愿景。一百多年来,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英勇斗争、奋发图强,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分秒必争的行动努力向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阔步前进。虽然我们距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越来越近,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道阻且长,仍须行而不辍。当前,我国面临着复杂动荡的国际形势,境内外反华势力一直寻机破坏我国的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试图阻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能够激发各族人民的忧患意识,引导各族人民自觉抵制境内外反华势力的渗透,凝聚起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思想共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最大限度地发挥各族人民的聪明才智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激发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进力量。新时代民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要求及时调整和明确现阶段的中心任务,开阔思路,创新举措,顺应历史潮流,激发内生动力,开创民族工作的新局面。现阶段,我们必须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出发,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地扎实做细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让中华民族成为一个牢不可破的命运共同体。二、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新时代新征程民族工作的核心内容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在新征程上,党的民族工作紧紧围绕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这一核心,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承担起民族工作的重要使命,奋力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新担当新作为推动民族工作取得新成就。(一)民族团结进步是中国特色民族理论与政策的集中体现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写道:“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就将正确处理民族问题作为中国革命的一部分,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指导党的民族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彻底废除了民族压迫和剥削制度,实现了各民族平等,为各族人民大团结奠定了政治基础。经过70多年的发展,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为基础,结合我国基本国情和各民族发展实际,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它既是我们党在不同阶段处理民族问题经验积累和理论创新的结果,也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重要成果,涉及民族工作的方方面面,为党和国家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指导下,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民族政策,涵盖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等内容。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支柱,也是我国民族政策的核心。70多年来,党和国家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一项增强各族人民向心力、凝聚力的民心工程来抓,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表彰活动,唱响民族团结的主旋律,为维护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现好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随着各项政策逐渐深入人心,各民族间的互相信任逐渐增多,民族间广泛的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拓展,各民族的中华民族认同意识、国家主人翁意识不断增强。今后,仍须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武装头脑,指导民族政策的实践,科学回答并正确处理现阶段的民族问题,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发展繁荣。(二)民族团结进步是党的民族工作主题的集中反映21世纪初,党中央明确提出将“两个共同”(即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作为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共同团结奋斗,就是要把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上来,凝聚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上来,凝聚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上来。共同繁荣发展,就是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当前,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两个共同”依旧是党的民族工作的主题,而且在未来较长的一段时期内,这一主题将继续贯穿于党的民族工作的具体实践。民族团结进步所蕴含的丰富科学内涵是将民族团结与民族进步有机统一起来,在各民族团结奋斗的基础上,实现各民族的进步和发展。团结奋斗在精神和行动上为各民族的进步和发展提供了强大推力,各民族的进步和发展则进一步巩固了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为各民族团结奋斗奠定了坚实基础。可以说,民族团结进步和“两个共同”在内涵上是基本一致的,核心理念都是团结和发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是新时代新征程贯彻落实“两个共同”民族工作主题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民族团结进步是党的民族工作主题的集中反映,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才能进一步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三)民族团结进步是党的中心任务在民族工作中的集中表达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2021年,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我们实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我国的综合国力和各族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向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迈出了关键的一步。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是党的核心价值观,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基本立场,推动各民族的发展进步,团结各族人民凝聚中国智慧、迸发中国力量。实践证明,团结才能胜利,奋斗才会成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族人民团结奋斗、自力更生、顽强拼搏、改革创新的结果。没有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奋斗,就不可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更不可能迈上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民族工作是党和国家全局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上,我们党在民族工作中仍需牢牢把握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将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党的旗帜下,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民族工作的主线,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构建“民族团结进步+乡村振兴”“民族团结进步+东西协作”“民族团结进步+社区治理”等模式,凝聚起团结奋斗的伟大精神,推动各族人民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团结和进步的双丰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三、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领下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它为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指明了方向和目标。只有始终高举民族团结的伟大旗帜,坚决守好民族团结的生命线,“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以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让中华民族共同体牢不可破”,才能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汇聚起团结奋斗的强大合力。(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凝聚各民族、发展各民族、繁荣各民族。”党的领导是民族工作成功的关键所在,也是各族人民大团结的根本保证。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声和愿望,这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根本保证。为此,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不论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都以党的方向为正确方向,高举党的旗帜,服从党的意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一项“抓在日常、常抓不懈”的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教育引导各级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帮助各级干部“涵养正气、淬炼思想、升华境界、指导实践”,努力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处理民族宗教事务的实践能力,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建设成为宣传贯彻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维护民族团结与宗教和顺、促进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面旗帜,发挥凝聚各族人民、服务各族人民、造福各族人民的战斗堡垒作用。(二)必须坚持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领下,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领下不断完善和创新党的领导体制,不断健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工作机制,是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前提和基础。为此,必须坚持全面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增强党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上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努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要不断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主体责任,自上而下建立层层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任务精准到点,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有人懂、有人抓、无死角。同时,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大统战工作格局下进一步理顺党委统战部门统一领导和政府民族工作机构分工负责的关系,强化基层民族工作机构,壮大基层民族工作队伍,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各族干部群众的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纳入意识形态责任制和巡察督查规定内容,建立健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评估机制,制定规范化评估体系和系统化评估指标,通过定期评估评价机制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助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必须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不断推动各族人民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步入了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一带一路”“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举措的实施使各族人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民族地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民族团结促进了各民族繁荣发展,发展也进一步巩固了民族团结。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只有把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走高质量发展道路,才能持续激发各族人民的内生动力,最大限度地汇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磅礴伟力。为此,必须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扎实做好“调结构、转方式、增动力、促融合”的工作,在量的合理增长基础上实现质的稳步提升,不断夯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物质基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保基本、保底线、保民生的工作,让各族人民切实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开展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深入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等,打造国家对外开放的西部省区新前沿,协同解决城镇与乡村、内陆与边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确保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一个民族都不能少,一个民族都不能掉队。坚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民族地区资源富集区、水系源头区、生态屏障区的功能,抓好重点领域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建设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长江生态安全示范区,筑牢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四)必须坚持增强各族人民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中华文化是由中华大地上各民族文化在长期的交流互鉴中共同形成的,是民族团结的重要载体和文化象征。中华文化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组成,每一种文化形态都凝聚着56个民族共同的智慧,饱含着先辈们的热血付出,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增进各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是加强民族团结的根本之策,也是促进民族和睦的长远之计。为此,必须综合运用全媒体方式、大众化语言、艺术化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广角度地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凝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强大共识,积蓄共同团结奋斗的发展力量。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爱国奉献、团结统一、锐意进取、敢于创新、自强不息、奋发图强等新时代的“中华民族精神”,使各族人民内化生成自己是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中一分子的意识,实现个人、民族与国家在价值观和意志上的紧密结合及内在统一,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正确引领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发展方向,同时加强对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的研究,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历史虚无主义,在民族文化“各美其美”的多样性中不断增强“美美与共”的共同性和“千灯互照、光光交彻”的包容性,增进共同性,尊重差异性,包容多样性,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坚持“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融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之中”,尤其要聚焦增进各民族学生对中华文化和中华民族的认同,使爱我中华的种子在他们心底生根发芽,厚植家国情怀,捍卫国家大义。(五)必须坚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在党的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逐步形成了结构相连、利益相关、情感相通的命运共同体,推动了各族人民在团结一致的前提下朝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共同奋斗。但民族团结并非与生俱来,也非一蹴而就,更非一劳永逸,必须在建设中不断巩固,在促进中不断发展。当前,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必须坚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坚持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实施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通过东西协作对口支援、创建互嵌发展示范典型、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强化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创新东西部双向流动政策等具体措施,使各族人民在互嵌式居住格局基础上,实现政治上的团结统一、经济上的共同发展、文化上的兼容并蓄、情感上的守望相助,促进物像的有形嵌入和理念的无形嵌入,最终使各族人民建立起全方位深层次的有机和有效联结。坚持广泛创建,强化基层民族工作机构和力量,继续以社区、乡村和重点行业、窗口单位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基层单位作为创建工作的主要对象,常态化创建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不断厚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根基。坚持特色创建,结合社会心理、民族情感、群众利益,找准民族团结进步的契合点、共鸣点、结合点,创新“创建+”模式,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引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开展富有特色的群众性交往交流活动,使民族团结的种子在各族人民的共同滋养中生根发芽、茁壮成长,释放不竭活力。坚持协同创建,在大统战格局下,在民族工作机构主导下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协同创建机制,互鉴互享有益经验。(六)必须坚持依法保障和巩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着力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为更好地保障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理念,调整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制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在全社会树立起对法律的信仰,引导各族人民自觉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发挥好法律法规在保障各族人民合法权益、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让法治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全面推进保驾护航。要持续推进普法宣传,不断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特权的观念意识。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要完善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和执行机制,强化国家安全执法力量,加强国家安全执法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坚决打击破坏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的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的犯罪行径,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维护边疆民族地区长治久安,巩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基。“民族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方方面面都有民族工作。”必须把民族事务治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价值导向,“加强文化渗透、资源分配的基础权力的建设,加强与社会部门协作以增强多元治理的能力,从而在民族事务方面践行和达成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引导各族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农村、社区重大事项决策和公共事务管理,使各族人民对社会治理共同体产生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行动中提升幸福感和满足感。在中国这样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里,民族团结就像阳光和空气一样,早已融入各族人民的血脉、嵌入各族人民的心中、铸入各族人民的灵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必须坚定信念跟党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指引下,锚定新时代新征程党的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和重要使命,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增进各族人民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坚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坚持依法保障和巩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凝聚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开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篇章,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注释从略。基金:国家民委创新团队项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视域下宁夏生态移民与民族互嵌社区建设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基于西北地区经验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建设研究”(22JJD850001)。冯雪红(1968—),女,宁夏中宁人,北方民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学报编辑部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华民族共同体、区域与社会文化研究。聂君(1986—),男,山东临沂人,北方民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讲师,博士,主要从事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通讯作者:黎岩(1950—),男,黑龙江延寿人,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民族宗教理论甘肃研究基地研究员,内蒙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内蒙古民族大学)研究员,主要从事民族理论与政策研究。来源:《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1期

张明:对明年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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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Monday, 07 October 2024 23:45:53 +0800

一、对2025年国际经济形势的研判1、全球经济仍将维持温和滞胀格局。全球GDP增速与GDP缩减指数都可能小幅回落,但全球通胀率依然显著高于全球增长率;2、全球地缘政治经济冲突依然易发频发,大国博弈背景下的去全球化态势仍将持续,新冠疫情后全球供应链产业链碎片化趋势也将维持,这三股力量成为强化全球供给侧约束以及抬升通胀中枢水平的主要力量;3、由于美联储及时降息且初次降幅较大,且宽松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边际收紧之间形成了较好的配合,2025年美国经济软着陆概率较高,全年预计增长1.5-2%左右。在2024年降息100个基点的基础上,美联储在2025年有望继续降息150个基点。到2025年年底,预计联邦基金利率将会回落至3.0%上下,10年期美国国债收益率将会回落至2.5-3.0%,美元指数有望回落至95左右;4、受到去全球化趋势以及地缘政治冲突的持续冲击,欧元区经济在2025年仍将维持弱势增长格局,全年预计增长1%,欧洲央行降息幅度与频次可能高于美国;日本经济在2025年仍将维持0.5-1%的增长,日本央行很难连续加息。欧元兑美元汇率有望维持在1.1上下,日元兑美元汇率可能在130-140区间波动;5、2025年美国股市波动性可能显著加大。原因一是实体经济增速下降可能降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原因二是“七姐妹”的过高估值可能在内外冲击下显著回落。但美联储连续降息将成为稳定股市的力量。总体来看,2025年美国金融体系爆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概率较低。二、对2025年国内经济形势的研判1、总体而言,中国经济仍将面临总需求不足的局面,具体体现为消费与投资增速仍处于相对低位,CPI与PPI增速都可能在-1%-1%区间内波动。消费增速受制于居民收入增速较低以及消费者信心处于较弱区间。投资增速较低则受制于内外需求不足、房地产市场调整与地方政府债务压力;2、2025年,出口增速下行风险增大。一方面,全球经济增速温和回落,可能降低外部需求。另一方面,来自美欧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压力可能进一步上升,尤其是针对2024年中国出口表现较好的“新三件”的遏制措施可能进一步升级。需要重点防范特朗普上台后针对中国出口商品与间接出口商品显著提升关税的风险;3、9月24日中国央行的降准、降息、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创设股市流动性提供工具的四连击,在短期内将会有助于稳定市场信心,带动股市回暖以及人民币汇率升值。然而,当前考虑到市场主体信心与预期低迷,但就扩张性货币政策并不能充分发挥刺激微观需求的作用。宽松货币政策仍需要宽松财政政策的助力。在当下,需要尽快增发特别国债,用于刺激消费、帮助中小企业、稳定房地产市场、稳定股市。建议2024年四季度增发1万亿特别国债,在2025年增发4-5万亿特别国债;4、目前最大的风险依然位于房地产市场。目前房地产市场面临三大风险:一是一线城市核心地区房价持续下跌;二是头部民营开发商面临流动性短缺与经营现金流不足双重冲击;三是三四线城市大量商品房闲置。相应对策包括:第一,全面放开一线城市限贷限购限售;第二,由省级政府对本省经营相对稳健的头部民营开发商提供增信;第三,中央政府发行特别国债,由新创设的机构在有人口流入的二三线城市收购部分商品房,将其转为保障性住房;5、如果没有新增政策刺激,预计2025年中国经济增速将会回落至4.0-4.5%附近,总体物价下行压力将继续存在。如果财政、货币、房地产、地方债等政策火力全开,2025年中国经济增速有望继续保持在5%左右,且中国经济有望摆脱低通胀局面,CPI与PPI增速均可能回升至1%左右。在后一情景下,中国名义GDP增速将有希望重新超过美国。

任剑涛:远虑近忧:国家战略的规避性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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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Monday, 07 October 2024 23:44:15 +0800

为保证国家战略的有效性,必须对国家战略的规避性向度予以高度重视:对国家战略上常常出现的战略误判、战略冒进、战略透支与战略溃败等进行关联分析,从而在制定与实施国家战略时避免跌进这类陷阱。在国家战略谋划上试图兜住这四个底线,需要在国家建构与建设上满足四个基本条件。

张峰铭:自然犯是严重的民事不法吗?——民刑关系“义务同一说”之法理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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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Monday, 07 October 2024 23:41:24 +0800

摘要:民事犯立场主张自然犯实质上就是严重的民事不法,可简称为民事犯,其相关刑事义务的来源与内容都依赖于民法。民事犯立场的支持者声称这一立场有助于强化刑事不法判断的明确性,是对民刑关系的恰当描述。民事犯立场是错误的,因为诉诸民法未必能强化刑事不法判断的明确性,而且民事义务与民事权利人的程序性处分权相关联,这无法解释刑事程序的公共性。另一种准民事犯立场认为,自然犯刑事义务来源于一种独立的公共义务,但该义务内容的识别仍然依赖于民法。准民事犯立场也不成立,因为准民事犯立场无法解释为什么不能完全采取民事救济的形式来回应违反公共义务的行为,需要引入额外的刑罚回应。自然犯所关联的刑事义务本质上并不是民事义务,而是公民义务。公民义务的内容不是要求履行民事义务,而是要求尊重国家的基本公共价值。关键词:自然犯;民事犯;义务违反;程序公共性;公民不法目录一、问题的提出二、民事犯立场的内涵三、民事犯立场之初步反思四、新的起点:刑事程序的公共性五、准民事犯立场之反思六、公民不法立场之提倡结语一、问题的提出近年来,民刑关系问题(也有学者称为民刑交叉实体问题)受到学界的高度重视。刑法学界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是,对某一行为的刑事违法性判断在何种程度上受到对该行为的民法评价的影响。许多学者认为,侵犯个体法益的犯罪(如故意杀人、强奸、盗窃、诈骗)本质上就是严重的民事侵权或违约等民事不法,因此民法上评价正当的行为不可能构成侵犯个体法益的犯罪。有学者形象地将这类侵犯个体法益的犯罪统称为民事犯,与行政犯并列。其用意在于显示正如行政犯以行为具有行政违法性为前提,民事犯则以行为具有民事违法性为前提。然而,将侵犯个体法益的犯罪理解为民事犯并未完全解决民刑关系问题,反而触及了关于犯罪概念的更深层次理论争议。传统上人们并不称故意杀人、强奸等侵犯个体法益的犯罪为民事犯,而是称为“自然犯”。如何理解自然犯是持久争议的法哲学议题。如果民事犯这一概念成立,那么实际上就为自然犯的性质给出了一个明确回答:自然犯就是民事犯。本文将这种观点称为民事犯立场。本文的目的不是回答司法实践中刑事违法性判断应当如何做出这一教义学问题,而是基于法哲学的视角考察将自然犯视作民事犯的看法是否成立。之所以要在教义学视角之外引入法哲学视角,是因为民刑关系这一议题一定程度上触及了民法和刑法教义学的基础与预设,需要超越部门法内部视角对各部门法实践做出整体性反思。下文将首先澄清民事犯立场的内涵,并针对民事犯立场支持者所给出的“法治论证”和“功能论证”展开初步反驳。接下来将引入刑事程序的公共性特征作为新的讨论起点。民事犯立场难以解释为什么国家有权剥夺民事权利人的程序性处分权,获得排他性的追诉资格,笔者称之为“追诉资格反驳”。而另一种准民事犯立场虽然能化解“追诉资格反驳”,但难以解释为什么在民事救济之外有必要引入额外的刑罚回应,笔者称之为“冗余回应反驳”。最后将初步提出一种公民不法立场作为对自然犯本质的替代解释。二、民事犯立场的内涵(一)义务同一说与民事优先说在对民事犯立场展开反思之前,需要进一步明确民事犯立场的内涵以锚定讨论对象。民刑义务同一说(简称义务同一说)认为对于侵犯个体法益的犯罪类型而言,如果特定行为没有违反民事义务,则该行为不具有刑事违法性,因为这类犯罪所关联的义务就是民事义务。民事许可优先说(简称民事优先说)认为对于侵犯个体法益的犯罪类型而言,如果特定行为没有违反民事义务,则该行为不具有刑事违法性,因为当民法和刑法内容冲突时,民法内容具有优先效力。义务同一说与民事优先说的实质内涵有很大差异。义务同一说是关于刑事义务之来源和内容的论断,关乎的是“刑法的内容是什么、如何发现”;民事优先说是关于部门法内容冲突处理规则的论断,关乎的是“刑法内容与其他法律内容冲突该如何解决”。根据义务同一说,民刑之间实际上不会发生真正的冲突,因为自然犯的刑事义务来源于民法,民刑的表面冲突仅仅是由于裁判者没有意识到二者的真实关系。而根据民事优先说,民刑内容冲突是真实存在的,刑事义务有自身的独立来源并可能与民事权利或义务相冲突,但民事权利或义务具有优先效力,能够产生正当化效果。义务同一说才是民事犯立场,民事优先说不是。但在当下讨论中,义务同一说和民事优先说没有被明确区分。后文要重点讨论的是义务同一说,因为笔者认为义务同一说具有更强的理论挑战性。(二)民事犯立场与准民事犯立场民刑义务同一说认为,对于侵犯个体法益的犯罪类型而言,如果特定行为没有违反民事义务,则该行为不具有刑事违法性,因为这类犯罪所关联的义务就是民事义务。这就是下文要讨论的民事犯立场。民事犯立场主张侵犯个体法益的犯罪所关联的刑事义务就是民事义务,在来源和内容上都依赖于民法。需要注意的是,在既有讨论中,刑事义务的“来源”与“内容”没有得到细致区分和讨论,但这一区分直接关乎对民事犯立场的理解。具体而言,民事犯立场包含了来源依赖命题和内容依赖命题两个部分。来源依赖命题认为自然犯所关联的刑事义务的存在由民法部分决定。内容依赖命题认为自然犯所关联的刑事义务的内容由民法部分决定。之所以要区分刑事义务的来源和内容,是因为前者关乎义务是否存在,后者关乎义务具体要求什么。这两个命题是相互独立的。举例而言,A编写了一本行为手册,然后A与B签订合同,B保证按照行为手册的要求行事。假定行为手册的内容都合法正当,那么此时可以说B有了一个按照行为手册内容行事的义务。该义务的内容由行为手册决定,但来源不是行为手册,而是A与B的双方合意。由此可见,义务是否存在和内容是什么可能依赖于不同的基础。民事犯立场认为自然犯所关联的刑事义务的来源和内容都部分由民法决定。之所以加上“部分”,是因为并非所有民事义务都自动转化为刑事义务。基于罪刑法定的考量,刑法需要在既定民事义务范围内进一步筛选和定型。区分了刑事义务的来源与内容之后,就可以将民事犯立场与另一种准民事犯立场区分开来。准民事犯立场持有这样一种观点:自然犯所关联的刑事义务的来源并非民法,但内容由民法部分决定。准民事犯立场包含了来源独立命题和内容依赖命题两个部分。前者指自然犯所关联的刑事义务的存在完全不依赖于民法。后者指自然犯所关联的刑事义务的内容由民法部分决定。之所以称这种立场为准民事犯立场,正是因为该立场虽然认为自然犯刑事义务的内容依赖于民法,但有独立的存在基础。比如有一种观点认为,一切刑事义务本质上都是一种尊重法律权威的公共义务,该义务并不来源于民法和行政法。但该公共义务本身没有提出具体的行为要求,需要通过尊重民法和行政法来实现对法律权威的尊重。这种观点就是一种准民事犯立场。(三)民事义务的范围民事犯立场认为自然犯所关联的刑事义务就是民事义务。在具体展开反思前,还需要进一步明确民事义务所指的范围。这里有两个核心问题。一是民事义务是否总是对应民事权利,以及对应何种类型的民事权利。宽泛地说,民事义务违反可能对应民事侵权、违约以及其他违反不真正义务的行为。何种意义上的义务违反与刑法相关,需要明确。二是民事义务是否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义务,抑或也包含其他带有民事属性的社会义务。就第一个问题而言,如何界定与自然犯相关的民事义务的范围,取决于何种理解能够使民事犯立场尽可能融贯自洽,将民事犯立场塑造成可被辩护的最佳形态。对民事义务的最佳理解应仅仅包含与民事侵权相关的、与民事绝对权相对应的义务,不包括契约义务以及其他义务。所以后文也会将违反民事义务与侵犯民事权利交替使用,这里的权利是指绝对权。虽然契约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与侵权行为之债都关联了特定的请求权,但只有侵权行为的实质与侵犯个体法益的犯罪有类似之处。侵权责任与刑事责任都关注行为的不法属性,且都关注被害人既有正当利益的减损。而与契约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与不当得利之债关联的民事责任都并不以先行为的不法为前提,且违约责任很大程度上关注的是未来预期正当利益是否落空,而非既有正当利益的减损,与刑事责任的关注点有较大不同。例如,诈骗行为之所以会涉嫌犯罪,不是因为行为人未能履行契约义务,使得相对人未能获得其预期对价,而是因为其诈骗行为侵犯了相对人的财产权,损害了其既有正当利益。就第二个问题而言,民事犯立场所说的民事义务只应包含法律义务,不能包含非法律的社会义务。理由在于,民事犯立场的重要出发点之一就是避免刑事不法判断陷于不确定性,限制刑事处罚的范围。但如果民事义务不仅包括法律义务,还包含非法律意义上的社会义务,那么上述出发点就被自我挫败了,因为对于社会义务缺乏稳定、统一的识别标准,甚至不同区域对同一领域的社会义务可能有不同看法。所以,基于对民事犯立场的恰当理解,民事义务的范围应当仅限于法律义务,而不包含单纯的社会义务。三、民事犯立场之初步反思在澄清了民事犯立场的内涵之后,本部分试图考察当下对民事犯立场的两种典型辩护思路,对民事犯立场展开初步反思。总体而言,目前对民事犯立场的两种典型辩护思路均存在缺陷。时延安教授的论证可被称为“法治论证”,因为其诉诸的理由是保证法律判断的客观性和明确性。具体而言有三点。第一,刑法没有确定权利义务的功能,最多只是不完整的行为规范;第二,从民法中推导义务来源更具有明确性和法律依据;第三,民法已经能够提供充分的规范供给,不需要刑法来填补漏洞。这三点都值得商榷。首先,刑法分则规范本身有很强的行为指引属性。虽然刑法规范往往并不直接表述为“禁止xx行为”,而是表述为“实施xx,处以xx刑罚”,但这并不意味着刑法只是裁判规范而非行为规范。刑罚本身就带有权威性谴责意义,预设了被惩罚的行为违反了重要义务。将行为与刑罚关联,恰恰是为了突出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和刑法禁令的严肃性,将其与一般的法律禁令区别开来。刑法提供指引的方式也不仅仅是通过刑罚来间接指引,相反刑法规范相比行政禁令而言具有更强的沟通属性,往往表达了国家的否定立场。与刑法相比,民法的行为指引属性反而存在争议。民法以任意性规范为主,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是否排除适用。即使是关涉民事权利,当事人往往也可以通过约定来变通,这就与刑法显著不同,说明了刑法的指引能力实际上比民法更强。其次,从民法中推导义务来源和义务内容,未必具有更强的明确性,也未必能提供充分的规范供给。这是因为民法侧重于规定权利,主要从权利人角度规定权利行使的方式,但并没有对相对人的义务予以充分类型化。而刑法在义务类型化方面则更加细致。例如,对于民法上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内容,民法典集中规定于第1002条至第1011条,在义务类型化方面主要是针对人体基因、器官捐献和医疗实验等新兴情形做了规定。与之相比,《刑法》第二编第四章关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的规定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在义务类型化层面要明确、完善得多。而且,在民法和刑法义务类型化都不充分的情形中,行为的定性只能基于刑法理论成果才能得以确定,无法直接依赖民法理论成果得出。例如,民法和刑法领域的结果归责应当采取怎样的理论立场、是否应当一致,本身就存在争议,民法上可归责的结果在刑法上未必可归责。既然刑事义务的类型化很多时候依赖于特定的构成要件理论,而这些构成要件理论未必能直接照搬民法,所以“民法规定更加明确、能够提供充分的规范供给”这样的说法就是错误的。另一个被许多学者用以支持民事犯立场的论证是“功能论证”。功能论证认为,刑法并没有自身独立的调整对象,其功能就是保障前置法秩序,是一种秩序稳定机制。因此刑法本质上并没有专属自身的行为规范,而是针对前置违法行为的制裁规范汇总,刑事义务必然来源于民事或行政义务。根据这种看法,虽然侵犯个体法益的犯罪通常并没有明确规定以违反民法为前提,但仍然预设了一个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违反民法”。功能论证会面临一个质疑:为什么说刑法的唯一或首要功能就是保障前置法秩序?功能论证的支持者不能仅仅是陈述自身立场,还必须给出进一步的辩护。功能论证的支持者往往会从国家正当价值的角度来进一步展开辩护,笔者称之为价值性辩护。价值性辩护认为,现代国家是平等自由人的联合体,国家的首要目的是维持公民的自由合作体系,而刑罚强制只有以维护自由为目标才能被正当化。这是典型的自由主义国家观下的刑法立场。但上述自由主义刑法立场并不是唯一可接受的方案,当代还存在另一种强有力的竞争方案——法律道德主义。法律道德主义认为,惩罚的正当根据不仅仅在于保护自由,也在于谴责严重的道德过错行为。当然,不是所有道德过错行为都值得通过刑罚施加谴责,只有一部分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具备高度严肃性的公共道德过错(Public Wrongs)才值得通过刑罚谴责。基于法律道德主义的观点,刑法不仅仅是前置法秩序的保障法,还有着自身独立的调整对象——公共道德过错行为,也有学者称之为公民不法。民事犯立场的支持者可能反驳称,即使法治论证和功能论证并不充分,民事犯立场有一个更重要的优势难以被驳倒:民事犯立场符合我国当下刑事立法的现状。我国刑事立法往往呈现出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内容的全面性,刑法内容既涉及平等主体间关系,也涉及公私主体的互动,而且任何一种犯罪行为总是存在对应的其他部门法义务违反行为;二是犯罪的定量特征,即犯罪与其他部门法义务违反行为的差异往往体现在包含了特定严重情节或后果。这两个特征似乎指向了犯罪本质上是严重的前置法义务违反行为,犯罪与其他违法行为的区别在“量”而不在“质”。这样来看,民事犯立场的成立似乎顺理成章。因此,要更加深入地反思民事犯立场,必须指出这种立场无法解释刑事制度的某些基本而重要的特征。四、新的起点:刑事程序的公共性(一)刑事程序公共性的内涵之所以民事犯立场是错误的,是因为这种看法无法解释刑事程序不同于民事程序的一系列特征,这些特征可概称为刑事程序的公共性。当下讨论的不足之处很大程度上正在于没有将刑事制度的实体面向和程序面向统一看待。而在英美学界,以安东尼·达夫为代表的刑法学者主张从刑事程序的公共性面向切入理解犯罪本质,产生了丰富的成果。下文将首先解释什么是刑事程序的公共性,然后解释为什么这一面向对于理解犯罪的实体意义是重要的。接着将论述为什么民事犯立场无法解释刑事程序的公共性,进而给出关于自然犯本质的新看法。刑事程序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一系列环节,本文重点关注的是立案、起诉和审判环节,因为聚焦这三个环节能够突出体现民刑程序的差异。所谓刑事程序的公共性,是指国家意志而非私人意志主导刑事追诉的启动和推进。刑事程序的公共性至少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除了《刑事诉讼法》第210条规定的自诉案件外,国家机关对于启动刑事追诉享有排他性的权利。在民事侵权诉讼中,作为原告的被害人享有提起诉讼的权利,而刑事程序的启动由则国家机关而非被害人控制。第二,刑事追诉不仅是国家机关的排他性权利,而且是其职责义务。在我国,除了《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等条文所载的法定或酌定情形外,国家机关原则上并无选择是否启动刑事追诉的处分权。启动并执行刑事追诉是国家机关的公共责任。第三,在公诉案件中,国家并不是以解决私人纠纷的辅助者、监督者和执行者身份参与,而是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当事方独立参与。这并不是说被害人在刑事程序中没有地位,而是指公诉人并不受到被害人利益和意愿直接约束,公诉人代表国家,有自己的独立立场。即使是在当事人和解的特别程序中,被害人的意志也不能直接决定刑事程序的终止,仅仅产生“可以不起诉”“可以从宽处罚”的法律效力。一旦将刑事程序的公共性特征引入视野,民事犯立场似乎就出现了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如果侵犯个体法益的犯罪本质上违反的是民事义务,那么为什么被害人本人不享有刑事追诉的控制权,为什么国家有资格以独立的当事人身份参与诉讼?根据民法原理,除了少数不真正义务外,民事义务总是与特定当事人的请求权对应。如果侵犯个体法益的犯罪侵犯的是民事义务,就意味着公诉人提起诉讼的权利基础是被害人的请求权,这将产生两个推论:第一,在侵犯个体法益的犯罪中,公诉人的诉讼权利来源于被害人,是代表被害人行使权利;第二,被害人应当享有控制诉讼进程的处分权。然而这两个推论与刑事程序的公共性特征不符,由此可以反证民事犯立场是错误的。(二)民事犯立场对程序公共性的可能解释民事犯立场的支持者可能尝试在其理论框架内解释刑事程序的公共性,从而反驳本文的质疑。一种反驳认为,刑事程序的公共性特征可以基于一系列工具性的理由被合理解释,不需要诉诸实体刑法原理。比如,之所以国家垄断刑事追诉的权利,削弱被害人意志的影响,可能有以下理由。一是由被害人自己行使惩罚权可能导致不公正情形发生,损害被告正当利益、浪费国家资源,或是被害人自身缺乏相应的侦查能力和资源,无法实现问责目的,因此惩罚权要由国家经正式程序垄断行使。二是被害人自己可能出于各种理由(如成本收益权衡)放弃刑事追诉,从而使正义无法实现。但这两个理由都值得商榷。第一个理由只能支持禁止私刑、并由国家投入资源提供正式的侦查、审判和执行程序,并无法支持剥夺被害人关于是否追诉的处分权。第二个理由错在如果刑事追诉的基础的确是被害人权利,那么由他自愿选择是否追诉本身就是正义的要求,强行剥夺其权利才违背了正义。另一种反驳则指出,在我国实在法语境下,自然犯往往同时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这本身就证明了自然犯具有民事不法性。这一反驳成立与否的关键在于,如何理解一个行为可能同时产生民事和刑事双重责任。一个构成自然犯的行为可能同时具有民事不法性,因为一个行为可能同时违反多个不同类型的义务,接受不同类型的评价,承担不同类型的责任即“双义务—双责任”。而民事犯立场认为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是违反单一义务、基于单一评价而产生的双重责任,自然犯和民事不法本质上是基于同一义务做出的法律评价即“单义务—双责任”。“单义务—双责任”观点认为,违反民事义务可能产生两种不同的法律责任,分别是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对应了赔偿和惩罚两种不同的法律后果。前者可以由被害人自由处分,后者被害人无权自由处分。但这就要解释如何理解受罚责任的性质,为什么违反民事义务会产生这种独特的受罚责任,且这种责任的追究不受被害人的控制。第一种辩护思路是,民事责任重点针对不法行为产生的损害后果,而刑事责任重点针对不法行为本身。但这仍然无法解释为什么这两类责任一类可以由被害人自由处分,另一类则限制被害人的意志参与。即使需要对民事不法行为本身做出一个额外回应,这也可以通过在民法中增加惩罚性赔偿实现,不必然需要施加刑事责任。对“单义务—双责任”观点的第二种辩护思路是,自然犯的处罚根据是“违反民事义务+x”。这是一种混合立场,试图通过填充这里的x来解释刑事程序的公共性。比如,可能有学者引入社会危害性概念来进行解释。根据这种观点,虽然自然犯所关联的刑事义务本质上就是民事义务,但只有产生了社会危害性,才能上升到刑法层面进行回应。之所以被害人没有决定是否追诉的权利,是因为当民事义务违反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时,此时利益攸关方不仅仅包含特定的被害人,还包含不特定的公众,此时交由被害人决定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即使不考虑社会危害性概念本身的问题,引入社会危害性来解释刑事程序的公共性也是失败的。第一,民事义务违反行为存在社会危害性不是启动刑事追诉的充分条件。例如,大型支柱型企业的破产可能会引发众多民事诉讼,并可能动摇地方社会稳定,具有社会危害性,但这显然不意味着对企业破产本身就应当启动刑事追诉。类似的,公交公司的罢工也可能引发秩序混乱,这也不意味着对罢工行为应当启动刑事追诉。第二,社会危害性甚至也不是启动刑事追诉的必要条件。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等传统上被视作自然犯的犯罪行为而言,其行为本身的恶劣属性和对被害人造成的损害后果就足以要求启动刑事追诉,不需要进一步论证这些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与“单义务—双责任”观点不同,后文将论证的是一种“双义务—双责任”观点。之所以一个行为会同时产生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是因为该行为违反了两个独立的义务,一个是个体之间的民事义务,一个是公民对国家负有的公民义务。(三)对民事犯立场的正面反驳上一节仅仅试图论证民事犯立场对程序公共性的解释并不成功,但并未正面论证民事犯立场与程序公共性不能兼容。本节试图论证民事犯立场是错误的,因为该立场所蕴含的来源依赖命题不仅无法解释程序公共性,而且与程序公共性存在冲突。如果自然犯违反的是民事义务,那么通常情形中就只有民事权利人才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追诉,否则将导致不正义,该论证可简称为“追诉资格反驳”。理由在于,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本质上反映了民事责任的独特关系性结构,而这种独特结构源自民事义务的指向性特征。民事义务是一种针对权利主体的指向性义务,反映了公民之间的平等关系。违反民事义务的本质就是试图否认这种平等关系,其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同样具有关系性,例如在侵权领域呈现为“A(加害人)基于行为x所产生的损害对B(被害人)承担责任”的结构。这一关系性结构内在要求由被侵害的权利人掌握是否追究责任的处分权,并排斥国家机关作为独立当事方参与其中,因为只有权利人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要求加害人对其遭受的损害承担责任。如果由国家或其他主体以自己的名义任意取代权利人追究加害人的责任,这对于加害人和被侵害的权利人都是不正义的。对于加害人而言是不正义的,因为他并没有义务对权利人之外的主体负责,他的答责义务是其初始民事义务的延伸,仅仅指向权利人本人。之所以对权利人而言也是不正义的,是因为由国家取代权利人直接以国家名义问责侵入了权利人的自治空间,并否认了权利人的独立主体地位。所以,违反民事义务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在程序上必定排斥公共性特征,来源依赖命题与程序公共性不能同时并存,自然犯所关联的刑事义务必定不是民事义务。上述观点可能面临一种反驳:民事诉权的配置和行使方式并不必然反映平等主体之间的道德关系,而更多取决于政策性的考量(例如怎样实现最佳后果)。因此,从根本角度来看并不天然存在所谓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划分,一类案件应当由谁来提起诉讼、是否有处分权,取决于立法者认为怎样的制度安排能够实现其期望达成的最佳效果。这一观点在描述层面和价值层面都值得商榷。就描述层面而言,第一,民事侵权诉讼和刑事诉讼并不是非此即彼的排斥关系,而是可以同时进行,这反映了二者的功能定位是不同的。第二,关系性本身就是我国民事侵权责任的基本特征,这里的关系性是指“谁来问责”和“谁来负责”并不是两个独立考虑的问题,而是存在内在关联的,权利义务互为镜像关系。大多数法律人(不管是立法者还是法官)也都并不认为诉权和责任的配置是纯粹的政策性问题,政策性考量仅仅在少数复杂情形中发挥作用,而且基于政策性考量制定的侵权责任规定也会遭受更多的质疑。例如《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高空抛物造成的损害“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一条明显体现了政策性考量,但其正当性也存在更多争议。而就价值层面而言,纯粹基于政策性考量来配置诉权和责任忽略了程序设计的正义维度,而正义应当优先于效用而被考量。法律支持谁起诉、要求谁承担责任,实际上是一个利益和负担的配置过程,需要考虑正义层面的应得(Desert)要求。如果基于政策性考量而剥夺其应得的利益,或是施加其并不应得的负担,就违背了正义要求,损害了法律自身的正当性。许多学者认为,民事侵权责任的关系性结构本质上是矫正正义的内在要求,这一要求必须得到优先尊重。综上,民事犯立场不仅无法解释程序公共性特征,并且其来源依赖命题与程序公共性特征相冲突,因此是错误的。面对这一困境,另一些学者试图放弃来源依赖命题、保留内容依赖命题,从而走向了准民事犯立场。五、准民事犯立场之反思准民事犯立场一方面承认自然犯所关联的刑事义务是一种不同于民事义务的公共义务,但同时认为这一刑事义务的内容受到民事义务约束。这是因为特定民事义务的内容存在于刑事义务的内容之中,这一刑事义务的内容就是“不得以特定方式违反民事义务”。假设存在一个不得实施行为x的民事义务,而某人实施了行为x。此时他可能同时违反了两个义务,即“不得实施行为x”的民事义务和“不得以特定方式违反民事义务”的刑事义务,前者是民事责任的基础,后者是刑事责任的基础,需要额外的刑事回应。准民事犯立场在当代刑法哲学领域很有影响力,因为其承认了自然犯与民事侵权行为之间的紧密关联,也试图解释刑事程序的公共性特征。准民事犯立场的两个重要的版本分别源自当代康德与黑格尔研究,下文分别称之为法治版本和权利版本。总体而言,准民事犯立场也是失败的,因为如果对公共义务的违反以违反民事义务为形式,那么对公共义务的确证也能够以执行民事救济为形式,在此之外再施加额外回应是冗余的。该论证可简称为“冗余回应反驳”。(一)准民事犯立场的法治版本准民事犯立场的法治版本认为,犯罪的本质在于违反尊重法律权威的公共义务。不论是自然犯还是行政犯,本质上都是违反了法律权威所颁布的行为规范,试图使行为人自身的意志凌驾于法律权威之上。自然犯相对于行政犯的特殊之处在于通过违反民事法律规范进而否定法律权威,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被视作民事犯。之所以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可能同时触发刑事责任,正是因为该行为同时构成对法律权威的否定,需要由国家代表全体国民进行问责,由此就解释了犯罪的公共性特征。也就是说,一个行为可能同时违反两个义务,因此触发民事和刑事双重问责程序。由于自然犯所关联的公共义务的内容取决于特定民法规范的内容,所以犯罪认定仍然受到民法内容的约束。准民事犯立场的法治版本是失败的。第一,法治版本对自然犯本质的界定错置了重点,扭曲了人们对于自然犯之可罚性的一般理解。例如,当人们谈及为何杀人和强奸行为应当被规定为犯罪接受刑罚时,最为直接的回答显然是杀人和强奸行为分别严重侵害了个人的生命与性自主,而不是这些行为挑战了法律权威。当然,杀人和强奸确实挑战了法律权威,但这不是将其规定为犯罪施加刑罚的最核心理由。以挑战法律权威作为惩罚杀人和强奸行为的根据,反而削弱了这些行为的恶性。第二,更重要的是,以挑战法律权威作为犯罪的本质仍然无法解释为什么民事救济不足以确证法律权威,需要额外以刑罚方式来予以回应。既然行为人是以违反民事义务的方式挑战了法律权威,那么国家似乎也可以通过执行民事救济的方式来重新确证法律权威,不需要额外的回应。法治版本的支持者可能回应称,法律权威的有效性不仅仅依赖于事后确证,也依赖于事前能够有效指引行动,这需要施加一个稳定的威慑性守法动机。民事救济虽然能够事后确证法律权威,却无法为潜在的违法者提供稳定的威慑性守法动机,因此才需要刑罚来补足威慑。这一观点似乎可以解释程序公共性:之所以要限制权利人的参与,正是为了尽可能保证刑罚的确定性,从而提供稳定的威慑。但是这一解释是有缺陷的。要解释程序公共性,不仅要从原告角度解释为什么限制权利人的参与,还需要从被告角度解释为什么被告有义务进入这样一种公共问责机制接受来自国家的追诉和刑罚。刑罚威慑有助于强化法律权威的行动指引能力,并不能直接推出罪犯有义务接受刑罚。如果罪犯没有义务接受刑罚,那么刑罚就是将公民用作实现自身目的的工具,缺乏正当性。具体而言,行为人违反“尊重法律权威”的第一性公共义务后,会产生一个“恢复法律权威”的第二性公共义务,该义务要求行为人将事态尽可能恢复到其行为实施之前的情形,也就是说,行为人以怎样的方式破坏了法律权威,就以怎样的方式恢复。所以,如果行为人是以违反民事义务的方式破坏了法律权威,就应当以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来恢复法律权威。在此之外为行为人施加额外的刑罚负担是不公正的。简言之,罪犯的受罚义务无法从尊重法律权威的公共义务中推出,准民事犯立场的法治版本是失败的。(二)准民事犯立场的权利版本准民事犯立场还存在另外一种权利版本。这一版本认为,自然犯的可罚性并不在于违反民事义务,也不在于挑战法律权威,而在于通过侵犯具体权利进而否定了一般性的权利理念。也就是说,自然犯所关联的刑事义务并不是具体的民事义务,而是“尊重权利”这样一项一般性的公共义务。不过,由于对这一公共义务的违反需要以违反具体民事义务的方式来实现,所以民事义务的内容仍然会对自然犯的认定构成约束。准民事犯立场的权利版本相较于法治版本有一个优势:对自然犯本质的解释更符合一般人的道德直觉。正如前文所说,人们通常都认为,杀人行为之所以可罚,并不在于违反了法律权威所颁布的规范,而在于规范的实质内容。从权利而非规范的角度理解自然犯,显然更符合这一道德直觉。虽然权利版本相较于法治版本有显著优势,但仍然面临与法治版本同样的难题:既然行为人是通过违反民事义务的方式否定了权利理念,那么似乎也可以通过民事救济的方式来确证权利理念,不需要诉诸刑事诉讼与刑罚。权利版本支持者对这一质疑的回应是,民事救济仅仅恢复了既有的权利,恢复了权利人和侵权行为人之间的平等地位,但并没有对侵权行为否定权利理念的维度予以有效回应。这是因为要对行为人的否定性宣称进行再否定,必须揭示其否定性宣称的自我矛盾。这种自我矛盾体现在当行为人否定了权利的道德约束力时,他也就否定了其自身受到权利保护。要揭示这种自我矛盾,就必须对其施加额外的惩罚,将其置于相较于初始状态更加不利的境地。这一回应也是失败的。从规范层面看,行为人否定权利的理念并不意味着权利丧失了道德约束力,因为道德约束力的有无并不取决于现实中人们是否遵守,不需要确证。从实效层面看,既然行为人的否定性宣称是错误的,国家就不应当实现这一宣称,否则不仅没有捍卫权利的理念,反而支持了行为人的错误宣称。真正捍卫权利理念的方式是仍然承认他与其他人一样都是权利主体,受到权利的保护。所以从“揭示行为人否定性宣称的自我矛盾”来为权利版本辩护的思路也是失败的。综上,准民事犯立场的法治版本和权利版本都失败了。准民事犯立场从根本上难以成功。这是因为准民事犯立场虽然承认自然犯所关联的刑事义务本身是一个独立于民事义务的公共义务,但对该公共义务的违反必然以违反民事义务为表现形式,一个行为具有双重意义,违反双重义务。如果罪犯的行为必然同时具有违反民事义务和公共义务的双重意义,那么民事救济同样能够同时具有救济权利人个人和确证公共义务的双重意义。既然民事救济本身能够具备公共确证的意义,那么再在民事救济之外独立施加一个公共回应就是多余的。简言之,如果对公共义务的违反以违反民事义务为形式,那么对公共义务的确证也能够以执行民事救济为形式,再施加额外回应是冗余的。六、公民不法立场之提倡(一)公民不法立场的内涵下文试图为刑事义务的性质和内容给出一个新的解释来说明自然犯的基本特征及其与民事侵权的关系。这个解释要满足三个要求。第一,要正视自然犯与民事侵权在内容上的高度重合性。这体现在大多数自然犯都同时构成民事侵权。第二,同时也要正视在许多情形下,刑事不法判断与民事侵权判断是分离的。这既体现在民事侵权未必构成自然犯,也体现在自然犯未必构成民事侵权。例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盗窃毒品等违禁品也可能构成盗窃罪。此时毒品占有者的合法权利并没有被侵犯,但盗窃行为仍然构成犯罪。民事犯立场的支持者可能将这类规定视作应当修改的错误,但本文试图说明其合理性。第三,最重要的是要说明刑事程序的公共性。也就是说,要说明为什么对于自然犯,除了民事救济之外,还需要额外的刑事追诉,并且刑事追诉中限制被害人的参与,由国家作为独立的诉讼主体行使追诉权。安东尼·达夫所提倡的公民不法立场总体而言是正确的。自然犯所关联的刑事义务的本质并不是民事义务,而是公民义务。公民义务的内容不是要求履行民事义务,而是要求尊重国家的基本公共价值。此处有两点需要说明。第一,公民义务与民事义务预设了不同的社会关系,民事义务是平等私主体之间相互负担的义务,而公民义务是公民个人对代表全体公民同胞的国家所负担的义务。这就足以解释刑事程序的公共性。之所以在民事救济之外需要独立的刑事追诉,就是因为民事救济追究的是私主体向另一私主体所负担的责任,而刑事追诉所追究的是公民对国家所负担的责任。第二,公民义务的内容与民事义务的内容没有必然关联,而是要求尊重特定的基本公共价值。盗窃罪的可罚性并不在于侵犯民事意义上的财产权,而在于侵犯了作为公共价值的财产价值。盗窃违禁品的行为并没有侵犯占有人的财产权,但仍然体现了对于财产价值的不尊重,因此具有可罚性。简言之,自然犯所关联的刑事义务在来源与内容上都独立于民事义务,二者在内容上只存在偶然的重合关系。上述观点可以通过将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对比来进一步理解。在民事活动中,如果A基于自身过错损害了B的人身或财产权利,那么这一侵权行为就在A和B之间产生了一种特殊的关系,这种关系在教义学上称为侵权行为之债。民事责任呈现出“A(加害人)基于行为x所产生的损害y对B(被害人)承担责任”的关系性结构。与民事责任类似,刑事责任也呈现出独特的关系性结构:“A(罪犯)基于有责的不法x对国家承担责任”。刑事责任也是一种特殊的债。区别在于,这份债的来源不是违反民事义务,而是公民义务;偿还的对象不是其他平等个体,而是国家,偿还的方式就是接受刑事追诉和刑罚。罪犯所负的义务具有指向性,其指向的不是特定个人,而是国家,因此国家才能够以自己的名义来惩罚罪犯。如果说民事义务预设了平等私主体之间的横向关系,那么刑事义务背后的公民义务则预设了国家与公民之间的纵向关系。因此,刑事不法也可以被称为公民不法,将自然犯视作公民不法的立场可以被称为公民不法立场。公民不法立场相较于民事犯立场有两个优势。第一,公民不法立场更切合刑事制度的基本特征,捋顺了自然犯和民事侵权之间的关系。这体现在解释了自然犯和民事侵权的高度重合性和个别情形的分离,同时解释了刑事诉讼的公共性,上文已经重点论述。第二,公民不法立场比民事犯立场更切合正义价值。在对刑事制度的正义性考察中,既往的研究更多聚焦于罪犯所受到的不利负担(剥夺自由、财产、生命)本身是否正义,而未将刑罚与刑事诉讼一体化看待。而一旦将刑事诉讼和刑罚结合起来视作一个统一的公共问责和谴责机制,那么与正义相关的问题就不仅仅是“罪犯应得何种对待”,还包括“谁有资格问责”或“罪犯对谁负责”。如果某一主体没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要求另一主体对自己负责,却强行要求其负责,那么这对于被问责的主体就是不正义的。公民不法立场能够证成由国家以自己的名义通过刑事制度进行问责的正义性。由于自然犯关联的不是对平等公民所负的民事义务,而是对国家所负的公民义务,所以国家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向罪犯问责并限制被害人的参与。由于公民义务的内容所直接关心的也并不是民事义务是否被违反,而是国家的公共价值是否得到尊重,因此独立于民事救济之外的刑事追诉和刑罚就是必要的。(二)公民不法立场的实践意义虽然部门法哲学层面的自然犯性质问题不直接指导法律实践,但是任何关于犯罪概念的哲学立场总是会产生衍生性的实践影响。而且,实践意义层面的比较也能够凸显公民不法立场与民事犯立场的实质差异。由于公民不法立场并不认为存在前置民事义务是刑事立法的条件和根据,因此就会产生新的问题,例如如何确定公共价值和公民义务的内涵进而划定刑法边界,以及公民义务如何体现在刑事不法判断的步骤之中。1.公共价值的内涵与判准要说明民事权利与公共价值的区别与联系,需要引入个体利益这一概念作为中介。所谓个体利益,就是有益于每个人实现幸福生活(Well-Being)、为人们所自然追求的各种事态。为了追求各自的个体利益,人们参与社会交往、合作,形成一系列社会规范,这就是民法的雏形。个体利益是民事权利的基础,但利益损害并不等同于权利侵犯。只有在违反特定民事义务的前提下,损害利益才构成侵犯权利。例如正常的商业竞争、正当防卫都可能损害他人的利益,但并没有侵犯他人权利。在只有民事规范的初级社会里,人与人之间是纯粹的私主体交往关系,不需要公民同胞的观念。但这样的初级社会存在一系列缺陷,例如缺乏制度性支持、强制力保障以及遵守规范的稳定动机等等。因此人们就可能进入另一种联合方式——政治共同体。在政治共同体中,人们不仅仅关注各自现实的利益,而是将这些利益抽象化视作公共价值共同承认和保护。人们关心的不再是“我的生命利益和生命权利”,而是生命价值本身。作为公共价值的生命不是指具体某个人的生命利益,而是一种受到共同认可的价值观念。严格来说,作为抽象观念的公共价值本身并不会被损害,只会被尊重或否定,人们可以通过违反公民义务的方式侵犯或否定公共价值。由此可知,个体利益、民事权利与公共价值(即教义学所说的刑法法益)具有不同的意义。由于民事权利和与个体相关的公共价值最终都奠基于个体利益,所以侵犯民事权利的行为往往会同时侵犯公共价值。但二者并不必然重合。有时一个行为虽然侵犯民事权利,但并没有侵犯公共价值,相反展现了对公共价值的尊重,例如正当的紧急避险行为。有时一个行为损害了特定个体的利益,但并未侵犯民事权利,却可能侵犯公共价值。例如盗窃某些不受民法保护的违禁品,损害了占有人自由支配这些违禁品的利益,同时没有侵犯他人民事权利,但构成对一般性的财产价值的否定。理由在于,财产价值背后是对个体自治理念的尊重,而盗窃行为本身就是对个体自治理念的否定,所以盗窃行为即使没有侵犯民事权利,仍然可能构成对财产这一类公共价值的侵犯。2.公民不法的内涵与判准并不是公民所负担的一切法律义务都是公民义务。公民义务是指公民为维护政治共同体存续所必须承担的尊重和维护公共价值的基本义务。公民不法则是指严重侵犯公共价值、需要以政治共同体整体名义施以刑罚责难的公民义务违反行为。虽然以上表述仍然较为抽象,但已经为犯罪化施加了两个进一步的限制。第一个限制是“行为意义限制”。一个行为是否应被犯罪化,不仅要考虑其是否涉及公共价值,还要考虑该行为是否具有不尊重乃至否定公共价值的社会意义。第二个限制是“严重性限制”。不是任何轻微的不尊重行为都构成公民不法,只有严重到需要以整个共同体名义施以刑罚责难的义务违反行为才构成公民不法。这里的严重性虽然难以量化表述,但可以通过一个反事实测试检验:如果特定行为不被国家禁止和公共问责,是否会动摇守法公民对于国家的合理信赖。一种可能的担忧是,公民不法立场过于强调刑法的政治性,削弱了刑法的规范性。由于公民不法与政治共同体的目的与存续密切相关,在这个意义上刑法是政治性的。但这种政治性并不会否定刑法的规范性,相反有助于约束刑法的扩张。理由在于,一方面,法治自身就是重要的公共价值,因此刑法的政治性内在要求贯彻法治价值。另一方面,强调刑法的政治性,更加凸显了刑法的独特性和犯罪化的严肃性,这警示立法者要意识到将特定行为犯罪化的严肃政治意义,不能轻易动用犯罪化手段来进行社会规制。既有观点大多是基于刑罚手段的严酷性来约束犯罪化的范围,笔者则认为刑法的独特之处不仅仅在于刑罚的严酷性,也在于犯罪的独特政治意义,这就对犯罪化施加了更多限制。即使未来刑罚普遍轻缓化了,但由于犯罪本身具有的政治意义,犯罪化立法仍然应当高度慎重。公民不法立场不仅不会轻易扩大犯罪圈,反而会主张进一步严格约束刑法的扩张。综上,基于公民不法立场的刑法观会是一种有限的刑法观。这一立场不支持轻易将刑法用作社会规制的手段,相反主张刑法只能规制需要以政治共同体名义予以回应的公民不法。这不仅仅是因为刑罚的严酷性,也是因为犯罪化本身具有的严肃政治意义。3.公民不法立场下的司法判断就司法中的刑事不法判断而言,公民不法立场在构成要件符合性阶层及违法性阶层都与民事犯立场存在不同。在构成要件符合性判断层面,刑法概念并不受到相关民法概念的绝对限制,民法不保护的利益也未必不受到刑法保护。例如重婚罪中的第二次婚姻是否需要是民法意义上的法定婚姻,虐待罪中的“家庭成员”是否需要为民法承认的类型,在公民不法立场看来都不能一概而论,而需要结合各罪名所保护的公共价值具体论证。民事犯立场在解释这些罪名的问题上存在困难,只能选择扩大民事义务的概念将社会义务囊括进去,但这就大大损害了民事犯立场的明确性和内在一致性。在违法性阶层,公民不法立场并不将“不违反民事义务”作为绝对的正当化事由,因为不违反民事义务不意味着必然不违反相应的公民义务。例如前文提及的盗窃违禁品行为,并不违反民事义务,因为原占有人无权主张自己享有合法权利,但此时仍然可能成立盗窃罪。需要说明的是,支持公民不法立场也并不意味着刑法判断与民法必然不一致。一方面,对于带有模糊性的、需要法律决断的事项,如果民法已经做出判断,除非刑法有额外的正当理由,否则基于一致性的考量应当尊重民法判断。例如刑法中对出生和死亡时间的界定通常与民法一致,但这不是因为民法约束刑法,而是因为时间界定标准具有一定模糊地带需要法律做出统一决断,刑法在这个问题上并没有额外的理由对生命做出不同理解。另一方面,民事义务与刑事义务所保护的对象可能在具体情形中重合。例如刑法中对侮辱、诽谤的理解与民法一致,也并不是因为民法约束刑法,而是在这一议题上民事权利与公共价值恰好在内容上有所重合。总之,在公民不法立场看来,民法内容并不在一般意义上约束刑事不法的判断,民法内容与刑法内容如何相互影响需要结合具体罪名逐一判断。结 语民事义务和刑事义务如何相互影响是民刑关系研究的难题之一。民事犯立场试图将刑事义务置于民事义务的约束之下,从而保证刑法的明确性和谦抑性。但这既为民法施加了过高的明确性期待,也忽视了民刑制度目的上的重要差异。自然犯所关联的刑事义务并不来源于民事义务,而是一种独特的公民义务。公民义务的内容也不必然受制于民法规定,而是需要根据罪名逐一实质判断。因此,自然犯不是民事犯,而是公民不法。公民不法立场相对于民事犯立场的优势在于,将刑事制度的实体面向和程序面向一体化看待,从刑事程序的公共性出发理解自然犯的本质。与此同时,公民不法立场不会鼓励犯罪圈的任意扩张,相反更加强调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性质差异。只有严重侵犯公共价值、需要以政治共同体整体名义施以刑罚责难的公民义务违反行为才有资格被纳入犯罪圈。公民不法关乎公民身份,进而关乎对政治共同体的理解。如何进一步明确公民不法的实质范围,需要刑法学、宪法学乃至政治哲学的通力合作。

刘洪涛:世界文学史写作的新范式及其相关理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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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Monday, 07 October 2024 23:37:36 +0800

摘要:世界文学史写作起源于19世纪30年代的德国,发展至20世纪末,皆以西方文学为中心。而加速发展的全球化进程和世界文学格局的深刻变化,推动国际学术界世界文学史的写作范式在21世纪发生了巨变。对《剑桥世界文学史》《文学:世界史》《文学史:走向全球视野》这三种新世界文学史著作的研究表明,西方中心主义受到强烈质疑,经典名著不再构成其基本材料和载体,民族国家本位被打破,区域整合与跨区域文学交流、多系统与多中心、文学观念和文类的跨文化比较,成为跨文化的世界文学史写作新范式。关键词/:世界文学史 ; 西方中心主义 ; 《剑桥世界文学史》 ; 《文学:世界史》 ; 《文学史:走向全球视野》 世界文学史写作是一项持续了近两个世纪的文学学术活动。它始于19世纪上半叶的德国,卡尔·罗森克兰茨(Karl Rosenkranz)的《诗的通史手册》(Handbuch einer allgemeinen Geschichteder Poesie, 1832-1833)被认为是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世界文学史(Pettersson and D’haen 43)。19世纪中后期至20世纪初,世界文学史著述在德国、法国、英国、美国不断涌现,20世纪20年代以后,进一步扩展到日本、中国、俄罗斯等国家。一些重要的著述包括德国学者西奥多·蒙特(Theodor Mundt)的《文学通史》(Allgemeine Literaturgeschichte, 1846)、约翰内斯·舍尔(Johannes Scherr)的《文学通史》(Allgemeine Geschichte der Literatur, 1851)、阿道夫·斯特恩(Adolf Stern)的《世界文学史》(Geschichte der Weltliteratur, 1888)、亚历山大·鲍姆伽特纳(Alexander Baumgartner)的《世界文学史》(Geschichte der Weltliteratur, 1897-1911),法国学者洛里哀(Frédéric Loliée)的《比较文学史》(Histoire des littératures compares des origins au xxe siècle, 1903),美国理查森(William L. Richardson)与欧文(Jesse M. Owen)合编的《世界文学导论》(Literature of the World: An Introductory Study, 1922),英国约翰·德林瓦特(John Drinkwater)的《文学大纲》(The Outline of Literature, 1923),美国约翰·玛西(John Macy)的《世界文学史话》(The Story of the World’s Literature, 1925),日本学者木村毅的《世界文学大纲》(『世界文学の輪郭』,1925)、新潮社编辑出版的《世界文学讲座》(『世界文学講座』,1930),中国学者郑振铎的《文学大纲》(1927),俄国学者柯根(П. С. Коган)的《世界文学史纲》(Очерк истории всеобщей литературы)等。20世纪后半期,欧美国家出版的世界文学史主要有俄罗斯高尔基世界文学研究所主持编撰的8卷16册《世界文学史》(История всемирной литературы,1983-1994),汉斯·赫特尔(Hans Hertel)联合丹麦、瑞典、挪威的北欧学者编撰的7卷本《世界文学史》(Verdens litteraturhistorie, 1985-1993),德国学者克劳斯·冯·西(Klaus von See)担任主编的25卷本《文学研究新手册》(Neues Handbuch der Literaturwissenschaft, 1972-2008)等。纵观20世纪末之前西方国家出产的各类世界文学史,其宗旨、架构、范围虽然在不断变化,常写常新,但就总体而言,有4个共同特点:第一,都秉承欧洲中心主义立场,所写无不是以欧洲文学,更确切地说,是以欧洲少数几个大国文学为中心的世界文学史;非西方文学只在其中占据极少份额,而且通常只出现在文学史的起始阶段。第二,民族国家构成世界文学史的基本单位,世界文学史成为民族国家展示自身文学成就的舞台;原本超出民族国家范围的思潮流派运动,通常也被纳入民族国家的范围分别叙述;在文学史的某些时期,区域划分会成为民族国家划分的补充,如中世纪欧洲文学,19世纪的北欧文学、南欧文学、中东欧文学等。第三,经典名著构成世界文学史的基本材料和载体,只有那些经过历史长河淘洗、存留下来的少数经典杰作,才有资格进入世界文学史。第四,都以一条时间线贯穿始终,这条时间线往往与欧洲历史的分期相迭合。但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随着加速发展的全球化进程、世界文学格局的剧烈变化,以及后殖民研究、世界文学理论研究、国别文学史研究等领域一系列成果的积累,西方国家出产的世界文学史开始酝酿巨变,到本世纪变成现实。欧洲中心主义,乃至西方中心主义被摒弃;经典名著、民族国家,这些曾经在世界文学史中坚若磐石、理所当然的存在,都发生了动摇;甚至文学史似乎必不可少的时间线和历史分期,也受到挑战。本文以英语学术界在新世纪出版的3部世界文学史——达姆罗什(David Damrosch)和古尼拉·林德伯格-瓦德(Gunilla Lindberg-Wada)主编的《文学:世界史》(Literature: A World History, 2022)、德比加尼·甘谷利(Debjani Ganguly)主编的《剑桥世界文学史》(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World Literature, 2021)、古尼拉·林德伯格-瓦德主编的《文学史:走向全球视野》(Literary History Towards a Global Perspective, 2006)——为研究对象,按照论题自身的逻辑顺序,依次从3部著作中抽取最有特色的部分,讨论新的世界文学史框架、内容、创新之处,以期发现其对于中国学界重构世界文学史的借鉴意义。一、从民族国家本位到区域整合与跨区域文学交流在3种世界文学史著述中,达姆罗什和林德伯格-瓦德主编的《文学:世界史》最具“史”的编年特征。它按照年代划分为四卷:第一卷从起源至公元200年,第二卷从公元200年至1500年,第三卷从1500年至1800年,第四卷从1800年至2000年。其中的“世界”,被划分为6个地理区域,依次为:东亚,南亚、东南亚和大洋洲,西亚和中亚,非洲,欧洲,美洲。四卷书分别在各自的时间跨度内,对这6个地理区域的文学及其产生的社会历史语境,依次交替进行论述。从章节目录可见,地理区域,而不是民族国家,构成了《文学:世界史》从始至终的基本单位。《文学:世界史》反对把世界文学史写成许多民族国家文学史的总和,因为民族国家的文学史属于个别的文学传统,起起落落,并非一种恒定的存在;也没有一个民族国家的文学是在与邻国完全隔离的情况下成长起来的。它也反对把世界文学史写成世界文学体系形成的历史,因为全球化开始之前的世界文学,并没有被一个紧密的全球关系网络维系在一起;即便是在当代,文学表达也不受单一的“世界体系”支配。《文学:世界史》对两者的破解之道,就是把地理区域作为基本单位,因为文学的区域发展与整合是唯一从古至今一以贯之的线索;区域内部虽然存在多样性,但这种多样性从属于区域整体的共同性,它是由区域地理、人种、语言、文化、历史的相似性及关联性所决定的。此外,以六大区域四大时段来结构世界文学史,也“为描绘各种文化的文学及其时间轨迹创造了必要的稳定性”(Pettersson and Damrosch lxxix)。六区域四时段的结构性安排,使得欧洲文学,乃至整个西方文学,不仅没有受到任何优待,还被区域板块所拆解。传统世界文学史将“欧美”并称作为论述的主干、占有绝对多数份额的情形不复存在。此外,编者为分卷所选取的时间节点也不是“欧洲时间”,而是全球各区域历史发展阶段的最大公约数;主编还为每一个区域板块在四卷书中平均分配页数;甚至在选择撰稿作者时,也充分考虑族裔和地区分布的代表性。这些都体现了编者去西方中心主义的用心。值得注意的是,《文学:世界史》六大区域的划分,大多以洲为单位,唯独亚洲被细分为东亚、南亚与东南亚、西亚与中亚三部分。如果我们仍然以“洲”来计算,亚洲的份额就占据了整个文学史近一半的篇幅。而在亚洲文学中,东亚文学更受到优待,被放在各卷卷首的位置,时间上更古老的两河流域和埃及所属的西亚、非洲文学却被放到其后。笔者曾在“重写世界文明史/世界文学史的思想与方法”一文中指出,这种章节安排和篇幅比例分配显示,这部文学史不仅是去西方中心,甚至转向了“亚洲中心”,是亚洲文学在世界文学中的地位大幅提升的表现(刘洪涛 2023:58)。而现在,笔者注意到问题的另一面,即亚洲文学有因此被割裂之嫌。众所周知,在东西方思想与学术传统中,亚洲通常是作为一个整体被建构的。亚洲是西方人眼中“东方”的主要承载者,是西方人眼中的他者。西方的东方主义思想主要是通过与亚洲的交往、对亚洲的想象而发展起来的。对于亚洲国家来说,我们也需要一个整体的亚洲概念:在冷战时代,它曾被用来凝聚反殖民、反帝国主义的第三世界力量;在后冷战时代,可以用它来承载非西方或全球南方的文化想象。总之,以往的“亚洲”,无论西方还是东方,都是将其作为一个区域共同体来加以塑造的:地理上比邻而居,历史的发展具有一致性,彼此间的文化相互影响,近代的命运相似,当代的使命也需要趋同等等(刘洪涛 2010:16),但《文学:世界史》打破了这种想象,亚洲文学不再是一个整体。同样值得关注的还有“南亚、东南亚和大洋洲”这个地理区域板块。大洋洲是五大洲之一,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中南太平洋诸岛国文学构成大洋洲文学的主体。诚然,大洋洲文学在世界文学版图上属于后来者,分量较轻,难以独立支撑一个区域板块,与其他洲合并未尝不可。编者将其与南亚、东南亚合并为一个整体加以论述,给出的理由是“地理上的相邻性”(Damrosch and Lindberg-Wada 31)。这当然是一个站得住脚的理由;除此之外,原住民的亲缘关系应该也是一个考量的重要因素。太平洋中南部区域众多岛屿的原住民,大都属于南岛语族。学界普遍认为,这个语族的先人们最先居住在中国的台湾地区及东南亚一带。在大约4、5万年前,末次冰期造成海平面下降,在东南亚与澳大利之间形成陆桥,南岛语族开始迁移到包括澳大利亚、新西兰在内的广大太平洋中南部诸多岛屿地区。这种人种和语言的关联性,把大洋洲文学与南亚、东南亚地区文学连接在一起。但如果考虑到近代以来欧洲在大洋洲的殖民历史,上述理由就会受到严重挑战,因为这彻底改变了大洋洲,尤其是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面貌;而这个地区的书面文学是从18世纪晚期的殖民地书写开始的。事实上,传统的世界文学史,无论中西,但凡涉及大洋洲文学,也都将其划入“西方文学”范畴。因此,将大洋洲文学与欧洲文学合并,似乎有更充足的理由。《文学:世界史》的编者显然意识到大洋洲与南亚、东南亚文学合并面临的地理与历史的背反,在权衡之后,遵循了在地优先原则。原因如编者所说:“因为坚持它们的殖民历史并将它们与欧洲结合起来,将会否定它们后殖民时代的现在和未来。”(Damrosch and Lindberg-Wada 31)这一新的区域文学整合,将欧洲在大洋洲的殖民历史悬置,为大洋洲文学从地缘关系中获益和在地化发展提供了广阔的想象空间。《文学:世界史》并没有将世界文学史限定在六大区域内部孤立地加以论述,对于跨区域的文学交流也十分重视。这分3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通过置于各卷书之首的导论,分别描述四个时期的社会历史背景及其文学发展的样貌。这种描绘力图跨越六大板块的区隔,概括其共同特征:如第一卷的导论“公元200年以前的世界”,第二卷“公元200年至1500年的民族、语言与文学”,第三卷“1500年至1800年的世界文学”,第四卷“1800年至2000年的世界文学”。第二种情况是在对区域文学史的论述中,往往会强调其所受域外文学的影响或对域外文学的影响。例如西奥·德汉在其撰写的“公元1500年之后的欧洲文学”部分中论及公认欧洲“领先”时期的文学时,会举例指出“没有任何一个单一的欧洲文学是独立的。在某种程度上,所有这些作品或多或少相互依存。在此过程中,我也尽可能多地保留了之前试图追溯欧洲文学与外部世界接触的内容”(德汉 20)。如在第三卷中,为了强调欧洲文学与外部世界的联系甚至依赖,他“详细描述了欧洲与奥斯曼帝国的敌对关系、对东方及远东的迷恋,以及发现之旅和随之而来的殖民事业”(21)对1500年至1800年欧洲文学的重大影响。第三种情形是,前三卷设有数量不等的专章,讨论超区域的文学比较和跨区域的文学交流。前者如第一卷,有第三章“分离的世界:比较全球时代之前的文学传统”和第六章“书写系统与文化记忆”;第二卷有第二章“东亚和欧洲的宫廷文学”、第四章“南亚和欧洲的动物故事”、第六章“中世纪文学中的亚历山大大帝”、第八章“第二个千年最初几世纪的环地中海景象——以拉蒙·柳利作品为例”、第十章“基督教与伊斯兰教神秘主义”;第三卷有第七章“文学世界中的乌托邦与反乌托邦”。这些都是以具体的案例,对各个时期超区域的文学共相和跨区域文学交流进行了论述。当然,六大区域四大时段的结构性安排也存在新的问题。众所周知,不同区域文学的发展,在时间上有先后。人类的文明最早出现在环地中海的西亚、北非地区,随后在南亚、东亚涌现,由此诞生了四大文明体——埃及、美索不达米亚、印度和中国,人类的文学也最早在这些文明体中产生。而非洲、美洲、大洋洲文学属于后来者,其书面文学的历史基本上在18世纪才开始。但《文学:世界史》的编者把六大区域的文学都安排在4个时段依次叙述,如此一来,原本在时段上的缺席和差距被人为“填补”和“拉齐”,制造出“齐头并进”的假象,而事实上,只有章节之名,并无内容之实。如1-3卷中的大洋洲文学、非洲文学、美洲文学部分,除了对地理、人种、语言、迁徙活动有简略介绍外,能够称得上“文学”(基本上也是口传文学)的内容,则少之又少。这种名不副实,除了说明编者“政治正确”,很难做其他解释。再就是以区域板块作为世界文学史的基本单位,使得一些因地缘政治或文化因素导致边界变化或模糊的情况,难以被有效处理或被忽视。例如中东欧和中亚地区的斯拉夫文学,不仅所占份额极少,也没有作为一个整体加以呈现,而是被切割得支离破碎,仅在第二卷以一小节寥寥数页的篇幅介绍了其起源与早期的形态。19世纪俄罗斯文学的黄金时代未有专节论述。苏联中亚、西亚地区的塔吉克文学、奥塞梯文学等,则在第三、四卷被划入“西亚和中亚”板块,归到“波斯文学”和“欧亚突厥文学”名下,完整的俄罗斯文学不复存在。二、 从欧洲中心到多系统与多中心德比加尼·甘谷利主编的《剑桥世界文学史》共分两卷,它没有采取传统的文学通史都有的单一时间线与历史分期,而是由一篇导论、9个专题组成。导论由主编甘谷利执笔,介绍了编写该文学史的基本思路、方法及其形成的历史和现实语境。9个专题依次是:文学谱系,思考世界,跨区域世界,地图转换,世界文学与翻译,诗学、文类、跨媒介,范围、多边系统、经典,阅读与流通模式,世界与星球。这9个专题共有47章,由47位学者分别撰写,其中前4个专题26章归入第一卷,后5个专题21章归入第二卷。如此框架结构与专题安排,反映了编者对世界文学史的全新理解:《剑桥世界文学史》基于这样的设想:世界文学不是世界所有文学的总和,也不是一套在全球取得成功的文学经典选集。它强调对文学作品流通逻辑的研究,这种逻辑是从多样文学文化和文本技巧中提取出来的。本书并不排斥将民族国家作为分析的立足点,同时也提供一种新的文学绘图见解——半球、海洋、跨区域、群岛、多语地——以更好地反映文学生产的多标量(multi-scalar)和空间分散(spatially dispersed)的本质。它们质疑现存的历史、方法和地图限制,展示了人文学科和文学在应对世界级环境和人道主义灾难问题上的努力。(Ganguly)这段文字写在第一卷卷首,相当于全书的总纲。它直截了当地摒弃了传统的世界文学史书写逻辑:既反对把世界文学史看成是全球文学的总和,也反对把它看成经典杰作的罗列,这意味着《剑桥世界文学史》既不追求五大洲各时段的全覆盖,也不以经典杰作作为入选世界文学史的依据,而是以案例分析的典范性,以从多样态、多层面、多区域文学中提取的流通逻辑,作为研究的中心。在编者看来,一部世界文学史就是一部文学流通史,文学的流动性、形成性被赋予了世界文学的本体价值,是唯一受到关注的,这种流通包括已经形成的、正在形成的、已知的、未知的、文本的、媒介的、纸本的、电子的。更为重要的是,这个文学的流通并没有一个唯一的策源地,即不是从某个中心出发,向周边地区扩散,进而覆盖全球。我们看到,莫莱蒂所概括的基于欧洲中心的“树”和“波浪”的文学流动逻辑,在这里失效了,卡萨诺瓦描绘的以法国为中心的世界文学体系解体了。《剑桥世界文学史》把西方中心主义解构得这样彻底,以至于全书47章中专门论述欧洲文学的,只有区区3章。甚至达姆罗什的椭圆形世界文学空间理论也不再适用,因为在这个文学世界中,所谓民族文学与世界文学之间的双焦点互动、被资本主义世界市场逻辑支配的椭圆折射不一定发生,这里有无数的大大小小、能够自我生成、自我调适的中心、系统;这些由时空连续体交织而成的形形色色的中心、系统,纷纷攘攘,众声喧哗。《剑桥世界文学史》围绕文学全球流通所分析的47个案例,大体上可以分为三大类。第一类侧重于对传统世界文学谱系的解构。这个谱系以“二希”为源头,在吸收了西亚北非的滋养后,独厚欧洲,从中古时代的拉丁文学,到近现代的民族国家文学,一脉单传。《剑桥世界文学史》第一个专题“文学谱系”中的8章,按照时间先后排列,从世界文学起源写到当代,凸显的却是这个传统文学谱系的外源性,以及更大范围的欧洲以外文学对现代世界文学的形成所起的奠基作用。如第一章“古代世界文学”,作者达姆罗什以《吉尔伽美什》《伊利亚特》《圣经·创世纪》、阿普列乌斯(Apuleius)的《金驴记》等作品为例,论述了古代环地中海地区世界文学的生成,认为其是跨区域、多文化交流混合的产物。第二章“世界文学的丝绸之路”,作者欧阳文津(Wen-chin Ouyang)追溯了《一千零一夜》早期的创作、翻译和传播,驳斥了其在18世纪初被译成法语后才成为世界文学的传统观点,认为此前在连接东亚、南亚和西亚、南欧的丝绸之路上,《一千零一夜》已经用波斯语、阿拉伯语翻译、改编、引用了一千年,是古代世界文学的一个范本。第三章“阿拉伯的艺术散文、‘阿达布’(adab)文学与伊斯兰帝国文化的形成”,作者艾哈迈德·拉希姆(Ahmed H. Al-rahim)研究了阿拉伯帝国伍麦叶王朝后期至阿拔斯王朝早期,阿达布文学传统如何在亚欧多种语言广泛的翻译活动和对波斯、希腊化世界文学传统的吸收中诞生,认为其体现了近东和地中海区域文化的交互性与连续性。还有第五章“殖民地语文学与世界文学的起源”,作者瓦迪克·巴塔查亚(Baidik Bhattacharya)追踪了威廉·琼斯(William Jones)等东方学家对梵语、阿拉伯语、波斯语、中文的研究工作对欧洲思想的影响,认为德国作家、语言学家弗雷德里克·施莱格尔(Fredrich Schlegel)正是借鉴了这些比较语文学的成果,才会比歌德早20年便在“印度文学与世界”(1808)一文中提出了世界文学的构想(只不过没有使用德语“weltliteratur”一词);而歌德对世界文学观念的论述,也产生于东西方语言文学交汇的时代背景中。这也使得世界文学观念从一开始就是资本主义全球扩张驱动的结果,并打上了东方主义的深刻烙印。《剑桥世界文学史》提供的第二类案例是对不依赖欧洲的多系统、多中心世界文学的归纳和阐发。其中曹熙英(Heekyoung Cho)的“作为过程与关系的世界文学:东亚的俄罗斯文学与翻译”(第二卷第30章)讨论了19-20世纪俄罗斯文学与东亚文学的关系,认为东亚文学通过与俄罗斯文学的互动,而不是与巴黎的文学现代性结盟,生成了一种积极反映社会现实和人民生活的新文学。这种跨区域文学关系,是对卡萨诺瓦、莫莱蒂阐述的以西欧为中心的世界文学扩散模式,以及国家间文学必然是竞争关系的有力反驳。张隆溪的“作为比较范式的东亚”(第一卷第14章)论述了东亚文化(学)圈的形成、特征、历史作用和当代价值,认为这个在欧洲之外形成的相对连贯的文化文学空间,在欧洲文艺复兴之前就已经存在了一千多年,由此反驳了卡萨诺瓦世界文学观的欧洲中心主义思想。丹尼尔·金(Daniel Y.Kim)“朝鲜世界与冷战的回响”(第一卷第19章)认为,以朝鲜战争为背景的当代全球小说塑造了东亚地区的跨文化力量,这些作品要求读者在国家、地区和全球的框架之间穿梭,要求把世界文学本身视为一项正在进行的、本质上“未完成的工程”。萨沙·埃贝林(Sascha Ebeling)的“从离散泰米尔文学到全球泰米尔文学”(第一卷第21章)将当代全球泰米尔文学作为一种新世界文学形态加以考察,认为其早已经超越早期的地理格局,成为遍布全球、紧密合作的网络,形成了一个真正的全球“文字、文本和思想的世界”。《剑桥世界文学史》提供的第三类案例是对新的世界文学系统、中心的发掘与图绘。这类系统与中心大多超出了传统民族、国家、区域,甚至洲域的框架,在半球(例如全球南方)、海洋(例如湾区、湾流、流域等)、群岛(例如中南半岛、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等)、多语地(多语言混杂地区),在不同区域与洲际之间,因商贸活动、战争、气候变化与环境危机,因人口流动或聚集,从而形成文学群落;此外还有难民文学、监狱文学、网络文学等,它们在民族国家的框架内,甚至在洲、文明体、传统文化圈的框架内往往被遮蔽,而《剑桥世界文学史》借助新思路、新概念、新方法,把这些新的文学版图绘制出来,使它们成为世界文学新的流通系统和中心。例如安德里亚·巴赫纳(Andrea Bachner)的“拉美与中国:跨区域批评与比较的挑战”(第二卷第40章)讨论了墨西哥作家萨尔瓦多·埃利桑多(Salvador Elizondo)小说《法拉比夫》(1965)情节中嵌入的一张晚清中国凌迟处死犯人的照片,由此关联到法国哲学家乔治·巴塔耶的著作《爱神之泪》(1961)、阿根廷作家胡里奥·科塔萨尔的《跳房子》、古巴作家塞韦罗·萨杜伊(Severo Sarduy)的《写在身体之上》(1969),以及中国作家莫言的《檀香刑》、中国台湾艺术家陈界仁(Chen Chieh-jen)2002年创作的装置艺术《凌迟考:一张历史照片的回音》中的相关描写和表现,指出它们之间都有一种取自中国的“互文内核”。作者由此认为,把拉美和中国这两个相距遥远、在地图上处在地球两端的区域“放在一起”,使之成为一个跨区域的星座,可以绘制出一幅中国文学和拉美文学之关系的跨文化地图,而这个跨文化地图是被传统的东方与西方、北方与南方的二元划分所掩盖,被以欧洲或北美为中心的世界文学体系边缘化的。再如莎拉·纳托尔(Sarah Nuttall)的“作为星球文学的世界文学”(第二卷第47章),通过对毛里求斯作家林赛·科伦(Lindsey Collen)的《叛乱》(2001)、印度作家阿米塔夫·高希(Amitav Ghosh)的《饿潮》、韩国作家韩江(Hang Kan)的《素食者》3位作家作品的比较分析,提供了从星球视域分析文学文本、理解星球时代世界文学的方法。作者认为,星球意识和视角将把我们从人类世、从以往民族国家和资本主义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直面维持生命的物质本身——水、空气、大气层、地球,这种视角的转换必将改变我们对世界的认知,并重塑世界文学的形态。此外,《剑桥世界文学史》也探索新的世界文学类型、要素、环节、主题、题材。例如简·贝滕斯和雨果·弗雷(Jan Baetens and Hugo Frey)的“作为媒介形式的绘本小说”(第二卷第34章)研究了绘本小说的全球化历程和多媒介样态。梅莱克·奥尔塔巴西(Melek Ortabasi)的“世界儿童文学”(第二卷第35章)概述了19-20世纪儿童文学的世界化进程,认为儿童文学是一种跨文化类型,是一系列复杂、纠缠的全球历史和政治语境综合作用的结果。罗赞·肯尼迪(Rosanne Kennedy)的“作为世界(性)证词的《关塔纳摩日记》”(第二卷第45章),分析了被长期羁押在关塔那摩监狱的穆罕默杜·斯拉希所写《关塔那摩日记》,指出其能够风靡全球、成为世界文学的原因,是对人权的普遍关注、全球英语和回忆录的兴盛,认为它重塑了古老的证词传统,展示了回忆录作为一种全球文类的潜力,将新的声音和地缘政治背景引入了世界文学。麦德斯·罗森达尔·汤姆森(Mads Rosendahl Thomsen)的“非人类、后人类与宇宙”(第二卷第46章)关注文学中对于非人类和后人类世界的描写,认为其一直都是世界文学的主题,是促进跨文化对话和理解的文本元素,也是克服差异、推动普遍思维、构建人类共同性的力量。三、跨文化的世界文学史如何可能?古尼拉·林德伯格-瓦德主编的《文学史:走向全球视野》,酝酿于1996年由瑞典研究委员会(Swedish Research Council)赞助的“全球语境中的文学与文学史”项目,由一群瑞典比较文学学者和区域国别文学研究的专家合作开展。该项目持续到2004年,出版了论文集《跨文化文学史研究》(Studying Transcultural Literary History),而2006年出版的《文学史:走向全球视野》是其最终的成果。《文学史:走向全球视野》不是一部传统意义上的世界文学史,“跨文化比较”是其最鲜明的特色。瑞典于默奥大学瑞典语与比较文学教授安德斯·佩特森(Anders Pettersson)在此书第一卷的导论中,揭示了这一项目的初衷,是要解决传统的世界文学史存在的四大问题:首先,文学文化之间的空间分配似乎并不公平。西方文学(指用欧洲语言写成的文学)往往占据总篇幅的80%左右,而其他文学则占据剩余的20%(也可能为跨文化概述等留出了一点空间)。其次,这类文学史虽然涉及许多不同的文学文明:中国、印度、阿拉伯、非洲、西方等,但总体而言,每种文化都被描绘成一个自己的世界,彼此之间的相互关系没有得到很好的分析。第三,不同文化的叙述一般都有自己的概念工具和方法角度,但在整部文学史中却找不到一套一致的观点。举个简单的例子,在涉及文本类型时,就没有使用一致的术语。第四,尽管文学概念对于文学史至关重要,但这个概念基本上没有得到解释。(Pettersson 4)佩特森揭示的第一个问题涉及西方中心主义,而反西方中心主义是本文论述的3部世界文学史的共同目标。至于后3个问题,佩特森则认为都需要用跨文化文学史写作来纠正,即“将对文学文化的内在多样性、历史变异性及其异同的经验认识,与对文学研究中跨越国家、文化和时间界限的复杂性的理论思考结合起来”(Pettersson 5-6)。为此,四卷本《文学史:走向全球视野》以对以下3个问题的讨论支撑起文学史的框架:文学的观念,文类的观念,文学文化间的遭遇、交流与互动。前两卷以文学观念和文类的跨文化比较为中心,选取的文学史个案多集中在古代与近代;后两卷讨论文学的跨文化交流,涉及的主要是19-20世纪世界文学。全书通过跨文化比较和跨文化交流两个维度,为跨文化文学史的写作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尝试。本书前两卷采用的跨文化比较属于对等同类比较,也就是在世界文学史的时空框架内,把一些同类项放在一起,比较其异同。第一卷主要由7位学者的论文组成,分别从不同角度讨论了来自中国、日本、印度、阿拉伯、东非和西非文化传统中的“文学”观念的形成和流变。编者没有采用以虚构和想象为核心的现代西方“文学”观念,也没有从宽泛的意义上认定“文学”观念,把历史、讲演、哲学、地理、巫术等一切文本都包含其中,而是采取历史还原的方法,使“与不同文明和时代相关的文本世界,在它们的社会背景下,连同它们的主要特征和功能,以及倾向于想象文学的话语类型,都被标记出来并加以例证”(26)。换言之,即把“文学”或与之相近的概念,放到各自的文化传统中,考察其如何被构建出来、如何被应用。同时也关注本土的“文学”传统如何在近代与西方现代“文学”观念产生化合、被赋予新意,并在新的文学观念引导下重新激活了传统。在此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文学”概念的复杂性,对其社会实践、知识和社会背景,都要有足够的了解和尊重。本书第二卷聚焦文类,讨论了中国传统文类理论、日本的物语和私小说、阿拉伯古代诗歌、波斯的“文学”观念及其文类划分、拜占庭圣徒传作为文学体裁的特征,还比较了中国、日本、印度古典戏剧在教谕和娱乐方面的类同与殊异。文类的跨文化比较面临着和“文学”概念比较相似的困境,即林德伯格-瓦德在第二卷“导言”中所说“简单地应用在西方丰富的体裁理论中发展起来的概念和观点”(Lindberg-Wada Vol.2:1),而纠正的方法是安德斯·佩特森在第二卷结语部分所阐释的3个相互关联的范式:第一种称为“文类的传统视域”(the traditional view of literary genres),指对各民族国家文学传统中已有的文学体裁进行追根溯源的研究,这要求把原本被视为他者的非西方文学作为主体,从其传统内部考察它是如何被看待、如何在各自的语境中被定义的。但因为以本土术语呈现的文类系统往往互不兼容,很难比较,这就需要采用第二种范式“文类的分类视域” (the classificatory view of literary genres),即从外部引入新的文类概念,以便能够比较属于不同文学文化的文类及文类系统。这是一系列纯粹分类的概念,有些类似于刘若愚在研究中西比较诗学时,改造艾布拉姆斯的文学四要素说而确立的比较框架。只不过,这里确立比较框架的不再是宇宙、作家、作品、读者四要素,而是文类的术语,这些术语取自西方,但剔除了其与具体历史文化语境的联系,使之成为纯粹的分类概念。像“诗歌”“小说”“戏剧”这些文类概念,尽管它们来自西方传统,但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将它们视为一个纯粹分类的概念,因为如果没有这些外来概念的引入,任何跨文化比较都是无法进行的。文类跨文化比较的第三种范式是“文类的交流视域”(the communicatory view of literary genres)。这是佩特森受到俄罗斯批评家巴赫金的体裁研究启发提出的。巴赫金的《言语体裁问题》等著作,从人类语言和行为的交际功能角度研究体裁,把传统的、既定的体裁(文类)纳入更大的“言语体裁”范畴,认为言语体裁是人类交际活动中广泛存在的相对稳定的表述类型,而文类是其中更为复杂、典型的一种,由此开辟了文类研究的新方向。佩特森据此认为,文类的跨文化比较不应该局限于对传统的、既定的文类范式的研究,还应该重视一般的言语体裁,灵活地、实用主义地对几个跨文化文本的形式性因素或诗学品格进行类同性和相异性分析,这无疑拓展了文类跨文化比较的范围,深化了其内涵。《文学史:走向全球视野》第三、四卷聚焦现当代世界文学的跨文化流通,对其跨文化发展的历史现象进行追踪研究。后两卷与前两卷一样,也采用个案分析的方法,由15位学者从亚洲、欧洲、美洲、非洲等广大的区域选取案例进行研究。这些案例既没有线性的时间延续和空间的均匀分布等整体性规划,也没有刻意的组织,以凸显什么中心、趋势、整体性等;如果说编者这样做有什么用心,那就是反对传统的世界文学史在西方中心主义思想主导下的线性进化观和扩散主义的现代性。《文学史:走向全球视野》清楚地意识到传统世界文学史的弊端,即把文学史置于单一时间发展的视角中,将其描述为一部进步的历史、一部追求“现代性”的历史。近代以来的欧洲文学被构建为“现代”,成为文学新思想、新技巧、新时尚的策源地,引领了世界文学的发展,而亚洲文学停留在漫长的中世纪晚期,非洲和美洲的大部分地区更处在史前时代,在单一的时间链条中,它们属于过去或后来者。文学的流通被理解为从欧洲向其他地区的单向运动;欧洲以外地区的文学在追求现代性的进程中,往往被看成是被动地跟从,是西方文学次等的复制品。(Lindberg-Wada Vol. 3: 12)针对如此弊端,第三、四卷在研究现当代世界文学的跨文化流通时,虽然把更多的篇幅用于探索欧洲文学与其他地区文学之间的交流与互动,但剥离了现代性与西方之间的固有联系,立足于欧洲以外地区文学的主体性,凸显其对于现代性的主动选择和创造。例如,考库姆惠子(Keiko Kockum)的“西方文学在日本现代小说形成中的作用”认为,日本近现代小说是西方文学翻译与本土和中国的传统共同作用的结果。博·霍姆伯格(Bo Holmberg)的“史诗的‘跨文化’:阿拉伯觉醒与《伊利亚特》的翻译”,把1904年出版的荷马史诗《伊利亚特》阿拉伯语译本放置到近现代阿拉伯民族觉醒运动的大背景中加以研究,探讨了阿拉伯中东地区现代化进程中对《伊利亚特》的征引和挪用。史蒂芬·拉森(Stephan Larsen)的“欧非对话:从实例看欧洲潜文本中的非洲超文本”,细致研究了4个非洲文本——索因卡的戏剧《欧里庇得斯的酒神伴侣》(1973)、奥拉·罗蒂米的戏剧《众神不应被指责》(1971)、伯纳德·戴迪的游记《巴黎黑人》(1959)和卡马拉·拉耶的小说《国王的光辉》(1954)对欧洲文本的改写和挪用,指出这不是简单、机械的模仿,而是为其注入了反殖民主义的内容。纳尔逊·冈萨雷斯-奥尔特加(Nelson Gonzalez-Ortega)的“互动中的美洲印第安人和欧洲人叙事”,揭示了早期印第安文本与西班牙帝国文本、现代拉丁美洲小说之间的互文对话,以及它们对文化差异的相互印象,其中蕴含了一种与西方文化霸权相抗衡的混合性。玛格丽塔·彼得森(Margareta Petersson)的“印度英语文学的杂合性”,把混杂性视为全球化的一个重要特征,辨析了这一概念的丰富内涵,研究了其在印度当代英语小说文本中的主题配置,认为其有助于在新的文学史中揭示全球化众多接触区域中的跨文化现象。《文学史:走向全球视野》是本文论述的3部世界文学史中最早出版的,在探索世界文学的跨文化流通方面提供的类型、案例还稍显单一、单薄,尤其是对欧洲以外地区之间的文学流通涉及较少,但编者的用心是宏大的,他们期待这些案例能够呈现出形形色色的中心、系统,自成方圆,互不隶属,众声喧哗,甚至相互龃龉。编者对此明确指出:“我们需要连贯性,但也许不是一个包揽一切的叙述,而是几个相互竞争或部分竞争的声音。”(Lindberg-Wada Vol. 3: 28)“我们试图通过在具体的历史背景下阅读过去两个世纪的文学和文学史,使已有的叙事模式复杂化[······]我们还想开发一些更异质的模型来研究文化互动,而不是模仿、衍生和英语化。”(28-29)这样的宏大用心虽然未能完全如愿,不过,正如前面论述过的,2021年出版的《剑桥世界文学史》在呈现世界文学的跨文化流通多样性方面已经取得了极大的进展,这足以弥补《文学史:走向全球视野》在这方面留下的缺憾了。结 语21世纪以去西方中心为宏旨的世界文学史写作“革命”究竟会走向何方,目前尚不明确,但有一点是肯定的:这场“革命”发生在西方内部,是西方学界从自身的问题域出发、对世界文学史进行重新建构的结果。尽管国内比较文学界不断有反西方中心主义的呼声,但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中国面对的问题域与西方并不相同。因此,对这一“革命”的成果,绝不能照单全收,作为自己的所谓“创新”,而应该秉承中国立场,从历史传统和现实需求的结合点切入,开辟出一条新路。 引用作品【Works Cited】Damrosch, David and Gunilla Lindberg-Wada. eds. Literature: A World History. Hoboken, NJ: Wiley Blackwell, 2022.西奥·德汉:“重写世界文明史/世界文学史:由编撰《文学:世界史》引发的思考”,余佳临译,《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2023): 18-23。Ganguly, Debjani. ed.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World Literatur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21.Lindberg-Wada, Gunilla. ed. Literary History: Towards a Global Perspective. 4 vols. Berlin: Walter de Gruyter, 2006.刘洪涛:“重写世界文明史/世界文学史的思想与方法”,《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3(2023): 57-60。——:“世界文学观念在20世纪50-60年代中国的两次实践”,《中国比较文学》3(2010): 10-18。Pettersson, Anders. “Introduction: Concepts of Literature and Transcultural Literary History.” Literary History: Towards a Global Perspective. Vol. 1. Ed. Gunilla Lindberg-Wada.Berlin: Walter de Gruyter, 2006. 1-35.Pettersson, Anders and David Damrosch. “General Introduction: Literature, History, World.” Literature: A World History. Eds. David Damrosch and Gunilla Lindberg-Wada. Hoboken NJ: Wiley Blackwell, 2022. 1xiii-lxxx.Pettersson, Anders and Theo D’haen. “Towards a non-Eurocentric History of World Literature.” Old Margins and New Centers: The European Literary Heritage in an Age of Globalization. Eds. Marc Maufort & Caroline De Wagter. Brussels: P.I. E. Peter Lang, 2011. 43-56.上海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林心娴和郭思聪为本文推送提供了有力支持,特此致谢。 AbstractFrom its emergence in Germany in the 1830s to the end of the 20th century, the writing of history of world literature was always framed within the field of vision of Occidentalism. In the 21st century, the accelerating rate of globalization and dramatic remapping for the lierary landscape have led to many drastic paradigmatic changes in this field in the international academia. A study of three new histories of world literatureindicates that, within the background of the serious challenges to the West-centrism, literary classics havenot been featuring prominently in the texts as basic subjects anymore and the national mindset has also been abandoned. Instead, Trans-cultural comparisons and contrasts between literary concepts and categories, regional integration and trans-regional exchanges of literature, and multi-systems and multi-centers have become the fresh traits of the paradigm of trans-cultural writing on the history of world literature.Key wordshistory of world literature; west-centrism;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World Literature; Literature: A World History; Literary History: Towards a Global Perspective 刘洪涛,文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研究所所长。研究方向:世界文学理论、中西文学关系、西方文学史。电子邮箱:htliu@bnu.edu.cn。本文刊于《中国比较文学》2024年第3期“学术前沿:欧美比较文学学科史研究”栏目,第2-15页。原文脚注和引用作品英译从略。

张震: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法治化研究的问题、重点与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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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Monday, 07 October 2024 23:37:27 +0800

目  次一、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法治化研究的问题二、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法治化研究的重点三、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法治化研究的难点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中国特色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推进和实现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法治化是中国特色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的必然要求。理论源于实践,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法治化作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具体实践,决定了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法治化理论研究的基本范畴。明确理论研究相关问题,把握重点、难点,是回应和指导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法治化实践的前提与基础。 一、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法治化研究的问题 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法治化理论形成于新时代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法治化的实践当中,其理论形成与发展的过程,正是发现问题、筛选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这些问题既是理论研究的范畴,也是实践运行的抓手。既有包括基本内涵与功能定位在内的中国特色超大城市的基本理论、人民城市理念、治理体制机制框架、超大城市治理模式的相关问题,也有治理法治化基本原则、治理法治化核心要义的相关问题,以及完善创制性立法、提高法治能力、优化法治格局、建立风险预防法律保障机制等问题。第一,中国特色超大城市的基本理论。一是中国特色超大城市的基本内涵。中国的超大城市既有国际超大城市的共同特征,更具有中国特色,是中国城市化发展理念与实践的高层次展现。具体包括:在世界城市格局中的后发优势更突出;人口聚集度更高;城市类型更复杂,可分为都市主导型、经济发达型和功能驱动型;对中国城市化进程的驱动影响更深远;城市理念的“人民性”更聚焦等。二是中国特色超大城市的功能定位,即我们需要什么样的超大城市。总体而言,中国特色超大城市应当起到开路先锋、示范引领和突破攻坚的作用。第二,中国特色超大城市中的人民城市理念。人民城市理念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市的本质,是中国式现代化城市工作中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市发展的价值观和方法论,也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要义、人民当家作主基本原则等三项内容在新时代城市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人民城市理念蕴含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规范,可以更好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具体又可包括“人民城市理念的科学内涵”“人民城市理念的经验成效”“践行人民城市理念的路径”和“以人民城市理念推进治理现代化”等方面内容。第三,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的体制机制框架。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的体制机制框架为超大城市治理设定了框架和边界。一是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体制机制的科学性保障,包括数字赋能超大城市治理、基于“成本—收益”的政策制定和公众参与与专家咨询的配合。二是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体制机制的高效性保障,包括数字化主线下多种治理模式的应用、政府主导下市场的有序调节、他治与自治的衔接配合。三是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体制机制的合法性保障,包括党对超大城市治理的全面领导、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泛实践、基于宪法的立法保障体系。第四,超大城市治理的多种模式。“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超大城市的高效治理有赖于多种治理工具。一是超大城市的数字治理。超大城市的数字治理需要研究“什么是超大城市治理数字化”,以及超大城市数字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和超大城市数字治理能力的基本要素。二是超大城市的敏捷治理,需要研究其敏捷治理的内容、敏捷思路下的城市基层治理,以及如何构建更加敏捷的城市治理体系。三是超大城市的系统治理,需要研究超大城市治理系统化、系统性治理思维和如何以系统性思维推进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四是超大城市的精细治理,包括超大城市治理精细化的内容、必要性,以及超大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如何精细化。第五,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法治化的基本原则。超大城市治理应当有序、合理地实现法治化,在法治的轨道上探索超大城市治理的新路子。一是超大城市治理法治化需要坚持治理与法治相平衡原则。超大城市治理的法治化与城市治理效果之间存在冲突和矛盾,但超大城市治理的法治化不能过分牺牲城市治理效果,城市治理必须保证其治理效果,解决城市运行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满足公民的需求,故两者需要平衡。二是党规与国法相结合原则。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法治化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实现的,党组织在城市治理中发挥关键作用,因此需要全面考虑党规和国法。三是域内与域外相借鉴原则。域外超大城市建设起步较早,相关经验可以为我所用,故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法治化需要借鉴人类优秀法治文明成果。第六,建构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法治化理论的核心要义。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法治现代化是基于中国特色超大城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历史实践,在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时代征程中形成的新的理论命题,需要把握其核心要义。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根本保证,包括建立健全超大城市治理法治化的体制机制框架的顶层设计、党的领导是法治的根本保证以及超大城市基层有效治理的党建保障。二是形成法治化的“治理+”是基本途径,包括“治理+市场”的自主调节治理、“治理+社会”的社会自我治理、“治理+政府”的关键主体治理、“治理+科技”的技术创新治理等。三是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是最终目标,包括在宪法基础上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完善城市治理制度体系和基于群众路线发挥居民自治的作用。第七,完善城市治理法治体系的创制性立法。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既与世界其他超大城市治理不同,也与传统城市治理模式不同。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的关键在于创新,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法治化需要创制性立法。一是超大城市治理创制性立法的原则,包括创新性原则、城市性原则、治理性原则、法治性原则。二是超大城市治理创制性立法的具体措施,包括创制系统之“法”、精准之“法”、精细之“法”、敏捷之“法”、数字之“法”、民生之“法”。三是超大城市治理创制性立法的合宪性审查,包括超大城市治理创制性立法合宪性审查的空间、底线和方式。第八,以多场景实施提高城市治理法治能力。推进法治体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在于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唯有依靠法治、依靠宪法和法律制度体系的有效运行,才能在超大城市多元化的利益格局中凝聚共识和力量,为人民群众提供合理预期和安全感,才能保证超大城市、保证中国社会的发展与稳定。一是严格执法,包括完善综合执法机制、规制自动化行政、加快敏捷执法转向。二是公正司法,包括完善主观诉讼、优化公益诉讼、推进智慧司法。三是全民守法,包括全方位地守法宣传教育、激励市民主动参与城市法治建设。第九,以新质生产力优化城市治理法治格局。超大城市是新质生产力形成与发展的空间载体,法治是促进新质生产力生产要素在城市空间创新性配置的有效方式,减少因为法律空白而导致新质生产力因缺少指引、规范、保障,或是因为过时的法律制度不当阻碍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一是发展新质生产力导向下的法律规范供给,包括发展新质生产力导向下的新增立法和敏捷修法。二是强化社会法保障,包括强化劳动法保障、协调环境与经济发展。三是重视知识产权法完善,包括新型知识产权认定与保护、知识产权的“三位一体”救济模式。第十,韧性城市建设风险预防机制法律保障。超大城市作为复杂巨系统,潜藏多种风险源,对超大城市的平稳运行存在严重威胁。风险预防机制是超大城市治理的安全保障,即通过事先较低成本的预防措施,避免可能出现的较大损失,甚至是灾难性后果。超大城市涉及多种风险,包括火灾、地震等传统风险、故意伤害、群体性事件等社会稳定风险,以及新型科技应用锁产生的科技型风险。为此,超大城市风险预防机制需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加强社会安全网建设,包括城市型福利范围的界定、数字赋能下弱势群体的精准扶助及其法律框架。二是超大城市风险治理的法律构建,包括超大城市风险治理中的民主与科学争议、超大城市风险预防中的比例原则、超大城市风险预防中对公民权利限制的正当边界。三是完善超大城市应急机制建设,包括超大城市应急管理技术赋能的边界、以整体智治思维引领超大城市应急机制构建、以平台逻辑重塑超大城市应急体制。 二、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法治化研究的重点 超大城市作为一种以城市规模为标准划分的城市类型,并非中国所独有,全球范围内对超大城市治理的研究较为丰富,但相关理论成果并不能直接照搬照抄来解决中国问题。原因在于,相较于其他国家或地区,具有中国特色的超大城市处在不同的发展时期,超大城市的内涵、问题表现不同,解决的方式方法也会有所不同,中国的城市问题更应当采用中国方案进行解决。而明确“中国特色超大城市”的时代内涵,是回答和解决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问题的基本前提,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治理法治化的思想基础、体制机制框架,以及面对数字时代多种治理模式时的价值取舍与风险预防等理论研究重点问题。第一,“中国特色超大城市”的内涵。对“中国特色超大城市”内涵探析是研究“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法治化研究”的前提。只有明确“中国特色超大城市”的内涵,才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法治化的要求、标准、改革方向等。“中国特色超大城市”的核心在于“中国特色”。而彰显“中国特色”的关键要素主要有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社会主义制度等等。阐释“中国特色超大城市”内涵需要融入上述重要元素。而后在城市治法治化中深刻践行“中国特色”的要求。例如,“人民当家做主”要求城市理念的“人民性”更聚焦,要求超大城市治理法治化以人民利益而非经济利益为核心评判标准。第二,习近平法治思想中“人民城市观”的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治理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是研究超大城市治理法治化的重要依据。因此,阐释和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治理重要论述是研究重点之一。“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开创人民城市建设新局面。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城市是人集中生活的地方,城市建设必须把让人民宜居安居放在首位,把最好的资源留给人民。”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人民城市观”深刻揭示了城市治理的“人民性”,城市治理要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指引,城市法治要为人民的利益保驾护航。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法治化必须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人民城市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入城市治理机制体制的改革和完善之中,以及将其作为民生保障、城市发展的指引。第三,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法治化的体制机制框架。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法治制机制框架是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法治化的总体安排,包括党全面领导超大城市治理法治化工作的组织体制、践行人民城市理念的超大城市法治制度体系、数字法治主线下超大城市多元治理的体制机制和超大城市治理风险防控的法律规制体系,最终形成组织法治、制度法治、数字法治、预防法治四位一体的综合性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法治化的体制机制。第四,以数字治理为核心的多种治理模式的内在联系与有机组合。超大城市治需要保证其治理的有效性。面对多种治理模式,容易出现内部资源分配不合理,治理模式之间相互掣肘、内耗的问题。因此,只有梳理诸多治理模式之间的内在联系、相互作用机制才能保证治理的有效性和高效性。这要求所有治理模式能够形成集合效应,达到相互提升的效果,而非相互掣肘。具体而言,要促进传统治理模式与新型治理模式的协同,明确不同治理模式各自适宜的治理对象、治理范围,实现不同治理模式之间取长补短、互相配合。第五,韧性城市中的风险预防。超大城市存在诸多风险源,面临经济、社会、环境等多重风险。超大城市由于其密集的人口和发达的经济,一旦出现重大灾难,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超大城市需要保持韧性,以应对各种风险,并可以在破坏后及时恢复过来。韧性城市的研究内容包括超大城市社会安全网建设、超大城市应急管理机制完善、超大城市风险预防机制建设等内容。韧性城市建设需要结合风险预防理论,分析超大城市多种风险源的特征、风险系数及其危害后果,并根据“成本—收益”原则制定相应的应急机制。 三、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法治化研究的难点 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法治化研究的难点来自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的复杂实践。超大城市作为社会关系的一种巨型复杂组织形式,在人口规模、治理模式、新技术运用、风险防控等方面所面对的压力相较于普通城市呈几何倍数增长。在超大城市治理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数字技术应用潜在风险、人民城市理念的制度落实、新型治理模式下行政组织革新需求与行政责任规避的现实可能,以及风险预防中科学、民主和法律的作用平衡等问题成为当前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法治化理论研究的难点所在。第一,数字技术规制的悖论问题。数字技术的使用加剧了治理的技术复杂性,导致风险的不确定性和突发性增强。数字技术具备的技术门槛和操控能力极易产生“屏幕官僚”、隐私泄露、数字鸿沟、决策偏好、数据操控等问题。因此,数字技术的应用形成了政府管理领域的风险防范悖论:数字技术的使用能通过减少风险的不确定性和突发性辅助政府治理,与此同时数字技术形成的算法黑箱则可能导致风险治理的技术复杂性增加。如何有效平衡数字技术带来的创新与风险,具有较大的挑战性。第二,以人民为中心的超大城市法治制度体系。人民城市观是中国特色超大城市的重要表现形式,是我国超大城市治理体制机制区别于国外超大城市体制机制的重要表现。人民城市理念指引下构建城市法治制度体系的关键在于实现城市治理的民主决策和有效监督,为城市权利的行使提供法治保障,其难点在于如何有效建立广泛的公众参与制度、如何建立做好以民生立法、执法、司法为核心的法治保障体系。只有有效建立广泛的公众参与制度,落实城市治理中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才能保证公民诉求的有效表达与实现,将城市治理建立在人民的广泛支持之上。而以民生立法、执法、司法为核心的法治保障体系则直接将人民最关心的问题和最切身的利益予以解决和保障。第三,行政组织改革回应治理需求问题。行政组织改革适应新型治理模式的难点在于,在需求上,行政组织改革既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又要适应新型治理模式的特点,因为行政组织必须保证其稳定性,才能使其正常运转。但是,行政组织需要提高其灵活性、敏捷性和回应性,这与稳定性存在内在的冲突;行政组织改革需要于法有据,但目前法律制度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行政组织的敏捷化改革。在法律规定上,立法、修法、法律清理等工作的技术难度较大,既要遵循法律保留等法律原则,又要保证立法、修法的速度,以及时推进行政组织改革,此时,法的稳定性与法的滞后性需要进行充分的平衡。第四,敏捷治理下“试错学习机制”与行政责任规避问题。超大城市敏捷治理需要政府认识到初始方案的不完备性和变化的不可预见性,从一开始就做好准备在实施过程中持续进行学习并依据情况及时作出动态调整,以“干中学”的方式渐进式推动政策的快速迭代,最终不断逼近治理目标的实现。因此,超大城市敏捷治理存在“试错学习”机制,导致传统的责任认定机制难以适用。传统上,以科层制为基础的“命令—控制”城市治理模式,通过细致的法律规范预先规定秩序,并明确人员的职责与处罚标准,故人员的责任认定较为简单清晰。而“试错学习”机制的责任认定难点在于没有一个清晰的预设秩序,区分“试错”与“犯错”非常困难,需要构建一个较为清晰的“试错”标准,辅之以良好的决策程序和反思追踪程序,才能既保证干部敢于“试错”,又可以惩戒违反职责的干部,并及时吸取教训,保证“试错学习”机制的有效运行。第五,风险预防中科学、民主和法律的作用及相互关系。对于科学研究尚未有充分认知的事物,即“未知”问题,如何进行风险规制。一方观点支持科学决策,认为应当加强科学研究,必须基于科学进行决策,而另一方认为应当通过民主的方式,“自主”决定未来命运。对于科学和民主双方的作用、程度存在较大的争议。法律作为一个关键参与因素影响科学和民主的角色。现有法律体系会默认加强其中一方的作用,但可能导致决策错误,从而造成严重损失。因此,如何合理界定三者的作用,并厘清其内部相互作用机制,是研究难点之一。

陈彦斌 吴韬:“十四五”下半程实现5%以上年均增速的必要性和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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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Monday, 07 October 2024 23:32:33 +0800

摘要:“十四五”下半程是进一步落实“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时期。在系统考虑经济增长潜力和支撑条件的基础上,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全年经济增长预期目标设定为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左右,这为“十四五”下半程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引。在此基础上,文章建议“十四五”下半程应着力实现5%以上的年均增速,这对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及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均具有重要意义。针对当前进一步推动经济回升向好面临的内部和外部环境挑战,必须充分运用支撑中国经济增长的有利条件,把握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现路径,扎实做好三个方面的经济工作:第一,着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扩大内需协同发力,推动中国经济实现供给和需求相互牵引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第二,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维护经济金融大局稳定。第三,着力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发挥中国特色宏观调控体系优势,为“十四五”下半程顺利实现合理增速目标提供政策保障,确保各项政策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关键词:经济增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内需;防范化解风险;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 “十四五”前半程中国经济开局良好,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下半程作为进一步落实“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时期,仍需牢牢把握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机遇,推动中国经济持续向好、行稳致远。①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全年经济增长预期目标设定为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左右。[1]这一设定充分考虑了中国的经济增长潜力和支撑条件,为“十四五”下半程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引。实现“十四五”下半程5%以上的年均增速,不仅能够满足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的需要,还能与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中长期目标相衔接。但也要看到,实现这一增速还面临一些困难。从内部环境来看,中国还存在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风险隐患较多等问题;从外部环境来看,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外部环境仍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对中国经济运行面临的宏观形势进行全面分析,不仅有助于精准把握“十四五”下半程经济工作的重点方向,也能为“十四五”下半程中国实现5%以上年均经济增速提供关键保障。①一、“十四五”下半程实现5%以上年均增速的必要性首先,从短期来看,“十四五”下半程实现5%以上年均增速有利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满足促进就业增收和提振微观主体信心的需要。在就业方面,近五年城镇当年新增就业人数均保持在12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位于5.5%以下,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尽管如此,现阶段中国保就业工作压力并未明显减轻,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压力仍较为突出,2024年高校毕业生超过1170万人,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也将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目标设定在1200万人以上。[1]实现5%以上的年均经济增速有助于发挥经济增长对就业的带动作用,形成增长与就业的良性循环。在居民收入方面,近五年经济增速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基本一致。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1]。推动居民收入持续增长的重要动力在于保持一定的经济增速,实现5%以上的年均经济增速能够为居民收入稳步增长提供可靠支撑。在微观主体预期方面,预期偏弱是中国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从居民部门预期来看,2021—2023年居民消费者信心指数均值为101.7,处于该指标公布以来的历史较低水平。从企业部门预期来看,2021—2023年反映制造业企业预期的生产经营活动预期指数和反映非制造业企业预期的业务活动预期指数均值分别为55.4和59.3,相较于2020年均有所降低。社会预期具有自我实现机制,预期减弱可能会制约消费与投资的增长,导致经济陷入增速放缓和预期减弱的恶性循环。[2]5%以上的年均增速高于联合国(UN)、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WB)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对2024年中国经济增速的预测值。②因此,实现5%以上的年均经济增速能够释放积极的“稳增长”信号,有力提振微观主体信心,助力中国经济进一步回升向好。其次,从中长期来看,“十四五”下半程实现5%以上年均增速能够与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相衔接,有助于中国如期实现长期经济增长目标。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可以分两个阶段来安排。第一个阶段是从2020年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二个阶段是从2035年到21世纪中叶把中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3]“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进一步明确提出,到2035年中国经济增长需要实现的目标是“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4]实现这一目标需要2035年人均实际GDP水平相较于2020年翻一番,即年均经济增速达到4.83%左右。[5]然而,2020—2023年中国年均增速为4.7%,相较于长期目标增速偏低。这主要是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和复杂国际形势的影响,导致总需求和总供给均有所下滑,③使得2020—2023年中国经济产出缺口和潜在增速缺口两者基本为负。[6]根据宏观政策“三策合一”理论,产出缺口和潜在增速缺口双双为负,可能会导致经济陷入总需求与总供给螺旋下降的局面,形成长期经济下行压力。[7]为了减轻这种长期经济下行压力,需要在“十四五”下半程实现5%以上的年均经济增速,以收窄产出缺口和潜在增速缺口。因此,“十四五”下半程实现5%以上的年均经济增速,对于保障中国到2035年实现远景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最后,5%以上的年均经济增速充分考虑了中国的经济增长潜力和支撑条件,具备实现的可行性。“十四五”前半程,中国顺利实现了经济发展预期目标,2021—2023年年均增速达到5.5%,这为“十四五”下半程实现5%以上年均增速打下了良好基础。“十四五”下半程中国经济发展仍然具备充分的有利条件,能够巩固经济回升向好的基本态势。从消费需求来看,2023年消费呈现恢复性增长,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同比实际增长9%。通过在增加收入、优化供给、减少限制性措施等方面综合施策,消费有望继续保持快速增长趋势。从投资需求来看,通过发行1万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方式,积极的财政政策更有力地发挥政府投资的乘数效应,拉动民间投资和基建投资快速增长。从出口需求来看,虽然外部环境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但通过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出口也有望保持量稳质升趋势。从供给侧潜在增速来看,运用生产函数法测算生产要素变化趋势,预计2024年中国经济潜在增速为5.3%。[8]因此,预估“十四五”下半程中国经济潜在增速均值仍将保持在5%以上。由此可见,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等稳定政策进行逆周期调节,推动宏观政策协同发力,中国完全有能力实现5%以上的年均增速。①但也要看到,进一步推动中国经济回升向好在内部和外部环境上均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十四五”下半程实现5%以上年均增速并非易事。有鉴于此,必须充分运用支撑中国经济增长的有利条件,把握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现路径,扎实做好三个方面的经济工作。二、着力推动供需两侧协同发力供给和需求是经济发展的一体两面。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供给和需求是市场经济内在关系的两个基本方面,是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二者你离不开我、我离不开你,相互依存、互为条件。没有需求,供给就无从实现,新的需求可以催生新的供给;没有供给,需求就无法满足,新的供给可以创造新的需求。”[9]“十四五”下半程进一步推动中国经济回升向好,还需克服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体现为供给和需求不相匹配的矛盾较为突出。着力推动供需两侧协同发力,有助于经济实现供给和需求相互牵引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助力“十四五”下半程中国实现5%以上的年均经济增速。根据宏观政策“三策合一”理论,供给和需求在市场中并非孤立地发挥作用,两者紧密相连、相互影响。一方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在扩大内需的配合下才能顺利推进。这涉及推动资本和劳动等生产要素在部门间自由流动,短期内可能加剧部分产业的产能过剩,并产生一定就业压力,因此需要扩大内需来缓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带来的短期经济波动。另一方面,扩大内需也需要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配合,以更有力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当经济系统中的多重结构失衡因素未得到妥善解决时,扩大内需在短期内虽然能够提振总需求,但也会导致多重经济结构失衡相互叠加并不断固化,对长期经济增长造成不利影响。因此,需要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破解经济系统的结构性阻碍。这意味着,不仅需求侧和供给侧各自需要发力,更重要的是需求侧和供给侧需要协同发力。[10]在系统总结新时代宏观经济治理经验的基础上,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必须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着力扩大有效需求协同发力”,[11]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也再次强调“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1],这为“十四五”下半程中国应对供需较弱局面提供了新思路,有助于经济更平稳地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从需求侧来看,需要着力扩大内需以应对短期经济下行压力。当前,中国经济有效需求不足问题仍较为突出,可能会对“十四五”下半程实现5%以上的年均经济增速构成一定阻碍。一是消费需求不足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改善。虽然202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7.2%,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82.5%,但这主要是受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转段后服务性消费支出增长较快的拉动。长期来看,中国居民消费水平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2023年中国居民消费占GDP比重低于中等收入国家平均水平近11个百分点。②二是中国投资增长的内生动力尚未充分激发。2021—2023年,中国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同比增长4.3%,其中,国有控股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同比增长6.5%,而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同比增长仅为2.5%,现阶段国有控股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出现分化。由于国有控股企业需要承担一定稳增长的任务,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更能反映中国投资增长的内生动力,因此,其增速较低表明中国投资增长内生动力尚未充分激发。三是价格水平持续低迷。2021—2023年,中国CPI平均增速为1%,剔除食品和能源后的核心CPI平均增速为0.8%,两者涨幅均低于2020年的水平,表明下游消费需求不足。特别是2023年,中国PPI同比下跌3%,而2021—2022年PPI涨幅达6.2%。PPI由涨转跌反映出中国工业产品需求相对下滑。因此,应着力扩大内需,有效提振居民消费并激发企业投资。一方面,完善居民消费长效机制,使居民有能力消费、敢于消费、愿意消费,充分释放居民消费潜力。另一方面,优化市场环境,降低准入门槛并强化制度保障。通过增强民营企业的投资信心,拓展其投资空间,并激发其投资积极性,从而有效推动民间投资的发展。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消费和投资之间的双向牵引作用,以居民消费拉动经济稳步增长,推动投资结构与消费结构相互适应,形成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进而从根本上解决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从供给侧来看,需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应对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经济增长质量提高问题。从工业产能来看,2021—2023年中国规模以上工业产能利用率为76.1%,表明工业生产整体稳定。但2024年一季度,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产能利用率为73.6%,相比2023年同期的74.3%有所降低,也明显低于2021年77.5%的产能利用率阶段高点。这表明工业产能恢复的基础尚不稳固,部分行业仍存在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从增长质量来看,近年来中国经济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蓬勃发展。2023年,新能源汽车、太阳能电池、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等“新三样”产量的同比增速分别达到30.3%、54%、22.8%。但整体而言,中国经济增长质量仍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方面,中国全要素生产率(TFP)增速下降趋势还未明显扭转。TFP增速均值在2000—2007年达到4%的高位后出现下滑,2008—2013年、2014—2019年和2020—2023年TFP增速的平均值分别为1.5%、1.7%和0.2%。①另一方面,中国TFP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偏低。2014—2019年TFP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均值为25%,相比发达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的平均水平分别低了约15个和5个百分点。②因此,应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善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经济增长质量不高现状。[12]一方面,通过更好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应对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滞后性,抑制企业无效和过度投资;通过有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减少地方政府在项目建设中的重复和低效投资,应对部分行业产能过剩问题。另一方面,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型,推动新质生产力成型成势,从而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增速及其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推动中国经济增长质量提高。[13]三、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之间存在良性互动关系。中国长期以来一直重视统筹发展和安全,将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作为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持续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11]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要“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1]。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济重点领域金融风险稳步化解。但是中国经济风险隐患并未完全消除,特别是部分地区的房地产、地方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隐患还较为突出,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对于应对各类风险隐患、维护经济金融大局稳定至关重要。对房地产市场而言,需要适应市场供求关系变化,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2023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分析研究经济形势时指出,要切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14]中国城镇化发展阶段已从快速发展期向成熟期过渡,虽然新增住房需求总量仍有较大潜力,但住房需求的内部结构和空间分布已经发生深刻变化。然而,住房供需错配给房地产市场带来一定下行压力。2023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9.6%,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同比降幅分别为8.5%和6.5%,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均值也处于94的较低水平。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中央和地方对房地产政策进行适时优化,以平抑住房市场供需错配问题。需求侧方面,如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放宽了购房限制,降低了居民购房门槛;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首付款比例,下调存量和增量住房贷款利率,以降低购房成本,促进居民潜在住房需求释放。供给侧方面,推动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增强对房地产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通过完善商品房的基础性制度等措施,提高住房供给与居民住房需求的匹配度。随着这些政策措施的逐步起效,房地产市场有望实现平稳健康发展,但是“十四五”下半程房地产市场可能仍将处于调整周期,因此仍需高度重视房地产领域的风险隐患。对地方债务而言,需要妥善化解存量债务风险,严防新增债务风险,平衡债务风险管理与地方稳定发展的需求。截至2023年12月末,全国地方政府法定债务余额为40.7万亿元,中央政府债务余额为30万亿元,据此推算全国政府部门法定负债率(政府债务余额与GDP的比值)为56.1%,这低于国际通行的60%警戒线,表明政府部门债务风险整体可控,但是地方政府债务仍存在一定风险隐患。一方面,近年来地方政府债务增长速度较快,2023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5.7万亿元,比中央政府债务多增1.5万亿元。另一方面,地方隐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还有待进一步规范管理。现阶段,中国经济仍面临一定的短期下行压力,地方政府还需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因此,地方政府债务压力有可能进一步加重。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需要从短期和长期两方面同时入手。短期来看,一是控制新增债务。地方政府要习惯过“紧日子”,适当收紧预算约束,并着力防范违规借债行为。二是积极化解存量债务。积极推进特殊再融资债券发行,统筹安排新增债券资金,通过财政化债和金融化债等方式,避免短期内出现较为严重的流动性风险。长期来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核心是建立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收入端需要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确保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相匹配,提高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匹配度,降低地方政府对债务融资的依赖。支出端需要确保地方政府财政支出提质增效,将财政资金用在关键领域,切实提升使用效率,避免无效率的借债冲动。对中小金融机构而言,需要稳妥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提升中小金融机构的稳健性。中小金融机构一般指规模较小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其经营机制较为灵活,能够立足当地开展特色化经营,对服务中小微企业起到重要作用。整体而言,中国中小金融机构经营较为稳健,资产质量保持在较好水平,但也有部分中小金融机构存在一定隐患。就信用风险而言,截至2023年四季度末,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75%和3.34%,但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均仅为1.26%,商业银行整体不良贷款率也处于1.59%的相对较低水平。可见,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相较于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商业银行整体水平均明显偏高。就流动性风险而言,截至2023年四季度末,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63%和12.22%,而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商业银行整体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7.56%、13.43%和15.06%,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低于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商业银行整体的平均水平。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关键在于全力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健全金融风险处置常态化机制。在内部治理方面,应建立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确保内部治理机构之间的有效制衡与合作,以减少运营风险。在外部监管方面,需加大监管力度,实施精准及时的风险监测,并在风险初期进行干预,防止风险扩散。四、着力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长期以来,中国一直注重以中国特色宏观调控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其独特优势之一在于对宏观政策协调的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健全财政、货币、产业、区域等经济政策协调机制”。[3]党的二十大报告也强调要“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加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15]现阶段,中国经济运行还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为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都强调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加强财政、货币、就业、产业、区域、科技、环保等政策协调配合,把非经济性政策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1,11]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是党中央针对中国经济发展最新形势作出的科学判断,能够为“十四五”下半程实现5%以上年均经济增速提供政策保障。从宏观政策“三策合一”理论的视角来看,“十四五”下半程实现5%以上年均经济增速,需要重点从三个维度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第一,增强稳定政策内部的取向一致性,以更好地应对短期经济下行压力和满足防范化解风险要求。首先,应对短期经济下行压力,需要增强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取向一致性。现阶段,中国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取向一致性还有待提升。根据笔者测算,2023年全年货币政策力度指数和财政政策力度指数分别为43.7和54.9,与2022年全年相比分别降低了7.6和0.9,①表明两类政策各自的力度均有所减小,并且货币政策力度减小的幅度更大。当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没有形成一致取向时,会导致政策合力不足,难以有效扩张总需求、实现经济稳定目标。[16]现阶段,中国经济面临一定的短期下行压力,增强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取向一致性能够确保两类政策形成合力,最大限度提升稳定政策扩张总需求的效果。目前,中国仍有充足的政策空间,能够为增强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取向一致性提供保障。一方面,货币政策仍然具有降准和降息的空间。大型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与中型金融机构和小型金融机构相比偏高,仍然具有降准空间。1年期MLF中标利率和7天逆回购利率均距离零利率下限较远,具有降息空间。另一方面,财政政策空间与发达经济体相比仍然较为充裕。根据国际清算银行(BIS)数据,中国政府部门债务率明显低于发达经济体的平均水平。因此,中国有充足的政策空间支持政策适度发力,为增强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取向一致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其次,满足防范化解风险要求,需要增强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之间的取向一致性。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将宏观审慎政策纳入政策协调框架已经成为国际共识。[17]若缺乏宏观审慎政策的配合,货币政策加大力度可能导致金融机构过度承担风险,进而导致系统性金融风险。[18]增强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之间的取向一致性,能够在加强对重点领域金融风险监管的前提下,放松具有合理融资需求微观主体的融资约束,兼顾短期经济稳定和金融稳定两个目标。第二,增强稳定政策、增长政策和结构政策三大类政策的取向一致性,从根本上提高宏观调控效率。现阶段,中国宏观政策调控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在于调控效率偏低,导致即使宏观政策加大力度也可能难以实现预期的调控目标。根据笔者测算,2023年稳定政策效率指数为42.9,相比2022年有所下降。②究其原因,中国面临经济结构失衡和增长动力不足等深层次因素。一方面,受到总需求结构失衡、收入分配结构失衡等问题掣肘,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增长面临一些障碍,从而限制了稳定政策对消费和投资的带动作用。另一方面,实体经济增长动力不足,导致投资回报率偏低,从而削弱了民间投资的积极性,也限制了稳定政策的带动效果。面对这一情况,由于西方宏观政策框架几乎不涉及对结构问题和长期增长问题的讨论,难以应对结构和增长方面因素导致的宏观调控效率下降问题。③相较而言,中国特色宏观调控体系更具系统性,调控政策工具箱不仅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等稳定政策,还包括产业、区域、科技等结构政策和增长政策。因此,发挥中国特色宏观调控体系优势,增强稳定政策、增长政策和结构政策的取向一致性,能够更好地应对中国经济的一些结构性和长期性问题,提高宏观调控效率。具体来说,结构政策侧重于破解多种经济结构失衡,消除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的各类阻碍。增长政策针对性地提升内生增长动力,为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提供根本支撑。推动稳定政策、增长政策和结构政策形成一致取向,能够从根本上提升宏观调控效率、推动经济回升向好。第三,增强非经济性政策与宏观政策的取向一致性,加强非经济性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宏观经济运行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除了对经济运行产生直接影响的经济性政策外,许多非经济性政策也会对宏观经济运行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如果非经济性政策与宏观政策之间缺乏统筹,部分政策部门根据自身目标制定和出台非经济性政策,可能导致政策之间相互掣肘,政策效果不佳,甚至可能产生严重的政策冲突,导致非合意的政策后果,即不同政策加总后导致的“合成谬误”。从长期来看,非经济性政策目标的实现有助于提升经济的活力、创新力和竞争力。但在短期而言,非经济性政策可能对经济增速产生暂时性的不利影响。因此,将非经济性政策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构建宏观政策评价体系,[8]有助于加强非经济性政策与宏观政策的统筹,确保政策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更好地满足“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工作原则。总之,从短期来看,“十四五”下半程实现5%以上年均增速有利于巩固和增强中国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不仅能够满足促进就业、增收的需要,也有助于应对社会预期偏弱问题。从中长期来看,“十四五”下半程实现5%以上年均增速有助于如期实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中长期目标,对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形成重要支撑。当前,中国经济运行在内部和外部还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体现在内部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风险隐患较多、外部环境不确定性上升等。因此,需要准确把握“十四五”下半程经济工作的重点方向,运用好能够支撑中国经济增长的有利因素,确保“十四五”下半程顺利实现5%以上年均增速目标。 参考文献:[1]李强.政府工作报告——2024年3月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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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urnal of Money, Credit and Banking, 2018(5): 967-992. 注释:(1) 2023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与之对应,本文中“十四五”下半程指的是2024—2025年。(1)若无特殊说明,本文数据均来自国家统计局、Wind数据库和中经网统计数据库。(2)数据来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24年4月《世界经济展望报告》、联合国2024年5月《2024年中期世界经济形势与展望》、世界银行2024年1月《全球经济展望》、经济与合作发展组织2024年5月《全球经济展望报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国、世界银行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对2024年中国经济增速的预测值分别为4.6%、4.8%、4.5%和4.9%。(3)在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影响下,实际增速会偏离潜在增速形成产出缺口,这可以衡量总需求状态。受经济结构性因素的影响,潜在增速可能会偏离其合理水平,形成潜在增速缺口,这可以衡量总供给状态。(1)根据宏观政策“三策合一”指数,2021—2023年中国潜在增速分别为6.0%、5.2%、5.4%,实际增速与潜在增速大致匹配。2024年中国潜在增速的预测值为5.3%,通过稳定政策逆周期调节能够实现。在此基础上,2025年实际经济增速达到4.7%以上即可完成这一目标。(2)数据来源:世界银行WDI数据库。(1)数据来源:笔者利用生产函数法测算,相关数据来自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2)数据来源:根据世界银行WDI数据库数据测算。(1)政策力度指数是通过对政策性工具指标和逆周期指标两类指标,分别采用Z-Score方法进行标准化处理并赋予不同权重,然后加权平均计算得到。50代表的是2000—2020年间货币政策力度指数和财政政策力度指数的平均值。(2)稳定政策效率指数是通过对GDP/M2增量、GDP/信贷增量、GDP/政府债务增量与GDP/财政支出增量4个子指标,采用Z-Score方法进行标准化处理并赋予不同权重,然后加权平均计算得到的。2023年稳定政策效率指数根据2023年四个季度均值计算得到。(3)以美国为例,美国公共部门债务占GDP比重从2008年的64%左右快速上升至2020年的130%左右,美联储的资产规模从9000亿美元上升到7.2万亿美元左右。但根据美国国会预算办公室(CBO)测算,2000—2008年美国潜在增速均值为2.7%,2009—2020年已降至1.6%。可见,宏观政策发力并未带动美国的经济增长,其政策效率明显下降。 陈彦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吴韬,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来源:《经济纵横》2024年第7期)

赵卫华:越南对中美两国“双向制衡”战略的演变与中越合作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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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Monday, 07 October 2024 23:27:39 +0800

摘要:越南将中美两国视为其对外战略的两大优先目标。随着中国的强势崛起,越南认为中美将在亚太地区形成所谓的G2结构,并基于此开始在中美之间奉行“双向制衡”战略,利用中美两国相互制衡,确保越南利益的最大化。随着中美战略竞争的加剧,越南对中美两国的战略虽有所调整,但并没有偏离原有的总体框架。越南认为中美战略竞争的实质是两国对世界领导权的争夺,虽然美国居于主动地位,却很难击败中国。基于上述判断,越南依据其国家利益在不同的领域里分别选择与中国或美国合作:一方面提升越美关系等级,在具有战略意义的高科技领域里优先与美国合作;另一方面,又出于大国平衡的需要接受中国的命运共同体理念,与中国在传统领域和新兴非战略性领域里加强合作。在上述政策下,越南总体上继续在中美间维持着相对平衡,但受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影响,越美间更注重国家安全领域沟通,而中越则更加注重意识形态和务实合作。随着两国领导人就共建命运共同体达成共识,中越关系呈现出稳步提升之势,为两国合作开辟了新的空间。关键词:中美战略竞争;“双向制衡”战略;中越命运共同体;中越合作;中越关系 中越关系是中国与周边国家交往中一对极为特殊的关系。一方面,中越两国是社会主义国家间的关系,两国在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方面具有共同的战略利益。两国山水相连,毗邻而居,在地缘上互为依靠。中国是越南的第一大贸易伙伴,而越南则是世界范围内中国的第四大贸易伙伴和东盟内部的第一大贸易伙伴,两国在经贸上联系密切,彼此相互依存,难以分割。另一方面,中越两国在海洋问题上依然存在较为严重的分歧有待解决,再加上长期历史积淀对两国的影响,这种状况使得两国关系自正常化以来一直处于友好合作与矛盾分歧交织的状态之中,这反过来又给域外大国特别是美国介入中越关系提供了机会。中越之间内在利益联系与矛盾分歧,以及美国因素的介入,不可避免地影响着越南的对华战略,也影响着中越合作的未来前景。本文拟在中越两国共建命运共同体的背景下,通过考察越南对中美两国“双向制衡”战略的演变,分析越南对华战略的调整,探讨中越未来合作的前景。一、越南在中美之间“双向制衡”战略的确立1975年4月,越南人民军攻克西贡,南越政权随即覆灭,越南南北实现了国家的完全统一。此后,越南为继续实现印支联邦的目标,在外交上实行向苏联一边倒的战略,中越关系逐渐恶化。在上述背景下,从国家统一到冷战结束,越南与中美欧日几乎所有大国以及东盟各国均处于对立状态。冷战结束前后,越南逐步失去了苏东集团所有支持,在国际上面临空前的孤立。为摆脱外交上的困境,阮文灵一当选越共中央总书记就积极改善对华关系。1990年12月,阮文灵携越南政府总理杜梅和越共中央顾问范文同秘密访华,与江泽民总书记和李鹏总理在成都举行会晤,就解决两党两国分歧达成了重要共识,为两国关系正常化铺平了道路。(1)1991年越共七大确立了“减敌增友,化敌为友,愿与所有国家成为朋友”的和平友好外交战略。当年11月,新任越共中央总书记杜梅和越南国家主席黎德英访华,中越关系实现了正常化。1995年7月11日和28日,越南又先后实现了与美国建交和加入东盟的两大战略目标。在此前后,越南先后恢复了与俄罗斯、印度、日本和法国等国的传统关系,完全摆脱了自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以来的国际孤立状态。此后,越南超越意识形态积极与所有国家发展关系,但重点发展同中美等大国的关系,大国平衡成为90年代以来越南对外战略的主要特征。20世纪90年代,虽然越南对外战略调整获得了巨大成功,但其内部政治经济危机却绵延不断,不仅高层事件频发,更兼有底层农民反抗,通货膨胀率一度曾高达4位数。1990年,越共政治局常委陈春柏擅自在电视台发表讲话鼓吹多党制,将越共内部分歧曝光。1996年太平省因为征粮问题发生了席卷全省的农民武装反抗事件,前国会副主席陈度上书越共中央指斥越共腐败脱离人民,被越共中央开除党籍,造成了轰动一时的陈度事件。(2)加上美国和西方的和平演变政策,使得整个90年代越南社会危机重重,越共执政地位受到了严峻挑战。(3)当时,面对越南国内的困境,中国不但没有乘人之危,反而向越南伸出援助之手,在理论上与越南开展交流对话,向越南介绍中国改革开放和治国理政的经验。同时,中国也没有利用越南困境牟利,而是与越南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解决了长期困扰两国的陆地边界和北部湾边界问题。越南也出于国家安全的考量,在大国平衡外交的基础上选择了将中越关系视为对外政策的优先选项。该时期中越关系总体向好,是关系正常化后两国关系最为友好融洽的时期。2001年,农德孟当选越共中央总书记,越南的政治经济革新齐头并进,在政治上越共在国内的民意基础回升,巩固了越共的执政地位,在经济上则进入了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从而引起了正在实施重返亚太政策的美国瞩目。美国逐渐将经济军事实力日渐增强,政治变革方向深受美国欢迎的越南作为其在东南亚制衡中国的地缘战略支点。(4)在美国的带动下,日本、印度、澳大利亚和韩国等美国盟国和伙伴国与越南的关系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上述状况使得越南的国际地位空前提高,从而在中美之间日渐开始发挥不断增强的战略平衡作用。革新开放以来,越南对外战略包含两大核心任务:一是确保越共执政地位和社会制度,即确保政权;二是保卫领土完整,即保卫主权。越南对中美两国的战略可称之为“双向制衡”战略。之所以称为“双向制衡”战略,是因为越南一方面担心美国的和平演变和颜色革命政策,另一方面又担心中国日益增长的综合国力和在南海的军事力量。因而越南一方面联合中国应对美国的和平演变和颜色革命,以确保政权;另一方面又企图利用美国平衡中国的实力,维持其在南海的既得利益,以确保其所谓的主权。中美两国一方面均是越南需要借助的力量,另一方面又同时是其需要重点防范的对象。与革新开放之初相比,越南虽然继续公开坚持其大国平衡外交战略框架,但以中美两国为头等优先目标的“双向制衡”战略日益成为其大国平衡战略框架的核心。(5)二、中美战略竞争背景下越南对中美“双向制衡”战略内涵的调整阮富仲执政以来,越南对华政策的外部环境发生了两次重要的变化,这使越南重新审视中国,评估中国未来的发展走向,从而对越南对华战略走向产生了转折性的影响。这两次重要变化,一次是2014年“981”事件,另一次是自2018年以来的中美贸易摩擦和中美科技博弈。这两次事件在某种程度而言刷新了越南对中美两国的认知,对当前和未来的中越关系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越南将“981”事件和中美贸易摩擦之后的中越关系称为新时代的中越关系,可见其影响之大。也正因为如此,这两起事件成为目前探讨中越关系现状和未来的现实基础。“981”事件爆发前,除了受海上问题影响,中越关系不时出现一些小波折外,双方关系总体保持着友好融洽的局面。“981”事件是中越关系正常化后对两国关系的一次严峻考验,使双方都不得不重新审视对方,从而成为两国关系一道重要的分水岭。越方更是将“981”事件视为中越关系进入新时代的标志,越方认为新时代的中越关系中不仅要强调两国之间的合作,同时也要注重维护国家的领土主权。例如,阮富仲在越共十三大前夕会见选民时就曾表示要加强与中国的合作,珍惜来之不易的和平环境,在维护越南经济高速发展的前提下坚决维护国家的主权。(6)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981”事件期间,越南国内发生了较为严重的反华骚乱,加之美国和西方在暗中推泼助澜,越南国内精英群体部分人员反华情绪高涨,想趁机终止与中国企业界和商界的合作,将一切由中国人参与和承担的项目收回,一劳永逸的“去中国化”,维护越南的国家利益,杜绝安全上的隐患。这种危险的极端思想理所当然地受到了阮富仲等高层领导人和各界理性声音的反对,以经济贸易、交通运输和农业部门为主的一些政府部门以及部分工商界的领导人认为,越中在经济上连为一体,相互依赖,是不可分割的,越南难以承受“去中国化”的后果。最终,越南内部理性派占据了上风,决定必须要维持中越之间的合作和中越关系的稳定。(7)然而,该事件直接导致越南重新评估中国的对外战略,认为随着中国的崛起和领导层的变化,中国已开始逐渐放弃“韬光养晦”的政策,而是更加有所作为。虽然全面“去中国化”的建议被越南最高层否决,但“981”事件后,越南在对外合作上进一步强调多元化、多边化和多样化,开始明确提出要避免任何单一国家在越南某个领域的投资或存在占比过大特别是居于垄断地位的现象发生。在上述背景下,虽然中越之间依然维持密切的合作关系,但越南国内的相关项目合作对象开始逐渐多元化和均衡化,这直接导致了2014年后两国合作项目数量的下降。越南对华政策环境产生改变的第二大外因是由中美战略竞争加剧带来对地区乃至全球的冲击。它进一步影响了越南对中美两国实力对比的认知,加速了其对华政策调整。2017年美国总统特朗普就职后,很快就终止了奥巴马时期与中国建立新型大国关系的努力,并将中国视为对美国霸权的直接威胁。2017年11月岘港APEC峰会期间,特朗普初步提出美方的印太战略构想,表示要为亚太诸国提供一种不同于“一带一路”倡议的选择。2018年夏,美国时任国务卿彭佩奥又向越南等国提出“促进亚洲能源增长与发展倡议”,表示美国将把政府资源、私营部门资金和专业知识结合起来,协助越南等国解决能源需求,使其摆脱对中国的依赖。(8)虽然美国在“促进亚洲能源增长与发展倡议”中的拨款额度仅有数亿美元,但美国此举的真实目的其实是利用本国资源和影响力杠杆,动员盟国、伙伴国和跨国公司出资,企图四两拨千斤,拉拢包括越南在内的东南亚国家来遏制中国,妄图以最小的投入最大程度调动外部资源造成中国战略透支,最终拖垮中国,这才是美国的最终目的。就其本质而言,美国现在针对中国的策略与冷战期间借助军备竞赛拖垮苏联的做法并无二致,仅有形式上的差别。此后不久,特朗普政府对中国发动贸易战,企图利用中美两国在贸易领域里不对称的依赖迫使中国屈服。美国先是对中国发动关税战,肆意违反世贸组织的相关规定,提高中国输美商品的关税,起诉惩罚华为、中兴等中国在美的高科技公司,并施压其他国家在芯片和关键技术领域对中国封锁和断供,企图利用贸易战和科技战并举方式削弱阻止中国快速发展的势头,维持其全球霸权。美国以在南海支持越南为诱饵,以反倾销作为威慑,威逼利诱越南选边站队。面对新的形势,越南高层采取了冷静观察,积极应对的政策,重新审视中美实力的对比与中国未来崛起的趋势,依据新的形势对越南的处境给予了新的判断。越南高层认为,当前在贸易领域里中国对美国存在着不对称依赖,因而对美国的制裁无牌可打,相反通过来料轻加工越南可以帮助中国规避制裁。这样既能缓解中国的出口压力,又有利于越南改善提高在生产链和供应链上的位置,同时还可以提高越南在中越经贸关系中的地位。(9)因此,越南高层和精英界认为中美轻微的竞争对越南有利,但大规模的对抗则会令越南成为大国竞争的牺牲品。(10)随着中美战略竞争的加深,越南认为两国之间的博弈已经不再仅仅局限于贸易领域,而是从贸易扩展到了科技、地缘、安全等各个领域,从范围而言也已不再仅仅局限于东南亚、亚太,而是扩展到了全球范围。来自越通社的特别参考材料指出,当前中美之间的战略竞争不同于以军事和地缘对峙表现出来的苏美冷战,而主要以贸易和科技的形式表现出来,虽然是全面的竞争和对抗,但相比苏美冷战更具可控性。(11)面对中美如此激烈的竞争,越南该如何选择,未来将如何处理对中美两国的关系,阮富仲、范明政、范平明和范光荣等高层的观点很有代表性。在越南第三十二届外交工作会议上,阮富仲发表所谓的“竹子精神”的讲话,提出面对复杂的国际局势,为维护越南国家主权和利益,越南外交要像竹子一样坚韧灵活,能屈能伸。(12)范平明则指出越南在中美斗争中要绝对维持平衡,不倒向任何一方才能使得中美两国竞相拉拢讨好越南,维持越南利益的最大化。倒向任何一方,将不仅会使越南陷于冲突或孤立当中,还会使越南成为大国的附庸。(13)面对新形势,越南同时以中美两国为优先对象的大国平衡战略虽然受到了强烈冲击,但并没有突破“双向制衡”战略的基本框架,不过其在中美之间维持平衡的方式和内容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该战略实施早期,除了意识形态领域和领土主权领域分别与中美两国开展合作外,越南在其他领域里在中美之间大致维持着等距离的平衡。中美战略竞争加剧后,越南依然强调在中美两国之间维持平衡,但此时的平衡已不是在每个领域里均保持平衡,而是考虑美国对华制裁因素,强调在整体上维持在中美间的大致平衡。同时,越南此时认为中美牺牲越南来妥协可能性大大变小,从而在中美两国之间的主动性大大增强。在这种崭新的平衡体系下,在某些美国对华制裁或寻求“去风险”的领域里,越南加强与美国和其盟国合作,例如在5G、芯片、半导体、人工智能和稀土等领域。而在非战略领域或传统领域里注重与中国合作,例如跨境电商合作、电子支付系统合作、农业合作、交通运输合作、气候水文资源合作、进一步开放农产品市场和允许货物过境中国运往第三方等。通过上述与中美在不同领域中的合作,越南在总体上保持着与中美两国关系的平衡,从而继续维持着“双向制衡”战略的总体框架。三、共建命运共同体成为新时代中越两国合作的方向虽然出于意识形态、地缘结构和经贸联系三方因素的考虑,越南努力维持中越关系的稳定,但由于历史因素和领土主权问题的干扰,越南又对中国一直怀有一种戒备心态。随着越美关系的升级,越南希望在中美之间维持平衡,而中国也对中越命运共同体的表述在不同语境下采取了灵活务实的处理方式,打消了越南原有的顾虑,从而使双方最终在命运共同体问题上达成了共识。2023年12月13日,中越两国发布了两国关于进一步深化和提升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命运共同体的联合声明,标志中越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高度。(14)长期以来,对于中方共建中越命运共同体(cộngđồng chung vận mệnh)的提议,越方一直持回避和抵制态度,认为中方此举的目的是要将越南纳入中国的战略轨道,一旦答应中国的诉求,有可能招致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国际孤立。即使是对中越合作持积极态度的高层和精英群体也表示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寻找到一个越语的合适表达,既能让中国接受,也能消除越南和美日各国对命运共同体一词的担忧。因为越美日各方认为命运共同体蕴含的关系紧密程度甚至超出同盟一词,而且还包含对历史过往的承认。(15)因此,越南担心接受命运共同体不仅会引起美日欧等西方国家的误解,还可能在越南国内引发无谓的争论。此次中越双方以务实灵活的态度在越语版中以“共享未来的共同体”(cộngđồng chia sẻtương lai)来表达中文版中命运共同体的含义,对于中越双方而言是求大同而存小异。中越文版本的灵活处理,一方面完全回避掉了越南过去一直试图回避的包含有对过往历史肯定的表述,使过去一段时间一度在越南精英群体内引起争议的越中命运共同体(cộngđồng chung vận mệnh Việt-Trung)表达被双方都接受的表述取代,也彻底打消了美日欧等西方国家对于越南可能倒向中国的担忧。同时,也为中国长期以来的外交努力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作为接受中越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回报,越南也因此从此次中越达成的合作协议中获益良多。虽然西方舆论极力贬低中越命运共同体的价值,美日欧等国学者认为越南在越语中使用共享未来的共同体实际上是变相拒绝了中方的越中命运共同体提议,但实际情形并非如此。此次中越双方之所以能够就命运共同体问题达成共识并发表联合声明,一方面显示了双方求大同存小异的高度政治智慧,另一方面也说明双方对于不同文本的表述早就形成了默契和共识。无论是中越命运共同体,还是共享未来的共同体,这不仅在中越关系中是首次,更是越南与西方各国不曾有过的事情,远高于各种战略伙伴关系,显示中越之间的政治互信大为提高,表明越方领会了中方的善意。在可预见的未来,中越两国将在总体上保持关系稳定发展,虽然难以完全避免小波折发生,但不会出现大的波澜。当然,也必须认识到越南在建设中越命运共同体方面与中方有不尽相同的考虑,正视和认识到彼此局部的差异,才能追求大同,才能更好地建设中越命运共同体。胡志明市法律大学学者黄越的观点在越南精英群体和知识分子中就很有代表性。黄越认为在越美关系升级的背景下,越南需要考虑中国的感受,平衡地发展与中美两国的关系,与中国实现关系升级,将两国建设成关系更为密切的共同体是没有问题的。但越南更愿意使用共享未来的共同体,而不是命运共同体,是因为后者含有“同生共死”之意,这与越南当前的对外战略相悖。越南奉行“竹子外交”,其特点之一是不选边站队。使用前者既满足了中国的愿望,也维护了越南的原则,同时还为越南带来了诸多利益。而且,随着越南高层代际更替的逐步推进和精英群体价值观念的日益多元化,年轻一代的越南高层和精英群体在意识形态方面与中国的差距呈逐步扩大的趋势。两国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亲和度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会呈现逐步下降的趋势,从而使两国关系维护的成本也将相应地不断上升。越南高层和精英群体能够像阮富仲一样高瞻远瞩看待中越关系的领导人已经寥寥无几。无论是政治高层,还是精英群体,在感情认知层面都在向着日益多元化的方向发展。虽然出于地缘现实的考虑,越南主流层面依然主张继续维持中越关系稳定,尊重中国作为一个世界大国的基本事实,但在对华感情认知和意识形态亲和度层面,年轻一代和老一辈已经具有显著的不同,前者主要出于现实利益的需求而主张维持和发展两国关系,而后者除了基于现实利益需求,同时还包含更多认同方面的因素。这就决定了未来中越关系依然会维持稳定和发展,但双方关系会建立在更加务实和现实利益的基础上,沟通和维护的成本都将相应增大。此次中越双方采取务实灵活的方式就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命运共同体达成共识,系在越美关系升级后中越关系的进一步升级,是近年来中越双方共同努力的成果,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对中越务实合作将起到进一步的推动作用,从而也意味着双方未来在政治安全合作和经贸务实合作领域里将会拥有更多的提升空间。尤为重要的是,2024年4月12日,在中越两国国防部长第八次边境会晤时,双方强调要将海上合作打造成两军合作的新亮点,同时签署了南部战区与越南海军设立热线的备忘录,这意味着两国将加强海上分歧的管控力度,进一步推动两国海上的务实合作。总体而言,两国关系在未来将迎来一段相对和谐稳定的发展时期。对于中国而言,在近期内通过构建中越命运共同体促进了中越之间的团结,使中国可以集中精力应对周边的其他挑战,而不必过于担心后方出现较大的事端。对越南而言,此举会迎来大量中国投资、援助和各种高科技产业的进入,特别是在铁路对接、南北高铁建造上获得中国资金支持,从而推动越南经济和中越经贸合作继续向好的方向发展。不过,在看到中越关系升级带来利好结果的同时,也要必须正视两国之间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挑战。在部分高科技领域里,由于越南存在对美国的依赖,越南会优先选择与美国及其盟国合作,这难免不会对中国造成消极的影响。特别是,就在阮富仲总书记去世前夕,越南单方面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南海外大陆架划界案,再次侵犯中国主权和海洋权益,激化南海局势,从而不禁令人担忧阮富仲之后中越关系究竟将如何发展。虽然个别现象令人担忧,但尊重中国作为一个世界大国的基本事实,维持中越关系稳定已是越南高层和精英群体的共识。在阮富仲总书记去世后继任的苏林总书记也表示越南会始终将发展对华关系,作为该国对外政策的战略选择和头等优先,愿意与中方一道努力,推动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命运共同体,让两国关系取得积极进展。(16)尽管中越关系很难避免在某个时间段内或局部领域里因利益分歧而产生小波折,但从大趋势而言中越关系将在总体上保持稳定发展。结  语在中美战略竞争加剧的背景下,越南在中美间所奉行的“双向制衡”战略总体框架虽没有改变,但其内涵却发生了不可避免的改变,进而也对中越关系和两国之间合作产生了深刻影响。简言之,越南对华战略考量的核心可归纳为如下几点:第一,中越关系是全方位的战略关系,两国在政治、经贸和安全战略上相互依赖,不可分割,必须要将中越关系置于头等重要的位置。第二,中越两国依然在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方面存在分歧,越南还需要与其他国家加强在安全领域中的合作。第三,中美战略竞争是中美两国对世界领导权的争夺,越南要充分利用中美竞争的有利形势去争取越南利益最大化,在不同的领域里分别与中美两国保持合作。但要尊重中国作为一个世界大国的基本事实,在与中国合作的过程中不跨越中国的红线,为两国关系的发展留有余地。第四,要坚守在中美之间维持平衡的原则不动摇,这是确保越南国际地位和维护好越南利益的关键所在。第五,在发展同中国的关系时要发扬“竹子精神”,既要给予中国足够的尊重,又要坚持越南的底线。既要积极推动中越在经贸投资、基础设施、跨境物流、数字经济等一系列非战略领域的务实合作,也要加强越美在高科技战略领域的合作。注释 (1)李鹏:《和平、发展、合作:李鹏外事日记》,北京:新华出版社,2008年,第310-312页。(2)赵卫华:《〈中国工程〉与越南的“双向制衡”战略》,载《中国周边外交学刊》,2015年第1辑,第209-228页。(3)[越]范玉簪:《越南政治系统革新的进程》,河内:国家政治出版社,2012年,第101-112页。(4)慕风:《越南“双向制衡”战略及其反华骚乱真相》,载《唯实》,2014年第6期,第92-94页。(5)赵卫华:《中越南海争端解决模式探索–基于区域外大国因素与国际法作用的分析》,载《当代亚太》,2014年第5期,第95-119页。(6)[越]潘草:《绝不在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上让步》,载《西贡解放报》,2019年2月20日,第2版。(7)[越]阮氏芳华:《981事件之后的中越关系》,河内:社科文献出版社,2020年,第191-193页。(8)[美]丹尼尔·克莱登布莱克:《美国将在“东海”实施三管齐下的战略》,越南zing新闻,2018年12月1日,https://znews.vn/dai-su-my-washington-co-chien-luoc-3-mui-nhon-rat-ro-tai-bien-dong-post898958.html,访问时间:2024年4月1日。(9)[越]阮氏芳华:《981事件之后的中越关系》,河内:社科文献出版社,2020年,第36-37页。(10) 2018年11月,笔者应邀参加由越南翰林社科院举办的纪念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学术研讨会,中越双方参会的学者专家谈及中美贸易战以及对越南的影响,翰林院中国所前所长杜进森、阮辉贵,越南计划投资部战略研究院前院长刘明湖等人均认为中美轻微竞争对越南有利,中美深度对抗并非越南希望看到的。(11)[越]邓氏水霞:《2017-2022年的越中关系:中国政策的调整及对越南的涵义》,河内:国家政治出版社,第207-208页。(12)[越]阮富仲:《发展和建构具有浓郁越南特色的“竹子外交”》,越南之声,2023年12月19日,https://vov.vn/chinh-tri/tong-bi-thu-phat-trien-nen-doi-ngoai-ngoai-giaodam-ban-sac-cay-tre-viet-nam-post1066418.vov,访问时间:2024年4月5日。(13) Pham Binh Minh:“US-China Interwoven Interests in the Asia-pacific:Vietnam's Perception and Response Policy”,Current National Defense,No.36,June 2017,pp.31-32.(14)新华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进一步深化和提升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命运共同体的联合声明》,载《人民日报》,2023年12月14日,第2版。(15) 2023年10月10-17日,复旦大学中国周边研究中心学者先后访问了胡志明市和河内市,与胡志明社科人文大学、胡志明财经大学、文朗大学、美国富布莱特大学越南分校、越南翰林社科院和越南新闻传媒学院等相关专家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听取了越方学者和专家在相关问题上意见和看法。(16)越通社:《国家主席接见中国党和政府代表团》,2024年7月26日,https://www.vietnamplus.vn/chu-tich-nuocto-lam-tiep-doan-dai-bieu-dang-nha-nuoc-trungquoc-post966826.vnp,访问时间:2024年8月7日。

范劲:世界文学系统中的世界文学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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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Monday, 07 October 2024 23:27:21 +0800

摘要:本雅明以20世纪人的眼光,觉察到德国浪漫派的激进性。浪漫派凭借其系统性和反身性方法,不仅在艺术哲学思考上超过了歌德,且在认识论上和当代前沿科学理论相通。在新的认识论视角下,歌德的世界文学概念也会呈现出新样态:不是对文学世界的客观认知,而是在世界文学系统中建立一个“自己的”系统,而系统之外的世界文学必然成为盲区。同样,施特里希出于民族和解的政治诉求,在20世纪上半叶致力于塑造歌德的“世界文学理念”,等于在系统中又建立了一个新的系统。而历史考察也表明,19世纪德国人一度彷徨在歌德、浪漫派、黑格尔等人之间,不知道该采纳谁的世界文学方案。将世界文学概念重新置回世界文学系统,不但可以消解“统一的”世界文学传统的幻象,也为非西方民族构建自己的世界文学理念提供了理论依据。关键词:世界文学;系统;反身性;歌德;德国浪漫派 任何一个超级概念,都逃不过自我反身(Reflexion)的宿命。如果我们承认,歌德提出的世界文学是真的,则下一个问题是,如何在世界文学中安置歌德的世界文学概念?按彻底的反身性逻辑,世界文学概念应该世界文学化,而这就暗示:歌德是世界文学的产物而非起源,只要有一个世界文学系统在运作,就会制造出各种世界文学概念,且不一定以歌德为名。艾田伯早已要求“修正世界文学概念”(étiemble 15),吕茨勒又提出,全球化时代需要“一个新的世界文学概念”(Lützler 106),学界对这一概念的诸多不满,也许都和反身性怪圈有关。不过,人们也希望保住比较文学的这个核心理念,为歌德辩护的努力从未中断,如霍米·巴巴从后殖民角度挖掘此概念内含的差异性动机,以适应多元化导向的当代语境。比利时学者德汉最近又提出一种辩护,他认为歌德的世界文学指的是一种“跨民族交流(communication)的形式”(或“循环[circulation]的形式”),而19世纪德国的世界文学史家将它理解为民族文学和经典作品的总库,等于脱离了他的“本义”,直到最近人们才返回正轨(D’haen 8-9)。言下之意,世界文学并非实体,没有实体边界;正因为如此,它能容纳差异,超越民族主义、西方中心主义、资本主义全球化等意识形态的限制。因此,歌德的世界文学概念在今天仍然适用。不过,歌德本人理解的交流,又是否符合今人的设想?的确,歌德非常重视期刊、翻译和文人的跨国交游、评论,1828年他为德国自然研究者和医生大会致辞说,“普遍的世界文学”首先意味着“活生生的、努力中的文人相互认识,发现他们由倾向和共同感觉所促使,以社交方式发挥作用(gesellschaftlich zu wirken)”(转引自Strich 370-371)。问题在于,是从日常经验还是从交流理论的角度来理解交流,而此交流未必是彼交流。当代的世界文学理论家心目中毋宁说有一个最新的、形式化的交流概念,交流的目的不是传递信息或达成共识,而是为了延续交流本身,即所谓“循环”;“循环”虽是反身化的形式,却具有构成经验现实的作用,由交流产生了文学世界。显然,如果不从作为形式(编码)的交流的意义上来理解世界文学,无法解释一个为人熟知的悖论:同一作品可以既是世界文学,同时又是民族文学。全球化时代中哪怕最具有民族文学特性的作品,也是世界文学交流的产物。是否属于世界文学,不在于作为实体的文学本身,而在于理念,在于引导交流的编码。本文是一个理论实验,它想要知道:从今天的认识论立场来看,歌德的世界文学概念会变成什么模样。为此,本文将引入一个对于人文学者来说相对陌生的概念——“系统”(System)。在传统的理解中,系统即部分之总和。20世纪以来,受到现代生物学的启发,人们对系统有了新理解,一个系统的出现是因为它和环境的区分,而不是因为系统内要素的相加。系统存在的前提是操作上的封闭性,从构成自身的要素中再生产自身,这就是智利生物学家马图拉纳(H. R. Maturana)和瓦雷拉(F. J. Varela)提出的“自创生”(Autopoiesis)理论。操作封闭意味着系统每一次操作都返回自身,回连上一次操作,因此系统性的核心是反身性,在反身性——即自身存在——的基础上,系统才能观察世界。一句话,系统意味着自主运作,为自己创建一个“世界”。现在,系统概念成了系统论、控制论、认知科学等前沿科学理论的必备工具。不过,既然同一类型的操作构成系统,全部世界文学交流也可以说是一个系统,“循环”在系统中发生。仅仅提出世界文学,不能让比较文学实现自我更新,因为传统的根本在于旧的认识论框架。世界文学要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世界文学,必须采纳新的认知模型。如果在歌德这一关键案例上,以系统代替传统的主体性、以反身性为因果性奠基这一思路是可行的,那就表明,比较文学也有可能实现认识论转型,彻底摆脱19世纪的羁绊,而进入以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为代表的当代。一、本雅明的挑衅:一种新的方法论意识歌德成为世界文学的象征,和他在德国文学中至尊的地位有关。可是,本雅明1920年出版的博士论文《德国浪漫派的艺术批评概念》(Der Begriff der Kunstkritik in der deutschen Romantik)提出,弗·施勒格尔、诺瓦利斯等德国浪漫派作家的艺术哲学思考比歌德更深刻。他说,浪漫派理解艺术的范畴是“理念”(Idee),理念是“方法的先天”(das a priori einer Methode);而歌德的范畴是“理想”(Ideal),理想是“所属内容的先天”(dasa priori des zugeordneten Gehalts) (Benjamin 111)。浪漫派眼中没有内容完整的作品,只有连续的形式游戏,由形式的无限运作产生作品和美。歌德以内容为导向,形式只是服务于作品和美的规则和尺度。作品对歌德来说是完整内容,但也因此,艺术世界是不连续的,艺术理想表现为“纯内容的不连续体”(同上)。本雅明这一区分,意义非凡。理念相当于一个能动系统,实现了统一性/无限性的差异统一:对外是有边界的统一体,对内无限反身。相比之下,歌德的理想更像旧式的柏拉图的理念,永恒静止,高不可攀。本雅明分别用“实体的奥秘”(Mysterium der Substanz)和“秩序的奥秘”(Mysterium der Ordnung)来界定歌德和浪漫派:前者代表的创造性天才是实体,后者追求的绝对形式却是艺术的“先验秩序”,摆脱了实体范畴(Benjamin 86)。在艺术自治观念已经萌生的时代,歌德仍然视自然为最高标准,自然是内容的尺度,内容是可见的自然。同时,歌德执着于“必要的可知觉性”(Wahrnehmbarkeit)(112)。基于这种具象思维,歌德一方面把作品看成完成了的“东西”;另一方面,在交流过程之外寻找代表理想的“原初图像”,作为自然的“原初现象”的对应物,而古希腊经典最接近这类原型(同上)。不过,理想既然处在艺术作品之外,则任何作品相对于完美理想来说都只是残缺雕像。浪漫派先验的形式概念却意在消除这一负面印象,因为“艺术作品不能是残缺雕像,而必须是生动的先验形式之中的动态流逝动机”(115)。浪漫派将艺术的规则性绝对化,从而消解作品的偶然性,乃至于作品实体本身。如果作品不过是绝对形式的具体实现,以希腊艺术为典范的教条就不成立,也绝不会有脱离了永恒“演进”的已完成作品。本雅明从系统运作角度来看问题,放弃了主导19世纪的个体性、主体性视角。凭借20世纪人的眼光,他发现了德国浪漫派超出观念论传统的新质:“浪漫派将反思媒介变成了系统,将方法性绝对者变成本体论绝对者”(54)。浪漫派那里,不论自然、宗教或艺术,皆不是作为实体,而是作为“思考媒介”或“思考性关系的相互关联”(同上)而存在。而歌德和浪漫派的对立,又反映了本雅明眼中费希特和浪漫派的差异。浪漫派的认识论依赖费希特的反思(Reflexion)概念,但拒绝后者以本体论的方式,将“绝对自我”理解为起源和终点。费希特的反思形式是“思考的思考”,浪漫派将其扩展为“思考的思考的思考”,从而彻底消除了反思形式——“思考的思考”——实体化的可能。在本雅明看来,经过改造的认识论以无限性为导向,弥补了费希特的一个重要缺陷。费希特在其理论哲学中只关注思考的直接性(即以自身为媒介)而拒绝无限性,但要构成思考的系统,直接性和无限性都必不可少。尽管本雅明认为,只有“系统思考”能解开形式连续和内容自足的艺术哲学悖论(117-118),而浪漫派和歌德各有不足,但他的论述已证明,浪漫派奠定了“系统思考”的基础。德国浪漫派的“批评”是一个“神秘概念”,它以绝对者的方式自我展开,以“反思的反思”为内部的连接方式。同样,艺术对象处于反思媒介之内,对象认识也要从艺术的自我思考角度来施行,拒绝从外界而来的“判断”。真正的批评,是将对象的自我思考进一步展开,将作品由个别形式引向艺术的绝对者。弗·施勒格尔著名的《雅典娜神殿》断片116条描述浪漫诗的自我展开过程,浪漫诗“乘着诗性反思的翅膀”自由盘旋在“被表现者和表现者”之间,“一再将这反思提升,将它就像在一个无限的镜子系列中多重化”。本雅明对于“被表现者和表现者”做了一个注释:“诗人和他的对象都被理解为反思极”(Benjamin 63, Anm. 150),却可以说总结了浪漫派艺术观:诗人和作品都是反思媒介——艺术的绝对形式——的产物,而艺术作为反思媒介创造自己的世界,此即为“普遍诗”(Universalpoesie)的真义。这给我们一个启示,德国浪漫派比歌德更接近于今天的世界文学构成原则。如果把世界文学看成一个交流系统,就意味着,文学世界不再是作家和作品的总和,而是一个普遍的指引网络。浪漫派的无限的反思关联,正是这样一种生产性的指引网络,在此网络中才有文学实体显现。艺术作为反思(交流)媒介的无限性,奠定了世界文学的无限性,使之从根本上超越民族、时代、个体等实体范畴。事实上,弗·施勒格尔早在1798年的《雅典娜神殿》断片中就提出“诗的真正世界系统”(das wahre Weltsystem der Poesie)(Schlegel 154)概念,虽然未及充分展开,但和“无限演进的普遍诗”(114-115)构想相呼应,一道预示了世界文学理念。他的《古今文学史》(Geschichte der alten und neuen Literatur, 1812-1814)作为世界文学史的开山之作,具体化了世界文学系统运作:不同民族文学在同一个先验“精神”框架之内相互竞争。最后,批评是一个以反思的反思——艺术的绝对形式——展开的网络,在此意义上的批评不但是普遍诗,且天然就是世界文学系统。相比之下,从具体物出发的歌德在“系统思考”上面临不小困难。歌德这里,由于缺乏形式连续体的观念,绝对物和个别作品之间是断裂的,没有一种方法论路径将个别作品引入绝对和无限。在此情况下,不可能构想一种真正的世界文学,因为世界文学就是绝对物和无限者。另外,本雅明强调反思的反思构成“全部现实”(alles Wirklichen)(Benjamin 62),揭示了一种全新的方法论意识。反思是思考的自我反身,但浪漫派已认识到,反身性不限于人的自我意识(因此对我们来说其实很难决定,Reflexion究竟应翻译成“反思”还是更中性的“反身”),所有事物都有自身认识,和自身的关系是全部因果关系的基础。20世纪的系统理论进一步说,反身性是系统存在的前提,也只有系统才了解自身如何运作。人工智能、神经生理学、认知科学等前沿领域广泛采纳了反身性思路,只不过,人们会以“控制的控制”“观察的观察”代替“反思的反思”的说法。反身性表明,生成系统的要素本身就是系统的一部分,这一超出了传统的客观主义的认知模型,也开始影响人文科学路径,本文标题“世界文学系统中的世界文学概念”就是反身性的表达:在歌德提出的世界文学中安置歌德自身,意味着将观察者纳入被观察的系统之内。马图拉纳在著名的“青蛙实验”中发现,青蛙特有的视觉系统并未再现世界,而是在建构现实。同样,歌德和世界文学构成了反馈回路的循环,世界文学改变歌德——将歌德纳入世界文学运作;歌德也改变世界文学——贡献他自己的世界文学表象。进一步说,歌德和世界文学融合成一个系统(世界文学)中的小系统(歌德的世界文学),而不像传统的笛卡儿式“心—物”二元结构规定的那样,是彼此分离的两个实体。对这一答案,本雅明和浪漫派大概不会感到难以接受。而世界文学洞见的深刻与否,取决于能否摆脱客观性幻觉,认识到其中的反身关系。图片遵循系统性和反身性路径,理解世界文学的方式就会发生变化。首先,如果创作和批评是反思的自我展开,世界文学的真正主体就是作为无限的反思关联的系统本身,则只要加入这一系统运作,就是真的世界文学作品,而质量的优劣只能由系统本身来做出判断。其次,外来的标准,即便如人性和理性般崇高可敬,对于艺术价值判断也是无效的。没有哪个批评家能够置身于系统之外,他必然是整个运作链条的一部分,系统决定了他的观察方式。其三,系统不仅制造歌德这个“主体”,也制造全部世界文学“客体”。身处系统之中,歌德自己也随时会成为客体,成为其他世界文学观察者(或歌德自己)评论的对象。不仅如此,歌德自己的世界文学观察还会成为被观察的世界文学客体,人们有意地通过对他的赞同或反驳,刺激下一步的世界文学运作。二、实体性世界文学概念的局限有了系统性和反身性的意识,就能谅解歌德的世界文学思考的局限——他只能看到系统让他看到的东西。众所周知,歌德对于世界文学只有零散评论,他和世界文学的理论关联是后来人赋予的。不过,如果不把歌德和“他的”世界文学看成相互构成关系,而是遵循传统认知习惯,将他的相关表述看成主体对世界的客观再现,必然遇到削足适履的情形。本雅明的挑衅引发我们思考,歌德的世界文学究竟是不是当代人需要的交流概念?(一)歌德的盲区歌德没有先验思考的习惯,他理解的“交流”只是现象,而非先验的形式。普遍性世界文学概念在歌德这里受到的经验性限制,首先见于著名的“魔法学徒”隐喻。19世纪初全球化的兴起和交通条件的改善,推动了欧洲文人的跨国交流,歌德对民族文学间相互促进的前景充满期待,但对随之而来的文学大众化、商品化不无忧虑。“魔法学徒”隐喻预告了劣质品泛滥的趋势:“我随即注意到,我所呼唤的世界文学像朝魔法学徒那样朝我涌来,要将我淹没;苏格兰和法国几乎天天倾泻不止[······]”(转引自Strich 370)歌德没有意识到,好和坏的交流可能分享同一种形式,构成同一个交流系统。对系统本身来说,文学的良性互动和文化工业的批量生产相辅相成,反之,如果排掉所有“洪水”,“真正的”世界文学恐怕所剩无几,反倒沦为莫莱蒂眼中的“文学屠宰场”。其次,歌德在1827年1月31日和爱克曼谈话时提出“对某种典范的需要”,为此我们必须“总是回归古希腊人”,因为希腊人的作品总是在表现“优美的人”(der sch?ne Mensch)(Goethe 1985-2013b: 225)。不过他忽略了,坚持本体论意义上的艺术标准,意味着对交流的人为限制,会阻碍交流运作,而古典也是现代文学交流机制的产物。歌德的世界文学视域中有3个孤立现象,即文学翻译代表的良性互动、文化工业、永恒的古希腊经典,他缺乏将它们统一的能力。第三,世界文学和民族文学在歌德眼中是不同事物,这一区分消解了世界文学概念的普遍性,因为民族文学等于成为世界文学的边界。“民族文学现在不再有太多的发言权,世界文学的时代已经来到”(224)的预言从未成真,19世纪至今不但是世界文学的时代,更是民族文学的时代,只是歌德的世界文学思想无法将两者统一。歌德极力反对浪漫派的民族文学偏执和语言纯粹主义,却没有想到,民族性也是世界文学运作的产物。当代的世界文学理论家卡萨诺瓦提出,民族文学的出现才是世界文学空间形成的标志,因为世界关系中才有民族存在。卡萨诺瓦非但反驳了歌德的想法,还将他边缘化了,对她来说,真正促进世界文学演化的德国作家是鼓吹民族文学的赫尔德(Casanova 75-81)。其四,文学交流做不到歌德要求的客观“映照”和公平贸易。歌德曾读到法国汉学家雷慕沙译的《玉娇梨》,这引发了他和爱克曼关于世界文学可能性的那次著名对话。爱克曼认为该小说表现了迥异于西方文学的特征,但歌德说:那些人们思想、行动和感觉几乎和我们一模一样,我们很快就觉得和他们是同类了,只是那里的一切来得更加明朗、纯净和合乎礼法,那里一切都是容易了解的,市民化的,没有过分的激情和诗意的震荡,在这一点上同我的赫尔曼和窦绿苔,以及理查生的英文小说有许多相似处,但它们之间还是有区别,在他们那里,外在的自然总是在人物角色身边一块生活着。(Goethe 1985-2013b: 223)歌德看到的是一部代表中国文学特性的《玉娇梨》,却没有看到:1.鉴于小说在中国文学中的边缘地位,《玉娇梨》并不反映他那个时代中国文学的自身认识;2.《玉娇梨》进入欧洲读者市场,已经过了系统的选择,按照德国汉学家司马涛(Thomas Zimmer)的说法,才子佳人小说是因为符合欧洲的小说观念,才受到欧洲读者的欢迎(Zimmer 514);3.他自身作为观察者,也在参与对象的建构。要得出普遍人性的结论,并不需要真正了解中国文学和中国人,因为市民化和遵循自然本来就是歌德的理想(受中国文学“启迪”,倒像是有意为之的修辞姿态)。但歌德之所以受自己的蒙蔽,还是由于他相信,天才主体和世界之间没有阻隔,完全可以像观察自然物一样,认识出自另一种文化的文学客体。盲区的存在说明歌德不是一面忠实反映世界的镜子,而是随时在真/假、美/丑、善/恶之间做出选择,而选择的标准来自系统规定。歌德这里,即便是交流过程也实体化了,区分为真的或假的交流过程,和区分真的或假的艺术作品没有两样。故奥尔巴赫在《摹仿论》中批评歌德不是真正的现实主义者,他从道德和美学的外在立场来俯瞰世界,他的世界只是他想要看到的世界(Auerbach 416)。同时,盲区的存在也说明了世界的复杂性。文学世界中不但有数量、质量、个性、语言、文化的差异,尤其重要的是,还存在观察标准的差异——我的精品不一定是你的精品,今天的劣质品可能是明天的文学经典。歌德从“理想”出发的艺术认知,是一种过于简单的化简方式,无法把握这么多的复杂性。而反身性和系统性的方法之所以能容纳更多复杂性,是因为它让系统自身来决定个体的存在方式和合适的认知工具。实体性思维中的世界是存在者的总和,代表了传统的世界理解,它假定先有个体,再由个体组成整体。由此产生了传统的共同体观念,假定由独立的人格个体——通过普遍人性的连接——组成共同体。康德把世界定义为现象(而非实体)的总和,促成了世界概念的深刻转变。胡塞尔的世界是存在者显现的最后视域。海德格尔的世界是和此在相关的指引网络。今天的系统论、控制论、认知科学更突破了先验主体和人类学框架,认为每一自创生系统都会塑造自己的环境,在系统和环境的耦合中生成不同世界。按照这种最新的世界理解,世界非但不是实体(存在者的总和),而且不止一个世界;另外,没有本来的个体,系统之中才有个体。遵循此一认识,也会得出一个与世界文学相关的结论:统一的、实体性的世界文学框架无法模拟实际的文学世界。但歌德没有进入后康德时代,他仍然以个体为本体,所以最多能将交流理解为不同民族——作为个体——的交互“映照”(Spiegelung),却不曾想到,每一面镜子都出自一个系统,可能有迥异的反映机制。歌德也笃信作家是自治个体的代表,自治个体能成为不受干扰的“镜子”,进行客观“映照”,然而绝对无瑕的镜子从未有过,而在今天看来,作为“完整的人”的自治个体也不过是资产阶级文化系统在特定历史时期的特别设定。(二)歌德世界文学观在当代的困境经过了20世纪两次世界大战的浩劫,主体确信的时代一去不返,他者占据了主体位置,以至于真实的主体不是理想国而是一个战场,每一刻都在上演不同功能、利益之间的激烈冲突。今天的各种理论往往以反本质主义、反整体性、反主体性自居,反映的就是内外世界的破碎状态。人们不再对普遍理性或人性的整合方案抱有幻想,而是在新的认识论范式下重新思考人类合作和世界一体的问题。社会学家们更愿意相信,他人是另一个自我,原则上不可捉摸,“他人是否和我体验同一东西,看见同样事物,欣赏同样价值,生活在同一时间节奏中,有着同一个历史,都已成了问题”(Luhmann 73)。如果世界运作既无起源或目标,也没有自治主体作为承载者,那么歌德的世界文学思想就失去了前提;如果世界在不同系统中分化为诸多世界,而心灵之镜碎成一地,那么“统一的”世界文学理念就难以成立。没有了起源和目的,系统运作充满随机和偶然,世界文学交流更像是金融投机市场。一方面,不同民族文学根本不具有平等的贸易地位,永恒的“美”沦为抽象口号;另一方面,即便在文学系统内部,精神货品的估价也不取决于主体的彼此“映照”。正如《红楼梦》在19世纪欧洲会输给《玉娇梨》,当今诺贝尔文学奖的评选结果也总爆出冷门。现在的世界文学万神殿,更青睐于表现价值混杂和冲突的“新世界文学”,如拉什迪《撒旦诗篇》。似乎不是永恒理念,而是偶然和随机在创造世界文学,而世界文学理论成为针对突变、噪声、混乱的应急反应。歌德把世界文学看成从他那个时代开始,且以希腊古典为榜样,必然造成西方中心主义效果,背离了全球化时代的要求。艾田伯的率先抗议基于扩大世界文学范围的要求,尤其是要求纳入亚洲和非洲文学,从而让世界文学从经典库变为世界上全部文学的代名词。自此以后,第三世界文学和后殖民理论家的“庶民”(subaltern)文学都有资格进入世界文学。今天的世界文学理论家拥有一个更大视域,譬如,时间上,卡萨诺瓦把16世纪法国七星诗社看成世界文学的开端;空间上,比克拉夫特(A. Beecroft)把古希腊、古印度、阿拉伯、中世纪欧洲、东亚都看成世界文学圈,早已越出了歌德的想象范围。全球化理想在于,每一功能系统都在全球有效。全球化初期出现了大规模的人员跨国流动,但全球化成熟的标志恰恰是,人们无需通过旅行或移民克服物理距离,也处在同一个交流网络中。浪漫派最先认识到,文学作为自治自足的艺术系统,天然地就是世界文学——文学以无限反身模拟世界的无限运作。但歌德摇摆于现实和文学、人性和文学性之间,还没有融入功能分化的现代潮流。他从经验层面总结全球化初期的跨民族交际现象,虽说体现了对于现实的敏感,却不可能从思想上走出传统,接受以反身性和系统性为特征的世界意识。歌德的世界文学既是文学概念,也是社会乌托邦,是其最大魅力所在。然而就文学本身来说,一个依赖经验现实而没有充分自治化(反身化)的世界文学概念,无法揭示文学世界的运作机制,而只涉及运作产生的具体结果。三、施特里希的世界文学神话的系统功能施特里希的《歌德与世界文学》(Goethe und die Weltliteratur)首版于1946年,将歌德零星的世界文学论述整理成一个理念系统,对歌德世界文学概念的经典化是一个关键的贡献。施特里希的系统建构努力体现于三方面:1.将歌德的世界文学思想发展分为不同阶段;2.从歌德思想中挖掘形而上的理念内涵,制造经验和先验的层面区分;3.从歌德著述中找出所有(共20处)直接涉及世界文学的段落,确定文献范围。施特里希旨在为歌德,也为德国的人文传统辩护,不过从交流理论的立场来看,他的辩护并不成功。首先,施特里希总结歌德的观点,认为世界文学不仅是为所有民族接受的,也是能经受时间考验的绝对经典,即在空间和时间两个维度上代表了世界(Strich 16)。这个说法没有摆脱实体性思维的框架,严格说来,一切实体都有局限,故真正普世的、超越时间的不是任何实体性作品,而是文学理念本身以及它的具体体现:交流系统的运作。其次,歌德强调同时代文人之间的现实交流,这种对于当代性和共时性的重视,施特里希认为是世界文学概念的核心,他相信,歌德是历史上第一个意识到“共时性的力量”,即感受到全球化时代特征的人(24)。浪漫派却始终活在过去,他们从不翻译同时代作家的作品,而只翻译但丁、彼特拉克、塞万提斯、莎士比亚、卡尔德隆和古代印度文学。然而施特里希和歌德一样忽略了,“古代”文学仍是当代文学机制的产物,文学交流场域不同于自然界,物理时间在此并无实质意义。如果交流情境决定意义生成,就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浪漫派的古代文学恰是现代文学,歌德的现代文学(如果以古典的永恒价值为评价标准)恰是古代文学。第三,施特里希认为,歌德那里充当民族间纽带的除了当代人的“时代共同体”(Zeitgenossenschaft)(24),更重要的是普遍人性。因此,歌德在世界文学概念之外,还备有一个“世界诗”(Weltpoesie)概念——如果世界文学代表世界大同的现状,世界诗就是理念根源。施特里希宁愿相信,歌德有意地制造这一区分,以便让理论变得立体化。对歌德来说,经典必须加入到交流过程中,才能成为世界文学。故《浮士德》之成为世界文学,不是因为它的普遍人性内容本身,而是因为被译成不同语言,让其他民族能借此了解德国精神。不过单是交流还不够,世界文学交流应该让人们注意到,在所有民族和时代的诗中,都能发现一种联结不同民族的永恒人性。这代表全人类普遍人性的“世界诗”,就是各民族的民歌。即便不和其他民族发生交往,各族人民自身也拥有世界诗的天赋。世界诗不需要进入具体交流,就已是最普遍之物——“世界诗可以说是世界文学的一个本质性客体”(ein wesentliches Objekt)(Strich 29)。施特里希的论证反而证明,歌德最重视的不是作为交流过程的世界文学,而是为交流过程奠基的实体性的世界诗,无形中否认了德汉关于歌德的世界文学是一个交流概念的观点。施特里希在理论上落后于本雅明在其20多年前的思考,却能在意识形态上得分,等于写了一篇20世纪的“永久和平论”。他在“序言”中自述成书历程,提到他在一战后开始探讨“歌德和世界文学”这一主题,旨在促进“民族间和解”(10)。1929年后他在瑞士伯尔尼大学任教,多元化的山水和文化环境让他领悟到,歌德的世界文学正是一个民族和解的精神空间:如果说歌德把世界文学理解为一个精神空间,在其中,各民族通过文学学习相互认识、容忍、尊重和理解对方,并在共同努力中寻求上升到人类文化更高阶段,我已经在此地的自然——从英雄式到田园诗式、从南方到北方的千差万别的风景类型,它无所不有——中仿佛发现一种“世界自然”,一个各民族可以在其中相遇的自然空间,如果说世界文学的伟大创作植根于一个民族的土壤,但又以冠盖伸入永恒和普遍的人类空间,我现在也可以在自然的创作中体验这一点。(同上)二战期间,施特里希一度放弃出版计划,因为“歌德的民族”正在将世界变为废墟,歌德的声音也无法掩盖隆隆炮声。但在和平再度来临之际,为了给彻底重建的“诸民族之家”注入“和平精神”,有必要重提歌德这位“最伟大的欧洲人和世界公民”(11)。1956年再版“前言”说得更清楚:“赋予一部本身纯然科学的作品以一个在可怕地撕裂的时代和世界中进行调解与调和的天命。”(9)这一意图在同时代德国知识分子中是具有代表性的,一战后和施特里希一样遵循歌德的世界文学路线的语文学家中,最著名的大概算库尔提乌斯(E. R. Curtius)了。对20世纪那些深受战乱之苦的知识分子来说,世界文学成了精神故乡。作为巴勒斯坦流亡者的萨义德向往歌德的世界文学理想,乃因为这一“普遍性构想”能聚集全世界的文学,而“形成一个宏伟的交响乐整体”(Said 95)。确切地说,20世纪的人们选择的不是歌德的世界文学,而是世界主义政治立场。从施特里希的描述可以看出一种更深的政治考量——他必须处理世界文学和“德国精神”的微妙关系。对他来说,世界文学是现代欧洲文明的产物,而浪漫派代表的德国精神是“对欧洲进步世界的侵入”。德国精神也有自身的高尚理念,试图拯救“那些在文明进步中面临失落危险的价值”,具体而言,就是和机械化、理性独尊、同质化相对抗的“有机生长的自然”“心灵的力量”“人格和天才的高贵性”。不过,施特里希下一句话意味颇深:“这曾是德国人的命运,在德国精神不得不设法阻止世界历史所必需的进步的时候,它必须占领世界;它必须成为世界文学,虽然其贡献有可能破坏世界文学的奠基于文明的形式。”(Strich 78)简言之,它因为拒绝世界文学而成为世界文学;因为成为世界文学而损害世界文学。不过,浪漫派看来没有损害世界文学本身,而只是它的“奠基于文明的形式”。为什么这样说,则需要进一步理解日耳曼和罗曼民族的真实关系。施特里希说,日耳曼文学(尤其是德国浪漫派)更像是人类生命中的消解性(l?sen)力量,充满青春期的创造力,冲破陈规但也造成破坏,罗曼文学和古典则更像是联结(binden)力量。不过从词源来看,“浪漫的”(romantisch)源出于“罗曼的”(romanisch),最初两者完全同一。“罗曼的”主要和旧的纯罗马语言和文学、而不是和日耳曼语言相区分,反过来“浪漫的”代表罗曼语中专属日耳曼部落的新要素,到后来才专指德国、英国、斯堪的纳维亚文学(Strich 80)。罗曼性和浪漫性相辅相成,后者不仅代表了德国文学的本性,也给陷入古典主义僵化的罗曼文学注入了活力。其实,在其他民族看来,即便以古典、意大利文艺复兴为导向的魏玛古典也是浪漫的,正是青年歌德和席勒的狂飙突进文学,引发了欧洲浪漫主义潮流。本雅明的解释完全不同,他说,“浪漫的”表面看意味着“骑士的”“中世纪的”,词源上却是“小说的”(romangem?β)。何为小说,他采取了海姆的定义:“真正的小说是Non plus ultra[不再超出],即所有诗的总和,因此它标示了以‘浪漫’诗为名的诗的理想。”(Benjamin 99)即是说,浪漫本身就是世界整体的代称。本雅明的浪漫是“神秘术语”,即先验的绝对物的表达,而施特里希的浪漫指向经验的人类共同体,言下之意,日耳曼人和罗曼人原本一家,都是古典摇篮中诞生的新欧洲人。浪漫派过分强调德国特性,却忘了“浪漫的”即“罗曼的”;反之,睿智的老歌德才“完整地宣示了德国本质”(Strich 81)。歌德彰显了德国“精神”“对于自身本性(Natur)的克服”,德国本性体现为浪漫派对于自由人格的要求,德国精神则要求普遍有效的“法则和尺度”(82),以美的形式去约束恣肆的创造力。特殊的社会交流情境决定了对歌德的使用方式。为了法德和解和世界和解,施特里希致力于塑造一个“歌德的世界文学理念”,以展示日耳曼文化的联结力量。没有谁能逃脱理性的诡计,浪漫派不知道自己就是世界文学,但还是世界文学的工具,正如德国精神一度迷失了自身,最终仍要回归世界精神。德国在二战后重新整合进西方世界的宏观背景,让歌德成为世界文学的唯一象征,这无非证明,世界文学和比较文学也是社会演进和运作的一部分。浪漫派的历史主义有强烈的反西方倾向,它的民族主义在以赛亚·伯林等犹太知识分子看来几乎是纳粹的前兆,而黑格尔的形而上学作为普鲁士精神的代表在20世纪西方遭到抵制,只有歌德尚能为德国文化传统保存一些声誉,成为回归西方的德国可以保留的文化资产。从系统运作角度来说,施特里希的歌德塑造仍然是一次交流事件,他和“他的”歌德的世界文学再次构成世界文学系统内的一个世界文学系统。图片四、历史是一个自我认知的系统以上在歌德和世界文学运作之间拉开距离、旁敲侧击,是要表明,德国浪漫派比歌德更懂得世界文学的运作机制。理论辨析之后,我们还可以通过历史考察来展示:19世纪德国人并没有把歌德看成世界文学的原创人,毋宁说彷徨在浪漫派、歌德、黑格尔等之间,不知道该采纳谁的方案。真正的历史是反身性的自我演化,它不遵循某个目的论原则,而是基于演化来制造演化,在演化中不断地构成世界。现代社会中的文学分化为一个自治系统,在自我演化中生产自身的历史和未来,创造自己的理想——“世界文学”——以便自我引导,这个理想不同于政治、经济等其他系统的理想。(世界)文学系统的演化,实质是系统和环境的结构耦合的历史,这个历史会选择某个特定符号来表征自身,以实现自我认知。身处历史中的人往往误认为,有一个外在独立的世界文学现象和一种客观表征。当代的认知理论打破了这种静态的认识论框架,启示我们,对于世界文学的自我表征来说,从没有“唯一”的主客间的因果联系。19世纪的德国人在世界主义、民族主义、社会主义、天主教主义等思想要素之间做选择,对永恒的美、绝对精神、世界历史、天才个体等内涵组件进行搭配,制造了不止一个符合“历史”需要的世界文学概念。以下几种构想,都不符合歌德的设计,但都能在理论上自洽。(一)多个世界文学著名出版家和柏林犹太团体的领导人费特(Moritz Veit)在《圣西门和圣西门主义》(Saint Simon und der Saintsimonismus, 1834)中提出一种独特的世界文学构想,他认为,世界文学并非始于当代欧洲,而是源远流长的文学现象。世界历史的辩证法是分裂和统一、个体性和普遍性的交替,世界文学在世界历史中形成,表达了世界历史内在趋势。从原始世界文学到真正世界文学的发展,对应于从世界帝国的强制统一到现在的精神统一的世界历史进程。费特说,从古希腊、古罗马到欧洲中世纪和阿拉伯人,每一世界帝国都产生了自己的世界文学。这些世界文学现象有个共性,即世界文学和世界语言同一。但“世界语”是主人民族的语言,必然对其他民族的文学形成压制。中世纪的世界文学并非基于以武力维持的政治统一体,而是基于“幻想的统一体”(Einheit der Phantasie),相对而言更接近于今日的世界文学理想(Veit 291)。不过,中世纪世界文学还是程式化的,服从拉丁文学权威,没有为民族和诗人的个体性留下太多空间。真正的世界文学包容所有民族文学,综合不同文化模式,而18世纪中期以来的德国文学成为最具有普遍精神的世界文学。世界文学的时机再次来临,正因为各民族文学在个体性和普遍性两方面都有了充分发展。费特的世界文学理解基于黑格尔的世界历史观,世界精神引导单个民族个体走向人类整体,也借助世界文学来实现其目的;但是所有非理念性的统一都趋向于破碎(造成单个民族文学和许多的世界文学),按照戈森斯(Peter Go?ens)的看法,这体现了犹太神秘主义的影响。费特用“破碎”(Zersplitterung)来表象世界进程,暗合卡巴拉的“瓶子的破碎”(Schebirath ha-Kelim)思想(Goβens 183)。他对于现代世界文学的理解则以浪漫派为标准,批评成为世界文学新秩序的模型:“我们所有的诗人和作家同时也是批评家,因此德国批评具有世界文学地位。”(Veit 296)德国的诗人批评家们最先承认所有民族的文学,按照其各自的本性来探讨它们,批评因此代表了德国文学的普遍精神:“这种真正批评的精神,理解并承认最为不同的天才辐射,如古人、但丁、卡尔德隆、莎士比亚和法国人,正是这种精神必须引导并裁定今天已经开始的对各民族文学的接近。”(296-297)批评是浪漫派艺术哲学的标志,如果说批评代表诗的普遍精神,意味着浪漫派是世界文学的奠基人。虽然费特在论述世界文学的第二章引用歌德的两段话作为题词,论证过程却只字未提及歌德。(二)走向神学的世界文学黑格尔《美学讲演录》为世界文学构思提供了另一选项:如果一切艺术都归于精神,则文学汇入一个统一系统,绝对精神成为世界文学的模型。哲学家罗森克兰茨(Karl Rosenkranz)既是黑格尔的忠实信徒,也是最早的世界文学史家之一。早年罗森克兰茨遵循黑格尔的思路,聚焦于“精神的理念在诗中的展开”(Rosenkranz 1830: 7)。对他来说,重要的不是作家和历史数据,而是更抽象的美学结构,是不同形式特征的“内在”关联。1850年以后,他从黑格尔哲学转向神学,以绝对主体——上帝——取代世界精神(Rosenkranz 1850: 371)。体现神性绝对的艺术作品,将超越不同民族、时代、文化,综合诗的全部历史。他于1855年出版的世界文学史《诗和其历史》(Die Poesie und ihre Geschichte)探讨不同民族的诗理想的发展史,贯彻了这一思路。罗森克兰茨把世界各民族分为人种学民族、有神教民族、基督教民族3组,分别拥有美的理想、智慧的理想、自由的理想。所有理想都追求对于绝对者的认识,但最高理想是基督教的普遍的“人性理想”,它综合了神性和人性、最高者和最低者,而这一理想在18和19世纪之交的德国文学中完成。人性理想既是世界主义的,但又以此方式把德国人提升到民族情感的顶峰,不啻为绝对意义上的世界文学(Rosenkranz 1855: 728)。经验层面上,诗的历史进程表现为不同民族从相互隔绝变为全球性共在,在跨民族交流和翻译中,“民族诗”发展成了“世界诗”。但“世界诗”(Weltpoesie)不代表艺术诗的最高阶段,而只是全球化的精英文学,和各民族的民众诗(Volkspoesie)并存。纯粹艺术诗暗含着可能失去一切实体内容、无法在现实中存在的危险,因此必须和民众诗保持密切互动,理想状态应是成为“民众诗的精华、民族的自然诗之原初内容的最纯粹精神化”(22-23)。这种最高状态就体现于德国古典,具体说就是歌德,因为他作为德国人在作品中实现了个体性和普遍性的绝对综合。不过,诗最终还是指向宗教,对罗森克兰茨而言,歌德等作家不仅代表着普遍人文主义,“[·······]他们还使基督教新教真正成为人的宗教,将它改造为一种新的宗教”(730)。如果上帝才是最高概念,这就不是一种民族主义的世界文学模式,而仍然属于资产阶级的世界主义传统。(三)民族精神的世界文学蒙特(Theodor Mundt)是青年德意志派代表作家,他的《文学通史》奠定了后来的世界文学史书写的基本方向,使得民族文学的累加成为世界文学的基本结构。蒙特不但继承了弗·施勒格尔的历史主义思路,而且将歌德的世界文学概念纳入世界文学史的演化脉络。他的《当代文学史》(Geschichte der Literatur der Gegenwart, 1842)第11讲专门讨论歌德的世界文学思想。他认为,世界文学是一个大梦而非真正的思想,根本无法实现;另外,此概念的商业气息太重,却无助于文化身份建构。《当代文学史》1853年版在世界文学理念上做出进一步调整,干脆抛开歌德,而改从浪漫派寻求理论支撑,认为浪漫派才是世界文学思想的真正来源。“这个学派经常拿来炫耀的功绩是幻想解放了德国人,这倒不如这些作家的另一个功绩那样值得高度评价,即他们把目光投向了世界文学的远景,歌德只是在后来才看到这一点,而且实际上只是针对他自己,因为他把自己的诗人角色设想为正在形成的世界文学的开始和中心。”(Mundt 41)这种从歌德到浪漫派的语义挪动改变了世界文学内涵,“其他的民族文学”和“自身民族的过去”成为焦点。蒙特相信,歌德的世界文学概念的意义被夸大了,它不仅受限于歌德个人的生活情境,还属于一时兴起的念头,就像他偶然间发现人类的颚间骨那样。蒙特一方面放弃了世界文学作为普遍性教养社会的乌托邦概念,另一方面认为过度扩张的普遍精神只会败坏文学。他的世界文学概念主要吸收了赫尔德、施勒格尔兄弟、黑格尔的思想,把世界文学理解为民族精神的产物。世界文学是19世纪德国的流行词汇,用法芜杂,历史学家蒙森相信世界文学就是消除民族对立的文学,世界文学意识源于古希腊时代(Mommsen 212-213);相反,兰克认为世界文学不是世界主义而是民族文学的大国竞争(Ranke 50);对文化史家霍内格尔(J. J. Honegger)来说,质和量上处于最高水准的文学即世界文学,他提出英法德意“四种世界文学”(Goβens 350)。多样的用法,反映了社会和思潮的复杂状态,但根本上决定世界文学语义的,还是世界主义和民族主义两条路线的对峙。19世纪德国历史的总体走势是从世界主义走向民族主义,以实现统一的民族国家为目标,歌德的世界文学理想注定是昙花一现。在舍尔(Johannes Scherr)身上,从世界到民族的导向转变体现得最为明显。这位文化史家的《文学通史》是19世纪德国最畅销的世界文学史,可谓世界文学思想的成功实践。《文学通史》初版写成于1848至1849年间,尚以歌德的世界文学理想为纲领,作者认为,世界主义立场是德国文化的优秀传统。然而1848年构成了他个人和德国自由派知识分子群思想上的分水岭。舍尔积极投身1848年革命,革命的失败也改变了他的世界文学思想。他不再抱有塑造公共意见的雄心,而努力迎合文化民族的阅读品味。1861年第二版中,“祖国理念”取代世界主义成为文学创作的原则(Scherr 7),1873年以后各版更不吝赞美从1870到1871年的普法战争,世界文学概念融入了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的主流意识。结 语歌德在1820年代末期的密集鼓吹,促成了世界文学概念的流行,人们将他视为一个方便的标签,通过对他的赞同或批评来展开自己的论述,看起来这代表了歌德的影响和歌德传统的发展。不过,从系统性和反身性的角度来说,后来人和歌德的世界文学理想的辩驳,绝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歌德的影响,或者歌德传统的发展。毋宁说,不同交流情境的不同需要,生成了不同的世界文学关联。不止一个“世界文学”,而有许多“世界文学”,不同“世界文学”交替互动,构成世界文学交流的系统。如此一来,概念的意义生成彻底变成动态的协商过程,意义随交流情境而变化,但这不意味着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占了上风,因为每一次变化的系统条件都是可以测量的。历史也像一部控制论机器,从自身要素中生产自身需要的要素,自己为自己创造根据和动因。“歌德的世界文学”神话就这样诞生,世界文学创造了歌德,但在某一特定演化阶段需要把自己看成歌德的创造物,以便实现自身运作。系统性和反身性成了当今世界文学思考的集体趋向。卡萨诺瓦追溯“文学的世界共和国”的演化过程,从系统运作角度来重新理解影响、接受等跨民族文学关系。达姆罗什将世界文学看成“一种循环和阅读的模式”(Damrosch 5),提出“诸世界文学”的命题。阿普特从解构方向去理解世界文学系统运作,认为世界或世界文学皆为“不可译者”(untranslatables)(Apter 26),故而应该允许从奥尔巴赫“世界—神学”(Welt-theology)到萨义德“大地人文主义”(Terrestrial Humanism)等不同的世界文学方案。比克拉夫特则提出,东亚、南亚、阿拉伯等非西方文化区域在历史上都发展出了自己的世界文学“生态圈”(Beecroft 33-36)。而宋炳辉、乔国强等中国学者进一步深化了多重系统思想,以不同的“世界文学谱系”取代统一的世界文学概念。其实,世界文学理论的出现本身就在暗示,世界文学是一个独立的交流领域,能以理论思考的方式自我反身,生成不同的自我描述,即不同的世界文学“理论”。这些描述更像是19世纪诸世界文学模式竞争状态的复活,而在新的全球化语境下,德国浪漫派的反身性和民族性动机、费特的解构性历史哲学,比起歌德的统一性文学乌托邦更受欢迎。不过如果我们意识到,自我反身的世界文学概念是一种编码的交流规则,而世界文学结构取决于历史性交流情境,就会得到一种强烈暗示:非西方民族需要通过塑造自己的世界文学理想,从而加入不同世界文学理想的全球性合鸣,才符合世界文学作为系统交流的要求。不同文化区域如果参照自身传统来组织世界文学交流,多重系统就是必然结果。 引用作品【Works Cited】Apter, Em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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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ünchen: Saur, 2002. AbstractWalter Benjamin, with the perspective of a 20th-century person, recognized the radicalness of the German Romantics. The Romantics, through their systematic and reflexive methods, not only surpassed Goethe in their philosophical contemplation of art but also aligned with contemporary avant-garde scientific theories in epistemology. Under a new epistemological lens, Goethe’s concept of world literature would also take on a newform: not an objective understanding of the literary world, but rather the creation of one’s own system within the world literature system, outside of which world literature inevitably becomes a blind spot. Similarly, Fritz Strich, driven by political motives for national reconciliation, endeavored in the first half of the 20th century to shape Goethe’s Idee der Weltliteratur, effectively establishing a new system within the system. Historical examination also reveals that in the 19th century, Germans were once hesitant among Goethe, the Romantics, Hegel, and others, uncertain about whose concept of world literature to adopt. Reintegrating the concept of world literature back into the system of world literature not only dispels the illusion of a unified tradition of world literature but also provides a theoretical basis for non-Western nations to construct their own concepts of world literature.Key words:world literature; system; reflexivity; Goethe; German Romantics 范劲,文学博士,中山大学中文系教授。研究方向:中德文学关系、世界文学理论。电子邮箱:fanjin@aliyun.com。*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卢曼系统论在‘世界文学’框架塑造上的应用研究”(编号:19BWW007)的阶段性成果。本文刊于《中国比较文学》2024年第3期“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栏目,第73-91页。原文脚注和引用作品英译从略。

贺来:“人类主体”:一种新型伦理主体的可能性——对“人类共同存在如何可能”的前提性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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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Monday, 07 October 2024 23:21:07 +0800

摘要:当代世界的现实迫切要求哲学和伦理学进行深入反思:人类的“共同存在”是否可能以及如何成为可能?为此,一个重要理论任务是检讨近代以来“个人”和“民族国家”这两种现代伦理主体的历史意义及其局限性,并探求“人类主体”作为一种新型伦理主体的可能性。“人类主体”不同于“个人主体”和“民族国家主体”,它是一种把所有人作为内在统一的“类”予以考虑的伦理视野和立场,它要求在承认个人和民族国家的独立性的前提下,超越其界限和固化的区分,从“人类”这一新的伦理主体出发,探寻和生成一种新型的伦理思维、伦理原则和伦理价值理念。 当代世界的现实迫切要求哲学和伦理学进行深入反思:人类的“共同存在”是否可能以及如何成为可能?为此,一个重要理论任务是深入分析当代世界所遭遇的伦理境遇的深层背景,并在这一背景中探讨伦理主体所发生的重大嬗变,检讨近代以来“个人”和“民族国家”这两种现代伦理主体的历史意义及其局限性和狭隘性,并探求“人类主体”作为一种新型伦理主体的可能性。现代社会的“分化”和“脱嵌”与传统伦理主体的消解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是人类历史发展中具有根本性意义的进程。现代社会相对于传统社会最具根本的区别在于:这是一个“祛魅”的“世俗化”的时代,这一时代不再有传统社会中“唯一必然之神”对全部社会生活的大全式的、整体性的支配和控制,并因此使“分离”和“脱嵌”成为现代社会的重大特征和趋向。正是这一重大特征和趋向,导致了传统伦理主体的消解,并因此产生了重大的伦理后果。这种分离最突出的体现为三种基本趋势:经济系统与社会系统的分离、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分离、个人与共同体的分离。这三者从不同方面指向同一基本趋势:人们的伦理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群体共同体这一传统社会的伦理主体逐渐走向了瓦解。经济系统与社会系统的分离是现代社会领域分离的重要表现。现代资本主义作为最发达和最复杂的生产组织,它瓦解和斩断了传统社会中人们与自然界和自然共同体的有机关联,使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领域成为一个以生产“交换价值”为根本目的的独立领域。正如波兰尼在《大转折》中所指出的那样,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意味着:“要让社会的运转从属于市场。与经济嵌入社会关系相反,在这里,社会关系被嵌入了经济体系之中,经济因素以社会存续所具有的生死攸关的重要性排除了任何其他的可能性结果。”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分离集中体现了价值秩序的分化。在现代社会中,无论是经济组织,还是政府机构,抑或社会生活的其他公共领域,工具理性都成为主导性的原则,“终极目的”的“价值理性”从社会生活中退却,失去了在传统中曾经拥有的统合全部生活秩序的神圣权威,弱化为个人化的乃至私人化的价值选择与价值信念。个人与共同体的分离是体现在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上的一种分化。现代社会要求把个人从对共同体的依附中摆脱出来,以市民社会为舞台,获得自身的独立性;与此同时,“共同体”不再表现为高矗在个人之上的抽象实体,而成为独立个人之间通过契约结成的社会和政治组织 ,其最典型的当属现代民族国家。可见,无论是现代市民社会的“私人”还是现代政治国家的“公民”,都是传统社会抽象共同体解体、个人与之分离的产物。以上三个维度,典型性地呈现了现代社会“分化”和“脱嵌”的基本面貌和演化趋向。它们既是社会历史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构成推动社会进步的重大推动力量。但同时,也正是这种“分离”和“脱嵌”,导致了传统伦理主体的消解,形成了现代人特殊的伦理境遇,并为当代世界和人类的分裂与冲突深深埋下了种子。现代社会的两种“伦理主体”与人类“共同存在”的危机随着现代社会的分化与脱嵌进程,“个人”以及与此内在相关的“民族共同体”取代了传统伦理主体,被确立为两种最典型的伦理主体。正是这一后果,使得人类的“共同存在”蕴藏着重大的危机。个人成为现代社会的伦理主体,这是经济系统与社会系统、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个人与共同体的分离与脱嵌等从不同角度所共同指向的价值诉求。经济系统与社会系统的分离和脱嵌深层凸显了个人的自主性和独立性价值。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分离打破了超越的具有神圣性的“终极关怀”与抽象共同体的同构关系,为个人从共同体中“脱嵌”开辟了巨大的空间。在此意义上,个人与共同体的分离集中地凸显了个人自主性和独立性作为现代社会核心价值的地位和意义。现代社会的“分离”与“脱嵌”以及由此所确立的个人自主性和独立性蕴含着需要深入反省的重大伦理后果:第一,体现在个人与他人的伦理关系层面;第二,体现在不同共同体之间的伦理关系层面,更具体地说,体现在民族国家之间的伦理关系层面。从个人与他人的伦理关系层面看,现代社会的“分离”和“脱嵌”趋势所提出的根本挑战是:以个人的自主性和独立性为基点,如何能通向他人,与他人建立一种具有“共同感”的伦理关系?按照黑格尔的说法,“个人主体性”原则在实质上是一种“有限”的、“知性”的原则,这体现在对他人的关系上,这种知性原则表现为一种控制性、征服性的“暴力”,并把他人“作为客体加以压迫”,每个人不仅把社会共同体视为只具有工具性价值的东西,而且也把他人当作只具有工具性价值。“个人主体性”及其自由打破了传统社会的原始统一性,传统社会那种“优美的统一性”已经无可逆转地解体。即使有人留恋并试图恢复传统社会生活共同体的完整性和有机性,但由于现代社会的这一根本性变化,我们已无可能回到传统社会直接的、非反思的“有机统一体”。然而,作为现代社会价值根据的个人主体性原则足以支撑和奠定人与人之间普遍性的、统一性的伦理关系吗?如何在承认和肯定“个人主体性”这一现代社会积极成果的前提下,为个人之间的伦理关系确立新的根基,是现代社会及其价值原则所提出的重大伦理挑战。与“个人主体”这一现代社会根本伦理主体内在相关的是“民族国家”的生成。民族国家作为公民的“契约共同体”,是处理与不同民族国家之间关系的伦理主体。这是现代社会的分离和脱嵌进程中与“个人主体”相伴而生的另一伦理主体。随着“个人主体”这一伦理主体的确立,现代民族国家取代了传统共同体,成为现代社会基本的政治单元。民族国家取代了传统社会的神圣价值,承载着为回答“我们是谁”“何为我们”等问题提供规定和定义的功能。因此,现代民族国家与传统社会的共同体不同,它是传统社会解体、个人获得自主性和独立性的产物。现代民族国家的建构构成了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正是在此意义上,现代社会理论家们,均把现代民族国家视为现代社会最重要的制度维度之一。现代民族国家作为现代社会的重要制度维度,具有如下最基本的特征:第一,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现代民族国家是一个国家公民的契约共同体,它为“什么是‘内在’于国家的和什么是‘外在’于国家的提供了一个排序原则”。民族国家通过“内”与“外”的界划,使自己成为一个独立的实体。第二,作为独立的“政治实体”,意味着“它在有限的领土之内,有能力立法,有效地制裁其组成部分,垄断对暴力手段的处置权,控制与政府的国内政治或行政形式相关的政策,以及处置作为其岁入基础的国民经济成果”,这即是说,现代民族国家是其疆界内的立法者,行使保证经济活动的运行和维护社会秩序等公共权力。第三,在国际关系体系中,民族国家拥有自足的“行动者”的性质和资格,如同在民族国家内部的个人一样,在国际关系中“具有法律界定的‘人格’”,具有独立的“不可分割的主权”。第四,现代民族国家是独立的个人获得“共同感”的重要源泉,通过民族国家,不同的个人实现了一种新的凝聚,并获得了一种“我们是谁”的认同感,在此意义上,现代民族国家与现代民族主义经常构成一个铜币的两面。在人类的现代化过程中,现代民族国家曾产生了十分重大的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现代民族国家所禀赋的上述特征,必然提出并产生不同民族国家之间如何建立和塑造普遍性的伦理关系问题,同时也由于上述特征,使得对此问题的回答面临巨大的挑战。可见,现代社会的分化在两个层面提出了重大的伦理课题:第一,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伦理关系层面。现代社会的分化,使得个人主体性成为现代社会最为根本的伦理根据,但是,从它出发,将难以建构起与他者的普遍性的伦理关系。第二,民族国家之间的伦理关系层面。现代社会的分化导致个人把民族国家视为定义和界定“我们”的“政治共同体”,它为民族国家之内的公民提供种种权力的保护,但跳出民族国家的疆域,以民族国家实体为出发点,将难以建立起不同民族国家之间普遍性的伦理关系。正是这二者,给今天的世界和人们的生活,尤其在回答“人类的共同存在何以可能”这一重大课题时带来了重大的伦理挑战。“人类”作为新型伦理主体的可能性与“人类共同存在”的思想自觉上述“个人主体”与“民族国家主体”这两个现代伦理主体所暴露的深刻局限性,要求我们探求新的“伦理主体”的可能性。在此问题上,对“人类主体”这一新型的伦理主体的自觉思考具有突出的重大意义。“人类主体”不同于“个人主体”和“民族国家主体”,它是一种把所有人作为内在统一的“类”予以考虑的伦理视野和立场,它要求在承认个人和民族国家的独立性的前提下,超越其界限和固化的区分,从“人类”这一新的伦理主体出发,超越前述两种伦理主体所造成的伦理冲突和困境,并因此探寻和生成一种新型的伦理思维、伦理原则和伦理价值理念。以“人类主体”超越“个人主体”和“民族主体”,将之作为新的重要伦理原则,是近代以来一些哲学家们在批判性反思现代社会的过程中所形成的重大思想成果。马克思在充分吸收其思想成果的基础上,对人的类存在本质进行了辩证的历史的规定和阐发。并因此赋予了“人类主体”全新的内容:第一,“人类主体”是一种打破个人与个人之间、民族国家与民族国家之间的僵硬界限,在每个人和他人的内在统一的关系中理解人的存在的主体形态。“人类主体”既不同于“个人主体”,它是不同个体之间的内在统一的一体性关系;也不同于“民族国家主体”,它是不同民族国家中所有个人的自由联合,在这种自由联合中,“民族国家”的固化和实体化将被消解,“在真正的民主制中政治国家就消失了”。第二,“人类主体”是对现代社会市民社会的“个体私人生活”与政治国家中“虚假的普遍生活”这双重生活的否定和扬弃。“人类主体”以“自由个人的联合”为核心内容,既超越了抽象的“个人主体”,也超越了抽象的、实体化的“民族国家主体”。第三,“人类主体”不是对“个人主体”和“民族国家主体”的简单替代和抽象否定,它要求吸取现代个人主体所代表的现代性成果,因而它不是前现代社会的个人之外或之上的抽象“大我”,但它同时也不是彼此孤立、相互分裂的“占有式个体”,而是把个人纳入他人本质,同时又把他人纳入自身本质,个人既具有充分的个体性同时又获得了普遍的社会性,这种人的个体性与社会性、特殊性与普遍性的统一状态,马克思称为“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马克思对“人类主体”的上述理解为今天我们面对当代人类种种全球性风险,超越和扬弃现代社会“个人主体”和“民族国家主体”这两种伦理主体所造成的种种分裂、冲突和对抗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第一,“人类主体”这一新的伦理主体观念将为我们回答“人类如何共同生活在一起”确立了新的基本的伦理根据。“个人主体”和“民族国家主体”这两种伦理主体由于其内在的局限性,为异质性的个人之间、民族国家之间的分裂、对立和冲突埋下了深刻的隐患。“人类主体”则要求从人类整体的普遍的一体性关系出发,重新建构处理彼此关系的伦理基础,重新确立协调彼此活动及其关系应遵循的伦理尺度,这就为克服这些分裂、对立和冲突展开了一个全新的伦理视野。第二,“人类主体”这一新的伦理主体观念将为我们回应当代社会种种全球性风险提供和展开具有根本意义的伦理理念。它提示人们:要有效应对当前人类所面临的种种全球风险,迫切需要我们超越近代以来形成的伦理观念,重塑伦理价值,而在这一工作中,重思伦理思维、价值和实践的载体,即“伦理主体”,并因此凸显“人类主体”这一“伦理主体”的地位,具有前提性和基础性的意义。第三,面向未来,“人类主体”这一新的伦理主体观念将为引导人类社会未来发展方向提供具有指向性和调节意义的伦理价值理念。在现代社会的现实中,“个人主体”“民族国家主体”,乃至前现代社会的抽象的“集群主体”仍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仍在以其巨大的影响力形塑着我们的世界。但是,今天已有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了它们所具有的局限性和破坏力,并表现出对于“人类主体”越来越自觉的伦理诉求。强调“人类主体”这一伦理主体以及以此为基础的伦理意识的自觉,并不意味着简单否定“个人”和“民族国家”这两种伦理主体在历史和现实中的地位和重要意义。本文的着重关注点仅在于,面对“人类何以共同存在”这一重大挑战,我们须把这一课题置于现代社会进程中,分析和反思其有限性和内在矛盾,并探求在二者之外的“伦理主体”的另一种可能性。贺来,吉林大学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暨哲学社会学院教授摘自:《世界哲学》2024年第3期本文载《社会科学文摘》2024年第8期

叶嘉莹谈冯延巳:“有莽莽苍苍之气,尤极沉郁顿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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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Monday, 07 October 2024 23:18:59 +0800

晚唐五代及北宋初年写的词多是小令,《菩萨蛮》就是当时流行的小令,韦庄、温庭筠都有很多首《菩萨蛮》。《鹊踏枝》的牌调叫《蝶恋花》,也是当时常用小令的牌调。词本来是在歌筵酒席间传唱的,写《鹊踏枝》这个调子的人很多,编选词集的人容易把作者混淆,所以作者往往有“互见”者。所谓“互”就是互相、彼此的意思,“见”是看到的意思,指的是同一首词在这个人的词集里可以看到,在那个人的词集里也可以看到。“互见”最多的是冯延巳、晏殊、欧阳修三人的词。近代学者唐圭璋先生编有《全宋词》《全金元词》,编选中发现,宋朝的一些词,在很多人的集子里都可以看到,于是就写了《宋词互见考》。郑骞先生的《词选》对于这些“互见”的词,也常常加有按语,查考论断作者究竟是谁。“鞠躬尽瘁,具见开济老臣怀抱”鹊踏枝谁道闲情抛掷久。每到春来,惆怅还依旧。日日花前常病酒。不辞镜里朱颜瘦。河畔青芜堤上柳。为问新愁,何事年年有。独立小桥风满袖。平林新月人归后。这首《鹊踏枝》,我认为是冯延巳的作品,词的第一句就不同于温庭筠和韦庄的。“谁道闲情抛掷久”,一开头就提出感情,是主观感情的表现,可他所说的感情是不能用事件来说明、界定的“闲情”,是自然而然的、莫知其然而然的一种感情。曹丕写过诗句:“高山有林,林木有枝。忧来无方,人莫之知。”他说高山上自然有高起的山林,树林里自然有生长的树枝,我自然而然地有一种忧愁,我的忧愁没有方向、没有来源。所以,这是一种“闲情”。《人间词话》认为冯正中的词“堂庑特大”,认为其规模、意境比温庭筠、韦庄的都更为博大。香港学者饶宗颐在《〈人间词话〉平议》里说,“余诵正中词,觉有一股莽莽苍苍之气,《鹊踏枝》数首尤极沉郁顿挫”。“莽莽苍苍”是一片没有边际的草原,词中的情意、感情所表现的境界,给我们一种博大广阔的感受。“沉”是深沉,“郁”是郁结、固执而且深厚的样子。“顿挫”就是不直接,在诵读方法中,诗的顿挫是二二三,如“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中间有一个停顿。冯正中的词,情意内容是博大且丰富的,在叙述的表现上是深沉且非直接的。中国诗词传统常常讨论五代小词中是否有寄托。这一点我们只能从感受上探讨,没有确定的结论。而且有时作者有没有寄托,连他自己都很难说清,他究竟是有心如此,还是本来没有心、可自然而然表现出了比较深的意思?因为只要人的感情、思想达到了一个程度,那么,即便在写作时不见得是有心为之,他自然就会表现出来。饶宗颐先生认为冯延巳的这首词可能是有寄托的,他说“‘日日花前常病酒,不辞镜里朱颜瘦’,鞠躬尽瘁,具见开济老臣怀抱;‘为问新愁,何事年年有’,则进退亦忧之义;‘独立小桥’二句,岂当群飞刺天之时而能自保其贞固,其初罢相后之作乎?”饶宗颐先生能从冯延巳的词里看出更深的一层意思。“鞠躬尽瘁”,“鞠”和“尽”,都是用尽所有的意思,“躬”指身体,“瘁”是说劳力,“具”是完全,就是说为了国家用尽身体所有的力量,奉献了整个身体。“开济”中“开”是说是开国、开创,“济”是挽救的意思,你可以看见一个“老臣”内心想为国家做贡献的感情和志愿。“鞠躬尽瘁”“开济老臣”用的都是诸葛亮的典故。诸葛亮辅佐三国时的蜀汉,蜀汉的开国先祖刘备死后,后主刘禅继位。蜀汉面临国家危亡的困境,诸葛亮的《后出师表》说他要北伐中原,统一天下,以此实现国家的开创,至少也要保全国家。南唐是同样的情景,也是偏安一隅,也是想要统一中原,伐闽、伐楚两场战争失败后,南唐面临存亡的危险。挽救这种危险,有“开”“济”两种困难,不“开”的结果一定是灭亡,“开”后失败会导致危险更近。冯正中跟南唐的关系也是如此,是“鞠躬尽瘁,具见开济老臣怀抱”。“进退亦忧之义”,“进退亦忧”又是一个典故。古话说,“进亦忧,退亦忧”,南唐与蜀汉的情势相似,都是想保全自己就要开创,可开创失败,就更促成了灭亡;但若不开创,偏安一隅,将来一定是灭亡。所以说“为问新愁”有“进退亦忧之义”,向前进有顾虑,向后退也有顾虑,这是很艰难的处境。“岂当群飞刺天之时”,“群飞”指的是朝廷上与冯延巳政见不合的敌对政党。古人把品德不好的人比作苍蝇,《诗经》就有这种比喻。一群苍蝇嗡嗡地飞,就是指有很多批评冯延巳的话。“刺天”是影响了上面的天,“天”指天子、帝王,即当时的中主李璟。“岂”是一种疑问的口气,“岂当”,饶宗颐也不确定,他说莫不是他敌对的政党、这些小人用攻击冯延巳的话影响南唐中主的时候,“而能自保其贞固”,冯延巳能够自己保全自己的“贞固”。“贞”指坚贞,是对朝廷、对君主不变的感情;“固”是对自己的主张的持守、不改变。当这么多人都说他的坏话、攻击他的时候,他能保住自己的感情和持守而不改变吗?他写这首词的时候,刚刚被罢免宰相。冯延巳不止一次被罢免了宰相,三次都是在国家危亡的时候,“初罢相”指的应该是第一次罢相,因为第一次的挫折对人的打击总是最大的,而且他第一次罢相后曾被贬到抚州做昭武军节度使很多年,所以他说这莫不是刚刚开始罢相以后的作品?而且不止这一首《鹊踏枝》,对于冯延巳其他的《鹊踏枝》,饶宗颐先生也认为里面是有寄托的。“春天欲共花争发”无论是温庭筠、韦庄的,还是冯延巳的词,我的态度是先把有无寄托放在一边,先看词的本身所传达的情意,然后再看是不是可能有寄托。现在,我们来看这首词本身。这首词有很多“互见”,见于欧阳修的集子,也见于冯正中的集子,流传甚广,有很多选本,有的版本是“抛掷久”,有的版本是“抛弃久”。关于版本,哪一个是对的哪一个是错的,哪一个是好的哪一个是坏的,有的时候很容易判断,有的时候不是很容易,像“抛掷久”和“抛弃久”这两个就很难判断。“掷”是入声字,“弃”是去声字,入声比较短促,去声比较长,我比较赞同“掷”字,“掷”字不用像“弃”字拖那么长。“谁道闲情抛掷久”,从一开头,冯延巳就没有告诉我们他所写的感情是什么,他所说的是“闲情”。诗人、词人所写的悲愁有的是一时一事的偶然事件,可以具体说明这是哪一件事情的悲愁,当事情过去了,悲愁很容易就解脱了。可是有些是性格之中、生命之中长存的一种感情,是没有办法解脱的,就是偶然忘记了,它也会再回来。这是冯延巳的一种特殊的境界,他所写的是与生命、感情长存共有的、相互结合的一种情意。不但“闲情”不能够指出来、不能够给它个名字,而且冯延巳的叙述是盘旋曲折的,饶宗颐先生说这首词“沉郁而顿挫”,“顿挫”就是不直接的、盘旋曲折的。他的盘旋曲折与韦庄不同,韦庄是单独看某一句是直接的、直率的,但句与句之间、章与章之间构成了整体上的曲折,成就了韦庄“似直而迂,似达而郁”的境界。可是冯延巳没有“似直”,他的词每一句都是盘旋曲折的。“谁道闲情抛掷久”,有“闲情”而要把它“抛掷”,这是第一层的改变和曲折。当你有“闲情”而要抛掷的时候,有一种尽力的感觉,而且已经抛掷很久了,所以他的词不但是盘旋曲折,而且显得深重、有力量,用情热烈执著。可是,一个“谁道”把所有的转折都打回来了——我也曾经努力尝试过要把“闲情”抛弃,可是谁说我真能够把它抛弃?这是冯延巳词“沉郁顿挫”的一大特色。“谁道闲情抛掷久”,这一句有许多转折却也只是一个空洞的概念——我想把闲情抛弃,而我没有办法抛弃。凡是诗里所写的感情,都不能只停止在一个概念上,要加强这个概念,更具体、更真切地描述这个概念,所以后面就把曲折的感情非常形象、具体、真切地表现出来——“每到春来,惆怅还依旧”。我以为我把悲愁忘记了,可是每当春天生命萌发的时候,我的感情就也随着这春天草木生命的萌发而生发了。晚唐诗人李商隐也是一个感情敏锐、深厚的人,他写春天带来感情萌发的感觉,说“飒飒东风细雨来,芙蓉塘外有轻雷。金蟾啮锁烧香入,玉虎牵丝汲井回”。“飒飒东风细雨来”,“飒飒”是风雨的声音,春天雨水的灌溉润泽使得草木萌生。“芙蓉塘外有轻雷”,“芙蓉”是荷花,在种满了芙蓉花的池塘外面,听到轻轻的、隐隐的打雷的声音。中国旧历有一个节气叫做“惊蛰”,“蛰”是冬天的时候虫子藏在地下冬眠睡觉,而春天第一声雷响,把地下睡觉的虫子都惊醒了。春天的到来也使人的感情萌发和惊醒。被春天的生命力唤醒的人怎么样?他说这时一个女孩“金蟾啮锁烧香入,玉虎牵丝汲井回”。古人的诗用一些有形的形象表达一些没有形的感情,如“金蟾啮锁烧香入”,“金蟾”就是香炉,古代的香炉很多都是用金属做的,而且常常把它做成一个动物的形状,这个香炉上有一只蟾。古人在香炉里烧香,盖子上透了很多孔,香烟从那些镂空的地方冒出来。在这个香炉的下半部跟上半部的盖子之间,有一个锁的环钮。“金蟾啮锁”,“啮”是衔着,是金蟾口中衔着一个环锁。李商隐的感觉非常纤细微妙,他用的每一个字都有自己感觉上的作用。“金蟾啮锁”,“啮”是咬住的,“锁”是关闭起来的。这个香炉的盖子如果不打开的话,你怎么能够把香点燃?所以要把这个铜香炉的盖子打开才能够烧香。“烧香入”,香炉里面本身没有香,你要把烧的香放到香炉里面。“金蟾啮锁烧香入”是先有开、再有入,可是李商隐所要写的是非常热烈、深隐的内心感情,所以他用“啮锁”“烧香”“入”这样深刻、热烈的字词。而“金”字也写得非常好,当外面“飒飒东风细雨来,芙蓉塘外有轻雷”的时候,房里的女孩子在金色的香炉里烧了热烈的熏香,而且深深地封锁其中,这是她深幽的、热烈的内心感情的形象。“玉虎牵丝汲井回”,这个女孩子除了在房间里烧香,还到外面去汲水,“汲水”就是去井里打水。古人在井口架有一个圆的木头柱子,通过一个可以转动的木柄,将吊桶吊到井里打水。这个木柄上雕刻着一只玉虎。“玉虎牵丝”,“牵丝”就是垂下去的一根绳子,用这个玉虎的木柄牵引一根丝线,从深井里打水。“啮锁”的深刻,“牵丝”的婉转,是千回百转的,她所转动的是辘轳的井,可是随着辘轳的井转动的是她的内心;这个井打上来的是深处的水,可是牵动的是她内心感情的井里的水。“飒飒东风细雨来,芙蓉塘外有轻雷”的外部大自然的形象跟她的“金蟾啮锁烧香入,玉虎牵丝汲井回”的生活有什么关系?好的诗词应该是一个整体的生命。这东风细雨、塘外轻雷引起这样热烈、深幽、婉转的感情,可是“春心莫共花争发”,花开引起了你感情上的心动,可是他劝你最好不要心动。因为“一寸相思一寸灰”,他说你的每一寸相思都跟香炉里烧的香一样,燃烧的结果是换来一寸一寸的灰烬。这就是李商隐,钻进悲观主义里不肯出来。李商隐是“春心莫共花争发”,冯延巳现在说的是“春天欲共花争发”,你以为把感情忘记了,可是当花草生命萌发的时候,感情就回来了。“挣扎和努力的感情境界”许多词都是写春花秋月、相思离别。可是,每一个有独立风格的词人,他们还是有很多相异的地方,重要的是要从相同或相似的外在情况中看出差别。“谁道闲情抛掷久”,“闲情”是有的,“抛掷”是一个阶段,“抛掷”到“久”是又一个阶段,可是“谁道”这两个字把一切都反转回去,转回“闲愁”——闲愁毕竟还是有的。冯延巳的词每一句都是曲折、盘旋的,在曲折之中还表现出他的挣扎和努力。我们常常说悲剧人物,什么样的人物悲剧性质更强烈、更浓厚呢?如果是一个没有挣扎过的,一次失败、一次倒下去就再也不爬起来的人,他失败的悲剧可同情的成分比较少;如果他失败了,但是再站起来,再挣扎,再失败,仍然要站起来,这种挣扎、努力的精神和感情上的境界和力量就具有了浓厚的悲剧色彩。如果只看小词外表的春花秋月、相思离别,是没有真的欣赏它,没有真正懂得中国文化精神上的宝贵财富。冯延巳的词表现出的感情境界,不止是表现方式的曲折,更是他那份挣扎和努力的精神和感情。欣赏解释一首词,要能够体会、分析诗词里感动和触发的生命力量。不管是像韦庄一样直接的活动方式,还是像冯延巳这样曲折盘旋的活动方式,都要表现出生命的活动,要有一种感发,使读者感受到,这才是好的诗词。而五代及北宋的小词特色就是在寻常的字面中表现力量,它不需要特殊的、生硬刺激的字。“每到春来”,这个“每”字很好,把他的挣扎、努力表现得更充分。“谁道闲情抛掷久”,这一句既是疑问也是感叹。我只是尝试抛掷了一回吗?不是,我曾经尝试抛掷过很多回,层层加深,不只一次转折,一个“每”字就把这个转折重复了很多次,是每一次挣扎都如此。所以“每到春来,惆怅还依旧”。韦庄写词总是把事情清清楚楚地写出来,可是冯延巳从第一句的“闲愁”到第三句的“惆怅”,他没有说闲愁和惆怅的具体原因是什么。“惆怅”两个字是你的心中若有所失、又若有所寻的一种感情,其实这种感情是很难说清的。那些诗词中感发的生命力特别强的诗人,他们这份若有所失、若有所寻的感情也最强,因为他们不满足于现在,追求更高远、更完美的心灵,他的理想太高,难以得到满足。“追寻和失落的基本主题”西方文学有一些很基本的主题,如“追寻”就是其中一个。中国文学也有这种“追寻”的主题,早在《诗经》与《楚辞》里就表现了“追寻”的情意,可是二者不完全相同。《诗经》是中国最早的一部诗歌集,上古时代人民生活比较简单朴实,它所表现的追寻的情意也非常朴实、单纯,也可以说是非常现实的一种追寻。比如《诗经·关雎》,写的是男女之间非常朴实、单纯的追求,可是这种追求同样是美好的。还有《诗经·汉广》,写了一个女孩子的追寻,“南有乔木,不可休思。汉有游女,不可求思。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南有乔木,不可休思”,在南边有个高大的树,可是我不能去那里休息,这是一个比兴,是说有这样的地方我却不能够达到;“汉有游女,不可求思”,在汉水边上,有一个来来往往的女孩子,我不能够求她。用眼前的景物来比兴;“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汉水那么宽广,我却没有办法游过去。还有《诗经·蒹葭》,“蒹葭苍苍”,秋天的芦苇茫茫一片,很茂盛的样子;“白露为霜”,秋天的天气凉凉;“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我所怀想的人在水的那一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道路上有那么多阻碍,而且这么遥远,可是我还是要一直去追求她,因为我看到她“宛在水中央”。“宛”是清清楚楚地,我清清楚楚地看见她就在眼前,可是当我真的要去追她时,我却不能够得到她。就是这样一种感情——你想追寻而不得,不能得到就失落,在追寻和失落之间。《诗经》中《关雎》写男子追寻佳偶的非常现实的感情,《汉广》也比较现实,《蒹葭》就比较妙了,可以是现实的,可是后面写得扑朔迷离,“宛在水中央”的“伊人”已经是介乎写实与比喻象征之间的一种感情了。《楚辞》里面表现追寻的感情就更明显、更强烈了。《离骚》是写屈原被贬官后对国家的关心,写理想和忠爱之情,里面用了很多神话比喻,这些神话比喻常常是写到遥远的地方去追寻。最有名的几句曾经被鲁迅先生引作《彷徨》的“扉页”:“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他说我所要走的那条路是那么长,可我就要在这一条漫长遥远的路上“上天下地”地追寻。近代词人同时受到中国文化传统和西洋文学的很大影响,以近代词人王国维、顾随为例,他们怎样将中国偏重于写实的追寻的传统与西方象征性的、哲学的追寻文学相结合,将追寻和失落的感情从现实发展到象征?蝶恋花(王国维)忆挂孤帆东海畔。咫尺神山,海上年年见。几度天风吹棹转。望中楼阁阴晴变。金阙荒凉瑶草短。到得蓬莱,又值蓬莱浅。只恐飞尘沧海满。人间精卫知何限。临江仙(顾随)记向深宵融蜡,精心肖作伊人。灯前流盼欲相亲。玉肌凉有韵,宝靥笑生痕。不耐朱明烈日,炎炎消尽真真。也思重试貌前身。几番终不似,放手泪沾巾。《诗经》的“南有乔木”“汉水”“蒹葭”“关雎”写的可能是眼前的实景,可王国维所写的“忆挂孤帆东海畔”是他创造出来的象征,顾随先生也是如此。“忆挂孤帆东海畔”,王国维真的坐小船到东海去了?没有,这只是他设想出来的一个象征,是一个假的形象。他说当年有过这样的追寻,张开孤独的船帆追寻理想,而天才的追寻常常是孤独的。“咫尺神山”,我以为海上的神山就在咫尺的距离,“咫”是八寸,八寸与一尺是说距离很近。“海上年年见”,我们每年都看到这神山,它那么美丽,我怎么能不去追寻它呢?所以我就挂上征帆去追寻,可是,“几度天风吹棹转”,天上的狂风把我的方向吹转了。而当我再看那个神山,“望中楼阁阴晴变”,神山上美丽的楼阁就不一样了,整个形势不同了。这是一种追寻和失落的怅惘。我的老师顾随所写的这首《临江仙》,也是这样的比喻。“记向深宵融蜡,精心肖作伊人”,他说我记得在深夜,我把蜡融化了,要用蜡做一个我所喜爱的人。这里是比喻、象征。为什么要在“深宵”?因为在最深的夜,没有白天事情的烦扰,你的精神和感情最集中,所以“深宵”代表一种最集中、最深刻的感情。当我在夜灯前成功做出我所爱的人的形象,“灯前流盼欲相亲”,在深夜的灯前她的眼光好像会转动。“流”是流动,眼光顾盼,她的眼睛转过来看我,好像要跟我相亲近的样子。“玉肌凉有韵,宝靥笑生痕”,是把一个假想的形象真切地表现出来——她的皮肤是凉的,很温柔,她的脸上有微笑的痕迹,“宝”就是美丽的、珍贵的。“不耐朱明烈日,炎炎消尽真真”,我在深夜用蜡精心做成这样一个人,“朱”是红的,“明”是亮的,在那个红的、亮的、热烈的太阳光的照射之下,“炎炎”像火烧一样的太阳光,“消尽真真”。古代把美丽的女孩子称作“真真”,“消”是融化。我深夜精心做出来的美丽形象,在白天像火烧的阳光照射下,完全被融化了。他说我不甘心这种失落,“也思重试貌前身”,“貌”是要做得像,我曾经也想再塑造出那么美丽的形象。“几番终不似”,不是试了一次,我试了多少次,可是始终也没有成功。所以“放手泪沾巾”,当我放下手的时候,我的眼泪流下来沾湿了手巾。你说王国维的“忆挂孤帆东海畔”追寻的是什么,顾随所说的“精心肖作伊人”的蜡像是什么,是什么具体的事物吗?不是,就是那种若有所失、若有所寻的感情。所以冯正中说,“每到春来,惆怅还依旧”。惆怅是很难说的一种感情。韦庄所写的是一个感情的事件,现实发生的一件事情,可是冯正中所写的是一种感情的境界。他没有具体告诉我们“闲愁”“惆怅”是什么,可是我们知道他千回百转地不能够放弃。“热烈而执着的感情特色”“日日花前常病酒”,冯正中的感情有一个特色,就是热烈而且执着。“日日”是永远、经常如此,每一天都在“花前常病酒”,每当我面对美丽的花的时候,我就忍不住要喝酒,而且喝到“病酒”的程度,“病酒”是说饮酒饮得过量,让你沉醉或者不舒服甚至有病了。为什么对着花的时候要饮酒?杜甫曾写:“一片花飞减却春,风飘万点正愁人。且看欲尽花经眼,莫厌伤多酒入唇。”大自然的花唤起的我们的感情是美好又短暂的,你眼看花又快要完全落尽了,你看到这么美好的东西在你眼前从生到死,你怎么能不感动?所以才无可奈何,因为如果美好可以长久地珍视,得到永久的保持,那当然很好。你不能够长久保有它,面对它的时候,你怎样才不辜负这一段相对的时光?“莫厌伤多酒入唇”,你不要厌倦,不要说你喝酒喝得太多了,因为你除去沉醉以外,还有什么办法呢?追寻和失落,美好之濒临消逝的无可奈何——这就是冯延巳花前之所以病酒的缘故。而且冯延巳还要固执到底,他说我“不辞镜里朱颜瘦”。悲哀惆怅,心情不好,当然会让人憔悴、消瘦,瘦是“朱颜瘦”,你美丽的容颜消瘦。他用字非常妙,“镜里朱颜瘦”。“镜里”是一种反省、是一种自觉,面对着镜子,我清清楚楚看到自己在消瘦,我知道这种追寻的结果会使我悲哀、憔悴、消瘦,但他说我“不辞”,我不避免、不逃避,我心甘情愿为他消瘦。古代诗词很早就有这个传统了。《离骚》说,“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只要是我的内心以为美好的东西,我为他死多少次都无所谓。诗词的比兴有时候在开端,像《诗经》“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宨淑女,君子好逑”“南有乔木,不可休思。汉有游女,不可求思”。有的时候比兴在结尾,如唐朝诗人王昌龄写在远方驻守的兵士思念故乡的感情,“撩乱边愁听不尽,高高秋月照长城”,他把自己的感情跟大自然打成一片,月光之下的荒凉都是他的边愁。现在我们看冯延巳,他前面虽然也写景物,也写了“花前”,但是他主要是要写他“花前”的“病酒”,他“不辞镜里朱颜瘦”的这份感情。所以上半阕“谁道闲情抛掷久”,从第一句开始就是以写情为主,他把这份感情跟大自然合为一体地扩展开来。下半阕“河畔青芜堤上柳”,河边那一片青青的草色,岸上依依的杨柳,马上就把闲情、惆怅跟青青的草色、依依的杨柳打成一片,他的闲情、惆怅就完全在那一片青青的草色跟依依的杨柳之中了。

王文 李菡:“阿尔法世代”与中外关系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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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Monday, 07 October 2024 23:18:24 +0800

内容提要:近年来,关于 2010 年以后出生的一代人(即“α 世代”或“阿尔法世代”)的研究正在兴起。“α 世代”是人工智能的原住民,是人类生育率拐点的一代,也是亲历大国实力更替的一代。本文认为,中国“α 世代”在技术使用、生活水准与国家红利上都拥有领先世界的优势。在未来二三十年,中国“α 世代”的成长进程与实践贡献既决定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未来,也与人类可持续发展与全球治理的演进密切相关。关键词:“α 世代”(“阿尔法世代”);智能科技;大国博弈;全球治理近几年来,“代际”越来越成为各国学术界的重大综合研究议题,涉及经济增长、社会秩序、投资消费、人口结构、文化伦理、信息传播、教育变革、艺术创作、企业管理、宏观统计、国家政治等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方面面。2024年以来,以“α世代”(又称“阿尔法世代”或“Alpha世代”)为对象的主题研究逐渐进入中国公众视野。该类研究以“α”(读“阿尔法”)这个希腊文首字母指涉2010年以后出生的一代人,强调对这代人的成长环境、思维模式、价值观念、娱乐生活等维度的特点剖析与趋势追踪,为品牌消费与经济生产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与启示。这是继此前流行所谓“婴儿潮一代”“X世代”“Y世代”“Z世代”研究后又一个逐渐兴盛的代际研究对象,对中国式现代化面临的科技创新、国力发展以及国际局势演变分析都提供了全新的观察视角与深远的战略考量。本文认为,“α世代”是人工智能时代的原住民。到21世纪中叶,“α世代”将伴随着巨大的全球人口结构变迁,遭遇科技迭代、经济竞争、政治博弈等一系列国际格局中的G2(两国集团)现象。与目前流行的对“α世代”分析报告不同,本文认为,分析与“α世代”交互演进的人口结构、数字治理和大国竞争的未来趋势,比当下分析这一代人生活习惯、消费模式等流行视角更具战略价值。透过“α世代”视角观察21世纪中叶的中国发展预期,会很容易得出结论,中国面临着更多新的战略机遇与发展挑战。中国“α世代”的表现直接决定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也与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创造密切相关。一、正在兴起的“α世代”研究“α世代”是西方学术界在“婴儿潮一代”“X世代”“Y世代”“Z世代”术语后的又一个对新生代际人群的代称,最早源于澳大利亚著名人口统计学家马克·麦克林德尔2009年畅销书《XYZ世代的ABC:理解全球世代》。麦克林德尔在一次采访中讲述“α世代”一词的由来:“当我在酝酿新书《XYZ世代的ABC:理解全球世代》时发现,很明显,新一代人即将开始,但他们还没有名字。因此,我进行了一项调研,以了解人们愿意用怎样的称呼来形容他们。虽然也出现了许多说法,其中‘A一代’说法被提及最多,但‘α世代’也被提到多次,最终,我决定将‘超越Z世代:遇见α世代’作为其中一章的标题。这是有道理的,因为它符合使用希腊字母代替拉丁字母的科学命名法,重复回到A是没有意义的。毕竟他们是21世纪出生的第一代人,他们是新事物的开始,而不是回到旧事物的重复。”类似拉丁字母用完后、再改用希腊文字母来命名某一事物,在西方语境中是常见的事情,比如2005年大西洋飓风季节,西方媒体最初以拉丁字母来称呼,用尽后就用希腊字母α(alpha)到ζ(zeta)来命名最后的六场飓风。如下表所示,这种以字母命名20世纪中叶以来多个世代的术语带着典型的西方话语惯性。根据维基英文的解释,“α世代”的迄止年份没有一致的共识。当前常见的是创造该术语的麦克林德尔使用的2010—2024年的阐述,也有不少研究报告虽沿用这个术语,却在时间段上有一些微调,如2010—2025年、2011—2025年、2011—2021年、2013—2021年等。这些微小的分歧并不能掩盖一个共同指涉,即2010年代初出生的“α世代”具有与前人完全不同的鲜明时代特征。从技术变迁角度看,“α世代”是人工智能的原住民。2010年代,人工智能的科技更新逐渐进入到快速发展期。2009年“智慧地球”概念首次被提出。2010年大型视觉识别全球挑战赛开始,人工神经网络进入深度学习,形成了人工智能的早期智慧。此后,机器学习、自然语言处理、计算机视觉以及云计算等一系列人工智能技术发展逐渐推动着各行各业的变革与日常生活的改变。对于许多国家的“α世代”而言,从出生第一刻开始就拥有诸如数字信息登记、智能工具使用、人机互动生活的人生体验。伴随着成长,“α世代”享受、使用、学习、升级人工智能技术将成为每一个人必备的技能与经历。从人口结构角度看,“α世代”是人类生育率拐点的一代。2025年,“α世代”人口预估约20亿,是所有世代中出生人口最多的一代。由于生活水平提高、医疗技术的提升、避孕药具普及以及更多教育和经济机会,世界各国出生率一直在下降。2010年代中期,大约一半国家的生育率低于人类正常繁衍的更替水平。根据相关权威人口统计学机构预测,2030年世界人口将达到85亿,2050年将达到97亿,2100年却只有88亿左右,届时“α世代”人口约占22%,远远超过其他世代的15%。很显然,“α世代”寿命会更长、家庭规模会更小并将成为“有史以来受过最正规教育的一代、有史以来技术供应最丰富的一代,也是有史以来全球最富有的一代”。从大国格局角度看,“α世代”是亲历大国实力更替的一代。2010年中国超过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经济体,随后中国在工业生产总值、货物贸易总值、吸引外资总额等许多重要经济数据方面超过美国。多数国际机构预测,在2035年前后,中国将替代美国延续了近一个半世纪之久的全球第一大经济体地位。这个过程并不平坦,必将遭遇日益白热化的大国竞争。这意味着“α世代”在成长期不得不面临着“经济全球化的颠簸”“平行世界”“半脱钩”等一系列大国博弈所产生的世界变局衍生品并为之作出人生规划调整与相关应对。由此看,研究“α世代”不仅是人口统计学层面的底层结构追踪,也不仅是商业、贸易或消费逻辑上的中层经济分析,更是与国际政治、大国兴衰与文明演进相关的高层战略研判。中国学术界研究“α世代”不只是具有人口学、社会学、管理学、金融学、经济学的学术理论或商业实践的意义,更是具有从政治学、国际关系学、全球治理学视角出发研究未来二三十年,尤其是如何实现2050年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进程的战略意义。然而,很可惜,对于“α世代”的研究,中国学术界远远滞后于国际社会。根据中国知网搜索,2022年才有“α世代”主题的学术论文发表,截至2024年8月,仅有不到20篇论文的发表。2024年6月某商业机构推出《阿尔法世代人群研究:洞察数字原生一代》报告,同月,《中国网信》杂志推出封面系列文章《α世代——青少年网络行为探析》,加之一些媒体报道与公众号转载讲述,“α世代”才逐渐进入中国公众的视野。在笔者看来,无论是外文术语“α世代”或“Alpha世代”,或是转化为中文的“阿尔法世代”的说法,在中文语境都显得不通俗易懂,还颇有些被“术语殖民”的意味。结合“α世代”所依托的技术时代背景,倒不如直接称其为“人工智能一代”或“AI一代”,更能精准地体现出这一代人的时代技术特征。随着技术创新与人口结构、代际特征的相互塑造,“α世代”的成长与互动必将影响国际格局的演化进程。二、“α世代”演进的国际比较根据西方政治文化研究的代表人物、美国学者英格尔哈特的“代际价值观转变理论”,在全球化背景下,代际间的断裂与分化是常见的现代化形式。技术对人口赋能的效率差异,会导致不同地区人群的不同成长速度,进而反作用于各个地区的人口结构演变,也作用于国家兴衰的进程。英格尔哈特的理论推演对“α世代”演进的国际比较研究具有启发意义,也为理解中国决策层常提及的“百年变局”提供参考价值。第一,从技术赋能上看,各国“α世代”的智能科技赋能水平是不均衡的。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的国家,“α世代”必能更多享受人工智能带来的科技赋能与成长红利,进而形成数字技术普及度差异下的各国“智能鸿沟”。在Sora、ChatGPT等大语言模型已在科技领先国家广泛使用时,非洲、拉美等不少国家的人口仍还只能用2G网络打电话、发短信,甚至处于前工业时代的“失联”状态。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2021年报告显示,有88个发展中经济体在智能科技革命的先进制造业创新中几乎毫无作为,而有十个经济体掌握着90%的专利和70%的出口。国际电信联盟2023年发布的报告,欧美国家高达90%以上的人使用互联网,亚太地区约有2/3,非洲则仅有37%。全球各国智能科技的不均衡发展,导致各国“α世代”成长进程加速度式地拉大了“智能鸿沟”。科技发达国家当前的1—14岁孩子从小享受在智能化学习中提升数字素养,而“全球南方”尤其是像加沙地区、南苏丹、孟加拉国等欠发达国家贫困与战乱地区的孩子们还处在生死存亡、饥寒交迫中。科技赋能对于发达国家而言,也未必完全是好事。正如《未来简史》一书所言,对于那些嵌入智能时代的国家“α世代”而言,同样面临着来自数据主义的威胁。“所有生物都演化为算法,而生命被数据所处理”、“无意识但具备高度智能的算法,可能很快会比人类更了解人类自己”,越享受人工智能时代带来的便捷与高效,越有可能将手中原本由人类自身应掌握的主导权力交给了数据主义产生的外部算法。由此看,“智能鸿沟”不止拉大了“α世代”的成长差异,更衍生出一系列全球性的问题,进而冲击各国政治经济的稳定性、文化和财富的均衡性、网络信息资产的安全性和加剧数字治理进程的艰难性。第二,从人口结构上看,“α世代”人口分布将助推“西衰南盛”的进程。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的国家,生育率有可能就越低。由于个性化教育、避孕药物的普及、性别意识多元化、智能产品的生活替代等诸多后现代主义变量的冲击,人口分布越来越呈现“西衰南盛”的进程。2010年以来,大多数人口增长都来自于“全球南方”国家,尤其是非洲和亚洲。根据联合国发布《世界人口展望2022》显示,2023—2100年主要国家总人口占全球比例中,最明显的变化来自于欧洲和非洲。欧洲总人口占全球比例从9.3%下降到5.8%,非洲总人口则从18%大幅上升到38%。德国、日本、英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荷兰等大多数发达经济体人口增长陷入停滞,甚至是负增长的状态。“α世代”成年后,这种“西衰南盛”的进程仍将进一步深化。研究显示,到2050年,印度人口还将增长3亿,达到约17亿;尼日利亚人口则由2022年2.1亿增长近一倍达到4.1亿。埃塞俄比亚、刚果民主共和国、孟加拉国的人口都将激增至2亿左右。巴基斯坦人口则会超过3亿。人口激增面临的劳动力增长,同时也将面临着就业压力与社会动荡的风险。由于移民等因素,美国、加拿大等少数发达国家仍将出现人口数量的涨幅,但种族矛盾、贫富差距、族群结构等因素将深度困扰着北美这两个发达国家的发展。2022年的数据研究显示,2010年后出生的“α世代”以少数族裔为主,其中黑人人口比重保持在13%左右,而拉丁裔、亚裔和混血人口分别增至19%、6.3%和3%以上,这导致在2040年代美国不可避免地成为以少数族裔超过传统上以白人为主体的另一种人口结构的国家。美国著名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生前最后一部著作《我们是谁》中所担心的国家认同危机终将一语成谶,因种族差异出现的“美国内战”预言概率也将极大地提升。第三,从大国格局上看,“α世代”面临着全球竞争G2(两国集团)式的两极化特征。与前几个世代不同的是,“α世代”成长进程将面临着大国追赶、竞争甚至地位更替的“百年变局”。2010年代,中国各项发展事业都在加速追赶世界发达国家。经过十多年的追赶,2020年代初,中国在经济总量、贸易总量、科研投入、军事支出、治理能力等各个方面都拉开了与欧洲、日本的差距,而成为美国情报机构所述的“日益成为近乎旗鼓相当的竞争对手”(increasingly near-peer competitor)。美国学者尼尔·弗格森、弗雷德·伯格斯滕在十多年前先后提出的“中美国”(Chimerica)、“G2”(两国集团)现象变得越来越明显。据《2023年全球智能硬件行业技术竞争格局》报告显示,全球智能硬件第一大技术来源国为美国,硬件专利申请量占全球智能硬件专利总申请量的37.23%;其次是中国,占全球智能硬件专利总申请量的28.66%,排在第三、四位的日本、韩国都占不到10%。中美两国智能硬件总和占世界的2/3。如此“G2”特征同样适用于两国的其他指标,2023年,中美两国GDP占全球比重的45%左右;两国军费开支占全球比重的55%左右;两国工业生产总值占全球的58%左右;等等。不过,与当年美国学者提出的所谓“中美国”“G2”稍有不同的是,两国实力并没有因相互接近和依存而呈现出平等互助、合作尊重的应有状态。美国自2018年首次将中国定义为唯一战略竞争对手以来,在政治、军事、贸易、科技、人权及涉藏、涉疆、台湾等诸多问题上加大对中国的遏制力度,进而让越来越多人担忧在未来10—20年美国对中国发动的新冷战不断加剧,进而导致中美“半脱钩”和“平行世界化”、世界陷入新一轮的危机与动荡的窘境。对于各国“α世代”而言,在跨境求学、国际工作、意识形态、技术使用、工具品牌、日常生活方面都有可能面临着越来越多中美两国之间“选边站”的难题。如上所述,笔者研究“α世代”并没有停留在分析这个代际的价值理念、行为偏好、消费习惯等静态层面的人群特征,毕竟“α世代”当下仅仅才处在1—14岁的少年儿童期,未来的不可琢磨性仍较大。相比之下,剖析“α世代”的技术赋能、人口结构和大国格局的动态演化,更具有国家发展与战略研判的重大价值。三、“两步走”战略视野下的中国“α世代”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中国少年先锋队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时寄语少年儿童:“时代总是不断发展的,等你们长大了,生活将发生巨大变化,科技也会取得巨大进步,需要你们用新理念、新知识、新本领去适应和创造新生活,这样一个民族、人类进步才能生生不息。”这可称为是中国决策层开始关怀“α世代”的标志性讲话,也是中国“α世代”未来受教育、被赋能、广参与、做贡献必须要把握的发展维度。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两步走”的战略安排,即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2050年前后)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是中国“α世代”从1—14岁成长至26—40岁、正好发挥聪明才智、担当国家栋梁的黄金时段。对此,有必要对中国“α世代”成长趋势提出必要的畅想与建议。第一,中国“α世代”是全球最能享受智能科技红利的群体,同时要发挥数字治理挑战下的全球示范表率作用。截至2024年6月底,中国累计建成5G基站383.7万个,占全球比重达60%以上,实现了“市市通千兆”“县县通5G”“村村通宽带”。中国算力总规模位居全球第二,工业互联网融入千行百业,在交通、工业、电力、医疗、教育等各个领域实现大规模推广。这种相较于世界的领先优势促使中国“α世代”比世界绝大多数同龄儿童少年都享有更便捷的日常生活、更高效的教育资源、更丰富的见识体验的成长环境。换句话,当多数欠发达国家和动荡地区的“α世代”仍受困于饥饿、战争,当多数发达国家和地区的“α世代”仍处在硬币支付、慢速交通的生活状态,中国大城市里的“α世代”已将时速350公里的便捷高铁、方圆1公里内必有清洁地铁、无现金支付、刷视频、网购视为打个人记事开始就拥有的稀松平常。但另一方面,作为真正“AI原住民”一代,中国“α世代”也面临着沉迷于智能科技产品、视频娱乐而无力自拔的成长挑战以及陷入数据主义、算法推送的未来人类丧失这个星球主导权的深度风险。针对此类风险,尽管2019年中国教育部曾发布了《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但还远远不足以完全应对数字治理深不可测的未来困境。对此,不断落实和持续深化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改革、高质量培养中小学学生智能科技素养,形成中国“α世代”高质量接受人工智能教育的成长环境,避免“AI鸦片”的侵蚀,成为数字治理未来“人机共处”的生活典范与文明表率,是中国“α世代”的重大历史使命。第二,中国“α世代”是避免老龄化阻隔民族复兴的关键力量,也是推动中国在智能化时代对世界作出更大贡献的接续力量。“α世代”是中国人口快速负增长的一代,年度出生人口由2012年的1973万降到2023年的902万。如果按这个趋势下去,到2100年底中国人口很可能只有6亿左右。要扭转国人对人口负增长的民族焦虑与未来恐慌,中国必须要在“α世代”加强“幼有所育”“幼有善育”的生育保障,既要通过税收、津贴、育假、社区等一系列政策权益杠杆打好提升生育政策包容性的“组合拳”,还要通过人工智能全链条人才协同培养计划、依托新型研发机构的科研大平台与龙头企业的应用场景,实现中国人的人口数量红利向人口质量红利的转变、人口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的转型。另一方面,中国占据全球领先地位的5G通信网络、大数据平台、算力中心、算法库等基础设施的构建,是人工智能红利惠及全民的底层保障,也是通过高效数字治理提升人口高素质发展、消除老龄化阻隔的基础动能。“α世代”是当下中国“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目标的接棒者。立足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推进人工智能高水平的开源开放生态体系,l打通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帮助发展中国家以更低成本和更短周期获得人类前沿科技成果、缩小与领先国家间的技术代差,体现中国作为新型全球强国的角色与地位,是中国“α世代”不得不承担的未来重任。第三,中国“α世代”是避免大国竞争中失利的人才支撑,同时也是推动人类进入文明新形态的领衔人群。当下的综合国力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竞争。国家发展靠人才,民族振兴靠人才,“α世代”是中国最终实现民族复兴的关键一代。面对近年来自美国“小院高墙”式的科技封锁以及智能科技创新代差正在加大的潜在风险,西方一些媒体、智库和政客掀起所谓“中国见顶论”,打压中国发展预期,贬低中国未来人群的创新能力。对此,能否扛住未来20—30年的科技竞争,中国“α世代”的重任尤为艰巨。更重要的是,化解中美竞争,需要跳出“修昔底德陷阱”,走出大国争霸预期,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也需要“α世代”开放包容的心态、互商互谅的气度、相互尊重的品格。从这个角度看,中国的强国之路,不仅需要高度重视对本国“α世代”的创新人才自主培养,从娃娃时代抓起,激发更多孩童的天赋与天分,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少年人才制度体系与科技创新少年后备人才队伍,还需要有更包容与开放的社会环境与“抢人”政策,增加对世界优秀青少年天才的吸引力,要有更多优秀孩童从小就到中国来求学生活,形成“聚天下英才而用之”、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开放环境与人才竞争比较优势,为全球各国“α世代”的人才能在中国找到用武之地提供可能。事实上,在刚刚结束的2024年巴黎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里就有多位朝气蓬勃“10后”运动员崭露头角,充分说明“α世代”已悄然登上了世界历史舞台。未来已来,“α世代”的时代帷幕已拉开。相比于前几个世代,作为人工智能科技原住民的中国“α世代”,在技术赋能、物资基础等各个方面都比绝大多数国家的同龄人有先发优势。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140多次提到“改革”、30次提到“人才”、专门将教育、科技、人才改革单独放在第四部分重点部署,字里行间都在为“α世代”未来茁壮成长而做着顶层设计的准备,接下来的改革落实与政策执行变得尤为关键。综上所述,“α世代”未来所面临的经济、社会、科技、政治演进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远超过从前。研究“α世代”的变迁在中国学术界才刚刚开始。继续推进深入研究“α世代”,细化未来国家演进的人口、人力、人才追踪,对国家崛起、民族复兴都具有相当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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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Monday, 07 October 2024 23:08:56 +0800

内容提要:在当今世界格局中,“全球南方”势头正盛,成为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国际社会对“全球南方”内涵的认知和界定并未统一,“全球南方”国家和美日欧等国对其概念的界定完全不同。中国明确提出并阐释了中国的“全球南方”观。“全球南方”逐渐成为大国博弈平衡重要力量的同时,其内部主导权的争夺和外部话语权的争夺随之显现,成为影响“全球南方”长远发展的重要因素。“全球南方”致力于团结合作共同塑造多极化的世界秩序,但也面临不可避免的现实挑战和阻碍。中国作为“全球南方”天然成员,其在推动“全球南方”发展中的角色和策略备受关注。中国将坚定“全球南方”多边主义立场,强化“全球南方”理论研究与共同体叙事,淡化“全球南方”的利益争夺,落实“全球南方”与三大全球倡议融合发展。关键词:“全球南方”;大国博弈;合作发展;中国外交作者简介: 戴永红,深圳大学外国语学院/深圳大学区域国别与国际传播研究院院长、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周禹朋,深圳大学传播学院/深圳大学区域国别与国际传播研究院博士后付乐,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深圳大学区域国别与国际传播研究院博士后文章首发于《当代中国与世界》2024年第3期 当前,新兴市场国家和广大发展中国家发展势头正盛,不仅改变了传统的国际力量对比,也为全球治理体系带来了新的挑战与机遇,这可视为当今国际力量对比中最具颠覆性的调整之一,其重要标志便是“全球南方”的崛起。近年来,“全球南方”这一术语受到广泛关注,并逐渐成为国际舆论中的热议焦点。尽管在“全球南方”内部存在竞争,但对话与合作是其发展主流,这种多元且复杂的互动模式正在重新定义全球的政治与经济格局。中国作为“全球南方”天然成员,始终致力于以实际行动支持“全球南方”,推动构建更为公平、多元、包容的新型国际秩序。一、“全球南方”内涵与复兴(一)“全球南方”的内涵“全球南方”一词最早出现在20世纪60年代,带有强烈的西方意识形态意味。1987年,国际发展问题独立委员会发布《勃兰特报告》,倡导超越传统地理范畴界线看待“全球南方”,将其视为一个发展概念。冷战后,全球化快速深入发展推动“全球南方”历经广泛深远变革,但在使用中经常与“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落后地区”等概念混用。近几年,“全球南方”在经济上开始起飞,政治上影响力不断凸显,逐渐成为具有全球性影响力的新兴经济和政治力量,“全球南方”不仅作为实体,也作为一个术语或概念愈加受到重视。但对于“全球南方”的确切概念,目前国际社会并无统一定论。从地理区位维度看,“全球南方”泛指亚洲、非洲及拉丁美洲的大部分国家。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维度看,“全球南方”国家属于广大贫穷或中等收入国家,是较于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系中心的高度工业化发达国家而言仍然处于边缘或半边缘地位的欠发达国家或地区。在联合国2023年划分标准中,联合国193个成员国中157个被认定为“发展中国家”“转型国家”或“新兴经济体国家”,分布于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及加勒比地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将“全球南方”界定为“77国集团和中国”。截至2022年7月,共有133个成员国,多为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因此“全球南方”也指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集合。从地缘政治维度看,“全球南方”蕴含联合自强与独立自主的深刻意义。它作为一种“政治抵抗”符号,表达出对“北方国家”所主导的国际秩序和新自由主义资本主义的不满与反抗。在复杂多变的大国竞争博弈中,始终坚守独立自主的外交立场,既不屈从于任何大国,也不在纷争中选边站队,彰显了其坚定的自主意识和发展决心。美西方国家界定的“全球南方”概念政治属性明显,与国家战略利益密切相关。约瑟夫·奈在2023年11月撰文中提出“全球南方”这一词汇更像是一个政治宣传语,而非对全球格局的精确描绘。他们认为“全球南方”实际上是一个地缘政治联盟,其复兴反映了现代地缘政治竞争的现状。“全球南方”并非一个结构严密的统一组织,而是一个由地缘政治现实所塑造的概念。“全球南方”被看做西方和“东方”力量争相拉拢的对象,并试图把中国排除在“全球南方”之外。德国有关学者认为“全球南方”在发展过程中蕴含着从强调经济发展到强调权力的地缘政治关系转向。“全球南方”汇聚了世界格局演变的两大显著特点:“全球”一词着重展现了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各国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并强调了发展中国家作为一个整体的凝聚力和共同性;而“南方”则着重描绘了世界经济正逐渐走向多极化,经济中心有向南方国家转移的倾向,并凸显了发展中国家及其地区在经济和政治领域日益增长的影响力。综合来看,“全球南方”不仅仅是一个具体的实体集合,更是一种由特定历史、现实条件和发展目标所共同塑造的境遇。相较于纯粹的地理概念,它更多地反映了一种“关系性位置”一-一个社会相对于其他社会所处的位置和角色。它所强调的是一种基于共同历史经历、现实发展挑战、一致的发展目标和相似的政治诉求而形成的集体身份感。同时,“全球南方”倡导在国际社会的运作中坚持求同存异的原则,反对南北国家间的对立和排斥,积极推动构建一个包容并蓄、和谐共生的全球新秩序。(二)“全球南方”的复兴“全球南方”在2023年被广泛提及和重点关注,成为《金融时报》年度热词之一。2023年初,《外交政策》发文指出“全球南方”的影响力正在各个领域中不断扩大是2023年全球政治领域一个极富意义然而却常被忽视的新动向。日本首相岸田文雄称加强与“全球南方”的关系,对日本来说既是一个重大的机遇,也是一个严峻的挑战。同年8月,南非作为金砖峰会主席国强调本次峰会目标是推动“全球南方”议程顺利进行。而在随后的二十国集团新德里峰会上,非洲联盟的正式加入无疑为“全球南方”的崛起提供了新的佐证。2024年2月,习近平主席在非洲联盟峰会上的发言深刻阐明“全球南方”的崛起尤其是中国和非洲的蓬勃发展及其对世界历史进程的深远影响。与此同时,慕尼黑安全会议的报告也揭示了G7国家民众对未来十年全球力量对比变化的看法,他们认为中国及其他一些“全球南方”国家将逐渐强大,而西方国家可能会面临停滞甚至衰退。此外,在第78届联合国大会议程中“全球南方”这一议题备受瞩目,被频繁提及和热烈讨论。而在其后举办的七国集团广岛峰会上,同样将进一步强化与“全球南方”合作关系确定为峰会重要讨论议题。除了议题设置外,峰会还特别邀请了包括巴西、印度、印尼(东盟轮值主席国)、越南、科摩罗联盟(非盟轮值主席国)以及库克群岛等多个具有代表性的“全球南方”国家作为此次峰会的合作对话伙伴,共同探讨以七国集团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与“全球南方”国家之间在贸易、供应链、外交和安全政策等多个领域的深度合作。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博雷利表示在欧盟地缘政治议程中,“改善与全球南方国家关系”被明确界定为四项核心任务之一。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等国家也纷纷表示深化与“全球南方”合作关系不仅是其历史遗产和文化亲和力的重要体现,更是捍卫地缘政治权益和追求“战略自主”的关键环节。期望能够在国际舞台上发挥更大影响力的同时也为自身的发展打开更广阔的空间。“全球南方”复兴的背后是国际战略格局的重大历史性变化,其背后蕴藏着两大核心动因:一是国际政治环境深刻变革。当前国际政治舞台上,中美地缘政治竞争日益加剧,加之俄乌之间紧张对峙等多因素交织在一起,塑造了一个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这种局势使得众多发展中国家在面临“选边站”的抉择时,倍感压力。这种压力不仅来自于大国的直接或间接施压,更源于这些国家自身对于国际形势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考量。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国家选择保持中立、拒绝“选边站”的立场,反而进一步激发了大国间的竞争欲望和争夺本能。因为对于大国而言,这些中立国家成为它们争夺影响力的关键战场。这种争夺不仅体现在经济援助、政治支持等方面,更深入到文化渗透和价值观输出的层面。这一现象不仅体现了国际政治中的力量博弈,更揭示了“全球南方”国家在全球政治格局中的重要性和战略地位。二是非传统安全挑战持续增长,新冠疫情全球肆虐、乌克兰危机所带来的连锁反应以及日益严重的全球气候变化等因素导致全球经济不平等的现象进一步加剧,也为“全球南方”地区带来新的安全和发展问题。在这一连串的危机冲击下,“全球南方”国家不仅蒙受重大经济损失,还面临着巨大的社会压力。特别是气候危机和粮食危机,已成为这些国家面临的紧迫问题。正因如此,“全球南方”国家日益强调团结与合作的重要性,并积极向发达国家提出要求,希望其能在解决这些全球性危机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这种呼声不仅体现了“全球南方”国家的共同诉求,也反映了国际社会对全球性问题的深切关注。它们意识到,只有通过国际合作和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应对这些非传统安全挑战。同时,这也体现了“全球南方”国家在全球治理体系中的积极参与和话语权诉求。它们希望通过加强自身的团结与合作,提升在全球事务中的影响力和议价能力,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和促进全球公平与正义。(三)中国的“全球南方”观中国的“全球南方”理念是一个深刻且多维度的概念,它体现了中国对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深刻理解与坚定支持。这一理念不仅有助于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也提升了中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2023年中国全面系统明确地阐释“全球南方”观。2023年7月,中央外办主任兼外交部长王毅出席金砖国家安全事务高级代表会议,首次全面详尽地阐释“全球南方”的内涵、特点和中国主张,不仅为中国外交政策提供了新的规范指导,也为国际社会理解“全球南方”提供了重要参考。“全球南方”并非仅仅是一个地理概念或政治概念,它是新兴市场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集合体,展示了“全球南方”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群体性崛起。“全球南方”的政治底色是独立自主,历史使命是发展振兴,共同主张是公道正义。这一概念的提出,凸显了中国对全球政治经济格局变化的敏锐洞察和深刻理解。随着“全球南方”崛起,外部干预和渗透的潜在风险也日益显现。“全球南方”各国必须肩负起捍卫政治与政权安全的重大责任。同时必须以更加坚定的战略决心和自信,稳步推进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路径,确保国家发展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在面对触及彼此核心利益和重要关切的发展议题时,“全球南方”国家需要相互支持、保持团结和坚定立场以实际行动来有力回击企图分裂“全球南方”国家团结、诋毁“全球南方”国家合作的负面舆论。此外,我们还应持续推动南南合作加深落实,引领“全球南方”在未来发展中更加团结和自强,共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推动构建平等、公正、有序的多元世界秩序。中国的“全球南方”观倾向于从两方面看待“全球南方”概念:一是新兴市场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集体性崛起;二是强调世界格局多极化趋势。中国是“全球南方”的天然成员,无论历史还是现实维度,中国始终都是发展中国家群体中至关重要的成员。中国愿携手广大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推动落实“三大倡议”,致力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针对“全球南方”合作提出四点主张:消除冲突、共建和平;重振活力、共促发展;开放包容、共谋进步;团结一致、共商合作。中国的“全球南方”观强调发展对于“全球南方”的关键作用,并愿意与“全球南方”国家一道共谋发展议程,这与西方传统视角存在显著差异,西方往往将“全球南方”仅视为发展援助的被动受益者。相比之下,中国始终与发展中国家并肩站立,共同面对挑战,共享发展成果。我们毫不动摇地捍卫发展中国家的集体利益,并积极推动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治理体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提升其话语权和影响力。为支持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中国将在未来五年内向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捐赠2000万美元,确保每个国家都能跟上发展的步伐,不让任何一个国家落后。这正是中国为“全球南方”发出的坚定声音。基于“自力更生”和“授人以渔”的原则,我们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合作侧重于知识与经验的传承,旨在帮助其实现自主发展,从而推动全球发展倡议的可持续落实,为“全球南方”注入持久动力。此外,在今年6月底举行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70周年纪念大会上,中国宣布了支持“全球南方”合作的八大措施,涵盖人才培育、青年交流、经济发展、自由贸易、农业协作、数字经济、绿色生态等多元化领域。这彰显了中国始终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并致力于通过自身的新发展,不断为全球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二、“全球南方”博弈新态势(一)“全球南方”成为平衡大国博弈重要力量“全球南方”作为一股新兴国际政治力量,以其鲜明的独立自主特质和保持中立、不偏向任何一方的立场,在全球博弈中占据一席之地,成为不可忽视的政治力量。一方面,“全球南方”国家表现出更为积极主动的态势,不再满足于单纯依附大国发展的旧有模式,而是力求更主动地融入全球相互依存体系,在大国竞争博弈中左右逢源,以谋取更大的发展空间和影响力,成为大国博弈平衡的重要力量。拉美、东南亚、南亚等国家外交奉行不结盟原则,在中美间开展等距离外交实践。在诸如东盟地区论坛、东亚峰会以及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等多边和区域性的合作机制中,除了中国和美国之外的其他国家普遍倾向于避免在中美竞争的问题上明确表态,不选择站在任何一方,而是采取一种更为灵活的策略,即“两面下注”对冲策略。以东盟针对美国“印太战略”回应为例,其成员国明确表示不会在中美两国之间作出选择,规避大国博弈可能带来的负面连锁效应外溢。它们不仅力求避免沦为大国冲突的地区角斗场,更立志成为国际事务的积极参与者,以更加主动的姿态邀请除了中国和美国之外的澳大利亚、印度、日本及欧洲国家深入参与区域内的贸易往来、投资活动以及国际对话。同时,“全球南方”国家将其置身于国际冲突之外,以更加自信的姿态出现在国际舞台,展现出对本国战略利益的坚定维护,而非仅仅追随西方的利益,并在美西方与俄罗斯之间扮演了“第三极”的独特角色,发挥了特有的影响力。在乌克兰危机中的表现尤为明显,2022年3月,37个“全球南方”国家针对谴责俄罗斯的决议投票表示反对或弃权。4月,针对暂停俄罗斯人权理事会成员资格的决议投票有82个“全球南方”国家同样表示反对或弃权,凸显了“全球南方”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秉持的客观公正立场和独立自主的精神,而非盲目附和西方的霸权行为。也标志着非西方世界不再容忍“被排除在全球决策过程之外”,而是积极参与并影响国际事务的进程。另一方面,“全球南方”国家充分认识到其在国际社会竞争中的资源优势,通常更加关注自身发展强项,倾向于培育更具专业性和小范围的利基市场,在全球博弈中发挥自身影响力。以原材料产业为例,印度尼西亚、智利和刚果民主共和国分别蕴藏着世界上丰富的镍、锂和钴矿资源。印尼的镍、智利的锂和刚果的钴矿是电动汽车和新能源电池等制造业的关键原料,因此这三个国家在全球供应链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在制造业领域,东南亚和南亚国家如越南、菲律宾和孟加拉国等充分发挥其劳动力资源优势,低成本、高效率地实现劳动密集型产品生产与出口,进而在全球贸易市场中稳固了自身的地位。正因如此,这些国家吸引了大量跨国企业入驻,建立生产基地,增强在全球供应链市场的影响力。沙特阿拉伯作为石油输出国组织的重要成员,丰富的石油资源为其参与全球大国博弈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和政治筹码。沙特通过巧妙运用其丰富的石油资源,在国际外交舞台上展开斡旋。以其与七国集团交涉为例,沙特方面曾以非公开方式传达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倘若G7执意要没收俄罗斯的被冻结资产,沙特或将考虑抛售手头持有的部分欧洲债券。此举不仅体现了沙特对经济手段的灵活运用,更彰显了其借助经济实力对国际政治格局施加影响的决心与实力。巴西不仅是举世闻名的矿产大国,也积极与其他国家开展合作保护亚马孙雨林,巴西在全球气候治理与生态保护协同工作中起到典范作用。(二)“全球南方”内部存在主导权争夺“全球南方”内部主导权的博弈已经初现端倪,成为导致“全球南方”分化的潜在风险之一。中国、印度、巴西和印尼等国在“全球南方”中均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它们被视作这一群体的“领头羊”。然而,尽管这些国家都在为“全球南方”的发声与壮大贡献力量,但它们的战略考量与姿态却存在显著差异。这其中,印度等国的战略动向尤为引人注目。印度试图通过某些策略性手段,将中国排除在“全球南方”的核心圈层之外,通过主动塑造“全球南方”的议程和走向,来增强自身影响力,这一举动无疑对“全球南方”的团结与协作带来了新的挑战。而印度将中国排除在外的战略考虑,是基于对中国崛起所带来的潜在威胁的担忧,以及希望能在“全球南方”国家中获得更大的话语权,但这并不有利于“全球南方”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目前,印度正积极拓展其在“全球南方”国家中的领导地位,并将自身角色定位为“西南大国”。这一角色定位不仅揭示了印度在战略目标和价值观上与西方国家的深度契合,也强调其在“全球南方”国家中的深厚根基。印度意图构建一个连接“全球南方”与“全球北方”的桥梁角色,从而实现在两个不同阵营中都能获取利益的策略。2022年印度担任G20轮值主席国期间,强调“全球南方”利益决定G20的优先事项,强调新德里是“南方国家的代言人”,凭借“中间立场”的独特优势在“全球南方”与美日欧等国家间持续稳定发挥“中间国家”作用,并期望借助G20在“全球南方”范围内施加更广泛的影响力。2023年9月,印度主持召开二十国集团峰会,邀请了包括南亚邻国在内的众多发展中国家参会,同时积极推动非洲联盟正式加入二十国集团。这一行动不仅增强了“全球南方”在国际舞台上的影响力,也进一步凸显了印度在该群体中的领导地位。2023年初,印度主动承办了“全球南方之声”线上峰会,此举不仅旨在塑造印度作为南方国家利益代表的形象,更是在“全球南方”内部争取主导权的关键一步,彰显了其在“全球南方”内部争取更大话语权和影响力的决心。值得注意的是,印度在此次峰会中明确拒绝邀请中国参加,这显然是其试图将中国排除在“全球南方”核心圈之外的策略,同时也体现了印度与美西方国家在对中国战略定位上的共识与默契。巴西也在积极谋求在“全球南方”中发挥更大影响力。巴西总统卢拉申明,巴西坚守全球主义外交理念,致力于担当南方与北方国家间的沟通桥梁和调解者。他表达了振兴南方共同市场的强烈意愿和决心,期望通过此举更深入促进“全球南方”国家合作。西方媒体也顺应这一趋势,在国际社会中积极构建印度和巴西并列为“全球南方”的领军国家的叙事。(三)美西方国家争夺“全球南方”话语权西方国家中,美国和日本尤其重视“全球南方”,他们对“全球南方”概念的塑造和战略地位给予了特别关注,频频设置话语陷阱,试图曲解“全球南方”内涵,以争夺更多话语权。为实现各自的政治议程,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正积极利用媒体和舆论来构建和推广“全球南方”的特定形象。鉴于“全球南方”这一术语的内涵相对宽泛且不明确,部分西方政客利用媒体平台进行政治操控与宣传,构建中国不属于“全球南方”的叙事,毫无根据地质疑甚至否定中国的发展中国家地位,意图塑造一个排除中国等核心发展中国家的“全球南方”阵营,从而遏制对西方国家国际地位构成潜在威胁的南方国家发展,实质是为了拉拢更多发展中国家“选边站队”、联手抗华。美国学者伊肯伯里认为世界被重新划分为“全球西方”“全球东方”以及“全球南方”,在这一新的世界秩序中,中国和俄罗斯作为“全球东方”的代表性力量,与“全球西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而“全球南方”则成为两大力量竞相拉拢的焦点,它们潜力巨大,但也面临着独特挑战。他在对全球格局的分析中将中国定位为“超级大国”,一个既不属于“全球南方”又相对独立的重要力量。值得注意的是,美国战略学术界在将俄罗斯排除在“全球南方”之外这一点上达成了共识。日本明确将自身定位为“全球南方”和欧美之间的桥梁角色,在构建“全球南方”叙事中特别强调法治。他们认为法治相较于人权和民主而言在“全球南方”国家中更容易被接受,达成共识,更有利于加大对“全球南方”的介入力度。除此之外,美国等西方国家将“全球南方”用作一种策略性工具,将其工具化、阵营化、武器化,以支持帮助发展中国家为名,行围堵打压中国之实,加强对“全球南方”的介入与合作,进而提升美国在“全球南方”的存在感和话语权。美国为加强与“全球南方”国家关系,采取了多样化策略。美国尤其注重与那些地缘战略位置关键、具有巨大潜在市场的国家建立更紧密的联系,以此作为其全球战略布局的重要一环。这些策略覆盖了诸多领域,旨在全方位展示和提高美国的影响力。在资源方面,美国不仅建立了“矿产安全伙伴关系”这一多边合作机制,还特别关注与资源丰富国家的合作。在公共卫生和全球粮食安全问题上,美国也积极发挥作用,以显示其全球领导力,在基础设施开放领域加大了投入强化大国竞争。同时,部分西方大国对“全球南方”的诉求表现出越来越多的关注,以此换取“全球南方”在政治和外交上的支持。以巴西为例,2023年,美国提供了技术支持和资金援助,帮助巴西提高其森林监测和保护能力,提供先进的卫星遥感技术,协助巴西政府更有效地监控亚马孙雨林的砍伐和火灾情况,与其开展多个联合研究项目,专注于亚马孙雨林的生态保护和恢复,并利用其强大的媒体网络,大肆宣传其在“全球南方”的投资、援助和项目。这不仅是为了展示其国际责任感,更是为了塑造一个积极、正面的国际形象,从而赢得这些国家的好感和信任。在提供经济援助时,往往会附加一系列的政治和经济条件。这种做法旨在确保受援国在政治和经济上与其保持一致从而增强其在“全球南方”的影响力。三、“全球南方”合作与发展积极参与全球发展并提出全球倡议和融入新兴合作机制成为“全球南方”合作发展新趋势,诸如中国、印度、巴西、印尼等新兴经济体相继提出有关“全球南方”合作发展的全球倡议和具体行动,引领“全球南方”发展,初步形成“全球南方”共识。多个地区组织和国际组织积极谋求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在全球事务中的代表权和话语权,营造全方位、多领域的国际合作环境。(一)“全球南方”合作机制当前国际社会中,除东南亚、拉美、中东地区等区域性组织外,最具有实质合作发展意义的“全球南方”合作机制是77国集团和中国与金砖国家合作机制。1.77国集团和中国1964年《77国联合宣言》宣布77国集团成立,截至2024年1月共有133个成员国,主要目标是加强南南合作和南北对话,推进建立新型国际经济秩序,标志着“全球南方”开始以集体的组织形式正式在全球事务中谋取政治权力和经济利益。1991年,“77国集团和中国”合作机制初步建立。中国不是77国集团成员国,但中国是77国集团最亲密的合作伙伴,十分珍视“77国集团和中国”合作机制,始终坚定和77国集团站在一起,维护国际公平正义,捍卫和拓展发展中国家和世界各国的共同利益。“77国集团和中国”合作机制是维护“全球南方”共同利益、改善全球治理体系的重要力量,也是捍卫多边主义的中流砥柱。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表示,77国集团和中国一直站在多边主义前沿,代表着世界上相当一大部分国家的多元化利益,在促进发展中国家的优先事项方面作用显著。“77国集团和中国”合作机制珍视彼此间合作关系,并通过举办峰会和首脑会议向全球发出中国与广大发展中国家加强团结合作的强音,共同致力于提升“全球南方”国家在全球治理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2023年,“77国集团和中国”峰会明确表达了对发展中国家遭受单方面制裁的强烈反对,这一声音无疑向全世界传递了“全球南方”国家坚守团结、自强不息的明确信号。2024年1月,“77国集团和中国”第三届南方首脑会议召开,与会发展中国家期望与中国共同应对全球挑战,并希望与中国协调明确自身在动荡世界中的位置,增强“全球南方”整体性发展的内生动力。在具体议题上,“77国集团和中国”主张打破技术专有权,促进技术的广泛传播与共享;携手对抗当前存在的不公正国际经济格局,并倡导对国际金融架构进行深度改革;确保所有国家都能平等获得技术与创新成果。这些倡议深刻体现了发展中国家的共同诉求,也为“全球南方”合作提供了明确的的行动方向和切实可行的前进路径。2.金砖国家合作机制2009年金砖国家组织成立,主要探讨全球经济形势和亟待解决的发展问题,明确指出未来发展目标旨在提高“全球南方”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拥护有效公平的多边主义,并致力于推动建立公正、公平的国际秩序。金砖国家的迅速崛起和大量发展成就被誉为“全球南方”国家群体振兴的序幕和象征。自2013年以来,以金砖国家为代表的南方国家在全球经济增长和社会变革中发挥了引领作用。这一变化不仅代表了几个世纪以来南方国家首次作为一个整体引领全球趋势,更预示着国际权力结构的深刻变化。金砖国家在多个关键议题如追求独立自主的发展路径、提升国际地位,以及积极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等方面与“全球南方”国家共鸣强烈。一直以来,金砖国家合作机制都秉承着“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核心理念,通过完善的合作框架和务实的行动策略,为“全球南方”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引领。其合作范围广泛,覆盖了经济贸易、安全防务、科技研发、教育培训、文化交流以及公共卫生等多个领域。为进一步推动共同行动并加强集体行动力,金砖国家提供较为完善的合作保障项目,不仅主动设立新开发银行,搭建应急储备,积极建立新工业伙伴关系创新基地,还设立了科技园、农业研究平台、数字公共产品平台以及绿色旅游联盟等一系列实质性的合作机构和平台。同时,“金砖+”机制为“全球南方”国家的合作开辟了新的增长路径。为了进一步加强与“全球南方”国家合作,中国在2017年厦门金砖峰会上创新性地推出了“金砖+”合作模式。这一模式允许金砖国家邀请非成员国参与峰会共同探讨各国关心的全球议题和区域合作问题。这种合作模式不仅深化了金砖成员国与“全球南方”国家在经贸投资、科技文化等领域的合作,也为全球治理体系完善注入了新活力。“金砖+”模式已演变为“全球南方”国家进行战略沟通的关键途径,极大地推动了金砖国家与“全球南方”国家之间,以及“全球南方”国家内部的交流与合作,为这些国家的合作发掘了新的增长点。金砖的扩员为“全球南方”国家提供了搭乘金砖发展快车的机遇,并增强了其整体话语权。此外,金砖扩员推动“全球南方”国家团结合作,鼓励各成员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利用优势资源为集体繁荣发展贡献力量。2023年,在南非召开的金砖峰会上,金砖国家成员再次增加。2024年1月,埃及、埃塞俄比亚等五国正式加入金砖国家合作机制,进一步推动了“全球南方”走向更加紧密的联合,不仅能提升“全球南方”国家在全球治理体系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更能有效改善它们在国际政治经济结构中的不利处境,共同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二)“全球南方”发展阻碍尽管“全球南方”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力在不断攀升,但其与发达国家之间利益和立场的分歧仍然是影响未来国际秩序走向的重要因素。“全球南方”合作发展仍面临不可避免的现实挑战和阻碍。第一,“全球南方”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它们自身发展的脆弱性也逐渐凸显出来。由于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相对滞后,南方国家在面对外部冲击时往往显得捉襟见肘,应对外部冲击的成本也更加高昂。加之这些国家对外部环境的依赖度较高,在全球政治经济格局中常处于不利地位,因此更易受到全球性问题的冲击。受多重复杂因素的综合影响,包括供给侧稳定、乌克兰危机影响外溢,以及消费者和投资者信心持续低迷,全球经济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这一趋势进一步引发了通货膨胀攀升和金融市场剧烈动荡。在这样的全球背景下,不少国家的发展进程受到阻碍,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其所受的影响更为突出和深远。全球范围内的绿色与数字化转型步伐日益加快,这对于已承受巨大发展压力且深陷数字鸿沟的南方国家而言,无疑是巨大挑战。同时,地缘政治冲突又接连不断,这些事件都极大地破坏了南方国家稳定崛起的外部环境。更值得关注的是,近期美西方国家采取的激进加息政策,通过引发资本外流、货币贬值、输入性通胀上升以及偿债压力增大等手段,对南方国家的经济稳定造成了剧烈的冲击和震荡。当前国际秩序中存在深层次结构性问题,如不公平的国际经济架构、全球治理体系缺陷,以及资源和环境方面分配不公等都进一步加剧了南方国家的脆弱性。此外,多数南方国家经济社会基础较为薄弱,加之南北之间长期发展不平衡和相互依赖关系的不对等难以在短期内实现结构性的改变。“全球南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依然受到“北方”所主导的不公平、不合理国际秩序的制约。第二,“全球南方”尚未形成统一的理念和行动准则,其内部政治共识的缺失问题凸显。尽管“全球南方”国家在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存在诸多共性,但在如何以统一的声音和行动参与国际事务方面,却显得力不从心。在领导力和协调机制方面,“全球南方”内部存在的分歧尤为明显。各国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的立场和策略往往各不相同,导致在关键时刻难以形成统一的决策和行动,这无疑限制了其作为一个整体在国际舞台上发挥影响力的能力。在国际秩序构建层面,尽管“全球南方”国家普遍对美国等西方大国主导的国际秩序表示不满,但在如何构建新型国际秩序方面,各方意见却难以统一。“全球南方”在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方面仍未达成共识,“全球南方”目前更多地是被外界视为一种潜在力量,更类似于一个“缺乏实际内容的政治标语”。同时,发展中国家政治格局变动与政权更迭,加剧了部分国家政策的不稳定性与摇摆性,这种政权的不稳定性对“全球南方”的内部协调与共识造成了额外的挑战。第三,“全球南方”利益诉求多样化与维护共同利益之间存在矛盾。“全球南方”以集体行动出现在国际社会可能会引导人们仅仅聚焦于共通的利益,而忽略了其内部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尽管“全球南方”国家在某些方面确实存在着共同利益,然而,这些国家在政治体制、经济发展以及文化传统上具有广泛的多元性和差异性,这进一步导致各国在具体国情和政策取向上存在明显的不同。“全球南方”这一术语所涵盖的国家群体,虽然在宏观层面上拥有一定的共同利益,但其内部成员国的利益诉求却显现出高度的多样性。这种多样性不仅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多个维度上,更在诸多具体议题中展现出显著的差异和分歧。在某些情况下,这些差异甚至可能升级为竞争和冲突,对“全球南方”整体的团结与协作构成挑战。以全球能源转型和共同应对气候变化为例,“全球南方”各国虽然普遍承认并追求构建一个清洁而美丽的世界,且这一目标深度符合这些国家的长远利益,然而,尽管长远目标一致,但在实施细节上,各国的立场却大相径庭。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各国对于转型的详细目标、标准的制定,以及在风险与责任的分配方面,表现出了明显的意见分歧。这些分歧导致“全球南方”在推动相关议题时难以形成统一的意见和行动,从而削弱了其在全球环境治理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此外,“全球南方”内部利益需求的多元化倾向随着其在政治经济领域自主权和外交独立性的日益增强而愈加显著。这种多样化的利益诉求不仅源于各国自身的发展阶段、资源禀赋、文化传统等内在因素的差异,也受到外部势力对“全球南方”国家的拉拢和影响。这些因素共同作用于“全球南方”的共同命运意识和群体归属感,导致其至今仍未能形成强烈的集体认同感。在此背景下,“全球南方”国家之间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自然难以得到有效提升。尽管各国在某些议题上可能存在共同利益,但由于缺乏统一的立场文件和行动指南,这些共同利益往往难以得到有效维护和实现。同时,“全球南方”在协调不同利益诉求和实现共同利益方面也存在明显的不足,这不仅阻碍了其作为一个整体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也使得彼此之间的客观差异成为谋求共同利益的障碍。四、中国引领“全球南方”发展方略(一)坚定“全球南方”多边主义立场“全球南方”主张坚持多边主义和公平贸易,反对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这一立场不仅体现了南方国家对全球经济秩序公正性的追求,也是对国际法治和全球治理体系完善的一种积极贡献。在全球化深入发展的背景下,南方国家认识到,只有通过强化多边机制,尊重并执行国际规则,才能有效应对诸如经济危机、气候变化、公共卫生等全球性挑战,从而确保所有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中国的“全球南方”立场体现在对多边主义的坚定支持上。首先,中国主张开放包容的经济体系,反对任何形式的封闭排他,致力于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推动全球经济向着更加均衡、可持续的方向发展。这不仅是对“全球南方”国家利益的维护,也是对全球共同繁荣愿景的贡献。其次,中国强调以国际法则为基础,反对个别国家或集团的唯我独尊行为,主张遵循《联合国宪章》精神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这种立场体现了中国对于国际法治的尊重,以及对于构建公正、合理国际秩序的承诺。最后,中国坚持协商合作,反对冲突对抗,倡导通过平等对话和协商解决国际争端,促进国家间的互利共赢。通过合作而非对抗,可以更好地解决南北差异,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发展。(二)强化“全球南方”理论研究与共同体叙事有效引领“全球南方”的发展,对于我国来说意味着要在国际舞台上扮演更积极的角色,不仅在经济援助、贸易合作方面,也在知识共享、文化交流和理论创新上发挥影响力。一方面是加强对“全球南方”的理论研究。通过深入研究“全球南方”国家的历史、文化、政治、经济和社会特征,能够构建起一套反映“全球南方”现实情况的知识体系。这种体系不仅能够填补现有国际理论框架中的空白,还能够提供新的视角和解读,为“全球南方”国家的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加强理论研究不仅是在增加对“全球南方”国家的认识,还在构建一种崭新的共识性知识体系,这种体系能够被用作政策制定、教育和文化交流的基础。加强理论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成立或强化“全球南方”研究机构,如“全球南方”研究中心,集中研究该地区的历史变迁、文化差异、经济发展、政治格局及社会问题,形成系统性的理论成果;采用跨学科研究方法,融合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等多领域视角,构建适应“全球南方”国家特性的理论框架,提炼出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发展经验与模式;促进我国学者与“全球南方”国家学者之间的交流,共同举办学术会议、研讨会,开展联合研究项目,分享研究成果,构建全球知识网络;建立健全“全球南方”国家数据库,运用大数据分析工具,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指标进行长期跟踪监测,为理论研究提供数据支持;通过设立奖学金、联合培养项目等方式,吸引“全球南方”国家的优秀学生和研究人员来华深造,同时派遣我国学者赴海外交流,促进双向知识流动。另一方面是强化对“全球南方”的共同体叙事。共同体叙事是指一种集体叙述方式,它构建了一个共享的身份、价值观、历史和未来愿景,旨在加强群体成员之间的认同感和凝聚力。这种叙事方式通常用于表达共同体的共同经历、理想、挑战和目标,从而促进其成员之间的团结和协作。“当今世界各国相互依存,休戚与共。我们要继续和弘扬《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指导下,中国在“全球南方”的共同体叙事中扮演着积极的角色,这一叙事不仅反映了中国对外政策的演变,也体现了中国对全球治理和国际合作的新思考。第一,在叙事理念上,共同体叙事强调多边主义与共同繁荣。我国在“全球南方”国家中倡导南南合作框架,强调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相互支持与合作。例如,我国与拉丁美洲国家在粮食安全、农业技术转让、灾害管理等方面展开合作,共同提升抵御风险的能力。此外,我国还通过设立南南合作援助基金,支持“全球南方”国家的能力建设和可持续发展项目,推动实现联合国的可持续发展目标。第二,在叙事议题上聚焦于共同面对的全球性挑战,如气候变化、贫困、健康危机、经济发展不平衡等。通过强调“同舟共济”的精神,倡导“全球南方”国家团结一致,共同寻找解决之道。例如,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积极推动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促进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合作;在公共卫生领域,与“全球南方”国家共享疫情防控经验,提供疫苗援助,共同构建健康安全网。第三,在叙事风格上尝试传统智慧与现代视野的融合。一方面,平等讲述自身悠久的历史文化,强调古代丝绸之路的精神传承,即和平、交流、互利;另一方面,以现代化的视角,展现我国在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等领域的合作成果,如中非数字创新伙伴计划,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网普及,缩小数字鸿沟。第四,在叙事中注重人文关怀,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性,以及对弱势群体的支持与保护。第五,在叙事策略上采用精准传播方案。通过社交媒体、官方平台发布信息,与“全球南方”民众直接对话,分享成功案例和合作故事;通过高层访问、国际会议、文化交流活动等,深化与各国政府和人民的联系。同时,鼓励民间组织、企业、智库等多方力量参与其中,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叙事矩阵,增强叙事的真实感和感染力。(三)淡化“全球南方”的利益争夺在“全球南方”国家中,不同国家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发展水平各不相同,这使得一些国家在争夺主导权的过程中产生了摩擦和矛盾。面对“全球南方”国家利益整合难度大并容易受到美西方国家的拉拢与分化的挑战,我国应倡导旨在促进“全球南方”国家团结与合作的综合策略,力求在尊重各国差异的同时,构建一个基于平等、互惠和共同发展的合作框架。第一,强调共同发展与普惠性。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主张将“全球南方”国家视为一个整体,强调共同发展而非零和博弈。为了避免“全球南方”国家之间的分裂和对立,应淡化“全球南方”领导权的争夺,坚持“不能允许谁的‘胳膊粗’就听谁的”原则,强调合作共赢。通过实施“一带一路”倡议等合作项目,推动基础设施建设、贸易自由化和产能合作,旨在使所有参与者都能从中受益,减少利益冲突,提升整体经济实力。第二,建立多边对话与合作机制。中国支持建立和加强多边对话与合作平台,如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等,这些机制为“全球南方”国家提供了一个平等协商的场所,有助于形成共识,共同应对挑战,避免个别国家的主导地位引发的不满和分裂。第三,鼓励“全球南方”国家加强内部合作,提升自身的经济独立性和政治自主性,减少对特定国家或集团的依赖。通过能力建设、技术转移和教育合作,帮助各国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增强抵御外部压力的能力。第四,妥善处理南南合作与第三国伙伴关系,强调南南合作的重要性,同时也应认识到南北合作的必要性。鼓励“全球南方”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形成优势互补,在平等共赢的前提下共同解决全球性问题,如气候变化、可持续发展等,构建更加包容和平衡的全球治理体系。(四)落实“全球南方”与三大倡议的融合发展2023年3月15日,在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全球文明倡议。这与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共同组成“三大全球倡议”,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坚实支撑。“三大倡议”与“全球南方”国家的融合存在天然的适配性,不仅为“全球南方”国家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发展红利,也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注入了新的活力。第一,全球发展倡议构建包容性增长框架。全球发展倡议强调了发展优先,关注减贫、粮食安全、绿色转型等关键领域,为“全球南方”国家提供了包容性增长的新机遇。通过“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国与“全球南方”国家共同推动了互联互通,加速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同时,中国通过南南合作援助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机制,为“全球南方”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促进农业现代化、教育公平和数字经济的发展,缩小南北发展鸿沟。第二,全球安全倡议共创和平稳定环境。全球安全倡议聚焦于构建普遍安全的国际环境,强调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在“全球南方”国家,中国倡导建立区域安全合作机制,加强反恐、网络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领域的多边合作。通过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提供军事训练与援助、促进地区热点问题的和平解决等方式,为“全球南方”国家营造更加稳定和安全的发展环境。中国倡导的安全合作不仅局限于传统安全领域,更涵盖了经济安全、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网络安全等非传统安全议题,以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模式,共同应对全球性安全挑战。第三,全球文明倡议促进文化交流与互鉴。全球文明倡议倡导文明平等、互鉴、对话、包容,旨在推动不同文明间的交流互鉴,增进相互理解和尊重。中国与“全球南方”国家在文化、教育、旅游等领域的合作日益密切,通过设立鲁班工坊、举办文化节、互派留学生等项目,增进了民心相通,促进了文化的多样性与繁荣。全球文明倡议还强调了在科技、艺术、体育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共同挖掘文明的深层价值,为“全球南方”国家提供了一个展示自身文化魅力、促进文化创新的平台。为了有效推动“三大倡议”与“全球南方”国家的融合发展,需要建立常态化的政策对话与协调机制,确保“三大倡议”与“全球南方”国家的国家发展战略相衔接,形成政策合力。同时,设立专项发展基金,提供技术转移和能力建设,为“全球南方”国家的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资金与技术支持。第四,建立南方合作绩效评估体系,定期评估“三大倡议”在促进“全球南方”国家发展、安全与文明交流方面的效果,及时调整政策方向。

蔡禹僧: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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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Monday, 07 October 2024 22:56:08 +0800

原道第一夫道者,天地之心也。天地之心與萬物一,與宇宙同,如人我心與身同一然。道衍而天地動,天地動而見道衍,道衍即天地之心動也。道衍與天地動同一,即心與物同一。【按:道既為天地之心,故道亦名道心,以顯其心性也。又宇宙為萬物總,道心既與宇宙萬物同一,故道心亦名宇宙大心(宇宙非一重而為無量重,此處“宇宙”指全部宇宙集合)】。萬物有機和而為宇宙,然宇宙既非各向同一之剛體,亦非完全紊亂之渾沌,而是(可看作)二者之中和,即二者相互破缺而為超循環結構(超循環一定意義上可看作機械運動與紊亂運動之中和)。宇宙秩序井然而非機械,時刻有想像力萌生而有其宰。宇宙中萬物層層連屬而各有其際,即萬物有機整體性與各物之獨立性——兩者似對立而實統一也。宇宙大心實為構成宇宙之萬有心之有機和,而萬物之任一物皆分有(非完全全息性影射)宇宙大心也。所謂道無所不在者,精神無所不在也。精神者,心也。萬物皆有其心,即不獨人有其心、動物有其心,植物亦有其心,日月星辰亦有其心,乃至任一微塵亦有其心,即宇宙無物無有其心者也。其心性所在者,自由也。宇宙萬有渾沌性(即運動之非完全確定性)即其自由性所在,自由性即精神性。萬物皆有其心,而其心量及其分佈形態各有不同。心量者精神之量也。故所謂不同其意有二,曰精神量不同,曰精神密度有別。精神量與精神密度二者皆以有形(時空中存在)量比附無形(非時空存在即形而上存在)量也,蓋精神既非時空中存在,不可以尺比斗量之。然時空中存在(物质-能量)與非時空中存在(精神-心)既同一,而人我為萬物之靈長,吾人之感官能感覺時空中存在運動,人我之統覺便可以有形運動之自由度而衡量其精神量,進而於萬物之精神量之大小多少有所區分也。統覺者,感性、知性、理性三者之綜合也,人我思維意識流既為統一體,感官感受萬物之時,知性與理性未嘗一刻脫離之,即三者時刻整體性運用而非獨立者也。譬如比較人我與黑猩猩,凡智力正常之人皆可統覺人我智力遠勝於黑猩猩,而智力高低所反映者,精神量之高低也,以精神密度為單位體積之精神量,而人與黑猩猩體量相若,知人我精神密度大於黑猩猩之者也。吾人時刻統覺萬物而比較之,所比較之根本意者,自由度即精神量也。同理吾人統覺人之精神量與精神密度大於其他哺乳類動物之者,哺乳類精神量與精神密度大於爬行類之者,爬行類-兩栖類精神量與精神密度大於魚類之者;又動物類精神密度大於植物類之者。就同體積而論,生物之精神量大於非生物之者。然須知生物之精神量並不大於任意體量之物質物之者,即生物精神密度固然大於非生物,而精神量(精神量等於精神密度與體積之乘積)則須具體分析而不可一概而論。如人類之精神量必小於宇宙之者,蓋宇宙生人而非相反也。此須注意者,精神量、精神密度既基於人我統覺而以形體之量比附形而上之量,故無精確數值,如人比黑猩猩精神密度所大多少?宇宙比人之精神量所大多少?即使如智商測定而人為量化之,終不可比物質物之質量、密度大小量值之具準確性也。以人我行為之自由,於人我之精神,人人可統而覺之,然而物質物之精神何所覺乎?曰,觀物之動也。物之動若為純粹機械或完全紊亂則其無精神可言,蓋精神者自由者也,其動有想像力萌生,而純粹機械與完全紊亂則否。而宇宙萬有運動皆非機械或紊亂,而是作超循環運動也。超循環運動迺循環與超越性之有機結合體。循環者,重複也;超越性者,剛健進取也,重複之否定者也。故超循環為不完全循環,此可視作純粹機械與完全紊亂二者相互破缺之結果。然宇宙之不完全循環運動之不同於人造機械之不完全循環運動者,宇宙整體於超循環中進化發展也,宇宙萬有超循環運動時刻萌發想像力,而想像力之萌發之累積便是宇宙精神量之增長即宇宙之進化也。就吾人所居宇宙而論,無中生有以來,其精神量一直處於增長中。就微觀界而論,有陰陽子聚合為基本粒子之運動,有基本粒子聚合為原子核之運動,有原子核吸附電子而形成原子、諸原子結合為分子、高分子之運動。與微觀界進化運動並行者,宏觀界之進化而成就星系結構之運動也,即萬有引力作用致星體、星系、星系團之發生並構成層層連屬之宇宙整體超循環運動系統。而吾人所居太陽系地球之發生物質物世界湧現生物世界、生物世界湧現人類世界——則基於宇宙整體之微觀界與宏觀界之協同進化也。唯超循環運動能實現宇宙精神量之增長,故時空中有形之超循環運動迺無形之精神運動之顯現——可見之物動實為不可見之心動,宇宙萬有運動即宇宙大心之動即道之動也。宇宙萬有其超循環運動各自不同。萬物不同即其超循環運動形態不同,即其超越性累積想像力之不同,即諸物進化速率之不同也。以吾人所居太陽系地球表面之生物進化而論,物質物世界進化出生物世界並非物質物世界全部變成生物世界、生物世界演化出人類世界並非生物世界全部變成人類世界。宇宙中層層連屬之超循環運動彼此相互影響而互為環境,以運動與存在物之不可分離,任何時空中存在者皆為超循環運動結構者也。某些超循環結構其超越性微茫,即其進化速率極低而近乎停滯於進化史之某節點,故宇宙之時間性進化史遂呈現同時性空間排列,如地球生物進化史大致同時性分佈於地球表面空間【按:言大致者,某類生物已滅絕,唯存死化石(而無“活化石”);又某類生物近乎停滯但並非完全停滯】,故宇宙萬有呈豐富複雜又秩序井然之形態。宇宙萬有既為道心外化,其超循環運動之超越性(非完全循環性)實與萬有其他非完全性統一。非完全性表現者有五:非完全循環(超循環)而外,運動之非完全確定性、結構之非完全對稱性、信息影射之非完全全息性、歷史發展之非完全重演性。五種非完全性實為一者,一種非完全性必致其他種非完全性也,以循環與確定關係而論,循環既為超越性所破缺,超循環便造成運動之非完全確定;以循環與對稱關係而論,唯完全循環方有時空結構之完全對稱,超循環則對應非完全對稱;以循環與影射關係而論,唯完全循環結構方有前後兩種結構(一重循環即一重動態結構)所蘊信息之全等,既無完全循環,豈有完全全息性影射乎!至於循環與重演之關係,二者意近而以時空通,前者小時空域而後者大時空域,小時空域內之超循環累積而為大時空域內之超循環,微巨之兩種超循環並不等同,是為超越性重演,如原子結構中電子雲之波動超越性重演於宇宙星系帝國之超轉。須知非時空中之精神運動所外化之時空中運動一定為非完全性運動。試想,以對稱性而論,若時空完全對稱則為絕對空無(時空物完全消失),故宇宙萬有之存在與運動本身便是其非完全對稱性之證明也。吾人進而推論之,一切可能宇宙皆非完全對稱結構也。完全性宇宙既不可能,而吾人生存於現實宇宙中,故吾人為五種非完全性宇宙之後果也。循環者,反動而以順行也,超越性破缺之而造成結構秩序度-信息量之增長,是剛健蘊乎超循環之中者也,故《易》曰“剛,反動而以順行。”超循環使自身進化——迺心靈之徵也,故《易》曰“復,其見天地之心乎。”然則吾人所居之天地實為有限,而道心為無限,是心物不一乎?曰非也。吾人所居宇宙迺無限超循環宇宙歷史序列之一環節者也,且此序列而外更有其他無量序列並列焉,故道心之無限對應全部宇宙集合之無限也。以道心為全部宇宙集合之精神——精神為整體性存在者故可謂萬有主宰,吾人又以“上帝”名之而言上帝為全部存在之創造者。然須知此創造與吾人製造器物之不同者,天道-上帝之創造非外在強力,而是內在運化即賦予萬有以自組織性-自因而動性,宇宙之五種非完全性運動即自組織性-自因而動性使然也。天道-上帝之為形而上存在唯以有形存在之運動顯,上帝之創造性表現於萬有超循環之超越性累積想像力而造成宇宙歷史之進化。心者,自在而自為,其動非外,是為自因而動也。心動外化為自組織結構之超循環運動;自組織之超循環運動其本質者心動也。故二者實為同一者也。天道-上帝既與其所運化之萬有同一,即全部宇宙集合之存在無一毫出離天道-上帝者,而任何存在皆為自組織結構,如此他組織結構為不可能乎?曰,純粹之他組織結構確屬不可能世界,然宇宙中自發生生物世界進而人類世界之後,自組織結構之上疊加他組織結構遂成為可能,如蜂蟻之巢穴、蜘蛛之羅網、人類之機械即此可能性之實現也。他組織結構之不能純粹者,生物與人製造他組織結構必須以物質物為材料,而物質物迺自組織結構者也。他組織結構之結構層次上之運動固然反映他組織結構之他者(生物與人)之心,然須知他組織結構之結構層次上則了無其心,如人類所造之機器無論其自動化程度何等高級其運動皆不過執行工程師所設定之程式邏輯故其運動為機械運動。人造機器之運動其機械性並非完全,如機輪之轉動並非完全循環,蓋機器部件為物質物加工而成,而物質物非人想像中之剛體,故部件加工不可能絕對精密而總有誤差,且其運轉中時刻磨損。然機器之非完全循環運動卻非超循環者,以其運動無絲毫想像力萌生,更何論其結構之進化乎!他組織結構之任何改進皆來自“他”者,且他組織結構終將破毀也。自組織結構亦終將破毀,然其破毀不過為其生滅超循環運動之一環節,而他組織結構在其結構層次上既無其心,其破毀與其之前之發生(被製造)皆無關於宇宙精神量之增減也。西哲多不解宇宙自組織性,其創世神話言神造宇宙若人造器物然,如此上帝外在其造物。至於牛頓猶不知萬有之自組織性,以為上帝首先造成宇宙機器,而後施予第一推動,如此之後宇宙便作永恆之機械運動。然機械宇宙論所致悖論者,兩體之間之決定論關係(引力平方反比關係)必致三體運動之渾沌(龐伽萊所證),而宇宙中何止三體,迺巨量多體也,其渾沌體性使其中任何存在物之運動皆非完全確定,如此豈有兩體間之完全決定論關係者乎!牛頓力學之完全決定論所致悖論表明宇宙他組織結構論之破產,蓋其與宇宙自因而動大背也。吾人從他組織結構而理解自組織結構,復從自組織結構而理解他組織結構,進而理解宇宙之自組織性-精神性,進而理解宇宙歷史湧現他組織結構迺宇宙自組織結構精神發展使然。上帝內在於宇宙中而使宇宙自組織運動,而人類外在於其所造機器,而機器作機械運動絕然區別於超循環之自組織運動,由此可見人與上帝之區分,人類理性不可能使其所造他組織結構運動具上帝所運化萬有運動之自組織性。人作為宇宙歷史所運化之高級自組織結構(就目前人類所知,以同體積而論,人之精神量最大,即其精神密度在宇宙諸存在者中最高)其任何行為(包括製造他組織結構之行為)迺宇宙自組織性使然,然人類理性思維之所成就者在其他組織結構層次上無絲毫精神性。何以強調理性思維?曰人之思維迺一多層次所構成之整體,生物性原始思維並不屬於理性思維層次,而生物原始思維分有宇宙之自組織性,如人體新陳代謝運動、心臟律動、腸胃律動皆宇宙自組織超循環運動之超越性濃縮,而人類男女性行為所成就之受精卵其生長發育之為自組織運動超越性重演生物進化史。故子女非其父母理性思維所造,而是完成宇宙之自組織活動者也。人類所造硬體他組織結構而外,更有軟體他組織結構即人類所書寫之文本,如宗教、哲學、科學、文學、藝術等文本,此諸文本對應人類思維中之信念與知識世界。人類之理想在使其知識結構完全對應宇宙本真,然其認識論雖能不斷深化但永不可實現者,其一,人類思維有限性使其不可能窮盡上帝思維;其二,他組織結構一一對應自組織結構——屬於不可能世界。 原道第二天道-上帝恒存也,無始而無終,絕對自因,故為一切有形運動之因。宇宙之生滅迺有無之超轉(超循環),老子所謂無與有“兩者同出,異名同謂”者,無有二者不過存在之兩種形式,原始陰陽子之對稱排列則為無,非對稱排列則為有,宇宙發生(即無中生有)迺無態宇宙轉換為有態宇宙——無態宇宙與有態宇宙各為宇宙之一種存在形態,二者對立而統一。故所謂宇宙發生者,陰陽子從對稱態轉至於非對稱態;所謂宇宙消亡者,陰陽子從非對稱態轉至於對稱態也。然須知無論言對稱態或非對稱態皆相對之謂也,二者皆非完全性者也。即對稱者,非完全對稱也;非對稱者,非完全不對稱也。完全對稱可謂絕對斯巴達秩序,完全不對稱則為絕對紊亂而無序,二者皆與道心背,故屬於不可能世界。故上帝並非萬能,其所不能者,創造非精神性宇宙即創造完全對稱宇宙與完全紊亂宇宙。故無者,對稱性遠強於非對稱性也;有者,非對稱性遠強於對稱性也。故宇宙之生滅便為對稱程度之變化之超循環歷史序列,吾人所居宇宙為此序列中之一環節。吾人所居宇宙其不對稱性強烈,故吾人作為宇宙非完全對稱性後果而發現宇宙之非完全對稱性實為宇宙非完全對稱性所賜。以吾人對於所生存宇宙之體驗,事物發展皆漸進而成,故設想有無超循環之無限宇宙序列之非對稱性及其所成就之具體精神者其精神密度-精神量當以漸進增長,故此序列中宇宙越原始則其對稱性越彊,故絕對對稱宇宙雖非為真實存在者,但於趨近意義而言,可懸設其位於無限古遠處。王弼曰“無不可訓”,何以故?彼所謂無者,觀念中空無一物之謂也。無既與有完全對立而為有之否定,何所訓之乎!殊不知人類思維一直訓“無”,唯其不自覺而已。所訓者何?曰數學也。數學實不對應吾人所居宇宙,蓋其中無有一物與他物完全相同者,如此如數字“二”實不對應任何實在也。以此而論,全部數集亦不對應實在。然若絕對空無確乎存在——觀念中空無概念有其客觀對應者,則數對應之也,以空無中此質點與彼質點完全相同,其空間除數量關係而外無任何關係,以其空無一物故無任何矛盾者也,如此數理邏輯似應完全貫徹。然則無矛盾之存在即使於吾人之思維中亦不能成立。何以故?數學悖論不可克服也。哥德爾研究表明:任何數學或邏輯系統皆有不可證明或證偽之命題,即數學不矛盾律不可徹底貫徹也,此足訓人類設想之絕對無之絕對無矛盾之謬。數理邏輯完全自洽為不可能——意味著絕對無非為真實存在,即觀念中絕對無無其客觀對應者,即絕對無屬於不可能世界。何以故?反證法之謂也。設絕對無為真實存在(對應有態宇宙發生前之無態宇宙),既然無為絕對則無任何矛盾存在焉,此與數理邏輯之不矛盾律之理想合,故絕對無與數理邏輯當一一對應——即數理邏輯為絕對無之數學表達,然則人發現數理邏輯金剛為不可能而總是存在自相矛盾,故反證絕對無為真實存在之不成立。以絕對無概念而論,無必恒於無而不可能生有,生有之現實反證有所從來之無非為絕對無。有與無超循環宇宙歷史中之宇宙原始態其對稱性固然彊烈,然對稱性彊則不穩定性亦彊,故必致陰陽子相對對稱性崩塌而至彊非對稱態,彊非對稱態於引力壓縮中又趨於彊對稱態,彊對稱態以其不穩定性再次崩塌……,如此彊對稱態與彊非對稱態之循環往復是為無限超循環宇宙歷史序列。其中超越性表現在——此有無循環並非完全,故此序列中非完全對稱之不對稱性之程度(對應對稱性程度)為一相對連續性序列,故必有中庸宇宙——宇宙基本常數洽合於產生高精神密度之具體精神存在者(生物與人)——產生。假使絕對無為真實存在而為宇宙源,則天道-上帝不存在於此源矣,蓋絕對無其精神量為零,倘如此則道心亦有其發生,時空中存在比之思維更原始,唯物主義勝利矣;然所幸者,絕對無非為真實存在,即絕對無在上帝思維之外(絕對無異於上帝故為上帝所不可能成就者)。無中生有前之無接近絕對無但絕非絕對無。言其接近絕對無者,陰陽子近乎完全對稱而貌似空無一物也;言其絕非絕對無者,陰陽子近乎完全對稱但絕非完全對稱也。故原始無態宇宙其精神密度極微而近乎零,但絕非零,以原始無態宇宙體積為無限大,故其精神量為無限大(按:有限小精神密度乘以無限大體積所得精神量為無限大),有態宇宙發生前,天道-上帝與原始無態宇宙同一,故上帝精神量始終為無限大,蓋有無之無限超循環宇宙歷史序列其精神量之超循環增長既基礎於原始無態宇宙之無限大精神量,天道-上帝之無限大精神量不因此增長而改變也。天道-上帝以其無限大精神量而有無限之創造力,表現為無限超循環宇宙歷史序列之精神量增長無限也,而其中吾人所居宇宙中有精神密度極高之具體精神者(人)發生而能反思天道-上帝之以宇宙歷史所展現之創造力——迺天道-上帝之創造力之展現也。於此可見吾人所居宇宙之五種非完全性當為全部宇宙集合之性徵,即使無態宇宙雖其對稱性極彊但並非完全對稱也。同一時空域當其陰陽子近乎完全對稱排列則為無,當其對稱性崩塌則為有。有無超循環運動同一於精神運動,無中生有後有之發展迺為其精神密度-精神量之增長,有歸於無則是精神量-精神密度之急遽減少。同一體量之物質物其不同秩序形態下其精神密度-精神量會有極大之不同,而精神量之增長得之於萬有(作為超循環結構)超循環運動中所萌生想像力之累積,而萬有之能超循環運動在乎道心所化陰陽子之對稱性破缺。以道心之一以貫之,對稱性破缺既存在於陰陽子間,豈能不存在於無與有之間乎!無者,近乎完全對稱之有也;有者,彊不對稱之無也。故有無並非完全對立,二者之區分在對稱性程度(對應不對稱性程度)之異也。陰陽子彊對稱(但並非完全對稱)則為無;陰陽子彊非對稱則為有。故有無之轉,陰陽子對稱性強弱之易也。有無之轉雖有始而不見其端,以有無超轉其數無量;有無之轉雖無終而可預其蘊剛,何也?吾人所居宇宙中萬有既於超循環運動中累積想像力而進化,有無之轉豈空洞循環而無進乎!宇宙生滅而連接為有無無限超循環宇宙歷史序列必涵進化也。吾人所居宇宙既非空洞有限,有無之無量重互轉豈為空洞無限乎!以天道-上帝之遠大高妙,豈能為無效工乎!物質物以其精神密度遠低於人我而貌似空洞(死物)而實非空洞者,人我濃鬱之精神為彼稀薄之精神凝結而來也。正如吾人所居宇宙中並非全部行星皆有新世界(生物世界與人類世界)之發生,並非所有宇宙皆能生發如人我之高級具體精神者,上帝創造奇跡迺以小概率乘以大基數而就也。人我從宇宙中湧現迺基於宇宙萬有精神量之增長,精神非為時空中存在,故其無以如彼時空中存在可為感官感覺之,如此何以知宇宙萬有精神量之增長乎?思維既與存在同一,萬有精神量同一於萬有秩序度-自由度也,而秩序度-自由度可為人我統覺之也。秩序度與自由度實一,如存在者高度秩序必表現為高度自由,高度自由必來自高度秩序,故秩序者,自由性之秩序也。與此對立者,專制之秩序也。自由性秩序可稱為雅典秩序,而專制秩序可稱為斯巴達秩序,蓋前者以萌生想像力為榮,而後者以整齊劃一為尚。以此衡之,無中生有前之無,斯巴達秩序之至也,以宇宙發生前之陰陽子近乎完全對稱排列而整齊劃一然;而無中生有後,雅典秩序始急遽增長,即有態宇宙之精神量加速增長也,吾人統覺宇宙自由性-秩序度-信息量之增長便是其精神量之增長。以宇宙之五種非完全性,宇宙萬有精神量之增長亦非齊步走而是呈參差多態,即宇宙萬有之精神密度雖總體增長而其分佈則極不均勻,如人體之精神密度(人體精神量集中於大腦)之不均勻亦宇宙之非完全性之表現,而宇宙之非完全性迺宇宙精神量增長之動力也。非完全性表現於無有之間,無非絕對之無,有非絕對之有;亦表現於斯巴達秩序與雅典秩序之間,絕對斯巴達秩序【即絕對專制秩序(實為絕對無)】與絕對雅典秩序【即絕對自由秩序(實為絕對紊亂)】為不可能耳,可能之秩序形態唯兩者之結合。兩種秩序固然具對立性,而二者結合於不同自組織結構中之區別唯各自程度不同或此消彼長而已,如無態宇宙其斯巴達秩序遠強於雅典秩序;而有態宇宙之發展便是斯巴達秩序減弱而雅典秩序增強之歷史;而當有態宇宙趨於寂滅則與此相反。故宇宙萬有之超循環運動結構為雅典秩序與斯巴達秩序之動態結合者也。循環者,斯巴達秩序也;超越性者,雅典秩序之發展動力也。二者彼此結合之關係不僅表現於運動結構,亦表現於靜態結構(按:宏觀靜態結構實為微觀動態結構所構成,故質言之宇宙之全部結構皆為動態結構也)。如比較物質物與吾人身體,相較物質物如石頭其分子之單調排列,人體複雜之極而可謂微縮之宇宙,即其非完全全息性影射宇宙整體信息量之程度遠比同體量之物質物之者為大,人體為層層連屬之一系列超循環運動系統所構成,其行為之強自由度(雅典秩序度)亦非物質物那種唯於運動之非完全確定性所表現出之微弱自由度可比。然人體結構亦將斯巴達結構納入自身中,如骨骼其分子排列可謂單調也,然若無之則五官四肢何所協存乎!五臟六腑何所包藏乎!故知人體結構為雅典自由秩序與斯巴達秩序二者有機結合,唯其整體之雅典秩序性強於斯巴達秩序性,且二者有體用之分,即雅典秩序為體而斯巴達秩序為用也。天道-上帝內運有無超轉(超循環)之目的在使宇宙大心充分發展,唯其充分發展方可能將萬有物質物之精神凝結於生物中,當生物體精神密度隨生物類於生存中增長而達於某閾值,便具有反思自我而領悟天道-上帝之能力,如此便宣告人之誕生。人於統覺世界中領悟上帝真理並於回溯宇宙歷史中見出其目的性。或曰,萬有運動並無目的性,人之從宇宙中發生不過盲動巧合而成。此論大謬也!正如人不能使兆億猴群隨機敲打鍵盤而正巧成就百科全書,使紊亂性宇宙一如吾人所居宇宙之物質物於百五十億年中剛巧碰撞出人類——為不可能耳。何哉?天道-上帝運化萬物固然相反而相成,然非絕對相反而能相成者也,無與有、陰與陽、雅典秩序與斯巴達秩序尚且並非絕對對立,而是彼此相涵若太極圖所示者,了無精神之紊亂宇宙豈可生發濃鬱之精神者人我乎!“無中生有”其意非為——絕對無能生絕對有,而是——相對無能生相對有也。同理,絕對非精神者不能生精神者也,唯精神者能生精神者。無有超轉(超循環)序列中吾人所居宇宙發生以來,原始陰陽子化成基本粒子,進而化成原子、分子、高分子,進而有生物世界及至人類世界之發生,其目的性歷史迺人我目的性行為之原也。天道-上帝以目的性宇宙歷史運化目的性人——其目的在乎以人類理性思維照見其自我(即上帝自己認識自己),如人我以鏡鑒照見自我容貌然。 原道第三人者,宇宙之非完全全息性影射最濃郁者(即精神密度最高者)也。人作為宇宙之超越性濃縮其任何性徵無不源自宇宙,人之眼耳鼻舌身及其五臟六腑皆宇宙歷史性之發展成果而為宇宙有機體之構成部分。須知無光則無眼官,無聲則無耳官,無味氣則無味覺官與嗅覺官,無宇宙焉能有人身乎!而地球表面之江河湖海之超循環運動、大氣層之超循環運動則對應人體之五臟六腑之新陳代謝運動。人我於反思中能時刻體察人我之為精神自由者,而人我雖不能鑽入宇宙大心眼之中而切感其自我意識與意志自由,然人我理性既覺悟宇宙大心遠比人我強大,當知其自由性遠強於人我也。然一般人雖隨眾叨念天道-上帝乃至膜拜神像(潛意識以為其神通廣大),然而論到宇宙之自由則往往並不認同之,蓋其所經驗之世界似全為必然律所主宰,如日月星辰之轉、寒暑四時之換,雖千百年而不易也。思維中此種本體之自由與現象之必然之矛盾在西哲亦不解,如康德、黑格爾雖多言上帝之絕對自由,而於萬有之現象則謂其必然,蓋其無以反駁自然科學之數理邏輯之必然性演繹也。康德設“物自身”概念以消除矛盾,謂現象為必然而物自身為自由,然彼言物自身不可認識,既不可認識,不知彼何以獨知其存在且為自由者也!康德反駁上帝存在之證明亦可用之於反駁其物自身之存在之論也。吾人解析康德物自身之論,哲學技巧而已。上帝與人皆自由,而中間之宇宙(上帝造人之仲介)卻為必然,故其設物自身為宇宙本體而令其賦自由性以調和矛盾也。黑格爾則以否定論企圖掩蓋西學認識論之謬,謂宇宙必然迺上帝自由之否定,而人類自由迺宇宙必然之否定。若此否定論成立則“思維與存在同一”毀矣,上帝思維所運化者(宇宙)竟截然對立於上帝思維,謬之甚也。如此本體之自由與現象必然之矛盾無所解乎?曰,有解。本體與現象二者本無矛盾,蓋現象並非必然而是自由也。一般人乃至哲學家之認定現象為必然者,限於日常有限經驗而外,更囿於自然科學所發現之所謂定律也。一般人於日常經驗中以為——人與物質物截然對立:人為活物而物質為死物,若非截然對立則活人與死人豈無別乎!殊不知物質物並非絕然死物,唯其自由度極低而貌似死物,且其低微之自由度具凝結為高自由度之可能,生物世界進而人類世界之從物質物世界中湧現即此可能性之實現也。某物質物(如一石塊)之微茫自由性對應其超循環運動之極微超越性,以自由性微茫故,當自然科學描述之,便將超循環化約為循環,而有自然科學必然律之數學表達。愚氓心中上帝觀念虛無縹緲,而自然科學定律之數學表達則基於經驗且合乎邏輯,遂以為自然科學為宇宙真理,而上帝信仰為古老迷信。然顯明問題者,若宇宙為必然律主宰,則人我之自由從宇宙發生豈非怪異乎!宇宙萬有若與數理邏輯一一對應則必須從來如此且永遠如此,以數理邏輯演繹迺同義反復即信息量於演繹中守恆故也;然宇宙歷史斷非數理邏輯演繹者,其信息量持續增長也。如地球繞太陽之轉,於一般人之經驗每一年四季與上年完全重複,故以為雖億萬載而無所變易,殊不知太陽系地球有其發生、亦有其毀滅,地球之繞行之非空轉者,三十二億年前生物世界發生、五百萬年前人類發生也。而生物世界與人類世界之能從宇宙中發生在乎之前宇宙歷史之微觀結構與宏觀結構之協同進化也,若非恒星冶煉出百餘種核素則地球上生物世界與人類世界之湧現豈可能乎!故知吾人所居宇宙其發生以來其信息量持續增長與數理邏輯演繹之信息量守恒絕然區別者也。科學定律之必然之與宇宙信息量增長相背者,自然科學忽略超循環之超越性使然也。以人類感官之有限性,人幾無感於小時空域內超循環之超越性,以其微茫故也。如人類固然於地球繞太陽轉動中發生並進化,然其週轉一圈中人究竟有何進化——即使生物學家亦難以觀測也,故自然科學將超循環化約為循環並不與一般經驗相違。然化約所忽略之超循環之超越性實為宇宙之本質,蓋宇宙整體之信息量之明顯增長正為累積萬有超循環之超越性所萌發微茫想像力而來,故彼種認定自然科學定律為宇宙真理進而否認天道-上帝存在者,其思維中存有如下之謬誤歸納推理:物一之自由性(等同超越性)微茫故略之而等乎死物;物二之自由性微茫故略之而等乎死物;物三之自由性微茫故略之而等乎死物;……等等物N等乎死物,而宇宙為此等巨量死物之集合,故宇宙為死物。——此歸納推理之謬誤所在者,宇宙整體自由(精神)之為萬有微茫自由(精神)之有機和其量甚巨而不再微茫也。以大海與眾漚之喻,一漚微茫似無海性,然以漚眾其量甚巨而成海,捨眾漚豈有海乎!宇宙整體精神迺萬有精神之有機和,而萬有中任一存在者其精神雖微,捨其精神豈有宇宙大心乎!而任一有限存在者之精神皆為宇宙整體精神之非完全全息性影射,以萬有影射程度之不同,諸存在無一雷同者。所不同者何?曰精神量、精神密度也。故宇宙大心一以貫之而萬有和而不同,故參差多態之萬有所構成之宇宙實為浩蕩之意識流也。宇宙大心既為萬有精神之有機和,何以亞里斯多德謂整體大於部分之和乎?曰其所謂和者,數學和也,而數學和不等於有機和,蓋有機和大於數學和,——此亞氏判斷之吾人所解之意也。人類發明之數理邏輯之大小多少判斷全為數量關係,而吾人所謂自由度-秩序度-精神量之大小多少則遠超數量關係。如人之精神量遠小於宇宙大心——其差別非為純數量關係者,人類理性思維不可能創造宇宙大心所運化之自組織結構也。宇宙中具體精神者以其精神量有限且數量有限,故其無論進化至何種程度,皆不可企及天道-上帝(之為無限大精神者)之能力。此精神大小關係之非純粹數量關係之一種表現。不僅於此,就具體精神者而言,低級之具體精神者其精神量之累積可企及高級之精神者之某些能力,如病毒或病菌遠比人類低級,然其終不能為人類醫學戰勝者,其精神密度雖低而其數量甚巨,故其群體精神量頗大,故其求生存中所萌發之想像力能與人類理性思維相抗衡。當然,其終不及人類理性思維之其他能力,如人能將理性思維之成果以文字符號表達,而人類之外之具體精神存在者皆不能也。就目前而論,地球人以其體量與精神密度之洽合而為生物世界中最高級之具體精神存在者,故精神量、精神密度與具體精神者之體積三者之匹配關係其意義超越其數理邏輯之關係(前述:精神量等於精神密度乘以體積)。宇宙精神密度呈金字塔形分佈,吾人所居太陽系或類太陽系(設想其有類地行星並有人類發生)之外之宇宙空間其精神密度最低,故處於金字塔底層;之上則為太陽系地球,地球表面之精神密度遠比宇宙其他區域為高,是為金字塔之第二層;其上第三層為地球表面之生物世界,最高層為人類世界。吾人所居宇宙自發生以來,其精神量處於持續增長中,雖然當宇宙崩塌其大部分精神量會趨於湮滅,但須知無限超循環宇宙歷史序列其精神量呈超循環之增長。就吾人所居宇宙而論,好比金字塔從大地湧起,太陽系-地球-生物-人——其精神密度依次增大。猶如宇宙精神量分佈並非均勻而於太陽系地球最為濃鬱,人體精神密度亦非均匀,精神密度於大腦最高。宇宙中具體精神者之精神密度不可能無限高,否則如螞蟻可容納人之靈魂,且有限精神者(如人)可同一於無限精神者(天道-上帝)矣,須知完全全息性宇宙屬於不可能世界,即康托爾無限連續時空論迺出於對絕對空無之想像(而不對應實在)。以吾人所居宇宙基本常數(普朗克恒量、引力常數、絕對零度、光速)人腦精神密度即使未達但或已接近宇宙所能達到之最大精神密度之閾值矣,其標誌者,人類理性思維中浮現天道-上帝之觀念也。何以人體幸運成為宇宙精神密度金字塔之塔巔乎?地球表面精神量分佈亦非均勻,海陸空中唯陸之精神量分佈最為濃鬱,以其嵌有江湖且鄰近天空而實為水陸空三者之結合體,其地理之複雜與氣候之多變遠勝海空之單調。然則生物性生命體何以發生於海洋而非陸地乎?上善若水——水性細膩溫和能體察水中小分子之微妙慾力而順應之,故當溫度洽合(即能量供應適中)則有機小分子(或帶電之原子團)結合為有機高分子,此過程即生物發生過程(有機高分子如蛋白質、核酸唯於生物體中能穩定存在),之後以原始海洋水空間之博大,原始生物能獲得一定程度之進化,然而猶如胎生生物不能於母親子宮中得到充分發展,海洋作為大地母親之“子宮”之使原核生物進化為魚類已達其所能容許精神密度之極限,進一步發展非“分娩”即進入地球表面之精神密度最大區域即陸地不可,而與此“分娩”慾力洽合者,地球造氧運動此時已使陸上空間有足夠多氧供應大型動物之新陳代謝活動矣,故而有兩棲類進而爬行類出離海洋而登陸。歷史理性固然不做無用之工,但容許試錯,恐龍企圖以增大其軀體方式增長其精神量,然其誤入歧途者,過於龐大之軀體以其妨礙自由行動而不能將大地表面之所蘊精神充分凝結至其自身(恐龍)中,故其最終滅絕固然有外部因素,而其自身因素亦大。恐龍之滅絕使哺乳動物獲得充分發展之生存空間,而哺乳動物之情愫激發更強之生存慾,而人類之發生基於此也。人之體量非如大象之龐大——過大之軀體妨礙自由,亦非如螞蟻之微小——過小之軀體不能充分探索地球表面之空間故不能將此空間所蘊精神充分凝結(非完全全息性影射)於自身中。且小體不可能容納太大之精神量,蓋宇宙空間其單位精神密度有其上限閾值也。人之體量適中,故能將地球表面所蘊精神充分凝結於自身中,此種凝結非如溶質從溶液中析出(析出過程即溶液之溶質減少過程),而是超越性濃縮即非完全全息性影射,故人類精神量之增長非使地球表面精神量減少,而是伴隨其增多,蓋地球與人協同進化且人為地球之一分子也。然黑猩猩與人類個體體量相若,其精神何以未能充分發展乎?曰其祖先固執於森林而未若人類祖先走向原野。人類祖先從森林走向原野(原野比之森林要廣闊且地理氣候更為複雜——意即蘊有更大精神量)故其精神得以充分發展,其因此賦有高精神密度與精神量之幸運非偶然者,地球歷史之可能性轉化為現實也。基於此,人我於宇宙歷史之回溯中見出其精神性本質而將天道-上帝名之為天道-上帝。 原道第四道既與宇宙萬有同一,宇宙萬有動即道動也。道動其徵者何?曰宇宙萬有動之歷史性也。所謂歷史性者,一次性-非重複且蘊剛健性。剛健性即向上也、進取也、想像力不斷萌發也,即宇宙精神量之增長也。故機械宇宙之不可能者,以其重複而無進取(故運動結構從來如此且永遠如此)而無以說明自身何以發生;紊亂宇宙之不可能者,雖不重複而無想像力萌生,更何言精神量之增長乎!從紊亂至於紊亂即沉滯於紊亂——亦無以說明自身何以發生。唯歷史性存在者有其發生發展乃至滅亡,歷史性存在者即精神性存在者,故歷史性即精神性也。吾人之感時間綿延者,宇宙萬有動且動非機械、非紊亂也,故歷史性即時間性也。一嬰兒長成青年,精神量之逐漸增長也;一活人轉為死人,精神量之大為減少也。人類於生死超循環中進化——即精神量於增減超循環中其總體趨於增長,此種物質-能量守恆而精神量增長者,時間性-歷史性所在也。當宇宙處於發生發展階段則其精神量增長,當宇宙趨於寂滅階段則其精神量減少,宇宙精神量於增減超循環中其總體趨於增長——即無限超循環宇宙歷史序列其精神量趨於增長。然無論其增長至何種程度,任何具體宇宙之精神量不可能無限大;無論減少至何程度,而宇宙精神量不可能為零。前者意味著時間性存在者不可能企及超時間性存在者(上帝作為理性概念為超時間性存在者),後者意味著非歷史性-非時間性即非精神性宇宙以其反上帝性而屬於不可能世界。一切可能宇宙既無中生有而來,亦將萬有歸無而去,然無論有無,任何一重宇宙以其精神量有限而絕不會等同於上帝(唯全部宇宙集合之精神量為無限大而等同上帝)或否定上帝(精神量為零之存在意味著上帝不存在於此種存在中,故可謂否定上帝)。無有超轉(即無限超循環宇宙歷史序列)中,物質-能量並不守恆:無中生有則物質-能量急遽增長、萬有歸無則物質-能量急遽減少。故須知萬有所歸之“無”絕非絕對無,且每重無態宇宙(無態宇宙迺宇宙之一種存在形式)皆不與他重相同(按:若諸無態宇宙完全相同則無限超循環宇宙歷史序列為循環序列矣,而循環序列屬於不可能世界)——此無限超循環宇宙歷史序列之歷史性所在也。自然科學之基於經驗所得之任何“定律”皆非絕對必然者,以萬有超循環運動之超越性破缺循環故也。超越性即歷史性即時間性即精神性也。熱力學之熵增定律為宇宙大法乎?曰非也。熵增定律之另一種表達為——永動機之造成為不可能,然宇宙無中生有-萬有歸無之無限超循環宇宙歷史序列豈非永動機乎!故歷史性不僅存在於一重宇宙中,亦存在於無限超循環之宇宙歷史序列中。任何可能宇宙皆為歷史性即時間性即精神性宇宙,其精神量之增長表明宇宙之生命體性,宇宙生命體有超越性之眼耳鼻舌身、五臟六腑,而無如地球人之具體眼耳鼻舌身、五臟六腑,故吾人名其為超越性生命體,超越性生命體具有發生生物性生命體之潜能。生物性生命體者,精神密度極高之具體精神存在者也,故地球生物性生命體或類地球之生物性生命體之發生迺宇宙精神性使然,其滅絕亦宇宙歷史性發展使然。天道-上帝既為永恆存在,宇宙中具體生物性生命體之生滅即靈魂之聚散亦為永恆之超循環運動,此為靈魂不滅之義也。生物性生命體皆有其死,死者,自組織結構之上層建築層次破毀之謂也;靈魂不滅者,構成自組織結構之物質物之精神量固然因上層建築之破毀而大為降低,但絕不會降低至於零也。即歷史性存在絕不會轉為非歷史性存在。精神量為零之存在為非歷史性存在,即此概念(精神量為零之存在)無其客觀對應物。他組織結構之他組織結構層次上其精神量固然為零,但其整體精神量並不為零,以他組織結構皆以自組織結構所構成故也。一切時空中存在者既皆為具體精神存在者,而一切時空中存在者皆具歷史性,故精神運動即表現為歷史性運動。四維時空迺無際奔湧之大川流,且無物之時空為不可能,故時-空-物迺一整體性存在而不可分也,此整體大川流處處在在有別、時時刻刻不同,而其萬古不易者,精神性-歷史性之在也。之前所論五種非完全性實為精神性之顯現。吾人固然可設想空無一物之理想空間——由無質量之無限小空間質點構成,其中可畫一完全規則之理想圓,設想此圓之邊緣域上某質點作勻速運動,則此運動完全循環且完全確定;又在此圓面內作無量多之同心圓,以康托爾無窮基數論,此無量多圓其質點數相等且一一對應,即諸圓之間為完全全息性影射關係;又從圓心作任意一條直綫,其所分割之兩半圓完全對稱。如此非完全性消失而為五種完全性矣。然須知吾人思維中無限可分且時空分離之理想時空之不對應真實時空者,背離歷史性-精神性即背離天道-上帝也。以吾人所居宇宙而論,時-空-物之歷史大川流並非無限可分,而是呈量子態分佈,時空量子極小但非無限小而為有限量值,小於此量值之時空域為渾沌而不可度規也。故思維中無限規則之理想圓於真實時空無所對應者,何言五種完全性乎!故空間之處處在在有別與時間之時時刻刻不同實統一,蓋時空者,物質物運動之時空也。而其運動者,歷史性運動也。歷史性運動實為超越性運動,蓋非完全循環者,超循環也;非完全確定性運動者,超確定也;非完全全息性影射者,超全息性影射也;非完全對稱者,超對稱也;非完全重演者,超重演也。超越性累積想像力而使宇宙精神量增長,是為天行健。故歷史性者,宇宙之剛健性也。人所天賦剛健性為地球生物之最,其天才人物為文則縱橫宇宙,為武則決勝千里,故凡智力正常者皆不否認人之進取精神之在。然於宇宙之剛健性則非人人能覺,以其拘於有限經驗而偏執也。猶如人體內之細菌觀其所居內臟律動、腸胃運動便以為人體為機械,以其限於有限視界而不能察人整體行為之自由也。牛頓、愛因斯坦否認時間從古至今之方向性,以為時間於過去與未來完全對稱,如此便無所謂時間性-歷史性-剛健性之存在矣;然時間性-歷史性-剛健性確乎存在者,吾人即其成果也。剛健性可為數理邏輯“還原”乎?曰否也。剛健性使宇宙信息量增長,而數理邏輯推理之同義反復與其悖,故還原論謬也。牛頓、愛因斯坦之犯否定宇宙歷史之歷史性錯誤者,自以為其所發現之物理學定律為宇宙真理;殊不知物理學將宇宙萬有超循環運動簡化為循環運動雖大致吻合一般經驗,而於世界觀意義上則大謬,蓋歷史性迺宇宙之規定性所在也。若無歷史性則宇宙不可能發生,何言其發展而有人類之發生乎!故彼種否定宇宙歷史性之論亦蒙宇宙歷史性之所賜——即彼否定天道-上帝之論亦天道-上帝所賜也。天道-上帝何以容許否定其存在之論之存在乎?曰反者道之動也,人類思維運動之為宇宙大心運思之成果亦相反而相成,故諸種否定歷史性進而否認天道-上帝之非理性形而上學迺理性形而上學之動力也。歷史性者,對應超循環之超越性也。萬有超循環運動萌發想像力之不斷累積,遂有宇宙歷史之發展。歷史發展非為邏輯推理——生物世界非為物質物世界之邏輯推理、人類世界非為生物世界之邏輯推理。然理性形而上學盡可藉用邏輯概念。宇宙歷史之為天道-上帝之意識流而為體用有機整體,人心之為道心之非完全全息性影射其理性思維所生發之成果亦為體用有機體(按:取比喻意,所謂人類思維成果之為他組織結構之為有機體——此“有機體”之喻者,言形而上學與自然科學關係密切而相互啟發者也),故理性形而上學自可納自然科學之發現而為我用,亦可將自然科學概念改造而為我用。吾人以歷史性改造邏輯概念而有形而上學之“歷史性邏輯”概念,以此而論,宇宙歷史之物質物世界、生物世界、人類世界之依次發展便可謂——歷史性形式邏輯歷史性發展為歷史性程式邏輯、歷史性程式邏輯歷史性發展為歷史性心靈邏輯,即宇宙歷史性發展為歷史性邏輯之複雜化也。理性形而上學既將超循環看作超越性與循環之有機結合,將宇宙歷史看作歷史性與邏輯之有機結合,迺此之推論也。自然科學忽略超循環之超越性而有世界觀之誤會,然須知唯其忽略方有定律之發現,進而有數理邏輯之表達,其對所割裂超循環運動之循環部分之描述亦人類理性思維之可貴成果。理性形而上學以此成果反思人我思維運動,進而道心運化宇宙歷史之思維運動,便可獲得更深入領悟,蓋理解循環埋領悟超迴圈之不可或缺者也。況且自然科學並非嚴整之數理邏輯系統,如化學並非物理學之邏輯推理、生物學並非化學之邏輯推理,理性形而上學便能從自然科學之不能邏輯貫通中見出歷史性之所在。又自然科學之主體雖為數理邏輯系統,然以自然科學處於持續發展中,不僅數理邏輯貫通為不可能,且其更多為經驗描述,而描述多有彼此衝突——其所反映者,人類觀察不免差錯而外,更有萬有運動複雜性表現者也,而萬有複雜性之本質者,精神性者也,故為理性形而上學深入領悟世界提供廣泛材料。如量子力學雖能大致描述集群量子之概率分佈,然不可精確描述單個量子之運動軌跡,以量子運動非為完全確定也。康德為消弭現象之必然與本體之自由之截然對立而強設“物自身”概念,倘彼時自然科學有量子非完全確定性之描述其或並不難領悟宇宙萬有之自由性所在,進而捨棄“物自身”之冗餘概念也。天道-上帝有無量之自由,然須知此無量自由乃是以無限時空(按:任意一重宇宙以其有發生與寂滅故其時空為有限,設有超越眼可同時觀察所有現實宇宙,其數量當為可數。然以“全部宇宙集合”為理性概念而包括將發生之未來之一切現實宇宙,故有無限時空)實現,故每重宇宙其自由之實現皆有極大之限制,即天道-上帝將其精神自由注入宇宙極為吝惜,等於說宇宙萬有超循環運動所萌發之想像力於小時空域內極微,等於說宇宙萬有歷史性發展頗具保守性,而非如人之夢幻景象陡然而至復陡然而失也。全部宇宙集合之中或有更保守或更激進之宇宙,然其或不能有高級具體精神者如人我誕生,唯中庸而理性如人我所居宇宙者方有人我誕生,進而見出其歷史性。 原道第五道之為道者,心也。心之為心者,自由也。自由者,任心我之所由也。自由與心互寓,自由者必為心;心者,必為自由。無有不自由之心或非心之自由者。道心既為宇宙之本體,則自由自在于宇宙萬有中。然自由自在於宇宙萬有之揭示——非宇宙發生極高之精神密度之存在者人我而後不可。人我反思中領悟自我為精神自由者,進而於宇宙萬有之歷史性運動中見出其與人我行為之同一性。宇宙萬有運動貌似必然而實則自由者,自由之人我從宇宙中發生迺最鮮明之證據也。自然神(日月山河皆為神)觀念之萌發為人類直覺天人同一性之自然流露,蓋人既從世界湧現則其與世界具同一性也。即天為放大之人,而人為微縮之天。人我既為自由者,天豈能為非自由者乎!故自由觀念於人類思維之湧起在於自我之反思。吾人於自我所受來自自然世界與他人施予吾人之束縛中而思自由之意義,如人於掙脫束縛後往往狂暴任性,而狂暴任性貌似自由而有違自由者,彼束縛於彼狂暴中若瘋人然。而智者則悠然從容而不迫,其自由風度所從來者,天地也。宇宙大心理性而剛健,天道一以貫之而萬有無一毫道外者,理性所在也。萬有歷史性發展而使宇宙之雅典自由主義秩序度持續增長,終至於人我誕生,剛健所在也。故天道-上帝之自由固然無限,然以其實現歷程為無量時空,意即上帝之自由意志伸張永不可完成,故人類經驗視域之萬有之任何存在者所分有宇宙大心之自由皆為有限,表現於萬有運動皆相互制約,其自我自由意志之伸張唯於此制約中有限實現。也唯有有限自由者之間之制約方有其發展,如設無虎狼之獵殺,焉有羚羊四蹄矯健奔騰乎;若無地球表面複雜之地理氣候之對人類生存之限制亦不可能有人類之歷史性發展而有今日吾人對於宇宙歷史之沉思。故限制中蘊涵自由之激發——對應物質物世界之諸超循環運動之間複雜關係(如相互制約關係)迺存在者之自由性增長之動力。時空中之絕對自由既不可能,則萬有之有限自由運動迺為天道-上帝之精神自由之唯一表達方式也。萬有之有限自由運動者超循環運動也,老子所謂人-地-天-道之依次而灋者,諸層級自組織結構信息量之超影射(即非完全全息性影射)之謂也:人迺地球之非完全全息性影射,地球迺宇宙之非完全全息性影射,任何一重宇宙迺天道-上帝之非完全全息性影射。所影射者何?曰精神也,自由也,即自組織結構所蘊之信息者也。影射何所實現乎?捨超循環運動別無他途。老子所謂道法自然者,天道自因而動而不假於外也——道囊括萬有而無物居於道外。萬有既本原於天道-上帝,故其中任一存在者天賦自由性而為相對自由者,具體存在者既為相對自由者(自因即自由)故完全必然為不可能也。吾人將完全必然定義為——某物於時空中運動與數理邏輯對其描述之間存在一一對應關係,如此“完全必然為不可能”其意義便於超循環運動獲得理解——循環(對應必然)既為超越性所破缺則完全必然當然不可能,且時空中任何超循環運動皆處於宇宙之層層連屬之一系列超循環整體系統中而相互影響,如此可謂複雜之極,此複雜之時空物流之複雜性唯於反思人我精神意識流之複雜性中得其本質性領悟——人於宇宙中發現另一個更大自我:物質流其本質者精神流也——即物質流與精神流同一,即宇宙時-空-物流迺宇宙大心意識流之顯現。宇宙本體既為精神自由者,便粉碎一切完全數理邏輯描述之之企圖。然人類語言並不拘泥於此種必然性意義(吾人所定義者)而有更廣義判斷,如謂“一切已發生之事皆必然發生”,此將一切發生者視為必然迺預定論意義者也。預定論者,不知所定者為何但認其先定,“定”之意義貌似神秘而實則意義空洞且含混,蓋任何偶然亦可歸入預定必然。此預定論與將一切所發生者視為偶然之偶因論皆失於偏頗,一個完全必然或完全偶然(紊亂)之世界因與人我自由衝突而不可能發生人我,故宇宙完全必然論或完全偶然論因與自由性人我存在之現實衝突而反證二者非為宇宙之真實屬性。人類思維之有完全必然論與完全偶然論之矛盾——其所反映者,宇宙之自由也。自由一定意義上可看作必然與偶然之結合(相互破缺而中和)、機械與紊亂之結合——終歸為循環與超越性之結合也。萊布尼茲不解偶然性之宇宙論本原而謂偶然性迺哲學之最繁難之問題而喻之為“迷宮”,殊不知偶然性不過宇宙大心自由之反映。天道-上帝之有所不能者,運化異己之非精神性宇宙也,使兩體為完全決定論關係必致多體渾沌性,故完全必然宇宙(無偶然性)以其反上帝性而屬於不可能世界。人類日常語言之必然性判斷亦不免與自然科學思維方式一致而忽略超循環之超越性,如人常說“有聚必有散、有生必有死”,聚散、生死既為反義辭則判斷時不自覺中便忽略具體聚散生死之歷史性而視之為完全重複(即聚散、生死運動為完全循環運動)。而實際上,宇宙中之任何聚散、生死運動皆為超循環運動,如宇宙中恒星之聚散之非完全循環(即非完全必然)所在者,吾人所知百餘種核素即為恒星聚散之超循環運動之成果也;而吾人自身即生物世界生死超循環運動之成果。故人類任何完全必然論判斷皆以忽略超循環之超越性為前提,可概括為——關於宇宙任何事物之所謂定律必有反者。 當一般人思維生活世界之種種情境而欲洞察自由、必然、偶然三者之關係,直若萊布尼茲之論——思維陷入迷宮而不知所措。如吾人沉思散步之路徑,既然吾人意志已先定散步路綫則似為預定(必然),然不意為某風景吸引而入於岔路,是偶然乎或心境追隨環境而必然乎。即使沿途未有奇異風景之吸引,而設吾人如康德散步之時間與路徑皆欲不變,而吾人腳步亦不可能令今日與昨日之完全重複也,偶然性無疑時刻在焉。如何撥開迷霧而見三者關係之本真乎?曰宇宙萬有——萬有中包括人我之在——其極端複雜性在乎超循環及諸超循環之間之作用關係也。宇宙迺層層連屬之超循環結構,猶如人類帝國之權力分佈金字塔,宇宙星系團、星系、星體所構成之帝國不啻超轉之大渦流,宏觀之星系帝國更由微觀之量子帝國構成,分子、原子、基本粒子之結構亦渦流也。宇宙結構之從巨至微其層級不可勝數,而每一層級皆有巨量之超循環結構,如此縱橫之間相互影響,即星系團與星系團之間、星系與星系之間、星體與星體之間,及至分子與分子、原子與原子、基本粒子與基本粒子之間(按:此為橫向,縱向之間省列)皆時時處處相互作用中。宇宙既為整體性存在,故即使兩恒星之間遙遠到彼此之光尚未相互到達,而若謂其無所關係則大謬,蓋其既然歷史性發展而來,而當初無中生有之所謂宇宙大爆炸初之元無近乎質點,故宇宙萬有之間皆有歷史性聯繫。倘萬有非為超循環結構則超越性既不存在,何來紛繁複雜之非完全確定性之種種表現乎!故超循環之超越性為宇宙萬有一切複雜性迷宮之根本因也。而超越性者,精神性也,萬有之複雜性迺宇宙精神性所在,即道心之所在也。人體雖遠不及宇宙整體之廣大,但就單位體積而論,其為宇宙中非完全全息性影射宇宙大心精神量之最高者(目前所知宇宙中人體精神密度最高),其為“小宇宙”亦為層層連屬之超循環結構整體。與宇宙之整體與部分之超影射關係一致,吾人思維迺構成吾人體之諸細胞思維之有機和,而細胞思維則為吾人思維之非完全全息性影射,人之整體與部分之關係也便超影射(即非完全全息性影射)宇宙整體與部分之關係;又以人時刻處於宇宙之整體與部分關係之諧動之“宇宙大心波”中,故其思維時刻受諸影響。人我反思意識復疊加於自我意識流中而為其有機整體之部分,故人體為宇宙中最複雜之區域,其所蘊之意識流猶如海浪之湧——無風而浪高三尺。人我思維之“自由”之為“必然”與“偶然”之綜合而又超越二者,思維意識流除以諸理性概念之理念論(如吾人之形而上學超循環論)表徵而外別無他途,如若企圖以數理邏輯先在預判之則悖乎其甚也,蓋人我精神密度以其遠高於一般物質物故其行為——之為人體諸超循環運動之綜合——超越性極強,非如宏觀視域之物質物超循環運動之超越性極微故自然科學忽略超越性而以數理邏輯描述或預言其運動而可與經驗大致相符之情形。故如吾人散步中為風景所吸引而岔路者,眼官超循環運動作用於宇宙一隅之超循環運動而傳遞於吾人整體超循環運動系統而有行走路線之變化。而吾人行為敏感於感官所接收外部世界之信息又有情緒之作用,而諸如吾人或興奮或抑郁之情緒波動終歸為吾人體內一系列層層連屬之超循環運動之相互作用關係使然,而此相互作用關係又無時不受外部世界諸超循環運動之影響,故天我意識流交通便猶如大海吐納川流之激蕩之複雜形態。宇宙萬有其本質既為宇宙大心意識流之湧動,故吾人認識超循環運動迺理解自由、必然、偶然關係之根本,蓋精神自由之為必然與偶然二者之有機結合,其外化者萬有之超循環運動也。故析而言之,超循環之循環對應必然性,超循環之超越性進而諸超循環運動結構之間之相互作用造成偶然性,故偶然本質上迺自由之表現,而超循環整體對應理性自由。超循環之循環為超越性生發理性想像力之工具,猶如吾人駕馭馬車而欲達於目的地非有車輪不可,上帝實現其自我認識自我之目的非以超循環不可,而循環者,上帝馬車之輪也。輪者工具也,用也;而精神自由者,體也。體用不可稍離故為整體性存在,故若無循環(必然)則精神自由無所實現。上帝作為理性自由者非如機械體之無心,亦非如精神狂暴者之極端變換,故其外化之超循環宇宙皆賦理性。故理性自由之理性云者,超循環之循環遠顯著於超越性而使結構穩定,如風馬牛三者不能遽然而互變也。 原道第六天道-上帝與其全部造物同一,而全部造物為無限多量而永不可完成,故任何具體存在者皆具精神性而與天道-上帝具同一性而不可能與天道-上帝同一,如任何一重現實宇宙之為天道-上帝之一種表達而與天道-上帝具同一性而不可能與之同一。任何一重宇宙及其中任一存在者其發展皆以其同一於上帝為理想,此理想雖不可能實現卻為存在者歷史性發展之動力,物質物、生物、人之依次發生發展——表現為其精神密度與精神量依次增長——此之徵也。物質物作為低精神密度之精神者(物质物同一於其精神)而不能自覺其為精神者,以其精神密度低故也;動物之精神密度高於物質物之者,然尚未足夠高,故其所見皆為存在者表像,而不能見存在者之精神性本質也。必也精神密度高至如人我者,方能見宇宙萬有之真——萬有之本真者精神也。是故宇宙萬有如其中一草一木乃至一粒微塵雖與天道-上帝皆具同一性,而吾人更強調天人同一性者,以人我所超越性影射宇宙大心之精神量與精神密度洽合故能自覺自身之精神性且領悟萬有之精神性本質也。天人同一性者,天為放大之人,而人為微縮之天,即天人合一之謂也。宇宙萬有既各自超影射(非完全全息性影射)天道-上帝,故可謂天道-上帝自在其中,然此自在性之揭示非高級具體精神存在者(人)產生不可,唯當人類理性思維領悟宇宙萬有精神性本質,並將此領悟表達為其所發明之語言文字符號中,始見天道-上帝自我認識之成果。上帝運化宇宙歷史進而於其中生發高級具體精神存在者(人)之目的迺是認識其自我,以此目的之完全實現存於無限遙遠之未來,而人之靈魂不死(任何現實宇宙以其精神性本質而皆可能發生人類),故天道-上帝之自我認識自我為一永遠進行之歷史過程,即任何一重宇宙中之任何具體高級精神存在者以其精神之有限性,其對於天道-上帝之認識皆不可能完善也。以人類理性思維所成就之製造物之他組織性,人類對於天道-上帝之認識之形而上學文本並不能為人類而外之宇宙萬有(之為自組織結構)所理解,即人我對宇宙萬有之精神性之認識無所告也。是人類之形而上學無意義乎?非也。人既為宇宙整體(作為超越性生命體)之有機構成部分,人覺即天覺——天使人覺便為天之自覺也。人以其高精神密度突兀於萬物,其理性思維基於經驗而有對超循環運動之簡化而能對萬物運動有所預判,此即自然科學。進而技術,如摹倣生物行為而使機器實現自動化控制;繼之摹倣靈魂活動而使機器貌似有其智慧。此等倣物(如倣星辰之轉)、倣生、倣靈活動迺基於人對天之感應-認識也。然以機器之在其他組織結構層次上無絲毫精神,故人造機器運動即使彊大於人體活動(如彼汽車、輪船、飛機其運動速度遠高於人之奔走)而並非自由活動(機器無其“自”即無其靈魂)貌似能動而無絲毫智慧,故人所造之硬他組織結構(機器等)與人造之軟他組織結構(文本)一樣——與宇宙萬有自組織結構皆有本質之區別,故其不能為宇宙自組織結構所理解。然須知當宇宙發生高級他組織結構(如倣生、倣靈機器人)則顯現宇宙歷史已達於高級階段矣。此高級階段性之認識亦來自於人類,而人類反思宇宙歷史迺宇宙大心使然,故可謂代天反思。代天反思者,人我靈感之於天象之因應也。人類對天之感應除右述知性-理性思維成果之表達,尚有情感活動。如人見春花則喜,聞秋風則悲,見奇異天象而有吉凶禍福之預,此感應真實不虛者,人既發生於宇宙歷史中則必與其具同一性。地球四時週轉之帶來種種微妙情境實與人我之微妙情愫對應者也。故天地之間之種種情境以其與人情之具同一性而可以人之種種情愫概念命意之。如天之健者,君子之剛也;月之陰者,淑女之柔也;地下有山者,人之謙也。然人既遠比宇宙渺小,則其感應之具體表達則不免有所誤會,如視熒惑守心為兵凶之象、彗星出沒為大不吉,此牽強附會也;又以為天見帝王行善政則降祥瑞以嘉獎之,見帝王行惡法則降災異以懲罰之。宇宙既為超越性生命體而並無生物性生命體之具象手眼,豈可直接干預人事乎!然若以為天對於人之善惡行無所感,又大謬也。人類世界既為宇宙之超越性濃縮,天之愛生之德稟賦其心,其於正義之具體表達雖以其個人精神境界與特定視域之限制不免狹隘,然對於抽象之正義理念皆嚮往之,個體既知世界不可能以其自我為中心而旋轉,則其於天降吉凶禍福之不可預之敬畏心——而天之感應在其中矣,蓋人類天賦善惡性但善惡非完全對稱而為對稱性破缺關係——即人類世界善性強於惡性,則人心向善之期待使具體人之善行必受激勵——自我激勵與他人激勵,如帝王行善政則民心愉悅故其所見多祥瑞(而忽視凶象);而人之惡行則相反,其為人類世界譴責而外,更有懲罰。懲罰其施行者,基於人類普遍道德觀念之法律判定而外,人心意識流湧動表現於微妙之間,除極端惡者或蒙昧者,一般犯罪者自己亦於某些忘情時刻而渴望得到懲罰;若不能得懲罰則受其自我良知之折磨往往並不下於牢獄。具體人所生存之人類世界比之自然世界為其更近之天,人類世界之普遍善性(強於惡性)足以誅犯罪者之心而使其無所逃遁,此老子“天網恢恢,疏而不失”、孔子“獲罪於天,無所禱也”之義也。人類世界作為宇宙中精神密度之最高區域既具有代天反思之能力,是否可謂其為宇宙之腦而支配宇宙歷史乎?曰,非也。天人同一性並不意味著人可僭至天位神格也。宇宙之為超越性生命體而運化出高級生物性生命體人,而人不可反而運化宇宙,即人不可企及天道-上帝之大能也。人類世界作為宇宙有機體中之有機部分固為宇宙腦(宇宙大心)之一分子,然以其精神量遠小於宇宙精神量故不可企及宇宙腦之結構能。即使未來人類漫延至宇宙中大部可居住之行星,人類亦非宇宙之統治者。天道-上帝以物性統治世界,而人不可改變之而唯能順應之。君王以法律與政令統治人類世界,此迺外在統治順應天道之內在統治耳(順應程度不同而區分統治者優劣);內在統治世界者唯天道-上帝也。君王外在統治不可能違逆天道-上帝之內在統治,即無論其主觀順違天道-上帝(即其無論善惡)皆不可出離天之所限,蓋善惡之辯證法即善惡因與善惡果超循環之善惡因果流終為宇宙大心之善惡對稱性破缺關係所籠絡,而此關係不可移易也。某些統治者不可一世而自以為世界主宰而妄為,其結果身敗而名裂,故老子曰“天下神器不可為也。”宇宙整體其精神量為其全部構成者之精神量之有機和,故宇宙精神量大於宇宙中任何存在者之者,以精神量之與秩序度-自由度之同一,宇宙中任何存在者之自由度皆小於宇宙整體之者,意味著宇宙中任何存在者其精神自由唯有限伸張——其不可能擺脫其他存在者之限制。人類理性思維唯於極有限範圍內有其自由,而非無限自由,如人類理性思維於其生老病死可以有所干預(如醫藥可延緩死亡或厭世者自殺),但不可主宰之,人類自身之形成與進化雖人人參與而其主宰者天也,故“天人合一”之義絕非人可宰治宇宙歷史,人為天所主宰而非相反,此亦天道之義也。天道-上帝具體表達為物質物之物性即精神性,而人性原之,人之反思思維原於宇宙歷史之歷史性發展。人不僅不能造化宇宙,亦不可全知宇宙,以為人類理性思維可洞悉宇宙發展規律而以數理邏輯語言寫於紙上——謬之甚也!蓋宇宙萬有作為一系列層層連屬之超循環運動(歷史性運動)與數理邏輯演繹(非歷史性運動)背離,即其超越性所生發之想像力與數理邏輯演繹之信息量守恆衝突,故不可以後者描述前者,蓋超循環之超越性所萌發之想像力不可能為人類所預知也。人之自我任一時刻對於其後時刻所萌發之想像力尚不可預知,而況於天乎。人對於人類歷史亦復如是,蓋人類歷史為宇宙歷史之有機構成者也。近世西方之無知狂徒自詡發現人類歷史之普遍科學定律云云,實不識天高地厚而不自量力也。人類世界之超循環運動之超越性比之物質物世界之者遠為強烈,故彼物理學之忽略超循環之超越性而唯關注循環部分之方式已不可行矣。人既不可能預知人類未來所萌發之想像力內容,卻宣稱發現人類歷史之普遍科學規律云云,豈非大言欺人乎!然江湖騙術之能盛極一時者,眾人多不解歷史運動之時間性-歷史性意義也。若不苛求精微,吾人固然可對於當下歷史事件有所預言,如預見戰爭之發生與結束而往往言中,蓋人類若普遍認為戰爭之不可避免迺戰爭之一因也,戰爭之結束亦復如是。吾人亦可有理念論之抽象預言,如謂宇宙歷史自始而至於無限未來而皆為超循環運動,又人類世界之善惡博弈總是以善階段性勝利而告終。且小說家自可發揮想像而文學性描述其未來世界之種種情形,其非無意義者,此亦為人類思維超循環之超越性萌發想像力之所在也。然所謂科學歷史學——根據此學可預言人類歷史未來軌跡——則屬於不可能世界,蓋人類生活紛紜複雜,而如時空中物质物之運動軌跡(如行星之運動軌跡)實不存在於人類歷史中(“人類歷史軌跡”為比喻性概念而無實象)。即使人類世界基本方面如經濟關係之未來發展情形亦總是超越當下人類之認識,猶如山頂洞人不可預知股票意義,今人亦不可知未來人經濟關係之具體也,如千年前人類既不知現代之電子技術,其何以能理解電子銀行之無真實貨幣之支付情形乎!某人所謂洞悉全部人類史而預見未來千萬年之歷史運動者,蓋其知當代無人能活如此長久以揭其謊言耳;其又謂未來理想國中所有矛盾全部解決云云,真無知之甚矣!即使無態宇宙其陰陽子近乎完全對稱而並非完全對稱故二者依然存在矛盾,豈有人類世界矛盾之完全消弭者也;若無矛盾則無動力,唯人類滅絕耳。其理論之悖謬必導致行為狂悖,難怪其階級滅絕論比之法西斯種族滅絕論造成廿世紀之更大人道災難也。以一般人之理解力,吾人超循環論之謂超越性所萌生想像力之不可預知或未免抽象,吾人可以“殺嬰悖論”而明見科學預言人類歷史之不可能。某人謂其得科學法門而有洞悉歷史未來之神通(且不問其是否撒謊),進而言某嬰長大將危害人類如希特勒者。設以法官判定之,如此法官將面臨兩難,若其以預言為真,則理當殺嬰。然殺嬰而後則此嬰不再可能危害人類,故證預言為偽。此悖論顯現——所謂發現歷史科學定律云者,欺人之論也。自言能偷看人類未來者之預言,以受眾之多寡,總難免對當下人類產生影響,此影響對未來之作用反證未來不能被偷看也,蓋預言若為客觀則當無關於其所預言之結果。宇宙歷史即使可謂被上帝預定,而人不可先知之也(人既不可知預定之具體,預定論便淪為空洞),人類所見萬物為非完全確定性運動,所見宇宙為自由之宇宙也。 原道第七《周易•繫辭》曰:“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所謂形而上者,本體也,精神也;所謂形而下者,用也,物也。故中國古典形而上學視宇宙大心存在為理所當然,否則形而上學豈可能乎!然中世紀末至文藝復興時期及而後,西方科學思維與唯物主義相伴而生,科學思維實潛在唯物主義——彼認定時空中存在為唯一真實存在,而所謂客觀精神並不能見諸時空中,故形而上學視宇宙大心存在為理所當然之情形遂生變故,即形而上存在成為問題,上帝合法性須以理性審視之而決定其去存。西方中世紀及而後遂有所謂上帝存在證明之問題,直至現代,猶之未解。唯物主義否定上帝存在,數理邏輯主義者視形而上學問題無意義,人我精神何所從來在彼西方遂成懸案。故吾人有必要從中國古典儒道哲學出發而證明天道-上帝之存在,唯此證明非邏輯證明,而是基於吾人感性、知性、理性之思維整體之綜合領悟也。笛卡爾發明坐標系,而其人並不以為坐標系中無以標誌精神而否認自我精神之存在,彼認為“我思故我在”,“我”者,自我精神之謂也,彼亦不否認上帝存在而欲證明之。然笛卡爾企圖以幾何學方法證明形而上學諸命題——不可避免陷入危機,何耶?上帝存在實不可能以幾何學方法(即邏輯學)證明之,此康德批判哲學所揭示者。與經驗論之關於主詞判斷或是或非而必居其一不同,康德認識到,凡對於理念判斷之理念論必陷於二律背反,關於上帝之判斷亦不例外,即人類思辨理性法庭無以審定如下二判斷孰是孰非:上帝存在;上帝不存在。以此而論,企圖以邏輯證明上帝存在實為不可能,之前湯瑪斯·阿奎那、安瑟倫直至笛卡爾等人證明皆未能以思辨理性之嚴密邏輯而證明之。歐幾里德幾何學證明三角形內角和為平角,人人可明鑒之,以其邏輯推理清晰明確也;然既往上帝存在證明則無此等清晰邏輯,如本體論證明言上帝觀念既無限圓滿則必包括存在性——此絕非邏輯證明也。康德指出上帝存在不可以思辨理性證明——其顯明推理似為:上帝不存在。然則康德於其《實踐理性批判》又懸設上帝存在,何以故?彼認為人類道德原則須以上帝存在為根基,蓋倫理道德之非為人類任意制訂者在乎創造人類世界之造物主之規定也。吾人審視康德批判哲學,其關於形而上學最高觀念(上帝)之理論之不能統一(《純粹理性批判》與《實踐理性批判》存在矛盾)者,在乎其未能理解存在論與邏輯學之關係。邏輯學固然不能證明上帝存在,然是否一切存在非得邏輯證明而方能合法乎?非也。試問康德,汝何以未能以思辨理性先證得人我精神進而人類理性之存在而貿然對其進行批判乎?又牛頓何以未能以思辨理性先證得存在物之存在而貿然對其數學描述乎?康德未能覺悟者,一切存在皆不可能獲得邏輯證明,且任何存在者之存在性毋須邏輯證明。凡吾人發一論便已先在認定自我精神存在矣,進而凡吾人對任何一物發一判斷便先在認定其存在矣。故存在論先於邏輯學。自我存在、世界存在——迺天賦存在論也,若否定其存在則除此否定論而外不可再能發一論矣。人每以為眼見為實,而不可見者不為實,殊不知認眼見為實則已先定人我精神存在矣,蓋見者精神者之見也,而人我精神自身並不可眼見,可見“眼見為實”論以認定眼不可見者(自我精神)為實(存在)為基礎。人每有幻象產生,如人以其思念心切而陡見死去之親人出沒於其生前所住之房屋,而以為鬼魂可脫離肉體存在,然此不難破解者,可使人監督之,觀彼鬼魂是否準時出沒、人人能見,凡智力正常之人其終能覺悟其所見鬼魂為幻象,一如吾人醒後知夢中景象為幻象然,蓋思維與存在同一,人之魂魄與其生命體同一,即魂魄不可能脫離生命體而獨存也。與人之幻覺不同,吾人對於上帝存在之領悟迺基於宇宙萬有運動之深入理解。此理解並非如幾何學證明之純粹邏輯推理,而是吾人思維整體之領悟,須知領悟遠比思辨邏輯高深,蓋邏輯推理可機械化,而領悟則不可。所謂“領悟”其意云何?曰吾人感性、知性、理性之綜合運用也。吾人對於自我精神之存在固然可以笛卡爾“我懷疑、我思維故我存在”而明見,然則吾人並不能對於外在於人我之他人有此明見,吾人何以判定他人亦有其自我精神乎?曰,觀他人之行為也。當某人向吾人走來,吾人不難通過觀察其表像而將其與機器人區別開來而知其為吾人之同類,即其屬於發生於地球近三五百萬年內之高級生物。人類仿靈學機器人日漸逼真,甚至初看之下遠比一般人聰慧,然其既為“電腦”支配,則必不可能違反計算機信息量守恆原則,即其輸出無有絲毫超出輸入者,即其無絲毫想像力發生,以其在其他組織結構層次上無其精神,故仿靈機器人對於其“說”出之話語、“寫”出之文章一無所知,蓋其說、其寫完全來自軟體程式,而非思維也。吾人既能將人與仿靈機器人區分,則已見出人之思維之性質矣。其性質有三,曰自由性、曰想像力,曰目的性,凡具此三者則為精神者。所謂自由性者,存在者之行為全在其內在支配而非外,其自我行為固然受環境影響與制約,此為具體自由者有限而非無限性所在,然人之有限自由以其顯明(即其自由性強烈)突兀於物質物世界,如一般人無端遭受侵犯而陡然間奮起反抗;而物質物受到撞擊唯相互作用力(其自由性微弱)。又人以語言表達其自我意願具獨立性,即其表達之根據全在其自我意志,此自由之自在自為之表現也。故吾人觀察他人之行為而不難明見其自由性所在。所謂想像力者,人於常規思維中迸發新思維之謂也,如哲學家於閱讀中發現前人所論之謬誤、於沉思中於世界有所洞見,如科學家發現前人所未發之定理,如詩人造出前所未有之詩句;即使一般人於生活世界活動中亦多有出人意料之巧思。人之思維總是將感官感受之信息綜合處理而有信息量之增長與本質性變異(區別於計算機信息量守恆),如人見風景而以語言摹狀之,語言相關於風景而本質上區別之,蓋無論其忠實與否皆有抽象與變異也。吾人通過觀察他人之言行亦不難發現其想像力之萌發。所謂目的性者,人之行為非盲動而總是為實現其預期結果之謂也。如君子無端遭受他人詆毀而忍讓者,在乎心中有其高遠之目標,知小不忍則亂大謀;一般人行為無論善惡皆有其目的,即使渾噩而隨波逐流者亦不棄維持其基本生存之目的。吾人不難從他人言行而知其目的性之在。如此吾人於他人言行中而見其自由性、想像力、目的性,故而判定其與自我一樣有其精神。吾人既可以觀察他人之言行而判定其精神之在,亦可以觀察宇宙之“言行”而判定其是否具有精神。宇宙固然遠比人體廣大,以吾人生存於宇宙中,而不可能如觀察他人言行般通觀宇宙整體運動,然須知吾人理性思維可舉一而知萬,既然一葉知秋而無須觀盡天下所有葉而方知秋,吾人亦可以有限觀察而上昇至於宇宙整體,進而上昇至於超循環宇宙歷史序列,進而上昇至於全部宇宙集合,進而判定全部宇宙集合是否具有精神。首先吾人看宇宙是否具自由性。牛頓力學時代,人誤以為宇宙為必然律所主宰,而無絲毫自由,宇宙諸星體好比一架機器,週而復始循環運轉。然不久發現,兩體平方反比引力關係必至多體渾沌,而多體渾沌反證兩體之間存在完全決定論關係之謬(前述:牛頓力學悖論)。與此同時,量子力學發現微觀世界之運動呈非完全確定性。故知宇宙之無論宏觀視界或微觀視界其中運動皆呈非完全確定性,其不確定性者,宇宙自由性之所在也。其次看宇宙之想像力。須知人造他組織結構亦不能實現完全確定之機械運動,何哉?機器部件既非剛體故不可能絕對精密,豈可能有完全確定之機械運動乎!然則機器在其他組織結構層次之非完全確定性運動之非為自由運動者,其運動中無絲毫想像力萌發也。而宇宙則不然,萬有之非完全確定性運動中不斷累積想像力而造成宇宙整體信息量之增長,生物世界與人類世界之發生與進化即此增長之明證也。第三看宇宙歷史之目的性。宇宙以其時空物之巨量廣大,其行為非如吾人觀察他人行為而能立見其目的,吾人若有足夠洞察力則能於數秒中見出某人言行之目的所在,然宇宙歷史之目的性顯現非以漫長時空不可,如吾人所居宇宙經歷百五十億年之歷史方有目的性之顯現,即其目的性顯現唯於人我回溯此漫長時間方可,也唯有目的性之吾人方能見目的性之宇宙歷史,物質物世界之發生發展之目的性迺為生物世界發生發展奠基、生物世界之發生發展之目的迺為人類世界之發生發展奠基。吾人之目的性來自於宇宙歷史之目的性發展,吾人也便於體察自我目的性中而見宇宙歷史之目的性之在。若以為宇宙之目的性不過巧合,則吾人之目的性何嘗不可謂巧合乎!如此(視吾人目的性行為為人體內部諸器官相互作用之目的性為巧合)則不過以“巧合”修辭置換“目的”修辭,唯此置換有所不逮者,使巨大時-空-物如吾人所居宇宙者於巨量步驟造成高度複雜存在者如人體,其钜系列之完美巧合其本質者必非巧合而為目的性運動也。固然吾人能自覺吾人之目的性而不能自覺宇宙之目的性,以吾人非同一於宇宙也,然須知吾人迺宇宙中之一有機構成之分子,若以為吾人之目的性來自非目的性宇宙,是宇宙低級於人我乎!然則何以宇宙生人而人不可能造宇宙乎!顯然如此思維則不免天人分裂,統一性思維唯認為目的性人原自目的性宇宙也。宇宙萬有既於歷史性發展中表現出其鮮明自由性、想像力、目的性,則其為精神存在者了無疑焉,上帝存在之證明不過言全部宇宙集合迺精神存在者,故吾人對於宇宙精神性之領悟便是對上帝存在之證明。 原道第八吾人既領悟宇宙大心之所在,則唯物主義、科學主義、主觀唯心主義不攻自破矣,然以彼(尤其前二者)於近現代洶洶然搖動大眾之心,故有必要稍費筆墨而約略批判之。唯物主義視物與心為截然對立,言物質為第一性存在,而精神為派生,人類為宇宙中唯一精神存在者,即人我從宇宙發生乃是精神從無絲毫精神之世界陡然冒出。了無精神之必然性物質物世界竟能生發富精神之自由者人——真可謂比倒建金字塔更神奇之“奇跡”哉!精神因何而生、究何而發乎?物質既非精神者何以有此大能?唯物主義者無所答。低能有神論者對於一切不可解事物皆歸因於上帝,即任何問題無須究竟但以“唯上帝知之”答覆可也,此萬能答案尚且情有可原者,上帝以其無限精神而萌發無盡想像力,故此懶惰思維於道無毀;然將精神者人類從宇宙中發生歸結於了無精神性之“物質”則辱沒天道化毓人倫之功而淪於拜物教矣。固然相反者而相成,但須知截然相反者絕不能相成也。精神者人將自身起源歸因於非精神之必然性死物,其拜物教比之圖騰崇拜更低級者,圖騰所對應之鳥獸蟲魚畢竟有其低級精神也。唯物主義認為唯人有其精神,而宇宙無其精神,則顯明問題者,精神何時陡然發生乎?須知從動物世界進化出人類世界乃一漸進之歷史過程。若不能指認之,是否認定有此時間節點——此節點前為非人而其後為人乎?亦即此節點前宇宙無精神而唯此節點後有精神乎?若以為答案為肯定,則此獨斷論大悖於宇宙歷史,蓋自由性與宇宙歷史共始終而絕非陡然萌生,而自由性即精神之表現也。若不認為精神忽然萌發,而是漸進而生,則理當認為當人類遠古祖先處於動物世界時亦有其精神。以此漸進之論,則理當認為哺乳動物之前之爬行類乃至兩棲類乃至魚類乃至原核生物類亦有其精神。而原核生物之發生亦非陡然而就,而是有一歷史過程,如此則理當認為有機高分子乃至其形成之前之小分子亦皆有其精神,進而小分子之前之原子乃至基本粒子皆有其精神,唯愈久遠而精神密度愈低而已。但無論低至何種程度而精神密度不可能為零(即總是大於零),此上帝永恆意義之所在也。老子所謂“道法自然”者,絕對精神自本自因,故其存在無其自身而外之因,故為一切存在之因。可見若唯承認人有其精神而否認其他動植物乃至非生物有其精神,則必然陷入獨斷論。若使思維一以貫之,則須承認宇宙萬有之歷史性發展乃是精神存在者之精神量-精神密度之超循環增長史,即人之顯明精神突兀於物質物世界——可看作物質物微茫精神凝結為濃鬱精神者,而不可認為物質物世界無其精神也。物質物之雅典自由主義秩序排列可使其精神密度激增,物質物世界發展出生物世界、生物世界發展出人類世界即宇宙局部精神密度之激增過程,而非為無精神之世界中陡然萌生精神世界也。對於吾人之批判,唯物主義者或自我辯護曰:吾人雖否認宇宙精神之存在,但並不否認物質運動,且認為物質運動合乎規律,且蘊涵辯證法。吾人姑且體量其辯護而究竟之——是否“精神”可為“規律”或“辯證法”籠絡乎?曰不可能也。精神(心靈-意識)觀念其意義具本原性,絕無更基本觀念可還原之,更無其他觀念可代替之。規律云者,規則也、必然律也,故指稱自然科學所發現之定律。如前所論,宇宙萬有既皆作超循環運動,則自然科學所謂客觀必然律無不以忽略超循環之超越性為前提,而此忽略迺對於宇宙精神性本質之忽視也,故有世界觀意義上之錯誤。至於辯證法,其所言者標而非本也。宇宙大心所運化之萬有運動固然顯現出對立統一之辯證法,然則須知辯證法無以區分精神運動與非精神運動。宇宙萬有運動同一於精神運動,而不存在純機械運動(非精神運動),唯他組織結構在其他組織結構層次上為准機械運動(完全機械運動為不可能)。機械運動亦含辯證法,蓋機器之轉動與平動具對立統一性,如汽車車輪之轉動導致汽車之平動;再如機器出廠後使用中其故障率總體上隨時間趨於增長,然此增長不僅並非綫性,且於最初磨合後反而趨於減小。此機械運動向毀而成與人生向死而生具一致性,即對立統一之辯證法並不能區分出二者之本質不同,即其並不能區分自組織運動與他組織運動,即不能區分精神運動與非精神運動。此足見否定宇宙精神性而欲見宇宙萬有運動之真——絕不可能耳!科學主義企圖將世界納入科學邏輯中,如羅素否認宇宙大心之存在,認為數理邏輯可摹狀宇宙萬有及其運動;而維特根斯坦則言凡可說者皆能邏輯說清,凡不可說者則以其無意義而當沉默。如此精神自由不可邏輯說清,是人類精神無意義乎!真乃欺人之談也。數理邏輯不過人類思維所構造,而宇宙萬有超循環運動以其超越性而超越數理邏輯,故人能發明數理邏輯,而數理邏輯不可能演繹人我思維,如企圖使數理邏輯之物化者(計算機)賦有靈魂——屬於不可能世界。又科學主義有所謂還原論,以為物質物世界既可為物理學表達,而生物世界發生於物質物世界、人類世界發生於生物世界——此過程同一於數理邏輯演繹,如此人類學當可為生物學還原,生物學可為生物化學還原,生物化學可為物理學還原,總之人類學可為物理學還原。以此而論則人類全部學說統一為科學,而形而上學消亡,故出現發現人類世界運動之普遍規律之牛頓可期也。還原論謬誤所在之一者,物理學並未描述也不可能描述物質物世界運動之本真,其所謂“定律”乃是基於將萬有超循環運動簡化為循環運動所得,而其所忽略之超越性正為宇宙本質所在;二者,物質物世界、生物世界、人類世界依次發生之歷史性過程中有想像力萌發與累積而絕不同一於數理邏輯演繹。此兩者足見還原論出發點之謬。本根既謬,豈能行乎!以物理學眼看世界,似乎除物質與其運動外一無所有;殊不知物理學眼實為動物之眼也。就時空中可見者而論,的確唯物質與其運動,然須知可見之形體存在迺不可見之形而上存在之表達——此人類理性之“眼”所見者也。宇宙形而上存在(精神)為體,而形體存在(物質物)為用,猶吾人之精神為體而肉體為用然。或曰,宇宙形而上存在既不可視覺見,是否可以奧卡姆原則刪除乎?曰,絕對不可,猶如不可以刪除人腦而能原人,忽視宇宙大心則不可以原宇宙也。若人以不可視覺見自我精神而否認其存在,則自然科學自身何所根據乎!人以邏輯思維演繹自然科學,而人我思維進而宇宙思維演繹則超越科學邏輯,故彼科學主義妄圖以科學邏輯囊括宇宙人生者,宛如以彼侏儒鞋而欲穿巨人足,豈可能乎!區別於客觀唯心主義之天道-上帝本原論,主觀唯心主義以為人心為世界唯一根據,世界諸現象既通過感官進入人我思維,思維中諸概念並不在人我思維之外(巴門尼德斯最初言“思維與存在同一”即此意),故如費希特以為自我設定自我進而設定非我(自我而外之世界)進而設定自我與非我之統一,而表像背後究竟有無客觀精神既不可以邏輯證明則當取消之。此迺以唯我論而否定天道-上帝之存在也,此主觀唯心主義之悖謬者,辜負絕對精神者賦予人類之歷史性思維,在其唯我主義一元論目下,仿佛人我憑空擲來而為世界立法。殊不知人我迺宇宙歷史性發展而來,而天地之主者,運化天地人之超越精神者也。人我既感知自我精神存在,豈可不追溯人我精神之自由性、想像力、目的性之所從來乎!吾人既以反思而明瞭自我精神之存在,則知產生自我精神之宇宙其必為精神者,蓋精神者唯能從精神者中產生而不可能從非精神者中產生。人每見活人與死人之不同、生物與物質物之不同而誤以為二者完全對立,殊不知宇宙中不存在亦不可能存在完全對立之事物,“無”與“有”尚且異名而同謂,而況於生與死、心與物乎!生者,微茫之精神凝結為濃鬱精神之謂也;死者,生物之濃鬱精神大為降低之謂也。心者,自由運動之物也;物者,自由運動之心也。生與死唯存在者其精神量之不同,而心與物同一。吾人言物質物之“精神量”與“精神密度”——實不得已之修辭,其所易生誤解者,仿佛物質物為溶液,而精神為溶質,其實物與心既同一,豈有別乎!唯物質物之不同秩序下其精神量大為不同,故吾人行此易為理解之比喻性概念。同等量之物質物,其為人體則為自覺覺他之高級精神者,其為骨灰則貌似必然性死物。其實骨灰貌似死物而絕非死物者,其精神量與精神密度微小而已。宇宙以其微小精神密度而有巨大之精神量,在乎其體量巨大也。康德、費希特、黑格爾諸人皆不明此,故有種種繁縟謬論,真可一歎也。貝克萊認為“存在即感知”,就存在之初判而言固然如此,唯須進一步追問感知之何所從來者也。感知所從來者,宇宙大心也。假使有無心之宇宙,則從中不可能有感知者發生,蓋無精神者不可能生發精神者也。故感知實原自存在——即感知能力唯發生於精神性世界中,故人我對於宇宙萬有之感知終究原自於宇宙萬有之運化,即人之感知能力為天賦,即人之感知終為天之自我感知也。王陽明之言山花因觀者而明其存在性,殊不知此觀感迺天人靈感之一應也,太陽明亮天地而使吾人感知諸山花等物象,此看似平常實則非凡者,宇宙漫長歷史運動所成就者也。宇宙中即使百億光年之遙、髮絲億萬分之一之小,總之從廣大而至於精微皆自相洽合,若非客觀精神一以貫之,豈可能乎!故知山花之呈現與人我感知之洽合在於人我之上有宇宙大心統攝焉,若以人我為本原而視山河大地因我感知與否而生滅,則其誤解甚矣夫! 原道第九絕對精神者(天道-上帝)運化宇宙歷史之目的在認識祂自我,故宇宙歷史所湧現之高級具體精神者(人)其目的在認識天道-上帝。宇宙為天道-上帝之非完全全息性影射,人為宇宙之非完全全息性影射,總之人為天道-上帝之非完全全息性影射。此超越性影射關係等同於超越性濃縮-微縮關係,即人體為超越性濃縮之宇宙,人心為超越性微縮之上帝;易言之,宇宙為超越性放大之人體,上帝為無限大之人心。天道-上帝永恆,而宇宙之數無量,而人不斷湧現於宇宙中,天人超循環而上昇之理想者,同一於天道-上帝也。以人同一於上帝進而全知上帝之理想永不可實現,而此理想之為牽引而使人類思維持續發展,故人類認識天道-上帝之歷程便如無盡奔湧之大川流。人認識天道-上帝其要在認識自我與宇宙,認識自我即認識上帝,認識宇宙即認識天道,舍人我與宇宙不可能認識天道-上帝也,蓋精神唯一,所謂不同精神者唯其精神量與精神密度不同耳。人何以認識自我乎?其途有二:一者,反思自我;二者,認識人體結構及其運動。人於反思自我中不難見人我意識流複雜之極——其層層交織而迴旋往復宛如江河湖海之湧,而此湧動非如客體之可靜觀者,其雖一以貫之而變動不居,且吾人反思之為思維之一縷亦在其中而擾動之,而此種複雜性迺為宇宙歷史之時-空-物流之濃縮性抽象呈現也。人以其處於世界(自然世界與人類類世界)中而時刻與之交通,世界諸意象以人之感官而進入人之思維,故人我意識流為動態立體意象流也。人身之長成迺超越性重演地球生物世界進而人類世界之進化史,故其受精卵蘊涵長成人之時間性與空間性之程式,而此程式非如人造機械程式者,在乎其涵歷史性而有想像力萌發,此人類進化之所在也。人類之有性生殖之方式使個體維繫於人類整體——個體基因處在人類基因海中。人類個體之理性思維活動與其生物性活動作為人類世界整體活動之有機體構成者而為宇宙超越性生命體歷史運動中之一分子,人以其高精神密度與精神量之洽合而有認識自我與世界之能力,人於認識世界中認識自我,復在認識自我中認識世界,而一切認識終歸於對天道-上帝之認識也。即使某行星人滅絕,以宇宙之精神性本質而可謂靈魂不朽,故其他行星人亦會發生;即使一重宇宙在其超循環運動中淪於寂滅,而其他宇宙依然會有高級具體精神者發生。故超越地球人之廣義人類世界永在認識天道-上帝之歷史過程中。人類個體與整體之關係迺超越性影射地球人世界與廣義人類世界(吾人所居宇宙中人類世界及至全部宇宙集合中之人類世界)之關係。宛如瀑布之為動態水幕反射-折射陽光而形成相對靜態彩虹,上帝觀念持續呈現於廣義動態人類世界思維中。宇宙萬有雖紛紜複雜,而其本質迺為一系列層層連屬之超循環運動結構——其動力為陰陽對立統一體之內在驅動,以人類之繁衍方式洞察之,其實為陰陽交媾之廣義性活動也,故《禮記》曰:“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及其至也,察乎天地。”吾人以此觀太陽照射地球實為太陽放射“精液”(光芒)而使大地母親受孕從而生毓出繁盛之生物世界與人類世界。而吾人所居宇宙之全部高級具體精神者(類地球人)其發生皆不出此種交媾之生育方式;進而全部宇宙集合之任一重宇宙中高級具體精神存在者之發生亦當不出此種交媾生育方式也。而其妊娠條件為水——行星上之原始海洋乃是陰陽交媾活動之受孕子宮。何以知之乎?吾人反思吾人思維而知思維一以貫之,超越性影射吾人思維之上帝思維必也一以貫之。以思維與存在之同一,全部宇宙集合之為絕對精神之表達亦當一以貫之,諸現實宇宙其基本常數(普朗克恒量、引力常數、絕對零度、光速)可以有所不同,而全部宇宙之結構當統一,故其生生不息之發展方式皆不出陰陽交媾之生毓方式也。人類夫婦之生育活動中雖然當初彼此選擇為配偶時有理性思維參與,而無論其性交或受孕及至嬰兒之長成皆屬於宇宙自組織活動。而人類理性思維指引下之一般生產勞作則並不屬於宇宙陰陽交媾而生毓之自組織活動,如人類之工農業中物理學活動、化學活動、生物學活動雖為宇宙陰陽交媾性活動之後果,而如人造機器之機械運動層次則不關乎廣義性活動,是為非性活動。人類理性思維試圖參與宇宙陰陽性活動中而對世界有所改造,然而須知人類任何活動皆不在天道籠絡之外也。人類認識世界固須靜觀玄覽,而以人類世界為宇宙生命體之一有機分子而時刻活動於其中,故非如吾人於美術館中之靜觀也,人生存於世界中而總是對其中存在物有所改變。如大禹治水,於自然形成之河道疏導之外,亦有河道之改變;至於今日,更有大型水庫之建設,故使暴躁性格之河流變為深沉溫和,宛如吾人為河流“腸道”增加一“胃臓”也,此對於地表生態固然具建設性,而其他更多則未必甚而具破壞性。如人類雖非如傳說中愚公移山而改變地表之地理結構,而移動土石之活動不斷發生;再如商品流通則是人類貿易造成地球物質物之位移運動也。而人造他組織結構如機械電器之建造,其所需材料固然在物質物世界汲取,而其機械運動有對局部物質物世界之更強力改變,機器本身之他組織結構性及其機械運動性使其不能於世界精神有絲毫增益,而其對於地球生態自組織活動之影響則為消極。總之此等物質物位移運動與機械運動皆為人類生產勞動所造成之物理學運動,此對於人類所生存世界擾動較小,以其並未深入物質物結構故也。人類理性思維不甘於他組織活動,而欲參與自然世界之自組織活動,如合成有機高分子(如蛋白質分子)雖依靠物質物之自組織性,而足見人類理性已觸及自然理性之精微矣,示此自然力所衍生之人力僅就地球世界而言已然成為可比擬自然力本身者也。且人類理性思維更伸向生物世界,當其發現生物基因組雙螺旋結構之後,便有對生物基因組之編輯活動。人類此種化學與生物學活動(化工生產、熱核反應、生物基因工程)對於世界擾動較大,以其深入物質物與生物內部結構也。此三種活動(物理學活動、化學與生物學活動)尤其化學與生物學活動既顯現出人類理性思維之強大作用力,是否意味著人類僭越本分而覬覦上帝而一朝取而代之乎?曰非也,不可能也。人類活動能力既為宇宙歷史理性所賦予,則人類意志自由之伸張無論何其張狂而不在天道-上帝之外。物理學活動者,不變易物質物分子結構,唯變更其時空位置與分佈形態而已;化學活動與生物學活動者,變易分子結構或原子結構乃至原子核結構也。前者(物理學活動)之為他組織活動而遺有人類理性痕跡,如人類建造房屋、製造工具或機器、雕鏤鑄造器物、書寫文本等,一望而知其蘊理性之巧思。而後者(化學與生物學活動)作為人參與之宇宙自組織活動則了無人類理性思維之痕跡,如人類設置之化學反應(如一般化學反應乃至核裂變或核聚變反應)其生成物之與自然物並無二致。而編輯生物基因組——如將動物基因片段植入植物基因組或將植物基因片段植入動物基因組——此確為宇宙歷史之前所未有者,然其所利用者依然為生物(自組織結構)之自組織性,而人類理性亦無絲毫痕跡遺存其中。故所謂人類參與自組織活動其實不過為自組織活動提供條件而已,即人類理性唯能順應物性而不可能更改之也,蓋人類理性迺物性之發展耳。天道-上帝運化宇宙歷史其想像力萌發之所以極具保守性者,以其綜合平衡而其道中庸,個體萌發想像力基於整體、整體萌發想像力原乎諸個體想像力之有機和,其所造成之歷史性進化十分穩健——非萬全之策而不為,即“萬物並育而不相害,道並行而不相悖。”之謂也;然而人類理性對於自組織結構之干預如對生物基因組結構之編輯則往往從自身一時利益出發,如解決自身疾病、提高農作物抗蟲害能力進而提高其產量,而是否有利於地球生物圈整體進而對於人類生存於宇宙中有久遠之價值,則以人類遠不可企及天道-上帝之高瞻遠矚而了無所知。更有無知狂徒以基因編輯技術改變人類基因組片段,此迺貪小利而取大禍之途也。然則何以上帝允許人類理性窺探神器乎?廣義人類既並不限於吾地球人,吾人唯為廣義人類世界中之極微一份子而已,其生滅迺廣義人類生死超循環中之微小環節,則吾人理性之伸張無論何等深遠(貌似覬覦上帝)而於全部宇宙集合運動之大體而言其作用微乎其微,且吾地球人之滅絕既在所難免,則吾人順天命可也。人類滅絕方式即使並非人類為增強自身能力而更改人類遺傳基因組活動所致,很可能為人類其他窺探神器之智力活動所致,蓋人類知識之增長之於其生存而言實為雙刃劍也。天道-上帝之三維理性(思辨理性、實踐理性、審美理性)高度契合,人類天賦三維理性亦自洽合,然以人類精神量遠小於天道-上帝之故,人類於其自我理性思維之運用則往往失之偏頗。如嚴刑峻法時代,實踐理性過也;緋靡時代,審美理性過也;科技時代,思辨理性過也。過猶不及,而中庸時代罕有,故人類認識天道-上帝過程中每因誤會而有所誤行。吾人所謂以天地為師者,人當師法天道-上帝三維理性之高度契合也。目前人類自然科學之發達表明其思辨理性之開發趨於深入,然而其實踐理性之伸張則有所不逮,如人造核武器時有毀滅人類之危險,而人類對此竟束手無策。人類若不能以道德理性立法限制其思辨理性之任意伸張,則可能使人類誤入歧途而加速滅亡,蓋如基因組編輯技術若使地球生物圈以人類意志而改變則有不可預知之後果。吾地球人固然遲早歸於毀滅,然若人類於認識天道-上帝中順應天命,則不至於中途夭折,且有蔓延至宇宙其他行星之可能,如此盡其天年則不辜負其所賦天道-上帝之使命也。又人類審美理性與其思辨理性亦有不諧者,嘗見幻想文學描述外星人,言其智力高於地球人,而其長相則奇形怪狀而有頗似青蛙者,可見其未曉天道-上帝之三維理性之統一性也,宇宙中高度智慧居民其長相反映天道-上帝之審美理性,以三維理性之統一,彼既智慧勝我,則其表像焉能遜我地球人乎!或曰天道-上帝審美理性既超越人類,焉知其不以醜為美乎?曰非也。吾人作為宇宙中精神密度極高之存在者,其審美當與上帝之審美一致而絕非相反也,故人之審美萬有實乃代天審美,人自身之五官四肢之匹配顯明其為生物世界蘊涵天道審美理性之最高級者,故人類自由活動中所外顯之飄逸風度為宇宙中最美者也。

朱献珑 刘朝华:新质生产力赋能更紧密的“全球南方”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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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Monday, 07 October 2024 22:52:22 +0800

内容提要: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以中国为代表的“全球南方”成为国际秩序的重要塑造者。新质生产力是中国为世界共同发展、合作发展、和平发展提供的又一个重要公共产品。本文尝试阐明新质生产力与“全球南方”这两个重要概念间的理论融通性,并以印度洋岛屿国家为例,检视“全球南方”国家面临的发展瓶颈与治理困境,在此基础上梳理中国推进“全球南方”合作发展中的具体实践与务实举措,探讨新质生产力赋能“全球南方”的作用机制。研究提出重塑科技共同体赋能“全球南方”创新发展,重构全球产业链价值链赋能“全球南方”协调发展,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赋能“全球南方”绿色发展,优化国际贸易和投资结构赋能“全球南方”开放发展,以期为进一步推动更紧密“全球南方”合作提供参考。关键词:新质生产力;“全球南方”;赋能发展;印度洋岛国2023年7月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黑龙江、浙江、广西等地考察调研时,提出要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引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2023年9月15—16日,“77国集团和中国”峰会在古巴召开。峰会通过的《哈瓦那宣言》将中国提出的“共商、共建、共享”、人类命运共同体等理念和主张纳入其中,进一步彰显了中国作为“全球南方”大家庭的天然成员和坚定一员的地位。当前,“新质生产力”和“全球南方”已成为国内学术界的研究热点。厘清“新质生产力”和“全球南方”之间的理论融通性,明确新质生产力赋能“全球南方”合作的作用机制,对推动“全球南方”国家的高质量发展具有显著的理论与现实意义。一、“全球南方”与新质生产力的理论融通性(一)“全球南方”的概念发展背景作为一个政治地理学概念,“全球南方”随着国际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不断演化。从安东尼奥·葛兰西提出“南方问题”开始,“南方”一词就不断被赋予深刻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内涵。在《南方问题的一些情况》一文中,安东尼奥·葛兰西认为,工业化的意大利北方和以农业为主的南方实际上同时受到了意大利北方资本家和梵蒂冈教廷的控制与剥削,“资产阶级宣传家在北方群众中想方设法传播的是这样一种思想:南方是锁链,它阻挠着意大利的社会发展,使它不能获得更快的进步;南方人从生物学上看,生来就注定是劣等人,半野蛮人或纯野蛮人;南方落后,错误不在资本主义制度或任何其他历史原因,而在于使南方人懒惰、低能、犯罪和野蛮的自然环境。”解决意大利“南方问题”的唯一出路是发动南北方的劳动者团结在无产阶级旗帜下一致反抗剥削。可以说,“南方”一词,由此具有团结协作和反剥削的政治内涵。“南方国家”的提出则是着眼于近现代不平等的国际政治经济权力结构。相对于主要分布在北半球、经济发达的“北方国家”,“南方国家”主要指经济社会上仍处于发展中的国家,这些国家大多位于北半球南部和南半球,具有相似的反帝反殖民历史和民族国家独立运动奋斗史。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民族主义运动和去殖民化运动在全球范围内兴起,大批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摆脱了殖民统治,争取到国家独立、民族自决和政治主权,成为反对经济殖民主义和政治霸权主义的坚实力量。长期以来,因研究侧重点各异,“南方国家”通常与“发展中国家”“欠发达国家”“第三世界”“中间地带”等概念相交叉。万隆会议的召开、不结盟运动的开展与77国集团的兴起等,成为南方国家在政治和经济上觉醒的标志。南方国家开始重新评估和调整与西方发达国家的政治经济关系,寻求更加独立自主的发展道路。“南南合作”是南方国家之间为减少对外部的依赖,走向更加独立和自主的发展道路的合作,不仅包括经济发展和贸易往来,还涉及知识、经验、政策、技术和资源等领域的发展方案及分享交流机制。贯通非洲东部和中南部的坦赞铁路就是中国人民同坦桑尼亚、赞比亚人民并肩协作,在全球范围的南南合作中树立的光辉典范。“全球南方”概念的使用是对“南方国家”的继承与发展,是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集合体。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2004年发布的《打造全球南方》报告中,明确将中国列为“全球南方”国家。然而,2023年以来,美西方发达国家和受其操纵的国家,妄图将中国排除在“全球南方”之外。对此,习近平主席明确指出,“中国坚定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致力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发展中国家、‘全球南方’的一员,我们始终同其他发展中国家同呼吸、共命运,坚定维护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推动增加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全球事务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当前,基于南南合作的“全球南方”合作机制和路径已日臻成熟,组织形态也更为丰富多样。截至2024年1月,77国集团成员国已增加至133个,并发展出“77国集团和中国”等工作机制,在应对气候变化、贫困和疾病等全球性问题和共同的发展问题上已取得实质性进展。从国际秩序愿景看,中国与“全球南方”成员一道反对国际秩序阵营化、对抗化,是世界多极化的坚定支持者和积极推动者。“全球南方”尽管还面临诸多现实问题,如成员众多,价值观多元,尚未建立起一体化的国际组织,尚无凝聚共同利益的行动纲领等,但不可否认的是,“全球南方”正崛起为一支影响全球治理格局的重要力量。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已成为“全球南方”和平崛起的压舱石。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中国依托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激发新的经济活力,不断为世界经济发展注入澎湃动力,可以为“全球南方”和平崛起提供更多的发展机遇,注入更强的发展信心。(二)从国际视角理解新质生产力理论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新质生产力概念并作出重大部署,强调高质量发展需要新的生产力理论来指导,而新质生产力已经在实践中形成并展示出对高质量发展的强劲推动力、支撑力,需要我们从理论上进行总结、概括,用以指导新的发展实践。概括地说,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它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以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为基本内涵,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特点是创新,关键在质优,本质是先进生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例如,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为发展新质生产力营造良好国际环境。新质生产力在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支撑力的同时,也必将为世界经济注入新动能和新机遇,具有重大的全球意义和时代价值。首先,新质生产力的提出因应国际政治经济新格局新变化。新质生产力的提出是基于我国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底层逻辑,但从外因的视角看,在现阶段提出发展新质生产力,也与国际政治经济发展新格局新变化密切相关。例如,部分主要经济体尤其是发达经济体,经济复苏前景依然黯淡、失业率居高不下,国家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抬头,逆全球化暗流涌动。鉴于地缘政治形势趋紧,尤其是面对领先国家对后发追赶国家进行的技术封锁和技术遏制,中国以高水平开放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以新质生产力赋能高质量发展是在应对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发展新质生产力“不要搞一种模式”,既谋一域也谋全局,只有把握中国的外部环境与全球竞争发展的新趋势,才能深刻理解当前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其次,发展新质生产力惠及全球。新质生产力与传统生产力在发展动力、形态、理念和路径等方面存在本质区别。新质生产力发端于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它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为核心标志。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发展新质生产力将为世界经济注入新动能,理论创新和实践成果将惠及全球其他国家。具体而言,新质生产力赋能全球发展主要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第一,新质生产力强调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有助于全球其他国家提升自身的科技水平和产业竞争力;第二,新质生产力通过促进产业深度转型升级,将推动全球产业链向更高端、更智能、更绿色方向发展;第三,新质生产力注重绿色、低碳发展,其理念和新技术传播有助于其他国家,尤其是“全球南方”国家开放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第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有助于缩小全球发展差距,提升“全球南方”国家在全球治理中的话语权,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因此,新质生产力这一重要概念的提出和发展实践,不仅对中国自身的高质量发展具有指向意义,也将助力解决全球发展面临的共同难题,为实现世界永续和平、绿色健康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三)理论融通的可能性及意义综上所述,“全球南方”和新质生产力是两个不同范畴的概念,但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论关照下,在理解和应对当今世界的发展挑战、推动国际合作和全球发展视域中,“全球南方”和新质生产力具有至少三方面共通之处:第一,都强调创新和变革,“全球南方”国家摆脱受制于人的传统发展模式寻求发展,需要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和创新范式,而新质生产力本身是创新驱动的先进生产力;第二,都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无论是新质生产力还是“全球南方”,都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核心,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第三,都强调开放合作,“全球南方”强调通过南南合作等机制加强团结协作,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发展也需要国家间的技术交流和知识共享。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阐明,“我提出新质生产力这个概念和发展新质生产力这个重大任务,主要考虑是: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高质量发展需要新的生产力理论来指导,而新质生产力已经在实践中形成并展示出对高质量发展的强劲推动力、支撑力,需要我们从理论上进行总结、概括,用以指导新的发展实践。”综上所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与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一脉相承,是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同新时代中国生产力发展实际相结合而成的重大理论创新和实践成果,更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发展理论的发展和创新,充分彰显了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本质上可以运用于引领中国及其他国家的新发展实践中。中国和“全球南方”国家有着相似的历史境遇、相近的发展阶段、相同的政治诉求和共同的发展目标,借助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发展,在互利共赢中可以实现共同的高质量发展。二、全球南方国家现存发展问题:以印度洋岛国为例在全球资本主义危机不断显现和美西方反全球化、逆全球化背景下,“全球南方”依然是有力量的理论概念,对团结凝聚力量、推动解决南方国家现存的发展问题仍具有重要意义。以下以印度洋岛国经济发展和国家治理为例,检视“全球南方”现存的发展问题。地理意义上的印度洋岛国主要包括六个国家,自西向东分别是位于西印度洋的毛里求斯、马达加斯加、科摩罗、塞舌尔,位于北印度洋的马尔代夫和斯里兰卡。尽管6个印度洋岛国都属于77国集团成员,是“全球南方”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长期以来,印度洋岛国的发展尚未真正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核心议题,随着全球资本主义流动,全球地缘政治重心加速东移和美西方国家掀起的“逆全球化”浪潮,其经济发展和国家治理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与困境也越发突出。(一)西方大国介入加剧与区域组织赋权不足随着全球地缘政治经济重心的加速东移,以美国为首的域内外西方大国不断通过双边或小多边机制加强自身在印度洋地区的存在,其中以法国、英国为代表的前宗主国经略印度洋的意图日益明显。在大国战略博弈不断加剧的背景下,印度洋岛国不得不面临“选边站”的困境和压力。鉴于海岛小国的脆弱性和敏感性,利用多边机制抱团取暖获取更大集体话语权理应是高效安全的选择。然而,域内有影响力的国际组织,如环印度洋区域合作联盟、南亚区域合作联盟等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大国的印太政策,地区主导权与影响力极为有限,进一步增加了地区秩序变动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就地区秩序现状而言,印度洋岛国尚无法改变大国干预地区事务和区域组织赋权不足的局面。岛国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提升战略自主性、寻求战略支撑、增强集体话语权的目标仍然任重道远。(二)区域认同缺失与地缘政治碎片化从地理位置来看,印度洋岛国分属西印度洋和北印度洋两个次地区体系:一是西印度洋地区,包括马达加斯加、塞舌尔、科摩罗和毛里求斯;二是北印度洋地区,包括斯里兰卡和马尔代夫。在西印度洋次地区体系中,各岛国深受非洲文明的影响,其中东非斯瓦希里文明的影响尤为显著。科摩罗语、马达加斯加语和毛里求斯与塞舌尔克里奥尔语均是以非洲班图语为主体,受外来语言影响混合而成,语言上的近似性为彼此的文化和身份认同奠定了基础。就北印度洋次地区体系而言,斯里兰卡和马尔代夫与南亚次大陆文明有着深厚历史渊源与现实联系。从语言发展角度来看,斯里兰卡和马尔代夫的民族语言均属印度-雅利安语支,其语库有相当一部分来自古印度语。鉴于各次地区体系内部的历史文化联结,成员之间表现出明确的文化认同和身份认同感,但由此也导致两个次地区之间的认同缺失,地缘政治碎片化问题突出。(三)内生发展动力不足与国家治理效能低下印度洋岛国的被殖民历史、资源禀赋与社会文化异质性对其现代化进程形成明显阻遏,内外问题叠加共同导致了岛国发展的多重困境。首先,岛国政治局势复杂多变。世界银行发布的世界治理指数(WGI)显示,印度洋各岛国的得分普遍较低,毛里求斯得分最高,但最近十年的治理状况并无明显改善;其余五个岛国各项得分多为负值,科摩罗、马达加斯加等国的得分全球倒数。究其原因:首先,岛国的现代民主政治根基薄弱,移植而来的西方民主政治制度在岛国出现严重“水土不服”。其次,岛国社会结构无法有效整合,不同族群的利益长期失衡,家族政治等给岛国带来挑战。整体而言,印度洋岛国和众多新兴发展中小国家面临着相似的现代化困境。同时,岛国经济内生动力不足。在长期的殖民统治下,部分岛国形成了单一种植制经济结构,较为典型的当属马达加斯加、科摩罗和斯里兰卡。经济结构单一使岛国更易受到全球初级商品价格冲击的影响,在世界贸易体系中长期处于边缘地位,经济上的依附性将严重制约其国家现代化的进程。最后,岛国风险应对能力低下。气候变化带来的海平面上升及气象灾害等问题,以及突发性全球公共卫生事件带来的公共卫生问题成为印度洋岛国面临的两大主要风险。海平面持续上升挤压了岛国可利用的生存空间,对岛国发展构成严峻挑战,极易引发次生社会危机。除生存空间问题外,岛国还面临着气象灾害频发的考验。此外,麻疹、疟疾等传染病及新冠疫情等导致的公共卫生问题成为岛国面临的第二大现实威胁。各岛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异,在医疗基础设施建设、疾病防控投入、民众公共健康意识等方面存在发展不均衡问题。以印度洋岛国为代表的广大发展中小岛屿国家所面临的发展瓶颈和治理困境,在很大程度上正是部分“全球南方”国家现实处境的写照。一方面,“全球南方”国家在当前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中整体上仍处于相对劣势地位,面临美西方国家主导的国际秩序的持续性“压迫”,其在迈向现代化的发展进程中,不得不平衡外部势力的介入和影响;另一方面,受全球经济增长放缓的影响,部分“全球南方”国家经济增长速度整体上较慢,经济结构相对单一,转型发展困难重重,经济发展面临瓶颈和挑战。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国家不得不依赖外部力量来促进国内经济发展,经济对外依赖程度不断上升,从而导致其经济发展更加容易受到全球经济发展形势影响,应对全球经济的抗风险能力不容乐观。除了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全球南方”国家普遍面临形式各异的治理困境。这些国家不仅要处理本国在现代化过程中面临的政治经济多重挑战,还需应对气候变化、公共卫生等带来的社会环境危机,国家治理任务艰巨。同时,由于部分“全球南方”国家发展水平不高,资源禀赋相对有限,其国家治理能力相对较低,社会资源调动较难。因此,仅凭自身努力很难应对这些治理困境,向外寻求更高层次的援助合作成为走出困境的必由之路。如何合理运筹域内外力量,努力寻求“南北援助”和“南南合作”的平衡点,既促进自身发展和提升治理能力,又避免沦为大国博弈的筹码和介入大国争斗,将是持续考验“全球南方”国家突破发展瓶颈和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挑战。三、新质生产力赋能更紧密“全球南方”合作的作用机制分析面对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地缘政治形势严峻,南北发展鸿沟扩大等一系列严峻挑战,中国发展新质生产力,既是着眼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主动作为之举,也是以自身现代化实践推动世界和平发展、互利合作、共同繁荣的担当之举。整体而言,新质生产力可以通过重塑科技共同体赋能“全球南方”创新发展,重构全球产业链价值链赋能“全球南方”协调发展,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赋能“全球南方”绿色发展,优化国际贸易和投资结构赋能“全球南方”开放发展,树立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赋能“全球南方”共享发展。(一)新质生产力重塑科技共同体赋能“全球南方”创新发展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局势和新发展阶段的艰巨任务,以创新赋能提效为契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是我国在国内外新形势下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桎梏的重大战略决策和关键政策抓手。从“全球南方”的角度看“关键核心技术桎梏”,可以更加清晰地意识到,美西方发达国家长期以来将科技当做限制、遏制、剥削其他国家发展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垄断、不合理征收高额专利使用费、干扰并阻挠科学技术的自然流动传播、限制及切断学术及人才交流、对科技产品的上游进行断供、对科技领域相关企业和个人进行制裁,造成发展中国家的人才流失等。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不平衡分布、冷战思维和霸权逻辑等进一步加剧了全球发展赤字和创新鸿沟。科学技术本是人类的伟大创造性活动,科技创新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在科技合作中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重塑科技共同体,构建包容、平等、均衡的全球科技创新格局,将逐步推动全球科技格局的重组和创新生态的变革,促进“全球南方”的科技进步和高质量发展。一方面,部分西方发达国家仍然是世界领先的创新强国,但其领先优势正逐步被削弱;另一方面,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枢纽节点在中国等“全球南方”国家迅速崛起。中国长期以来通过援外技术培训、人力资源开发合作等务实举措,汇聚新质动能,助力“全球南方”国家增强“造血功能”,增强其自主创新和自我发展的能力。以印度洋岛国为例,中国秉持“授之以渔”的理念,与印度洋岛国分享发展经验和实用技术,赋能岛国科技人才培养。2024年,中国将面向包括岛国在内的印度洋国家启动实施“蓝色英才计划”,围绕绿色发展、应对气变、海洋规划、渔业发展等领域设立100个专题培训项目,同时建立中国-印度洋地区海洋合作与培训中心,提升各国的海洋可持续发展治理水平。此外,国内多所高校及科研院所先后与马尔代夫、斯里兰卡等岛国签署协议,建设国际技术人才交流与发展平台,通过定向援外技术培训等方式,为岛国经济社会发展筑牢科技人才基础,助力岛国经济转型、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此外,中国还通过加强来华留学教育政策倾斜、搭建高水平人才培养平台、派出专项公关科研团队等具体措施,助力岛国提升专业化人才素养、解决人才短缺危机。(二)新质生产力重构全球产业链价值链赋能“全球南方”协调发展从经济学来看,人力、土地、能源、制度性交易成本等综合成本结构变化,带动了百年来全球范围内的四次大规模的制造业产业链大迁移:20世纪初,英国将部分“过剩产能”向美国转移;20世纪50年代,美国将钢铁、纺织等传统产业向日本和德国转移;20世纪60—70年代,轻工、纺织等劳动密集型加工产业向韩国、新加坡和部分拉丁美洲国家转移;20世纪80年代初,新兴工业化国家把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低技术高消耗产业向中国等发展中国家转移。在大迁移过程中,“全球南方”小国,如资源制约型的印度洋岛国,因市场规模小、产业体系不完整、能源价格高、基础设施落后,很难突破产业链价值链的“低端锁定”困局,获得整体性协调发展的机会甚微。此外,在发展中国家向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攀升过程中,会遭到“俘获效应”: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利用市场优势和先进技术,对发展中国家的价值链攀升实行阻截,限制发展中国家的自主研发和创新应用,后发展国家实现“弯道超车”变得困难重重。近年来,疫情、地缘政治冲突和气候危机等引发的“黑天鹅”“灰犀牛”事件不断冲击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美国、日本和欧洲发达国家选择制造业回流以应对经济的不景气。中国则呼吁创新因素是推动全球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提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系统谋划新质生产力的产业布局,部署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创新链四链融合,不断释放发展新动能、构筑发展新优势,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中,与各国一起建立多元化的合作伙伴关系,增强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创新链的韧性和安全水平。以印度洋岛国为例,中国长期致力于通过科技创新和应用,通过搭建国际科研合作网络,持续推进南南合作技术转移,推动技术援助与产业合作,引领印度洋岛国的经济发展模式从传统向更高效、智能化的方向转变,促进新商业模式和新产业形态的涌现,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基础。作为中国与印度洋地区的重要合作交流平台,中国-印度洋地区发展合作论坛迄今已召开两届。2023年12月,第二届中国-印度洋地区发展合作论坛召开,专设“印度洋岛国可持续发展”分论坛,塞舌尔、斯里兰卡、马尔代夫、科摩罗、马达加斯加等印度洋岛国出席论坛。论坛发布的《中国-印度洋地区蓝色经济发展合作联合声明》聚焦中国-印度洋地区国家蓝色经济发展援助合作问题,成果清单涵盖了渔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计划,旨在帮助印度洋国家提升渔业养殖、水产品加工、资源养护与调查等领域能力水平;提出“新能源印度洋”倡议,支持光伏发电、水力发电、海洋可再生能源、电动汽车等技术在印度洋地区国家推广运用等。(三)新质生产力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赋能“全球南方”绿色发展气候变化、传染病大流行、资源能源短缺等非传统安全问题由于其复杂性、超长性和跨国性的特点,经常导致全球的非常态危机,尤其给“全球南方”国家带来复杂严峻的影响,加剧了贫困、粮食匮乏、基础设施灾害等问题。印度洋岛国等沿海发展中国家特别容易受到气候变化、海平面上升和能源资源匮乏的影响,因此在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议题上有着共同的利益和关切。然而,“全球变暖对21世纪经济和社会的运作方式构成了生存威胁,只为应对地方性生产和区域性环境破坏而设计的基础设施和治理系统已不再符合未来几十年对良好环境和有效治理的需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中国与发展中国家进行了更多的绿色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合作,尤其在推动绿色能源应用、海洋资源探测、生态环境改善、智慧城市建设等方面的积极政策,已将绿色低碳科技推向更多国家,使得绿色智慧产业成为国内外市场的重要力量。作为全球清洁低碳能源使用的引领者,中国在推动与印度洋岛国绿色高科技合作,提高岛国自然资源利用率,助力岛国实现能源转型和“双碳”目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中国先后与岛国签署“光伏电站专案投资协议”“马尔代夫11MW光伏项目”等多个清洁能源合作建设规划,助力马尔代夫、斯里兰卡等国家建设太阳能发电站、风力发电站、水电站等设施,为当地提供清洁、可持续的能源,帮助岛国逐步实现能源结构多元化,推进清洁能源行业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和海平面上升等挑战。中国与印度洋岛国建设了多个联合研究计划和联合实验室,如中国科学院-斯里兰卡联合科教中心、中国-马达加斯加大陆架联合实验室等,合作项目覆盖了绿色能源、绿色农业、海洋技术、环境发展等多个领域。此外,中国与塞舌尔、斯里兰卡、马达加斯加等岛国持续开展联合海洋科考调查,助力岛国海洋资源探测、生态环境改善等。(四)新质生产力优化国际贸易和投资结构赋能“全球南方”开放发展从全球价值链和国际贸易的传统类别上看,中国的贸易舒适圈、经济舒适圈一直被局限在西方发达国家范围内,这也为西方发达国家依然能支配全球大部分资源奠定基础。而新质生产力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创造新的竞争优势,重塑全球贸易投资结构。以数字贸易、跨境电商、智慧物流、数字金融等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新业态,以“元宇宙”、AI演艺直播、数字设计等新模式、新产业、新服务不断涌现,新质生产力打破了传统的市场限制、时空限制,而中国坚定不移全面扩大开放,将更有效率地实现内外市场联通、要素资源共享,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数字化弯道超车的机遇,推动国际贸易和投资结构朝着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发展。对于“全球南方”国家而言,中国不但是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领域最大的产品出口国,也通过资金、技术和经验带动了发展中国家的数字化转型,优化了国际投资结构,也使低门槛、高效益新生产模式涌现,助推当地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转型为技术、知识和资本密集型新产业。与此同时,“全球南方”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人民购买力的上升,将为中国打开更广阔的市场,有助于中国突破中等收入陷阱,对全球格局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数字经济合作一直是中国与“全球南方”国家合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中非合作论坛等框架下,中国全力推动包括印度洋岛国在内的非洲国家破解数字转型瓶颈,缩小数字鸿沟,打破数字贸易壁垒,涵盖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电子商务运用、移动应用支付、社交媒体等,新应用、新场景、新业态持续涌现,数字经济合作的形式和内涵不断丰富,助力非洲实现数字化转型。以印度洋岛国毛里求斯为例,华为在中非合作论坛“九项工程”的框架下,对接毛里求斯发展规划,持续加大在数字创新、绿色发展等领域的合作力度,为毛里求斯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2024年7月,华为在数字人才3.0发布仪式上宣布,将在未来4年内提供4000个ICT人才培训机会,包含华为ICT学院、华为未来种子、政府公务员培训、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培训和数字技能普惠计划,助力毛里求斯成为数字人才强国。迄今,华为已与毛里求斯七所大学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开设有AI、5G、数通、云计算、数字能源等课程。近年来,华为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通过技能培训、支持文教事业等方式助力毛里求斯消除数字鸿沟,夯实国家发展所需的数字人才基础。(五)新质生产力树立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赋能“全球南方”共享发展作为人类创造性劳动的产物,新质生产力既对人的素质、对人的协作和共享精神提出更高要求,也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新条件新机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质生产力“以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为基本内涵”。新质生产力通过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动建设一个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经济全球化,使得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人类。可以说,以人为本的发展,是新质生产力的基本价值遵循。新质生产力赋能“全球南方”的共享发展主要体现在:第一,科学技术和高科技产品大范围开放共享,逐步打破了小部分国家从中垄断牟利的局面,也使得“全球南方”国家的劳动资料不再处于稀缺状态。例如,数字化开放获取使得知识文本和先进技术资料可以免费、自由且有尊严地获得,“全球南方”国家的劳动资料不断推陈出新,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第二,新质生产力通过引入自动化、智能化技术,提高“全球南方”国家的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使产品更加丰富、价格更加亲民。第三,新质生产力助推劳动者技能结构升级,改善就业结构,使劳动形式更有弹性。例如,一些危险的传统体力劳动被智能机械所取代,劳动者向更高附加值、更安全的行业转移,提高了整体就业质量。从中国卫星产业的“走出去”,既可以看出中国卫星通信企业如何实现从区域运营商向全球运营商的转变,也可以看出新质生产力如何赋能“全球南方”的共享发展。2012年8月,中国航天首个在海外建设并拥有自主使用权的斯里兰卡康提电信港奠基,实现了中国航天资源的国际化和“天地一体化”服务的“走出去”;同年11月,斯里兰卡首颗通信卫星“SupremeSATI”搭载中国“长征”火箭从西昌卫星发射中心发射升空,弥补了斯里兰卡在通信上的不足,让斯里兰卡成为全球第45个拥有通信卫星的国家;2013年5月,中国和斯里兰卡两国共同签署航天项目合作协议,中方在轨交付一颗自主研制的通信广播卫星,并开展北斗系统在斯里兰卡的商业运营。中国与斯里兰卡的卫星合作计划助力斯里兰卡的移动通信、广播电视、地理信息系统、卫星导航、互联网等相关领域实现飞跃发展,提升了斯里兰卡的渔业、交通、信息采集等行业的能力和效率,也提高了斯里兰卡人民的生活质量。合作也使斯里兰卡获得技术转移和能力建设的机会,促进了本地人才的成长和技术发展。以渔业为例,斯里兰卡拥有超过1700公里的海岸线和超过50万平方公里的专属经济区,渔业维持着斯里兰卡超过250万沿海居民的生计,是该国粮食安全和经济发展的关键。中国卫星提供的气象和海洋监测数据,对于斯里兰卡实现常态化生态监控、渔业资源科学精细管理和可持续开发具有重要意义;北斗系统的精准定位和导航功能帮助斯里兰卡渔船提高捕捞效率,优化捕捞路线,优化防灾预警系统,提升渔业生产的安全性;通信卫星彻底改变了传统的渔船管理模式,通过智能化分析决策同步管理渔船,避免进入有争议海域,有效应对海上紧急情况。随着新科学技术的升级和广泛应用,越来越多的斯里兰卡渔民从传统的打渔转入“海上牧场”的建设,转向休闲渔业、智慧渔业和数字渔业,收入也获得极大提升。结语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国际形势持续动荡,人类社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新质生产力的提出和发展具有深远的全球意义和时代价值,深刻影响着全球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发展新质生产力不仅是中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和必由之路,同时也为世界经济复苏注入新动能,提供更多发展空间和机遇,推动世界经济的平衡与包容性增长。新质生产力正在成为引领全球发展的引擎,为变乱交织的世界不断注入更多的稳定性和确定性。作为“全球南方”的一员,中国始终关注南方国家共同需求,致力于维护“全球南方”国家的共同利益和发展空间。新质生产力将有助于推动“全球南方”国家的崛起,有助于进一步缩小南北发展鸿沟,赋能“全球南方”国家的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构筑新竞争优势,赢得发展主动权。参考文献略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研究专项(项目编号:22VHQ003)阶段性成果。文章来源:《当代中国与世界》2024年第3期。

王一喆 李涵:全球文明倡议推动文明交流互鉴的历史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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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Monday, 07 October 2024 22:51:53 +0800

2023年3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上首次提出全球文明倡议。全球文明倡议自提出一年多以来,深刻回应了“世界怎么了,我们怎么办”的时代课题,擘画了人类文明进步新图景,展现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谱写了人类命运共同体新篇章,为推动文明交流互鉴提供了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全球文明倡议擘画人类文明进步新图景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社会中冷战思维阴云不散,地缘政治冲突加剧,意识形态对抗日益尖锐。站在人类文明的十字路口,习近平总书记原创性地提出了全球文明倡议,呼吁国际社会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以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以文明包容超越文明优越,为人类文明发展指明了方向。全球文明倡议驳斥“文明优越论”,倡导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文明只有姹紫嫣红之别,绝无高低优劣之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各国前途命运紧密相连的今天,不同文明包容共存、交流互鉴,在推动人类社会现代化进程、繁荣世界文明百花园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全球文明倡议以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为文明交往前提,反对西方国家炮制的 “文明优劣论”,主张推动人类文明各美其美,实现不同文明的共同繁荣。全球文明倡议反对“文明冲突论”,呼吁开放包容交流互鉴。文明因多样而交流,因交流而互鉴,因包容而和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倡导以对话弥合分歧、以合作化解争端。”全球文明倡议深刻彰显了中华文明的“和合”理念,准确把握人类文明交流互鉴的历史趋势,有力反驳了“文明冲突论”将国际矛盾归结为文明差异的谬论,呼吁各国以团结精神和共赢思维应对国际冲突,为解决人类分歧提供了中国智慧。全球文明倡议批驳“意识形态对抗论”,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尽管不同文明的内涵各不相同,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始终是世界人民的共同追求。全球文明倡议准确把握人类文明价值共识的最大公约数,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有力批判了“意识形态对抗论”,以合作代替对抗,以包容凝聚共识,巩固和增强了人类文明的和平力量。全球文明倡议展现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现代化是世界各国人民的美好愿望和殷切期盼。但现代化并非“西方模式”的单行道,也不存在可以万能适用的“公式模板”。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走出了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破除了现代化等于西方化的迷思。作为中国式现代化文明观的集中表达,全球文明倡议全面展现了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民族特色与独特优势。全球文明倡议彰显了中国式现代化一脉相承的文化底蕴。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之所以行得通,归根结底是因为它深深扎根于中国厚重的文化土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今世界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各具特色的现代化道路,植根于丰富多样、源远流长的文明传承。”作为中国式现代化文明观的鲜明展现,全球文明倡议重视文明传承与文明创新,呼吁充分挖掘本民族的文化价值,有力推动了世界各国探索符合自身国情的现代化新道路。全球文明倡议体现了中国式现代化独立自主的鲜明特征。坚持独立自主探索发展道路是中国式现代化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把国家和民族发展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把国家发展进步的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全球文明倡议体现了中国人民对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的自主选择,为世界人民迈向现代化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经验。全球文明倡议凸显了中国式现代化开放包容的大国风采。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系和平发展的共建共享共赢之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实现现代化是世界和平力量的增长,是国际正义力量的壮大。”全球文明倡议主张构建全球文明对话网络,拓展国际合作渠道,不仅充分体现了中国式现代化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坚定信念,而且深刻展现了中国式现代化开放包容的鲜明特质。全球文明倡议谱写人类命运共同体新篇章作为习近平外交思想的重大理论成果,全球文明倡议与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相辅相成,形成了有机统一的科学体系,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坚实支撑,开辟了人类文明和平发展的康庄大道。全球文明倡议汇聚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世界力量。全球文明倡议是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如何加强人类文明交流互鉴这一重大命题的科学回答。自全球文明倡议提出以来,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热烈反响。埃及前总理沙拉夫认为:“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三大全球倡议,为世界提供了重要公共产品。”联合国文明联盟高级代表米格尔·莫拉蒂诺斯认为:“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的全球文明倡议为增加不同文明的交流提供了有力的概念支撑。”全球文明倡议契合了当今世界各国推动文明交流互鉴的现实需要,符合世界各国人民呼吁开放、加强交流的美好愿望。这一倡议打破文明隔阂,极大增进了世界各国间的理解与信任,凝聚了推动文明交流互鉴的国际共识,增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世界力量。全球文明倡议丰富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举措。全球文明倡议具有十分丰富的实践意蕴,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文明支撑。这一倡议以推动人民交流为根本路径,主张构建全球文明对话合作网络,加强国际人文交流与合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之交在于民相亲,民相亲在于心相通”。人民群众作为各国文明的主要承载者,是推动人类文明交流互鉴的根本力量。全球文明倡议主张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推动各国人民相亲相近,有效营造了多元包容的文化氛围,搭建了文明互鉴的跨海桥梁,夯实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文明之基。总之,全球文明倡议作为习近平外交思想的重要成果,全面展现了中国的大国责任与大国担当。踏上新征程,必须以习近平外交思想为根本指导,发挥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的合力作用,开辟人类文明共同发展的康庄大道。(本文系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数字技术赋能高校思政课案例教学的模式创新研究”(24JDSZK142)、北京化工大学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课题“数字技术赋能北化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与调试研究”(24SZZT2026)、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数字化赋能北化研究生思政课教学提质增效研究”(G-FT-20244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胡继平 徐飞彪:全球化蜕变及其对“全球南方”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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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Monday, 07 October 2024 12:37:20 +0800

内容提要:全球化是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进程,一直并将继续在多种力量驱动下曲折发展演进。“全球南方”是全球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长期居于弱势和从属地位。当前,传统模式的全球化因其内在矛盾越来越难以持续,正在酝酿“蜕变”。“全球南方”在获得发展机遇的同时面临巨大挑战,中国的发展理念和全球发展倡议将为全球化注入新活力,并为“全球南方”带来新机遇。关键词:全球化;蜕变;“全球南方”全球化是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进程。“全球南方”作为一支重要力量,一直在与北方国家的互动中推动着全球化前行,但由于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又长期处于全球化的从属地位。当前,由美国等西方国家主导、以资本为主要驱动的全球化弊端日益显现,中国的发展理念以及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将为探索全球化新发展方向作出贡献,并为“全球南方”的发展提供历史性机遇。一、全球化的驱动力量“全球化”(globalization)一词至少在20世纪初就已出现。20世纪五六十年代,部分政治学与经济学家开始使用该词,如《国际组织》1959年刊登过一篇文章提到“全球化”一词,主要指地区市场向全球范围扩展,其内涵与目前的全球化概念接近。总体而言,“全球化”一词在20世纪80年代前使用较少,尚未成为有影响力的概念。20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末,“全球化”一词的使用呈现爆炸式增长,国际学术界围绕全球化的概念、缘起、实质、动力、走向等展开大讨论,全球化概念受到高度关注和广泛传播。综合而言,广义上的全球化是指人类生活从一个地方走向全球的进程,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等活动的国际交融和扩散;一般意义的全球化是指狭义的全球化,即经济全球化,是商品、服务、资金、技术、信息、劳动力等经济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配置和融合。美国《纽约时报》著名专栏作家托马斯·弗里德曼(Thomas Friedman)认为,全球化经历了“三个伟大时代”:第一个时代从公元1492年到1800年左右,即哥伦布远航开启的“新旧世界”间的贸易;第二个时代从公元1800年左右一直持续到2000年;公元2000年之后人类社会进入到一个全新时代。弗里德曼的这一观点虽得到较广泛认同,但有明显的“西方中心论”痕迹,并把全球化等同于“资本主义的世界化”。实际上,全球化现象古已有之。宏观来看,全球化可以分为以下阶段:一是早期的全球化,即古代社会至15世纪大航海时代开始前。由于科技与生产力不发达,这一阶段的全球化主要是农业文明的全球化,其深度和广度有限。二是近代的全球化,即从大航海时代开始至18世纪中期的第一次工业革命前。这轮全球化总体上仍建立在农业的基础上,资本主义尚处萌芽状态和早期资产阶级革命时代,世界各地并未形成明确分工,但在西欧列强的殖民开拓下,包括南北美洲、非洲等在内的世界各地首次在经济上连在一起,真正意义上的世界经济初步形成。三是现代的全球化,即18世纪中期至今,也是工业文明和资本主义形成后的全球化。现代的全球化具体又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第一次工业革命期间的全球化,即18世纪中期至19世纪中期。第二阶段是第二次工业革命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即19世纪中期至20世纪中期。欧、美、日等完成第二次工业革命并率先进入电气时代,极大地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资本主义进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更具侵略性,垄断资本主义国家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完成了对世界的瓜分,广大亚非拉地区变为它们的殖民地或半殖民地,由列强主导的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建立,世界经济逐渐成为一个整体。在这个阶段,全球化进程快速发展,出口占全球总产值的比例达到8%,全球劳工人口流动规模接近总人口的10%。第三阶段是从20世纪中期至当前。二战后,传统的“中心国家”实力下降,美国成为全球霸主;近代殖民体系分崩瓦解,亚非拉大批民族国家纷纷独立;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发展中国家崛起,改变了全球政治经济格局。在全球化的演进过程中,多种要素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第一,市场是全球化发展的基本驱动。全球各地区、各国经济禀赋存在差异,导致商品价格或生产成本高低不同,驱动各经济主体参与跨国交易,以获取利益。但是,早期的全球化还处于农业时代,其主要生产要素土地和劳动力(封建农奴人身自由受限)不易于跨国流动,农产品也不便于长时间、远距离运输,因此全球化深度和广度有限。即使如此,各国对产品互通有无的需求,推动了早期全球化的发展。欧亚非地区早期的埃及文明、苏美尔文明、印度哈拉帕文明、克里特文明、中国文明等早就存在相互交流,其佐证就是两河流域、爱琴海附近发现有来自印度、中国等的物品,《荷马史诗》也记载了来自印度的大象、象牙、锡制品等。“丝绸之路”则是早期全球化的巅峰表现,东方的丝绸、瓷器、造纸术等传入西方,后者的玻璃、药材、珠宝等流向东方,促进了欧亚非经济与文化大交融,也促进了各种文明的社会经济发展。此后,世界新航路首次将各大洲联结在一起,西欧各国的殖民扩张使其可控的土地、劳动力和市场数十倍扩大,为其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而巨额利润和广阔市场刺激、催生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萌芽,进一步促进全球化的发展。从商品经济角度看,地域性差异,全球范围内商品成本形成要素的差异巨大,使跨国贸易更加有利可图。早期的殖民扩张通过暴力侵略对各地进行疯狂奴役和劫掠,使近代全球化与和平贸易的古代丝绸之路不同,带有浓烈的血腥色彩。第一次、第二次工业革命后,资本主义正式确立全球统治地位,通过商品的跨境流动不仅可以获利,资本和劳动力(此时封建人身限制已被打破)作为生产要素跨境流动,进一步提升生产效率和经济利润,推动国际分工和资本主义走向全球,使各地经济成为世界经济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将全球化推向了新高度。二战后特别是冷战后至今,随着第三次、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发展和兴起,除资本、劳动力等传统生产要素外,信息、数据等成为生产要素并可以打破时空限制实现全球全网实时流动,进一步深化了国际分工与合作;同时,生产的自动化和智能化也极大地提升了社会生产力,深度改变全球化的基本面貌。基于此,国际资本对全球化的主导作用更加明显。根据经合组织统计,2016年跨国公司贡献了全球产出的36%,包括约三分之二的出口和一半以上的进口;尤其知识密集型商品、知识密集型的服务和制造业,跨国公司的作用尤其明显,比如汽车制造业90%的出口由跨国资本主导。第二,制造、交通、通信等技术的进步成为全球化发展的重要促进力量。科技进步不仅提高了社会生产力水平、增加了生产剩余,而且降低了生产要素国际流动的成本,使真正的全球化成为可能。由于古代和近代科技落后,交通工具受限,决定了全球化的范围和发展速度有限。1492年大航海时代开启,西欧国家的早期殖民活动与其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相互刺激,抢占殖民地、原料产地和商品市场的活动使世界市场的雏形出现。18世纪中期人类开始进入“蒸汽机时代”,大机器生产取代手工业,使生产力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资本主义在英国等国正式确立了统治地位,世界各地间的联系也大大加强,彻底改变了世界经济与社会的面貌。工业革命后,随着科技的发展,轮船、汽车、飞机、电报、电话等纷纷出现,大幅降低了人员、物资、信息的跨国流动成本,推动了全球化快速发展。完成第一次工业革命的资本主义国家如英国及法国、德国、美国等取代了西班牙、荷兰等传统强国,成为世界新霸主和新的权力中心,加快了征服世界的进程,将广大亚非拉地区纳入其经济体系,资本主义世界市场基本形成。而当前包括互联网在内的信息通讯技术的迅速发展,更让全球化如虎添翼。人类每一次大的技术进步,都会推动全球化迈向新的阶段。第三,大国成为全球化的主导和重要推动力量。全球化是各经济要素的跨国流动与融合,离不开国家的推动。首先,大国是开拓交通线路和连接全球市场的力量。丝绸之路源于汉朝使臣出访和联通西域;中国明朝的郑和七下西洋、哥伦布的航海壮举没有国家力量的支持也难以完成。其次,大国在全球市场的形成中发挥了一定作用。在古代,帝国的军事扩张与海外征服残暴血腥,给当地带来深重灾难,但客观上也将各地封闭市场联通起来,驱动各地大规模交融。13世纪的蒙古人构建了横跨欧亚大陆的庞大帝国,极大推动了东西方文化和经贸大交流,甚至被一些专家认为是世界体系和全球化的开端。大航海时代,葡萄牙、西班牙、荷兰等先后成为全球霸主,推动全球殖民扩张,接续推动了全球化的发展。第一次工业革命后,大英帝国后来居上成为“日不落帝国”,推动全球化进入首个“黄金发展期”;第二次工业革命期间,除英国外,德国、美国、法国、日本等快速崛起,掀起扩张和瓜分全球殖民地的狂潮,将资本主义触角伸向全球各地,推动全球化进入第二个“黄金发展期”。最后,大国为全球化提供制度性公共产品。除航线安全、货物通关、货币流通等外,大国还建立和主导国际秩序,当前的全球化最为典型。二战后,美国崛起成为全球超级大国,不仅推动全球经贸投资发展进入历史高峰,而且基于自由主义意识形态主导构建的全球治理机制和全球经济规则体系,客观上推动全球化进入第三个“黄金发展期”。第四,国际政治环境是全球化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国际关系、全球及地区安全秩序历来影响着贸易和投资的发展和深化。冷战时期,全球化呈现分裂并行的特点。一方面,以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WB)、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WTO的前身)等为支柱的多边平台建立起来,首次出现了全球性的治理机制;另一方面,东西方两大阵营之间的经济往来较少。冷战结束后,世界进入大融合大发展阶段,全球化得到前所未有的蓬勃发展。尤其是中国深化改革开放以及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中国成为全球化重要推力,大大改变了全球政治经济的面貌。而近年美国对华打压升级,并拉拢盟国在技术上搞“小院高墙”式封锁,以“供应链安全”为借口推行经济上的“脱钩断链”,使全球化遭遇几十年来未曾遇到的逆流。上述要素中,市场最为根本,其他则是间接和从属性的。科技的驱动提升了生产力的发展,降低了各种要素国际流动的成本,使得全球化在经济上可行;古代和近代帝国征伐扩张之所以促进了经济融合,也是因为其实质性降低了生产要素的国际流动成本,否则即使统合了各地区经济,最终也将流于表面而不可持续。近代以来,随着资本主义的确立,资本的逐利本性驱使其向外扩张以获取最大利益,为全球化提供着不竭的动力。在这一过程中,资本是生产的主导者,支配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各环节,以及支配生产分工和资源配置。在垄断资本主义阶段,跨国资本成为全球化的主要驱动者,而其背后的发达国家成为全球化的主导性力量,极大地左右着全球化的方向。二、全球化中的南方国家世界上的发展中国家由于大部分处于南半球地区和北半球的南部分,所以也被称作南方国家。“全球南方”最早由美国新左派活动家卡尔·奥格尔斯比(Carl Oglesby)于1969年提出,最初指被西方控制的被殖民国家和地区,冷战期间更多是指不结盟的第三世界国家,而在冷战后主要指亚非拉广大发展中国家。“全球南方”在全球化中的地位具有其独特性。一方面,“全球南方”是全球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发达国家居世界少数,而南方国家仍占全球多数,全球化没有“全球南方”的参与就不可能完成。同时,南方国家和发达国家在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差异性,恰恰为全球化发展提供了巨大空间和动力。卡尔·马克思指出,“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得一切国家的生产与消费成为世界性的了”。这里的世界市场包括“全球南方”。同时,“全球南方”是资源、能源和原材料的主要来源地,占据世界市场的大半壁江山,也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全球实现自身目的不可或缺的依靠。伊曼纽尔·沃勒斯坦(Immanuel Wallerstein)指出,资本主义使得世界各地包括“全球南方”国家相互联系,形成了覆盖全球的“世界体系”;各国在该体系中的地位并不平等,“全球南方”国家虽属于边缘地带但不可缺失,否则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就不可能存在。另一方面,尽管“全球南方”在全球化演进中处于不利地位,但并非完全被动,其自身也在发展,并通过与中心强国的互动、竞争和“反抗”,推动全球化深化和向前演进。但是总体而言,“全球南方”在全球化进程中处于弱势地位,难以发挥主导性作用。在古代,一些边缘国家虽然实力弱小,但在经济层面并非帝国的附属。在近代,由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和世界市场的形成,南方国家不仅是大国的原料来源地和产品销售地,也被纳入资本主义生产体系,成为资本支配的对象,从而在世界经济中处于依附地位。西方列强通过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供求两方面主导国际分工,占据全球产业价值链的顶端和核心;而“全球南方”则处于全球产业链的低端和国际分工的从属地位。一些传统南方大国如中国、印度,近代虽然经济规模曾居世界前列,但因产业结构落后,处于国际分工的不利地位,成为被剥削和控制的对象,经济快速衰落并逐步沦为西方附庸,其他南方国家更是如此。在此基础上,世界最终形成以西方列强为世界“中心”、广大南方国家为“外围”的“中心—外围”结构。进入现代社会,部分新兴南方国家逐渐壮大,政治自主性增强,经济地位上升,成为推动全球化的重要力量,改变全球化面貌和进程;但也有很多国家在开放市场的同时,由于资金缺乏、技术水平落后、产品缺少全球竞争力或者没有定价权等,陷入国际收支严重不平衡的泥潭,面临发展困境。三、当前全球化面临的挑战当前的全球化不同于以往。首先,主导者不同。当前全球化的主导者是美国,在二战后正式取代前殖民主义帝国英国。其次,模式不同。本轮全球化以美国模式和新自由主义理念为基石,美国通过领导创建基于自由主义的国际秩序,规制全球贸易、投资与经济治理,与此前英国主导的“帝国—殖民体系”模式有着明显差异。最后,全球化的深度、广度不同。包括中国、俄罗斯、东欧各国等在内的多国深度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加入全球化进程的人口数远高于“帝国—殖民体系”时期。本轮全球化自20世纪中期发展至今,经历过多次曲折,但每次都最终度过危机并迎来新的发展高峰。在2007年前后,世界贸易曾达到全球国内生产总值(GDP)的64.3%,国际直接投资(FDI)2.2万亿美元,短期流动资金达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的2%;全球平均关税水平由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超过20%降至2013年的9%,全球化水平达到历史高峰。然而,以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作为分水岭,全球化由高歌猛进态势逐步回落,进入停滞、调整阶段。一是全球化进程明显放慢,进入调整期。在国际贸易方面,1970—2008年,世界出口占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13%上升到31%,但2008年之后不增反降,2023年占比仅为22.7%;国际贸易增长低于经济增速,更远低于1990—2007年全球国际贸易6.9%的平均增长率。在国际投资方面,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全球国际直接投资从2007年高峰时的2.2万亿美元一路下滑至2009年的1.2万亿美元;近年虽逐步回升,2021年升至危机以来最高的1.7万亿美元,但此后再度下跌,2023年约为1.4万亿美元,与危机前仍有较大差距。其他经济活动包括国际借贷、国际资本流动等,也都不同程度放缓。二是“去全球化”在发达国家抬头。美国在奥巴马第二任期便开始调整对外战略,推进制造业回流和产业“振兴”,同时推进升级“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企图构建排除中国的经贸圈。特朗普2017年上台后,又提出“美国优先”口号,发动对华贸易战,退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等多边经济安排,甚至将世界贸易组织称为“有史以来最糟糕的贸易协议”,有意使其瘫痪。拜登上台后继承了特朗普的保护主义政策,甚至变本加厉,大幅提高对中国和其他国家的关税壁垒。2024年5月,美国宣布在原有“301”关税基础上,对从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电池、关键矿产、半导体以及钢铝、港口起重机、个人防护装备等进一步提高关税,税率为25%—100%;同时,针对中国持续推进“脱钩断链”“小院高墙”等政策,企图打造排华的国际经济联盟。美国还相继出台《基础设施投资与就业法案》《芯片和科学法案》《通胀削减法案》等,实施自罗斯福新政以来规模最大的公共投资计划,并对绿色产业等提供大规模补贴,被称为“现代美国工业战略”,引发欧盟等“跟风”制定类似的保护主义政策。美国是本轮全球化的主导者,其逐步转向“内顾”和保护主义,对本轮全球化造成巨大打击。三是本轮全球化的共识基础——新自由主义深受质疑。当前,美国和西方社会精英及民众对全球化的认知均悄然发生变化。近年来,美国和西方社会乱象频频,从美国的“茶党”运动、“占领华尔街”到欧洲的“脱欧”“黄马甲”运动等此起彼伏,凸显底层民众的反全球化、反移民、民粹主义思潮。美欧精英层认为当前全球化面临诸多问题并难以持续,必须进行反思和改变。2016年11月,奥巴马在演讲中承认“有必要改变当前全球化前进的路径”。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约瑟夫·斯蒂格利茨(Joseph Stiglitz)甚至称,新自由主义行将就木,“华盛顿共识”亟待改造重置。2023年4月,美国国家安全顾问杰克·沙利文(Jake Sullivan)在布鲁金斯学会发表演讲,称“华盛顿共识”已经不合时宜、“市场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并提出“新华盛顿共识”(New Washington Consensus),为拜登的保护主义政策辩护。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诸多发展中国家便对新自由主义“万能光环”失去信心,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及随后的欧债危机进一步使“新自由主义神话”破灭,动摇了人们对美国模式的信心。四是大国对立加剧,全球经济日趋碎片化、阵营化。从奥巴马、特朗普到拜登政府,美国大幅改变此前的对华“接触”政策,全面升级对华竞争。2021年3月,美国国务卿安东尼·布林肯(Antony Blinken)提出,“该竞争时竞争、能合作时合作、必要时对抗”的对华政策;2022年5月,拜登总统提出“投资(invest)、结盟(align)、竞争(compete)”的对华新政策,即对内加大投资、增强美国对华优势,对外加大外交结盟,形成对华经济“脱钩”、外交孤立、战略围堵态势。2023年至今,拜登虽多次表态要管控中美关系、为中美竞争设定“围栏”,以防止中美冲突升级,但实际上仍不断出台对华打压政策。乌克兰危机爆发后,美西方对俄罗斯发起史无前例的经济制裁,经贸上切断对俄联系,金融上冻结俄罗斯储备、将俄踢出国际资金清算系统(SWIFT),进一步加深国际对立。大国对抗取代大国合作,加速了全球经济的割裂化、全球治理的碎片化,导致全球化进程严重倒退。五是资本主义发展模式面临危机。资本主义模式是本轮全球化的“内核”,但在当前正成为全球化发展的制约因素。经数百年发展,资本主义曾出现多次危机,却通过不断自我调整,从自由资本主义发展至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最终得以摆脱危机。但到了国家垄断资本主义阶段,资本主义可自我调整的空间已逼近“天花板”,很难化解其累积的社会经济问题。美国的平均实际增长率不断下探,从1950—1973年的4.0%持续下降至1974—2001年的3.2%、2002—2007年的2.4%、2008—2022年的1.8%,再到2023—2027年、2028—2033年预计的1.8%。美国低收入阶层和富人阶层的“财富鸿沟”持续拉大,最富有的1%人群占有财富总和超过了底层90%的人的总和,美国国内的贫富差距已经达到1929年经济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程度。与此同时,世界各国间的“发展鸿沟”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据瑞信银行最新发布的《全球财富报告》,当前全球财富分布极度不均,从人口看,2023年全球最富的1.5%人口掌握近48%的全球财富,而底层较贫穷40%人口所拥有的财富比重仅约0.5%;从空间看,2023年西欧、北美拥有的财富占全球52%,而拉美、中东及非洲财富总和占比不到3.6%。法国经济学家托马斯·皮凯蒂(Thomas Piketty)在《21世纪资本论》中指出,尽管现代经济发展暂时避免了马克思所预测的结果,但并未改变资本深层结构和社会不平等的现实,如果不采取变革措施,资本主义将“不自觉地产生不可控且不可持续的社会不平等”,并从根本上破坏民主社会的基础;而基于私人产权的市场经济包含了强大的“分化力量”(贫富分化),因为“资本一旦形成,其收益率将高于产出增长率”。美式全球化越来越难以持续,根本原因是资本主义生产模式出了问题,导致全球化越来越成为少数国家与人口得利、多数国家和人口趋于贫困的进程,离普惠性、包容性、公平性越行越远。逐利是资本的天性,依靠资本主义自身调整很难解决上述问题。美国作为主导国家和既得利益者,提供公共产品的意愿和能力降低,带领世界经济走出困境的前景并不乐观。四、全球化的蜕变趋势及其意义正如历史所揭示的,全球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即使陷入困难,最终也会寻求蜕变、继续前行。当前,支持、推动全球化向前发展的力量正在发生变化,中国已经成为新一轮全球化的关键推动力量。第一,中国成为支持和推动全球化的中坚力量。在世界变局加速加深之际,长期以来积极推广、兜售新自由主义的美国和西方国家,现在却对“自由贸易”讳莫如深,转提“公平贸易”“国家安全”“韧性供应链”等口号,推行事实上的贸易保护主义,而这曾是美国和西方极力反对的发展中国家的主张。与之相反,中国正在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的支持者。在国内层面,中国党和政府始终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2024年7月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要“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为推进对外开放,2013年以来,中国先后部署设立2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形成覆盖东西南北中、统筹沿海内陆沿边的改革开放创新发展格局,并累计向全国复制推广302项制度创新成果,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在双边层面,据商务部数据,中国2023年新签订4个自由贸易协定,创历史纪录。截至2024年7月,中国已和29个国家和地区签订22个自贸协定,约占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1/3。中国还积极推进升级已有自贸协定,为相互投资、提供服务打开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在区域和多边层面,中国在二十国集团(G20)、世界贸易组织等多边平台积极推动经贸投资合作,多次提出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捍卫多边自由贸易和世界贸易组织地位的方案。中国坚定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坚持致力于提升区域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在东盟“10+3”会议、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合作机制、亚太经合组织(APEC)等框架内提出多项区域合作倡议。比如,中国主导提出《亚太经合组织推动实现亚太自贸区北京路线图》,还主动提出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国际高标准经贸协定,积极融入已有多边机制。第二,中国的发展理念和全球发展倡议助推新一轮全球化。在全球主要大国中,中国一直对全球化持积极立场。习近平主席强调:“中国扩大高水平开放的决心不会变,同世界分享发展机遇的决心不会变,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方向发展的决心不会变。”中国不仅在行动上积极践行开放发展,捍卫多边自由开放国际体系,还提出了一系列发展理念和倡议。一是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引领。面对国际社会日益严重的治理赤字、信任赤字、和平赤字、发展赤字,中国站在全人类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全球治理理念,作为引领全球化的一种现实选择。2012年中共十八大提出“要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在其后的十多年里,中国领导人多次在国际场合强调该理念,赋予其丰富思想内涵,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并被写入联合国多项决议,成为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和国际新秩序的共同价值规范。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目的是“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核心要义是“世界命运应该由各国共同掌握,国际规则应该由各国共同书写,全球事务应该由各国共同治理,发展成果应该由各国共同分享”,ヒ路径是走对话协商、共建共享、合作共赢、交流互鉴、绿色低碳之路。这与作为美式全球化基础的西方新自由主义有着本质不同。二是以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等“三大倡议”和新型国际合作机制为支撑。2013年,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并践行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基本原则的新型国际合作模式,目前已结出累累硕果。习近平主席2021年9月在第76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全球发展倡议”,2022年4月在博鳌亚洲论坛上提出“全球安全倡议”,2023年3月在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上提出“全球文明倡议”。2023年,中国又开启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新的十年规划。“三大倡议”和“一带一路”等新型合作机制,强调包容发展、共同安全、多元共存和互惠多赢,与基于资本扩张的全球化合作有着本质区别。三是以真正的多边主义和新型国际关系为依托。中国是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受害者,新中国成立以来多次强调“永不称霸”,并坚持与“全球南方”站在一起,在国际上代表“全球南方”发声、为“全球南方”利益发力。2024年6月,习近平主席向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开幕式发表视频致辞,表示中国始终是“全球南方的一员”“中国永远属于发展中国家”。在美国霸权主义、单边主义盛行的当下,中国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立场,捍卫联合国的权威和地位,反对封闭排他、外交孤立的霸凌霸道霸权行径,坚持“继承和弘扬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这与此前由霸权国家主导的全球化模式有着本质区别。中国的发展理念与西方主导的全球化存在根本区别,有助于打破其理念陷阱、霸权陷阱和制度陷阱,具有更强的生命力。第三,新型全球化对“全球南方”具有积极意义。全球化在陷入停滞、倒退的同时,也在酝酿一些新的趋势性变化,将为“全球南方”带来历史性发展机遇。一是转变角色的机遇。过去30年来,世界经济、政治和军事力量对比发生了趋势性变化,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国家群体性崛起,正在深刻重塑全球地缘政治格局。据相关智库预测,到2035年,新兴七国(E7,即中国、印度、俄罗斯、巴西、印度尼西亚、土耳其和墨西哥)的国内生产总值(GDP)总量将历史性地超越老牌工业七国(G7,即美国、德国、法国、英国、日本、加拿大和意大利);2050年,E7国家经济总量将超过全球经济总量的一半,而G7国家将不到20%。新兴大国的群体性崛起,将改写新一轮全球化的版图,使“全球南方”有机会摆脱在全球化中的被动和弱势地位。二是实现共同发展的机遇。在资本的支配下,发达国家占据国际分工的主导和优势地位,“全球南方”从20世纪50年代至今,虽历经多个全球化的“黄金发展期”,但能摆脱“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寥寥无几。而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经济体和最大市场之一,且坚持对外开放和共同发展,则为各国提供独特的发展机遇。根据世界银行数据,2013—2023年,中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平均贡献率约34.4%,超过七国集团国家贡献率的总和;此外,中国目前已是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对外投资截至2022年连续11年列全球前三,连续七年占全球份额超过一成。全球化如果能在共同发展、包容发展、可持续发展等“全球发展倡议”基本精神指引下实现新的变革,广大南方国家将有望获得更多发展空间。三是选择多样化发展道路的机遇。近代以来的全球化一直以西方发展模式和价值观为主导。以美国为首的中心国家还以发动战争、颠覆政权等非和平手段,强行输出西方的价值观和发展模式。中国是迄今唯一不通过殖民、侵略、扩张实现崛起的大国,主要依靠改革开放与互利合作实现和平发展,这为“全球南方”的和平发展和崛起提供了新的选项。有不少西方精英承认,中国模式将在新一轮全球化中成为西方自由主义模式的替代者。四是参与全球治理、提升话语权的机遇。长期以来,“全球南方”在全球化进程中是规则的接受者,在全球化治理体系中的代表性严重不足。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治理机构中,西方国家都是拥有否决权的“话事人”,“全球南方”的声音基本被忽略。中国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全球发展倡议、反对霸权主义和单边主义等立场,符合“全球南方”国家的共同利益,并与其立场高度契合。中国推出“共商、共建、共享”和“共同发展”“共同安全”等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为“全球南方”提供了新的治理方案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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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Monday, 07 October 2024 12:19:04 +0800

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中华民族发展出的崭新文明形态,这一文明形态是文明更新而非文明断裂的产物,是区别于西方现代文明、具有中华文明底蕴和特色的现代文明形态,具有历时态与共时态双重层面的文明意涵。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生成及其发展,回应了长期以来存在的对于中华民族能否创造出独特现代文明、独立发展现代化的理论困惑,破解了现代文明的中西之争,表明了中华民族不仅有能力创造出辉煌的古代文明,也有能力发展出灿烂的现代文明,展现出中华文明自身的突出特性和强大生命力。一、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历史根源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生成不是一蹴而就的,对此,我们需要把握“量的积累”与“质的飞跃”的关系。近代以来,面对文明蒙尘的历史境遇,中华文明“向何处去”的问题成为“历史之问”与“时代之问”。经由器物的探索、制度的探索到思想文化的探索,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最终走向了由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所规定的历史进程,找到了解决文明发展、社会发展问题的思想钥匙。在此基础上,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怀揣着强烈的文明自觉、文化自信与历史主动,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中华文明现代转型的历史进路,推动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历史创造与时代发展。纵览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创造进程,我们可以发现,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是有着深厚的历史根源的。这种历史根源,可以从文化、文明、世界历史三重维度加以具体理解。第一,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两个结合”的文明创造物,其之所以能够孕育形成,源于“根脉”与“魂脉”之间的内在契合、相互融通。文明与文化之间具有内在的联系,文化是文明的基础,文明是文化的升华。一种文明的孕育、成长、发展,有其特定的规律,有其赖以依存的历史土壤、文化土壤,“每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明都扎根于本国本民族的土壤之中,都有自己的本色、长处、优点”。历史独特性、文化独特性,是一种文明区别于另一种文明的重要特征。撇开了文化所塑造的根脉,一种文明也就难以成熟定型,其独特性就难以彰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有原则高度”的现代文明,就是因为其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从历史的维度把握与厚植“根脉”。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与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是同一历史进程的不同方面,体现出中国共产党文明创造的历史性、丰富性。从这一历史进程本身来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这个重大命题本身就决定,我们决不能抛弃马克思主义这个魂脉,决不能抛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个根脉”。“魂脉”之于“根脉”而言,是支撑与引领的关系。正是因为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中国共产党得以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历史性高度,把握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发展的一般趋势和具体实际,彻底地把握本民族文明发展的根本原则与时代要求。由此,马克思主义的“魂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脉”得以结合起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激活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传统文化中的精华成分、优秀成分得以创造性转化,成为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生长所不可或缺的文化要素。由此可见,作为“根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蕴含于、熔铸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之中,构成了一种文明形象的标识、文明身份的符号、文明特质的宣示。对于中华文明来说,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并不意味着“断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质上积淀着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智慧,记载着中华文明发展壮大的文化密码、文化基因。中华文明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间是不可分割、相互依存的,“我国农耕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这种相互联系的特质也体现在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创造的历史进程之中。不同民族、国家发展现代文明的路径不可能是完全相同的,同质化的路径不符合文明成长的规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其所蕴含的深厚文化软实力,筑牢了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根脉,成为这一崭新现代文明形态区别于西方现代文明形态的重要标志,展现出现代文明发展的全新样貌。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具有历史性的现代文明。第二,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中华文明的现代形态,是中华文明这一“文明生命体”内生性演化的文明结晶。理解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就是厘清其与中华文明之间的关系。一言以蔽之,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中华文明的现代形态,是中华文明现代转型的历史产物。基于此,理解中华文明“母体”自身所具有的突出特性,是全面把握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从何而来的关键所在。中华文明是一个文明生命体,其实现了文明的繁盛,也经历过文明的低谷。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生成,是这一文明生命体的最新表现形态,也是这一文明生命体具有强大生命力的生动印证。一是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连续性,这是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生成的根本因素。习近平指出:“中华文明经历了五千多年的历史变迁,但始终一脉相承,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厚滋养。”中华文明的连续性具有多重表现,既是历史上、时间上的连续性,又是空间形态上的连续性,既是文化上、思想上的连续性,又是生活方式上的连续性。“中华文明的连续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华民族必然走自己的路。”正是基于这种不曾中断的文明基因,中国人民才能够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路,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才得以生成。二是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创新性,这是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发展的根本动力。文明作为一个生命体,其生命力取决于文明自身创新的能力及成果。文明创新则蓬勃发展,文明守旧则停滞不前。就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而言,这种文明的创新,是有方向、有目的、有选择的创新,合乎世界历史与中国历史发展的趋势和潮流,合乎生产方式与发展方式演进的历史规律,是与社会历史走向相契合、相适应的创新,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等方面的综合性、系统性创新。三是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统一性,这是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前进的根本方向。“中华文明长期的大一统传统,形成了多元一体、团结集中的统一性。”这种统一性,包含着国土、国家、民族、文明等多重层面的意涵。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继承了历史上的大一统传统,并赋予其以现代表现形式,使之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文明赓续传承的内聚力量,展现出中华文明发展一以贯之的前进方向。四是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包容性,这是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富有生命力的根本源泉。中华文明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的文明生命体,“中华文明是在中国大地上产生的文明,也是同其他文明不断交流互鉴而形成的文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并不拒斥西方现代文明的有益成果,并不是排他的文明,而是兼收并蓄的现代文明。这种包容性,在历史上成就了中华文明的兴盛,也成就了现如今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发展。五是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和平性,这是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交往的根本原则。文明与文明之间,并不绝对产生冲突,“各种文明本没有冲突,只是要有欣赏所有文明之美的眼睛”。文明之美有着多样的表现,有物质文明之美(如形态各异的建筑、雕塑),有精神文明之美(如深邃的哲思、文化),等等。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就是坚持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现代文明,既发掘、开显自身的文明之美,又欣赏、肯定其他文明的文明之美,不仅美己之美,更美人之美。第三,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既是民族的,又是世界的,既植根于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又汲取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养分,以独特的文明体系、文明道路贡献于世界。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越是世界的,就越是民族的。对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历史根源,不能仅仅停留于其自身,还需要从更广阔的世界历史尺度对其加以把握。这就是说,对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不仅要从中华民族发展史的历史尺度来观察,还要立足人类文明发展史、世界现代化历程的整体历史来观察。从人类文明发展史来看,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开显出深远的世界历史意义,是对人类文明先进成果的中国表达。人类文明的发展有一般规律和共性特征,中华民族现代文明遵循这种一般规律、体现这种共性特征。这集中表现为,任何一种真正体现世界历史意义的文明,都不可能是脱离人类文明发展大道的孤立存在,都会在不同层面上体现文明发展的一般性规定。正所谓“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立在合理汲取人类文明先进成果的基础上,同时又结合自身文明特性,赋予人类文明的历史成果以中国表现形式、现代呈现形态,铸就了崭新的现代文明。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既是中华文明的现代形态,又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最新成果与重要组成部分。这种相互成就的关系,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经验。例如,“儒学本是中国的学问,但也早已走向世界,成为人类文明的一部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解决人类问题也有重要价值”,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人类文明百花丛中不可替代的文明存在,其植根于人类文明发展进程,既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产物,又对人类文明发展作出了独特的贡献。从世界现代化历程来看,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不仅体现出中华民族的旧邦新命,更诠释了世界现代化进程的崭新面向。现代文明是在世界现代化历程中塑造出来的,其与现代生产的发展、现代社会的建构、现代生活的革新、现代国家的建立属于同一历史进程的不同面向。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在现代生产、现代社会、现代生活、现代国家的建构上,有其历史独特性。例如,在现代生活、现代社会的建构上,立足于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转化,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以美好生活、美好社会为目标导向和内在追求,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成员更高品质的美好生活。进一步看,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还体现出现代文明发展的一个历史转向。这种转向突出体现为,突破了西方文明是“普世文明”、现代文明是线性发展的窠臼,突破了中华文明难以现代转型的历史叙事,将中华文明这一历史上从未中断的文明发展到现代文明的世界历史高度。现代首先是一个时间范畴、历史范畴,现代不是专属于西方的时代,而是人类文明演进、世界历史发展中的一个时代。从前置条件来看,现代化并不等于西方化,现代文明也不等于西方文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体现出现代文明发展的多样化转向,突破了一元、线性的现代文明叙事,是一种历史理论与实践的突破。二、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价值根柢一种文明体系、文明形态,包含着特定的价值根柢,蕴含着特有的价值取向。习近平指出:“中华文明绵延数千年,有其独特的价值体系。”价值体系是系统化、体系化的价值取向。中华民族的价值体系是一个有机系统,具有多维面向与丰富意涵。其中最为主要的价值根柢,亦即价值体系的立足点,是把握文明价值取向的钥匙。独特的价值根柢,揭示出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对于文明意义系统的认识和理解,体现出这一现代文明新形态的现实诉求与深远追求。第一,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蕴含民族复兴、文明繁盛的价值诉求。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生成及发展,是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蕴含着文明的向度,体现着文明现代转型、现代发展的诉求。诚然,这种价值诉求与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的历史沉浮有着内在的联系。习近平阐明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与当前方位,指出:“经过鸦片战争以来一百七十多年的持续奋斗,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展现出光明的前景。”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作为标志性概念的提出,正是立足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不可逆转的历史阶段、进入关键时期、展现出光明的前景,有着特定的历史基础。正是具备了这样的历史条件、历史机遇,才能孕育出独特的现代文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标志,从21世纪的历史高度进一步证成了中华民族是世界上伟大的民族。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建设仍是“进行时”,而不是“完成时”。当前,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已经具备了初步的形态,但其文明特质有待进一步彰显、文明成果有待进一步创造。形态更加成熟、特色更加鲜明、底蕴更加深厚的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题中应有之义,开显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文明向度。习近平指出:“中华民族有五千多年的文明历史,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明,为人类作出了卓越贡献,成为世界上伟大的民族。”由此观之,世界上伟大的民族,都是具有独特文明贡献的民族。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从一定意义上看就是中华民族不断作出新的文明贡献的历程。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生成,是民族复兴进程的文明表达与文明宣示,顺应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逻辑,彰显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必然性。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生成,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与中国人民进行文明创造的实践伟力,近代以来先进中国人对于中华文明现代转型的憧憬得以历史地实现。近代以来,建设现代文明的憧憬,推动中华文明的繁盛,一直萦绕在中国有识之士的心中。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推动中国现代文明的探索从被动转向主动、从自发转向自觉、从局部探索走向系统探索。文明繁盛的价值目标,意味着近代以来文明蒙尘历史处境的根本转变,意味着中国现代文明创造取得原创性成果、历史性进展。文明繁盛是一个系统性的目标,包含物质文明的繁荣、政治文明的昌明、精神文明的丰裕、社会文明的进步、生态文明的和谐。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繁盛,既表明中国有能力创造出不同于西方文明的现代文明,又展现出中华文明在21世纪的世界历史舞台上的魅力与底蕴。第二,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彰显人民至上、以人为本的价值立场。文明并不能简单理解为一种宏大叙事。文明是历史的、具体的、实践的,特别需要关注的是,文明的价值是“现实的个人”在实践中赋予的。生活于文明之中的是“现实的个人”,离开“现实的个人”的文明是无意义的,不能撇开具体的人空谈文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意义系统,有别于西方现代文明的意义系统,在价值根柢层面有着自身的民族特性与价值诉求。其中,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一个突出价值特性,就在于坚持人民至上、以人为本,将人民立场贯穿于现代文明发展的过程之中。这也构成了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根本价值标志。民本是贯穿中国古代思想史的一条价值线索。习近平强调:“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是中华文明鲜明的价值导向”。这种价值导向,是中华文明发展自始至终都彰显的价值导向。习近平阐述了中华文明对于人类文明的贡献,提出:“中国的造纸术、火药、印刷术、指南针、天文历法、哲学思想、民本理念等在世界上影响深远,有力推动了人类文明发展进程。”在过去,我们对于中华文明的世界贡献,更多关注“器物”层面,而相对较少关注“思想”与“文化”层面。思想文化层面的历史贡献,是中华文明世界贡献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古代的民本思想,历史地发展为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形成了鲜明的价值主张,既强调要关注现实层面的“民生”,又强调要关注心理层面的“民心”,形成了独特的价值概念、思想范畴,具有独特的思想价值,是中华文明发展的价值产物。诚然,必须认识到,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所强调的人民至上、以人为本,并不是中国古代民本思想的简单延续,而是在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立场上,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基础上,将人民历史地置于现代文明发展的中心位置。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主张文明发展应当依靠人民、惠及人民,应当关注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应当关切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应当关注人民群众中不同群体的需要、愿望、诉求,应当将为人民谋幸福落实到文明发展的具体环节,应当让人民享受到更多、更丰富、更普惠的文明发展成果,从而实现了对资本至上现代文明发展道路的历史性超越。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属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成员的文明,是属于全体中华儿女的文明,具有鲜明的人民性。第三,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体现天下大同、协和万邦的价值愿景。需要指出的是,我们不能不加区分地谈论现代文明,必须认识到现代文明的制度属性。马克思在《不列颠在印度统治的未来结果》中指出:“当我们把目光从资产阶级文明的故乡转向殖民地的时候,资产阶级文明的极端伪善和它的野蛮本性就赤裸裸地呈现在我们面前,它在故乡还装出一副体面的样子,而在殖民地它就丝毫不加掩饰了。”资产阶级文明进步的背后,蕴含着剥削、压迫,蕴含着与文明相背离的野蛮行径。资本主义的现代文明,有其内在的、固有的、不可克服的矛盾,在世界层面上就表现为政治霸权、经济霸权与文化霸权,由此形成了东方从属于西方的支配性的世界文明体系。这种所谓的现代文明形态具有历史局限性与历史暂时性。与之相反,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在独立自主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根本不同于西方在殖民掠夺、奴隶贸易、对外压迫基础上所形成的现代文明,是以社会主义为历史定向的现代文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冠以“中华民族”之名,是现代文明的新形态,是中华民族文明智慧的结晶。但是,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具有世界视野、人类情怀,并不是仅将文明发展的视野局限于文明内部。这种胸怀天下的文明视野,一直以来都流淌在中华文明发展的血液之中,构成了中华文明的文明标志和文明符号。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中华文明历来主张天下大同、协和万邦”。中华文明的中国意义与世界意义是有机统一的,“中华文明,不仅对中国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而且对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重大贡献”。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既立足于中华民族自身的文明发展,又积极通过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实践,造福于世界各国现代文明的建构、现代化的发展。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世界贡献有着实体性支撑,其通过提出全球文明倡议、全球发展倡议等具有吸引力的中国方案,为破解和平赤字、发展赤字、安全赤字、治理赤字贡献中国智慧,为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与发展贡献中国力量,这些都充分展现出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天下情怀。三、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实践根基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归根到底要靠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的创造性实践。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的重心在文化领域,但并不局限于文化领域,必须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的发展统一起来,将制度文明的发展贯穿其中,以系统性、全局性、整体性的文明建设,厚植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实践底蕴,筑牢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实践根基。第一,党的全面领导是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实践基石。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关键在党。党的领导必须体现到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的全过程、各领域、各方面。坚持党的领导,厚植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制度优势,为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提供根本保障。一是充分发挥党的政治领导力,能够解决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中的领导力量问题。中国共产党为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做好顶层设计、长远规划、实践部署,以政治主体的积极力量贡献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以鲜明的政治立场、正确的政治方向、明晰的政治原则确保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的稳步推进。二是充分发挥党的思想引领力,解决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中的理论指南问题。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是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突出思想文化优势。习近平强调:“用马克思主义真理的力量激活了中华民族历经几千年创造的伟大文明,使中华文明再次迸发出强大精神力量。”牢牢把握党的文化领导权、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为根本遵循,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指引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用真理的力量激活文明建设的活力,增强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的思想性、理论性,牢牢把握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的正确方向。三是充分发挥党的群众组织力,解决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中的主体基础问题。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属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现代文明,必须夯实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的群众基础。践行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保持同群众的密切联系,组织起广大的群众力量,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历史地形成的鲜明优势,必须在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新征程中进一步发挥好这种优势,凝聚起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主体合力。四是充分发挥党的社会号召力,解决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中的社会动员问题。现代文明的建构与现代社会的发展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要同促进社会和谐、维系社会秩序、激发社会活力、推动社会发展、实现社会进步的美好社会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总而言之,推动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建设,就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全面领导。第二,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是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实践基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也是全面发展的现代文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物质文明极大发展,也需要精神文明极大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是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的“双翼”,二者的协调发展,能够增强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硬实力与软实力、物质力量与精神力量。一方面,夯实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的物质基础,要立足第四次工业革命带来的历史机遇,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推动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塑造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新业态、新模式、新优势,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使之为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赋能,夯实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增进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的精神力量,要紧紧围绕新的文化使命,着力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赓续传承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在推动文化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过程中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新的文化使命具有深远的文明意蕴,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新征程新的文化使命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的重点在文化领域,而经济社会发展不同领域所积淀而成的物质文化、政治文化、社会文化、生态文化成果也都为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文化支撑。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建设,以繁荣的文化力量推动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蓬勃发展。第三,创新创造是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实践基源。创新是人类文明发展的生命之源。从人类文明发展的一般性角度来看,文明成果是创新的产物,文明进步是由创新牵引的,“我们应该用创新增添文明发展动力、激活文明进步的源头活水,不断创造出跨越时空、富有永恒魅力的文明成果”。从中华文明发展的特殊性角度来看,创新是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要推动中华文明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激活其生命力,让中华文明同各国人民创造的多彩文明一道,为人类提供正确精神指引”。在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的进程中,创新是全方位、全领域、深层次的创新,包含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等方面,共同构成文明创新的有机整体。理论创新,是进一步深化对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及其发展规律的理论阐释,提出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理论框架下的标志性概念、原创性范畴、学理性命题,进一步深化对中华文明起源与发展历程的学理探索,提出具有解释力、影响力、代表性的理论创新成果。制度创新,要求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提供坚实制度保障。文化创新,要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的活力,厚植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文化底蕴。第四,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是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实践基准。人类文明发展史早已证明,文明多样性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宝贵财富,是人类文明赓续传承的历史规律。文明多样性,同样也是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发展的有益支持。丰富性、多样性的文明发展道路,并不会减损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自身的独特魅力,反而会在交流、交融、交锋的过程中碰撞出文明的生长点、发展点。特别是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历史条件下,面对人类文明发展的新挑战、新课题,人类命运共同体成为人类文明交往互鉴的世界历史载体。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必须立足“两个大局”,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生动实践中推动自身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分别指向外与内,但其实践基础具有同构性、一致性,都在不同层面上推动人类文明的繁荣发展。从价值追求层面来看,要以全人类共同价值为引领,凝聚不同文明的价值共识,以对人类文明价值追求的共同体认,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构建、文化构建,同时又从价值层面把握人类文明发展对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发展的要求。从交往关系来看,要推动国际人文交流合作,重视文明的传承与创新,重视挖掘不同文明有益于现代社会发展、现代文明建构的思想智慧,既以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人类文明的整体发展,又将不同文明的现代发展智慧吸纳进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的实践中。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推动文明交流互鉴的过程中,还需要增进对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文明自觉与文明自信。从文化自觉上升到文明自觉,从文化自信上升到文明自信,既深化对自身文明的认知,又增进对自身文明的认同,形成推动自身文明发展的实践自觉,是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内在要求。概言之,要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以坚定的文明自觉、文明自信,更有底气、更有信心地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中谱写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新华章。(作者系武汉大学弘毅特聘教授)参考文献:[1]习近平:《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23年。[2]《习近平著作选读》第1、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23年。[3]《习近平关于中国式现代化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3年。[4]汤一介:《“文明的冲突”与“文明的共存”》,《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6期。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24年第6期